《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与分析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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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与分析调研报告》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与分析
(以木瓜镇农村幸福院模式为例)
随着农村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推动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问题,其中,“农村留守老人”日益增多。而根据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6.15%,其中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8.47%,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4.34%,农村比城镇高4.14个百分点,农村老龄化要比城镇更加严重。在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双重作用下,农村“老有所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村“幸福院”应用而生。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农村幸福院按照就近设置、方便老人、功能实用、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农家书屋或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资源进行建设。幸福院尽量靠近村卫生室,向本村留守、独居、高龄、特困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娱乐、康复等服务。休息室设立床位或折叠躺椅,配备被褥、枕头、床单、衣柜等日常生活用品,满足入院老人临时休息需要。提供图书、报刊,配备电视机、棋牌及桌椅等设施,方便入院老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当前养老服务工作短板,解决农村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
养老难问题,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提高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木瓜镇农村幸福院建设和发展现状
目前,木瓜镇已建成农村幸福院两个,分别是王家峁村幸福院和东梁村幸福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王家峁幸福院建成于xx年,共投资40余万元,通过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上级部门投入的资金、动员村里在外经商成功人士回报社会,参与建设,发动村民自愿捐助以及利用县乡财政预算筹集而成,日常运行维护主要通过民政部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及社会捐助等形式资助。王家峁幸福院共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有15个房间设有20个床位,现入住老年人7人,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炊事员、清洁工及医疗保健人员。同时配有电视机、棋牌室、阅览室等娱乐活动场所。东梁村幸福院建成于xx年9月,共投资40余万元,幸福院共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有居住房间9间,床位18张,现入住65周岁以上老年人16人。有管理员、厨师、会计、清洁工等7名工作人员。也配有电视机、棋牌室、阅览室等,生活设施和娱乐设施基本齐备。
通过调查,目前木瓜镇还有台问沟村、常塔村、阳坬村、柳沟村四个村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二、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短缺,建设和维持难度大,覆盖率低。目前,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筹措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政策和专项资金给与扶持,筹资
方式导致资金来源不具有稳定性,对于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来说还能维持,但对于集体经济较差、农民自身比较贫穷的农村来说,建设和维持资金有很大困难,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过低。目前木瓜镇十个行政村仅有两个行政村建成了幸福院,仅覆盖了一小部分群众。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的四个村子资金来源也成了最大的障碍。而已建成幸福院的村子,也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幸福院的可持续发展,存在“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风险。
2、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老人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当前农村幸福院实行入住老人自治管理,一般由村干部兼任院长,推选一位老人负责院内日常事务管理,老人互助养老。目前王家峁村和东梁村的幸福院都有村干部兼任院长,各聘用一名村民负责日常管理。由于这些人几乎没有养老服务培训,缺乏基本的服务技能,只能提供日常的吃住服务,对于老人日常护理和精神慰藉知识也没有,因此养老服务的水平是最低层次的。另外老人们由家庭生活一下子进入集体生活,难免有不适应,互相之间难免有摩擦,这对于幸福院的管理也是一个挑战。此外,互助幸福院内入住的老人,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对于发生意外带来的伤害应负怎样的责任问题,包括如何认定、如何履责等等是个难题。而医疗卫生方面,更是严重缺乏保障。目前的幸福院基本就近农村卫生室进行建设,但农村卫生室本身缺医少药,并不能为幸福院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而入住幸福院的都是在65周岁以上的老人,遇到生病和突发状况,还是需要子女领回去,老人的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
3、社会认同度不够,农村幸福院的前景受质疑。农村幸福院是个新鲜事物,府谷县现有的幸福院普遍规模不大,条件有限,短时间内人们的认可程度不够,很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的一些优势。加上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儿女们把老人送入互助幸福院会觉得面子上过不去,老人也有类似的感受。而且农村的老人普遍安土重迁,不愿意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家,一时间不能接受到集体环境中入住。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木瓜镇很多在村的年轻人普遍存在这样的观念,受传统孝道的影响,将老人送到幸福院养老怕被人耻笑。很多老年人也一时间不想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家,或者担心人离开后家会残破。这样从老人到子女一时间难以接受农村幸福院这种新的养老模式,导致社会认同度不够,入住老人少,互助幸福院能否越办越好存在疑问。
三、解决农村幸福院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村互助养老供给的主体作用。各级政府应在农村互助养老供给中发挥主体作用,并承担政策制定和财政供给的责任。各地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此外,应增强政策支持的连续性,建议参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对农村幸福院进行床位运营补贴,增强其发展后劲。
2、充分激活社会民间力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互助养老方式的关键是互助,除了入院老人之间的互助以外,应发掘农村社会的民间力量。首先,建立以农村女性劳动力群体为主体的兼职服务队伍。
兼职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日常照料的服务工作,所需技能少,经过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其次,建设以农村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吸引低龄老年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可发挥其余热,增强其社会认同感,还可以利用其相互熟悉的优势,为高龄老年人带来较高质量、较高效率的服务。再次,充分发挥乡土杰出人才的能量,倡导其为故土的发展出力,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捐助农村幸福院发展,拓宽幸福院建设和维持的资金来源渠道。
3、加强专业化的指导和帮扶,促进农村幸福院健康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仍处于摸索阶段,应在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引导下,进一步整合政府、社区和家庭层面的优势资源,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供更多专业化的指导和帮扶,让老年人在互助养老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如,加强对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幸福院资金管理程序,完善财务制度;对新入院老人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其快速熟悉环境;对入院老年人进行培训,让其承担起一定的养老护理工作,弥补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促进入住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责任保险,其中农村五保老人购买相关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应由同级财政负担;尽快出台规范老年人互助组织及成员权责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在互助活动中的权益,使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参与互助养老的老年人群体有法可依。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幸福院的社会认同感。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们了解互助养老是国内外普遍流行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