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间距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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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北京市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第四节建筑间距2.4.1 定义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外皮最凸出处(不含居住建筑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

规划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防火、防震、日照、通风、采光、视线干扰、防噪、绿化、卫生、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间距。

遮挡建筑:指对相邻现状或规划建筑的日照条件产生影响,且与日照受到影响的建筑南北向水平距离小于自身建筑高度2倍的建筑。

被遮挡建筑:日照条件因其它建筑的建设而受到影响的建筑。

建筑间距系数:一般指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出现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正南北或正东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

(只有在同期规划建设的平行相对的板式建筑之间,指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在平行相对的垂线方向上的水平距离与遮挡建筑高度的比值。

)计算建筑间距系数的范围:1、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60-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正东(或西)方向上板式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二层和二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60度范围内时,只计算其居室窗朝向方向上平行相对的板式遮挡建筑和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当被遮挡建筑朝向相互垂直的居室窗数量相差10倍以上时,只计算多数居室窗所在朝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2、平房居住建筑的居室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105度范围内时,只计算该居室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3、公共建筑只有在工作用房开窗位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小于45度范围内时,计算其正南方向上遮挡建筑的间距系数。

计算日照影响建筑的范围:对拟测建筑法定时限内产生日照影响的所有建筑。

建筑的长高比:指建筑的长度与该建筑高度的比值。

塔式建筑:指各面长高比均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各朝向的建筑外墙均为长边。

板式建筑:指非塔式建筑的其它建筑。

当板式建筑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两倍以上时,其主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长边,次要朝向的建筑外墙称端边。

建筑间距系数(最新完整版)

建筑间距系数(最新完整版)

国家有规定,新建楼房不得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

采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对于居民居住楼房之间的距离北京市是有规定的,如果您所住的楼房为
板式住宅楼,那么其建筑间距应根据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
于以下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
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如果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在0度到20度之间的,新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
1.7,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6;如果夹角在20度到60度之间的,新建区
的间距系数为1.4,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为1.4;如果夹角在60度以上的,新建
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

楼间距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
正面间距主要是满足业主的日照采光等生活需要,由于每个城市方位不一样,故楼高与间距的比值大小不侧面间距一般不小于6米。

即使没有影响采光至少影响消防,楼房最小的间距至少要求消防车能够通行,否则可以到当地消防部门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L=H/tan h
L:房屋间距
H:南向 前排屋檐口至后排房屋底层窗台高度
h:冬至日正午的太阳高角度(当房屋正南向时)
我国大部分地区日照间距为 1.0H~1.7H
的比值大小不一,一般在1.3~1.7范围之内. 则可以到当地消防部门举报。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是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或大寒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H1)),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

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系数值就是0.67。

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

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

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
摘要:
一、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定义
二、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计算方法
三、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影响因素
四、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实际应用
五、结论
正文:
一、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定义
建筑间距系数是指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和建筑物高度的比值,通常用于衡量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关系。

日照间距系数是指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和日照时间的比值,通常用于衡量建筑物之间的日照关系。

二、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计算方法
建筑间距系数的计算方法是:建筑间距/ 建筑物高度。

日照间距系数的计算方法是:日照时间/ 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三、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影响因素
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影响因素包括: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

四、建筑间距系数和日照间距系数的实际应用
在建筑设计时,应该结合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筑的日照间距。

同时,建筑间距系数的合理计算可以保证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关系,
避免造成相互遮挡和阴影,从而提高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效果。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80米以内;(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60米以内;(三)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最高建筑高度执行。

第二条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 8时~16时。

其中旧城区新建项目内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

(一)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间距系数确定。

1、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

2、其它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按下表计算。

附:不同方向建筑间距拆减换算表注:①表中方向角为正南向(0°)偏东或偏西的方向角;②L为正南北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

3、多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8米。

4、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的1/2加4米控制,其最小值为9米。

(二)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日照分析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1、平行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

2、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

4、进行日照分析的计算机软件必须通过建设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科技成果评估。

5、遇有复杂、特殊情况,应参照相应技术规定。

(三)多、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遮挡建筑不同执行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多层的应满足本条(一)的规定,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

2、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高层的按本条(二)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

3、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米。

4、多、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四)被遮挡的居住建筑底层为非居住用房时,间距计算应扣除相应高度(仅限二层)。

第三条非居住建筑的间距,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多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并不小于6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

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民法通则》对相邻建筑物采光权爱护有原则规定。

但具体到个案,须以当地的规划治理技术规定为准。

了解一点都市规划治理的技术规定是必要的。

陕西省都市规划治理技术规定: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爱护和都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要求:一、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低限值(见表一):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公式运算(关于山区都市可采纳日照分析运算确定):建筑间距:L=i×(H-h)L=建筑间距i=日照系数H=遮挡建筑遮阳点与被遮挡建筑地坪的相对高度h=被遮挡建筑底层窗台面高度,一样取0.9米。

表一建筑日照间距系数表地市纬度(a1) 大寒日太阳直射点纬度(a2) 大寒日日照间距系数日照2小时日照3小时西安34°16′ 20°16′ 1.35 1.40宝鸡34°23′ 20°16′ 1.36 1.41咸阳34°21′ 20°16′ 1.36 1.41铜川35°03′ 20°16′ 1.40 1.45渭南34°31′ 20°16′ 1.36 1.42汉中33°03′ 20°16′ 1.28 1.34安康32°42′ 20°16′ 1.28 1.33商洛33°56′ 20°16′ 1.33 1.38延安36°36′ 20°16′ 1.47 1.53榆林38°17′ 20°16′ 1.58 1.64杨凌34°16′ 20°16′ 1.35 1.40注:大都市采纳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中小都市采纳大寒日日照3小时标准二、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采纳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运算,保证被遮挡建筑大寒日的日照要求。

楼间距国家标准规定

楼间距国家标准规定

楼间距国家标准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的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2018年12月1日住建部颁布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

间距: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an(a)
a是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

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十五号]

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十五号]

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十五号)《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已经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市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靳善忠二000年一月十三日大同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活居住建筑良好的日照、通风和方便、卫生的生活条件,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二层和二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建设。

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生活居住建筑间距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间距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同时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建筑安全和防震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本规定将城市规划区分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是指北至雁同东西路;南至南关东西街、新胜东街及小西门街;东至御河南北路;西至新建南北路所围合的地域。

二类地区是指一类地区以外,南、北、西三个方向均至环城路,东至御河所围合的地域。

三类地区是指大同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不含一、二类地区的规划区。

第二章居住建筑间距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建筑间距,适用于九层和九层以下(含底层商业建筑)的居住建筑建设。

第七条条式居住建筑正向间距系数:(一)平行布置建筑正向间距系数一类地区不得小于1.2;二类地区不得小于1.3;三类地区不得小于1.4。

(二)垂直布置建筑正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0.7,且间距不得小于6米。

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摘要

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摘要

北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摘要)第五章建筑间距5.1 建筑间距除满足消防、卫生、环保、防灾、通风、工程管线埋设、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章规定。

5.2 居住建筑间距5.2.1 多层、低层住宅平行布置、长边向阳、朝向正南时,其最小间距(D)新区不得小于南向建筑高度(H)的1.0倍,中心城区不得小于0.8倍。

当南向住宅为点式住宅且面宽小于25 M时,可按不得小于0.8倍控制。

其中低层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最小建筑间距应大于9 M。

5.2.2 正面为非正南方朝向的住宅,其间距按表5-1规定的折减系数确定。

5.2.3 住宅底层为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时,住宅间距的计算,不得扣除底层的高度。

但同一裙房之上的几栋建筑,计算间距时可扣除底层裙房的高度。

5.2.4 多层住宅侧向间距不得小于6 M;低层住宅侧向间距不得小于4 M,其中侧向开窗的低层住宅侧向间距不得小于6 M。

5.2.5 多层住宅垂直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如其山墙宽度大于14 M时,则应按平行布置间距规定控制):5.2.5.1多层住宅南北向垂直布置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8倍;5.2.5.2 多层住宅东西向垂直布置时,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7倍。

5.2.6 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以及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的间距应符合表5-2的规定。

5.2.7 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间距:5.2.7.1 南北向布置南侧为点式中高层(建筑长边长度/建筑短边长度<2,且建筑高度/建筑短边长度≥4)时,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为24米;南侧建筑的高度超过60米时,则高度每增加5米,间距增加1米。

南侧为板式中高层(建筑长边长度/建筑短边长度≥2)建筑时,其间距按1.2倍点式中高层在南侧时的控制间距。

5.2.7.2 东西向布置时,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5倍,且最小间距为18米。

较高建筑的高度超过60米时,则高度每增加5米,间距增加0.7米。

建筑退距问题解答-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退距问题解答-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退距问题解答《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80米以内;(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60米以内;(三)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最高建筑高度执行。

第二条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时~16时。

其中旧城区新建项目内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

(一)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间距系数确定。

1、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

2、其它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按下表计算。

附:不同方向建筑间距拆减换算表注:①表中方向角为正南向(0°)偏东或偏西的方向角;②L为正南北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

3、多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8米。

4、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的1/2加4米控制,其最小值为9米。

(二)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日照分析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1、平行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

2、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

4、进行日照分析的计算机软件必须通过建设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科技成果评估。

5、遇有复杂、特殊情况,应参照相应技术规定。

(三)多、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遮挡建筑不同执行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多层的应满足本条(一)的规定,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

2、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高层的按本条(二)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

3、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米。

4、多、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四)被遮挡的居住建筑底层为非居住用房时,间距计算应扣除相应高度(仅限二层)。

第三条非居住建筑的间距,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多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并不小于6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

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

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

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长沙市规划管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城市土地和空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居住建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以外的其他各类新建建筑,以及城乡个人居住建筑、新建的50平方米/户以下住宅和公寓,均按《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间距控制,可不作为客体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间距第四条居住建筑间距应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建筑保护、空间环境等控制间距要求。

但新建居住建筑与待改造地段的低层个人居住间距不在本规定控制范围内。

第五条多层、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第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间间距方距类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区位0~450≥1.1H≥1.1H≥1.2H>450≥0.9H≥0.9H≥1.0H注:1、H:当方位角≤45度时为南向建筑高度;当方位角>45度时为相邻较高建筑高度;2、最小距离低层为6米,多层为9米;3、一般居住建筑布置方位角不宜<30度。

(二)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间间距方距类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区位0~450≥0.7H≥0.7H≥0.8H>450≥0.6H≥0.6H≥0.7H注:1、H:当方位角≤45度时为南向建筑高度;当方位角>45度时为相邻较高建筑高度;2、最小距离低层为6米,多层为9米;3、与居住建筑主朝向垂直布置时,新建建筑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8米,超过18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三)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间间距方距类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区位a≤300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300<a<6000.7H0.8H0.9Ha≥600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注:1、表中a指两栋居住建筑之夹角;2、H指南侧建筑高度;3、最小距离低层为6米,多层为9米。

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使用率、建筑间距

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使用率、建筑间距

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使用率、建筑间距基本建筑用语-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使用率、建筑间距容积率(Plot Ratio/Volume Fraction):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地率也是如此。

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公摊公摊面积的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1、户型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典式楼和板式楼市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正如你所说,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3、公共设施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多层:8%——15%小高层: 10%——20%高层:15%——30%建筑密度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的一个概念建筑密度大,说明用地中房子盖得"满",反之则说明房子盖得"稀"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建筑密度不可能超过1,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用地中还需要留出很多面积作为道路\绿化\广场\停车等等。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退距管理技术规定第九条沿城市道路的建设工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规定退让道路红线:(一)沿街围墙,不得小于0.5米(二)在规划红线宽25米(含25米)以下道路两侧进行建设的,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不得小于10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8米。

(三)在规划红线宽25米以上道路两侧进行建设的,多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不得小于12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10米.(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件(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六)特殊功能的道路,桥梁、道路交叉口周围或特殊地段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建筑设施(燃气、电力等)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需要调整退让红线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建筑沿规划绿线或蓝线建设时,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

有关规划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建筑退让地界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一)多层建筑应退让正面相应建筑间距的1/2。

(二)高层建筑南向布置时,南侧不小于16米,北侧不小于20米,且日照标准线不得突破北地界13。

5米或北侧道路的北红线外5米;(三)高层建筑东西向布置时,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6米,非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0米。

(四)多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4米,高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6.5米。

(五)地界外围现状建筑的,除符合本条(一)、(二)中规定的,需同时满足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沿城市道路建设时,在符合退让道路红线和相邻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距道路中心线应满足第十一条中有关退让地界的距离要求。

建筑间距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80米以内。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60米以内(三)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最高建筑高度执行。

建筑间距系数

建筑间距系数

建筑间距系数建筑间距系数是指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关系对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影响程度。

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建筑间距系数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它能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人居环境和交通流动等方面。

建筑间距系数的大小取决于城市的规划要求、建筑物的功能以及当地的地理环境等多个因素。

较小的建筑间距系数意味着建筑物之间的间距较大,使得城市的空间感强烈,视觉上显得通透、宽敞。

这种设计理念在现代城市规划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为了提升人居环境的品质和居民的舒适度。

而较大的建筑间距系数则意味着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较小,相对拥挤。

这种设计理念在古代城市规划中较为常见,更多地强调建筑物的密集度和层次感。

建筑间距系数的变化对于城市的交通流动也有一定的影响。

较小的建筑间距系数会减少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提高交通效率。

在这种设计理念下,人们可以更流畅地出行,减少交通阻塞。

而较大的建筑间距系数则可能导致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人们可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完成一段短途距离的出行。

此外,建筑间距系数还会对城市的微气候产生影响。

较小的建筑间距系数会使得城市形成狭长的通风廊道,增加空气的流通,改善城市的气候状况。

而较大的建筑间距系数则可能阻碍空气流动,造成局部的热岛效应,使得城市更易受高温天气的影响。

在建筑设计中,建筑间距系数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合理的建筑间距系数能够充分发挥建筑物的功能,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例如,在住宅小区的设计中,适当的建筑间距系数可以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私密性和安全性,同时也可以创造相对独立的户外空间,使居民能够尽情享受户外活动。

而在商业区的设计中,适当的建筑间距系数可以为商家提供更好的展示空间,吸引顾客的目光。

然而,建筑间距系数的把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它需要考虑到建筑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视觉效果以及业主的需求等多个因素。

因此,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综上所述,建筑间距系数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重要参数。

沈阳 64号令

沈阳 64号令

(沈阳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时间:11-11-28 14:50:44《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业经2006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英杰二○○六年十一月六日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城市土地和空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规划、建筑设计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建筑(以下简称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中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托幼、中小学校教学楼,医院、疗养院病房楼,养老院宿舍楼等建筑(以下简称公共建筑)。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间距管理第五条建筑间距以遮挡建筑遮挡面至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计算。

遮挡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间距的确定应考虑遮挡建筑屋脊对遮光的影响。

按遮挡面宽度计算建筑间距时,以最大遮挡面与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外墙的最小垂直距离计算。

遮挡建筑外墙有凹凸变化(如设置阳台等),且突出部位累计长度大于外墙总长度1/2或连续长度大于外墙总长度1/3的,建筑间距按遮挡建筑突出部位外缘至被遮挡建筑主采光面外墙计算。

被遮挡建筑每套房屋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

主采光面按建筑南、东、西方向的主次顺序排列,非主采光面山墙设窗的除外。

第六条遮挡建筑计算高度以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加上遮挡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与被遮挡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的差值计算。

第七条按遮挡建筑高度计算的建筑间距系数为建筑间距与遮挡建筑计算高度的比值;按遮挡建筑面宽计算的建筑间距系数为建筑间距与遮挡建筑最大遮挡面投影宽度的比值。

住宅楼间距计算公式

住宅楼间距计算公式

住宅楼间距计算公式住宅楼间距计算公式1. 建筑物间距计算公式建筑物间距主要是指住宅楼之间的距离,一般用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

下面是两种常见的建筑物间距计算公式:1.最小间距计算公式:最小间距 = (建筑物高度 + 规定的疏散距离)/ 2该公式考虑了建筑物高度和安全疏散距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住户的安全。

例如,一栋建筑物高度为30米,规定疏散距离为10米,则最小间距为(30 + 10)/ 2 = 20米。

2.视觉间距计算公式:视觉间距 =(建筑物高度1 +建筑物高度2)/ 2 * 视觉系数该公式主要考虑了视觉上的平衡感和美观性,视觉系数一般由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设定,并与建筑高度相关。

例如,建筑物1高度为25米,建筑物2高度为30米,视觉系数为,则视觉间距为(25 + 30)/ 2 * = 24米。

2. 建筑物间距计算实例以下是根据上述两种公式计算建筑物间距的实例:实例1:最小间距计算假设一座城市规定,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40米,且规定的疏散距离为15米。

现有两座住宅楼 A 和 B,高度分别为30米和35米。

根据最小间距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它们之间的最小间距。

最小间距 =(35 + 15)/ 2 = 25米因此,住宅楼 A 和 B 之间的最小间距为25米。

实例2:视觉间距计算假设一座城市规划要求建筑物之间的视觉间距系数为。

现有两座住宅楼 C 和 D,高度分别为20米和25米。

根据视觉间距计算公式,可以计算它们之间的视觉间距。

视觉间距 =(20 + 25)/ 2 * = 米(取两位小数)因此,住宅楼 C 和 D 之间的视觉间距为米。

结论根据建筑物间距计算公式,可以得出不同计算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具有不同的应用场景。

最小间距考虑了建筑物的高度和安全因素,主要用于保证住户的安全疏散;而视觉间距则着重考虑了建筑物之间的平衡感和美观性。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的城市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可以有效地优化城市风貌和居住环境。

楼间距到底怎么算

楼间距到底怎么算

楼间距到底怎么算
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度的倍数;建筑的长⾼⽐: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长度为该建筑⾼度的倍数。

当单栋塔楼居住建筑在两侧⽆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系数不得⼩于1.0.多栋塔楼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下列条例执⾏: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的长度,应该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与间距之和计算,并按照其不同的长⾼⽐,采⽤不得⼩于表1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2.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者⼤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的系数不得下于1.2.关于公共建筑的间距塔式建筑遮挡中⼩学教室、托⼉所和幼⼉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于上述(1、2)的规定。

如果塔式建筑遮挡的是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时,建筑间距系数按照上述(1、2)的规定执⾏。

但下列情况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1.⼆层或⼆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设施等建筑;
3.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建筑间距系数

建筑间距系数

一、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二、从建筑间距的立法来看,尚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法律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中涉及到了采光权的问题。

全国目前只有北京市和辽宁省的大连市、沈阳市,山西省的大同市,吉林省的长春市有比较详细的建筑间距的规定。

三、采光权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四、上网搜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查看中五、住宅 2. 1)的内容,其中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3 基本规定-3.3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FA建筑工程标准2007-06-05 16:21:26 阅读23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3.1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3.3.1的规定,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见附录A。

表3.3.1 不同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四、上网搜索吉林省长春市建筑日照间距的最新规定五、参照吉林省长春市建筑日照间距的最新规定,上网搜索查看你家的建筑与新建的建筑间距最小距离H=1.7*h式中:H为拟建建筑物与你家现建筑物的距离;1.7为吉林省长春市建筑日照间距的建筑间距系数;h为你家现建筑物的高度(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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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规定,新建楼房不得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

采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对于居民居住楼房之间的距离北京市是有规定的,如果您所住的楼房为
板式住宅楼,那么其建筑间距应根据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
于以下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
为遮挡xx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如果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在0度到20度之间的,新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
1.7,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6;如果夹角在20度到60度之间的,新建区
的间距系数为1.4,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为1.4;如果夹角在60度以上的,新建
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

楼间距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
正面间距主要是满足业主的日照采光等生活需要,由于每个城市方位不一样,故楼高与间距的比值大小不一,一般在1.3~1.7范围之内.
侧面间距一般不小于6米。

即使没有影响采光至少影响消防,楼房最小的间距至少要求消防车能够通行,否则可以到当地消防部门举报。

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L=H/tan h
L:
房屋间距
H:
南向前排屋檐口至后排房屋底层窗台高度
h:
冬至日正午的太阳高角度(当房屋正南向时)我国大部分地区日照间距为1.0H~1.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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