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说明

合集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教教科〔2017〕450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7〕4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单位(学校):为了研究破解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科学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要求(一)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课题拟立100项,其中重大课题20项,重点课题80项。

课题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统筹安排,重大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

(二)电化教育专项课题重大课题依据重大课题选题(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自拟题目申报。

申请者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

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二、实施与管理(一)电化教育专项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电化教育馆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电化教育专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进行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课题完成后,由省教科规划办安排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结项提交鉴定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2000字左右的河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改革建议,重大课题提交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重点课题提交1篇发表在CN期刊的学术论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1•【字号】教电教〔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2012年举办的河南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信息资源教学应用工作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为全省中小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教学资源及应用模式,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资源应用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四届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应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及条件(一)参评对象:河南省中小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人员。

(二)参评基本条件:参评者应是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以下简称“省资源网”)的注册用户,且通过实名认证(参评者姓名、单位,以此实名信息为准)。

(三)参评者除享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外,需同意其参评作品经编辑、审定后在省资源网上公开发布,以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及本网指定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并许可活动主办者择优结集出版。

二、评选项目及内容要求本届评选设“教学博客、教学设计、网络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视频”五个项目。

(一)教学博客。

即参评者独自撰写的、在省资源网“教研备课”平台——“教学博客”栏目发表的主题博客文章。

本届主题是:数字资源在**学段**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1篇或系列均可。

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系列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

数字资源包括国家、省资源网上的及其它来源的教学资源。

学段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含教学点)。

学科不限,但必须是参评者本人任教的学科、年级,最好与教材版本对应。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教基二〔2017〕222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22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3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指导意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集中体现。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立以来,我省在成果的培育、应用和推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存在部分成果的创新性不强、影响力较弱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提高教学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我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的作用,整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省内外高校、教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采取“双向选择”“专家指导”“动态评估”“交流展评”等措施,加强协同创新,加大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教学成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研究者和教师,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学校,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任务——建立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多方参与、协同创新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机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
学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9.30
•【字号】教基二〔2016〕807号
•【施行日期】2016.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
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基二〔2016〕807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二〔2016〕489号)要求,经过自愿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确定河南大学文学院等10个单位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见附件)。

希望首批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学科基地”)按照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研究计划,统筹规划,努力探索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新机制、新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为研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切实保障学科基地保质保量完成周期性研究任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学科基地的重要意义,探索建立学科基地与基地实验学校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的健康发展,力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研究者和教师,培育一批在学科教育教学方
面具有显著特色的中小学,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在高等师范教育和基础教育协同创新、共同发展上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30日附件
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教师〔2017〕353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5月4日附件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基础教育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为核心,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互联网+,积极推动教师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教师〔2014〕634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师〔2014〕63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118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号)精神,在各校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全省共评出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涉及基础教育类成果)一等奖39项,二等奖54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参照同类项目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奖励经费用于教学成果的深化研究、改革实践、应用推广等业务支出。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深入实践,并及时将成果应用到师范生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之中,突出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推动教师培养培训模式的改革,着力解决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以及教师教育领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师范生,服务于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力争取得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7月25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7.06•【字号】教职成〔2016〕561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教职成〔2016〕56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职业院校: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

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教学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包括: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推动示范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在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在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
示范课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1.08
•【字号】教基一〔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
堂”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基一〔201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教办基一〔2018〕207 号)要求,经过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共评出一等奖77 堂,二等
奖154 堂,三等奖155 堂,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评选的经验做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作出新贡献。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获奖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8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9.18•【字号】教基二〔2016〕759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6〕75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号)中明确的“从2014年起,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每两年进行一次”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原创性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中小学教材目前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29•【字号】教电教〔2014〕838号•【施行日期】2014.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教电教〔2014〕838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学校:根据我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教电教〔2014〕219号),在各地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层层评选推荐下,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获奖优秀成果717个,其中,论文类128个,课例类481个,教育电视节目类108个。

根据组织和获奖情况,对鹤壁市电化教育馆等16个优秀组织单位和徐静斌等16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奖教师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全省广大教师也应再接再厉,刻苦钻研,努力培养教育信息化素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1.2014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获奖情况2.2014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9月29日附件22014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优秀组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鹤壁市电化教育馆濮阳市电化教育馆漯河市电化教育馆商丘市电化教育馆驻马店市电化教育馆济源市电化教育馆永城市电化教育馆鹿邑县电化教育馆中州大学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小学河南省实验幼儿园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鹤壁市电化教育馆徐静斌濮阳市电化教育馆姚继红漯河市电化教育馆王伟民商丘市电化教育馆王新立驻马店市电化教育馆于敏济源市电化教育馆郜春龙永城市电化教育馆吕龙凤鹿邑县电化教育馆刘卫民中州大学周芬芳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李猛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赵茹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王亚嵬黄河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孟宪堃河南省实验中学殷红河南省实验小学李保健河南省实验幼儿园臧守栋。

河南省召开校本教研暨基础教研重点课题交流推进会

河南省召开校本教研暨基础教研重点课题交流推进会

龙源期刊网
河南省召开校本教研暨基础教研重点课题交流推进会
作者:
来源:《江苏科技报·E教中国》2018年第17期
本报讯日前,2018年河南省校本教研暨基础教研重点课题交流推进会在安阳召开,来自全省的400余名教师及教研人员参加会议。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研室)副主任李海龙出席会议,并为第三批河南省校本教研实验学校颁发奖牌。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周宝荣参加会议,并对会上展示的校本教研优秀案例进行了点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发展,科研先行。

安阳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集教学研究、师资培训、信息技术、网络宣传和教育及对外合作交流于一体,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大力开展教育教研工作,为安阳市基础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坚实的支撑。

2018年,安阳市校本教
研作品榮获2个国家二等奖、7个省级一等奖、1个省级二等奖。

会议期间,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中学语文组、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英语学科组等9个重点课题组进行了交流。

参会人员还到安阳市三官庙小学、安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和安阳市第八中学进行现场观摩交流。

这三所学校开展的“魅力教育”“中国风·未来梦”“航空航模”等主题教育活动,让大家充满兴趣。

此次河南省校本教研工作推进会的举行,为全省各实验校的校本教研提供了理论的源头活水,教研经验交流分享也为各校的校本教研提供了成功的借鉴,达到“以实验校为试点,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良好效果。

(刘燕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教高〔2019〕387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我厅《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结项的范围鉴定项目以我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我厅高教处。

2014年立项延期结项的项目本次一同鉴定。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鉴定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项目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学论文。

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教办基研〔2022〕98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立项总体要求1.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

同年度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选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方向性。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

关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

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

教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填写范例(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学术成果)

教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填写范例(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学术成果)

教育教学成果 类型
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名称
级别
教学能力考核 教学能力考核评定表(优秀)
乡镇级
帮扶转化后进 生
帮扶转化后进 生
帮扶转化后进 生
后进生帮扶转化成功案例(一)梁传恒 乡镇级
后进生帮扶转化成功案例(二)梁华杉 乡镇级
后进生帮扶转化成功案例(三)黄和 辉
乡镇级
综合荣誉
2019年嘉奖
县级
6 2017年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 综合荣誉
校级
26 2023年3月1日
2023年5月12日
指导教师、学 生比赛获奖
指导教师参加优质课比赛
校级
27 2017年8月1日
2017年8月31日
指导教师、学 生比赛获奖
指导学生获宾阳县优秀指导教师
县级
28
2018年11月7日
2018年11月7日
指导教师、学 生比赛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诵读比赛获一等奖
校级
29
集体备课活动
《松鼠》、《军神》、《为人民服务 》集体备课、上课。
5 2019年10月18日 2023年4月19日 评课反思
语文科评课反思5次:五年级语文上册 《松鼠》、五年级语文下册《军神》 、六年级语文下册《为人民服务》
表4:其他奖励
序号
授奖时间
名称与内容提要 奖励等级
授奖机关
级别 校级 乡镇级 校级 校级
3 2018年10月17日 2018年11月7日
教学方法 《经典诵读》比赛
4 2019年5月27日 2019年6月7日
其他
“六一”拔河比赛活动
5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5月18日 6 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12月30日 7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6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4.10•【字号】教基研[2013]314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3〕31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全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根据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豫教人字〔2000〕32号)的精神,拟于2013年至2018年继续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学科与批次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的规定,省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各学科每两年评选一次。

由于学科门类多、工作量大,2013年至2018年这一活动的开展分三轮共六批次进行,各学科开展评选活动的具体时间为:1.2013年、2015年、2017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语文、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幼儿教育、中学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小学劳动技术、安全教育。

2.2014年、2016年、2018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思想政治、中学英语、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综合实践、中小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绿色证书。

二、评奖类别及比例评奖分优质课教学奖和辅导教师奖2各类别。

具体设置情况为:1.优质课教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评选比例分别为参评教师总数的7%、15%、15%。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doc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doc

内人社办发〔2018〕117号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0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内职鉴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符合相应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二、职业范围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职业(见附表1)。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组织实施。

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项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2.操作技能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或现场操作等方式。

3.综合评审:包括工作业绩评定,由专家委员会评审。

(1)申报技师报送近五年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2)申报高级技师报送近三年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

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产品质量、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和传授技艺、荣誉和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技术论文主要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

4.各盟市鉴定中心须在鉴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上报技能实际操作成绩。

理论及技能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或综合评审未通过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进行一次补考、补评。

河南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调动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培养研究型的教育工作者队伍,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设立与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探索和创新,倡导科学、严谨、勤奋、务实的学术风气,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重大教育决策服务。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鉴定和优秀成果奖评审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省基础教研室”)及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由具有相关学术背景的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和高校专家组成。

其职责为评审申报立项课题,参与中期检查和指导,做好成果结项鉴定与推广工作。

第三章立项第五条立项条件1.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研员和管理者均可提出申请.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前期准备。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个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之前承担的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按规定结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立项。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应由改革意识和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研员组成。

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

3.申报的课题应符合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规定的领域.选题指南由省基础教研室负责发布。

4.申报的课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计划周密;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形式明确.第六条立项程序1.项目主持人填写《立项申报书》,提交打印件一式3份、电子稿1份。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2.26•【字号】教职成〔2019〕104号•【施行日期】2019.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现就2019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一、立项内容(一)项目内容。

2019 年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某一方面存在的某一现象或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研究。

支持和鼓励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的贯通式实证研究。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拟立项1-2 项)、重点项目(拟立项不超过30 项。

含委托项目:主要针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制度化建设及围绕我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的相关研究)、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一)报送数量。

重大项目每申报单位限报 1 项(曾获结项优秀项目者方可申报)。

其他项目每省辖市限报10 项、省直管县(市)限报 4 项(其中,每所学校申报不超过 3 项),县(市)属高等学校(含本科、高职)中专部经县(市)教育局申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研究机构限报 5 项,省属高等学校(含本科、高职)中专部、行业、企业及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一般不超过 2 项。

已经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的,不再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申报。

申报的项目中,校级领导申报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约为30%,拟推荐重点项目 1 项(曾获结项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可申报 2 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科技[2017]70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8.17
【实施日期】2017.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14
48.00%
15
安阳市
99.70%
2
78.80%
8
鹤壁市
100.00%
1
86.60%
5
新乡市
84.70%
12
62.90%
10
焦作市
99.40%
4
97.46%
1
濮阳市
81.90%
13
63.80%
9
许昌市
99.10%
5
80.90%
7
漯河市
86.30%
9
60.40%
13
三门峡市
99.70%
3
92.2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河南省教育厅
附件1
省辖市
宽带网络接入率
宽带网络接入率
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宽带接入率
省辖市排名
多媒体教室占比
省辖市排名
郑州市
90.70%
7
94.60%
2
开封市
57.20%
16
41.40%
16
洛阳市
87.70%
8
8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0%
6
平顶山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

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说明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7—2019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20〕号)文件的基础上,本着科学、规范、高效、简便的宗旨,我室特对立项课题主持人的要求、结项材料整理装订的要求、申报受理时间的要求等事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各地市或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此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一、对参评成果范围的说明
1.本次参评成果为2017、2018、2019这三年已获准结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立项编号需为JCJYC……或JCJYB……);2017年之前的已获准结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果,由于已经组织过评奖,因此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2.我室的各专项课题成果,如多文本阅读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dwbyd……)、汉之星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HZX……)、英语分级阅读专项课题(立项编号为FJYD……)等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3.若同一项目主持人以同一研究项目成果,已参加过河南省教科院组织鉴定的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该成果不在本次成果评选范围之内。

二、对成果材料整理装订的说明
4.一套项目完整的研究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

5.研究成果中不要附整本专著、校本教材、集册及学生作品;如确有必要附加,需要对精华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专著简介或者校本教材简介,字数不超过1万字,同时需提供专著或者校本教材的封皮页、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另外过程性材料中也不要附上全部调查问卷,只需附一份调查问卷及统计结果。

6.过程性材料需按文件上编号顺序合装成册(用软皮胶装),封面页为过程性材料目录,不要用硬塑料膜做封面;规格大小需与《成果申报评审表》保持一致。

7.每项申报材料无论成果多少,均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三、对申报受理时间的要求
8.整体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
9.各地区具体上报时间:
6月29日,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郑州市、开封市、驻
马店市、巩义市、新蔡县、兰考县
6月30日,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周口市、滑县、鹿邑县、汝州市
7 月1日,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信阳市、长垣县、固始县
7 月2日,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中牟县、中原油田
7 月3日,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河南油田、邓
州市、永城市
四、对汇总表填写的说明
10.学科分类上,语文、数学、信息技术三个学科要区分小学和中学,如:在学科分类栏中填写为“语文”是不规范的;若填写为“小学语文”则是规范的;其他学科无需区分小学和中学。

另外综合实践活动与综合类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分类,不要简写为“综合”;从幼儿园上报的课题,其学科分类均为幼儿教育。

11.对于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加书名号,除非涉及到著作或者课程。

12.对于主持人所在单位名称,务必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如:“**县城关一小”的表述不规范,其单位全称应为“**县城关镇第一完全小学校”;再如:“**市**区教体局教研室”的表述不规范,其单位全称应为“**市**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研室”;“**县”前不加“**市”;“**区”前边必须有“**市”。

13.对于主要成员姓名,务必要将人员的姓名核准无误,要确保汇总表与《成果申报评审表》及结项证书中相关人员信息保持一致;另外在填写时人员之间需用一个全角字符分开,不得出现逗号、顿号或者分号。

五、对材料编号的要求
14.此要求只针对全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省直管县(市)课题管理教研员。

待本地区的所有申报材料汇集完毕后,请上述地区相关负责同志用黑色记号笔在纸质材料档案袋的右上角按照“自然序号/地市序号”的方式进行编号:如三门峡的
地市序号是12,某申报材料在该市成果汇总表上的自然序号是02。

则该申报材料的档案袋右上角应被编上02/12;若其自然序号为10 号,则编号为10/12。

请注意此编号要务必与汇总表上的自然顺序一一对应。

其它地区的编号工作,照此执行。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3.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