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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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基建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四)安全、保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处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统计、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提供利用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基建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收集;(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工作;(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特点、保管期限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这是关于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本文旨在建立一个严谨、规范的基建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基建项目的有效管理,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我单位参与的各类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档案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能够被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2. 遵循法律法规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完整性原则:项目档案应当完整记录项目的各个阶段的信息和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4. 准确性原则:项目档案应当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情况,确保档案信息和资料的正确性和可信度。

5. 可追溯性原则:档案应当具备可追溯性,即能够根据档案信息和资料了解项目的历史和演变过程。

四、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工作。

2. 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3.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存储、整理、借阅和销毁等。

五、档案的分类和归档1. 档案的分类: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阶段将档案进行分类,包括规划档案、设计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等。

2. 档案的归档:项目责任人应当定期将项目档案归档至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将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和存储。

六、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 档案的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2. 档案的利用:相关人员需要使用档案时,应当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借阅或复制。

七、档案的销毁1. 档案的时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时限。

2. 档案的销毁程序: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档案进行销毁,销毁过程需留有记录和证明。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建档案保管与利用,提高基建档案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编制和归档1.基建项目档案应当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进行编制,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编制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及时归档,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整理、分装并标明文件号。

3.归档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专门的归档管理制度进行。

归档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1.对归档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设置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和巡视。

2.档案室的温湿度、通风等设施应当维护良好,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长期保存。

3.对档案室内的档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确保档案的使用不被滥用。

五、档案利用1.基建项目档案的利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借阅档案应当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机密。

3.在进行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保档案不受损害。

六、档案管理责任1.各级各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部所有在建和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建设工程部设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知识;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档案管理小组的职责:1. 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确保档案安全;4. 提供档案咨询服务;5. 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2. 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签证、变更等;3. 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4. 工程项目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质量评定等;5.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保修书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立卷;2. 档案卷内文件应排列有序,装订整齐;3. 档案卷内文件应标注卷号、页码、档号等信息;4. 档案卷封面应填写完整,包括项目名称、卷号、编制人、编制日期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2. 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存放,定期检查档案状况;3. 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2. 档案利用者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3. 档案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借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泄露;4. 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一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工作。

3.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建设工程档案。

三、档案管理程序1. 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2. 收集阶段:(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档案管理员提供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填写档案登记表。

(2)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3. 整理阶段:(1)所有建设工程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整理和编目。

(2)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 归档阶段:(1)档案应按照相应的分类文件目录进行归档,并标明档案编码和存放位置。

(2)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用性。

5. 借阅阶段:(1)借阅建设工程档案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归还档案,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6. 销毁阶段:(1)建设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填写销毁记录。

(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已销毁档案的记录进行备份和归档。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拆分、遗失或泄露档案。

3. 档案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违反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4.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方便和快捷获取。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类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类档案是指在我单位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四条基建类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依法管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基建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基建过程中,各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收集档案资料;(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四)系统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有序,便于查阅。

第六条基建类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基建类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置档案库房,配备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档案柜(架)化管理,确保档案存放有序;(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损坏;(四)对档案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八条基建类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二)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安全;(三)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淘汰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阅第九条基建类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利用权限进行;(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擅自复制、借阅、翻拍档案;(四)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第十条基建类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携带档案外出;(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污损档案;(四)查阅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逾期。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利用;2、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4、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5、充分利用档案资料,为基建工程部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档案管理工作内容1、全面负责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2、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馆,收集、整理、保存和归档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资料的数据库系统;3、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责任;4、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验收、定期审查和整理机制;5、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6、组织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为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7、建立档案鉴定和审批机制,指导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8、制定档案销毁规定和程序,合理处置已经失效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管理工作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2、依法依规进行档案管理,遵循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程序性;3、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禁止随意篡改、遗失、外借和销毁档案资料;4、加强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保护,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5、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6、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档案管理工作职责1、基建工程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责任;2、基建工程部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和评估档案管理的落实情况;3、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4、各部门负责自身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利用,配合基建工程部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流程1、档案收集: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的档案资料;2、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建立档案档案馆和档案数据库系统;3、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馆;4、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档案利用:为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支持基建工程部的决策和发展;6、档案销毁:根据规定的销毁标准和程序,合理处置已经失效的档案资料。

基建办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办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办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

第三条基建办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损毁、丢失或篡改;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 系统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系统化、规范化,便于查阅和利用;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失密、泄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基建办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2. 图纸档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4. 专项档案: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如下:类别代码+项目代码+档案序号类别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档案类别,如文书档案为“01”,图纸档案为“02”等;项目代码:用五位数字表示项目代码,如“20190001”;档案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档案序号,如“001”。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按照档案类别、项目代码和档案序号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文件;2. 项目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3. 项目相关的照片、录像、录音等声像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项目代码和档案序号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流程:1. 按类别分类:将收集到的档案按照类别进行分类;2. 按项目代码排序:在同一类别内,按照项目代码进行排序;3. 按档案序号排列:在同一项目内,按照档案序号进行排列;4. 编制档案目录:将整理好的档案编制成目录,方便查阅。

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反映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的重要依据,对本单位的工程管理、资产管理和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基建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基建档案室,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负责基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竣工图、保修书等。

第八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四)系统性:档案资料应按项目实施阶段和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资料的类型、内容、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二)编号: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确保档案资料的编号唯一性;(三)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确保档案资料的整洁、美观;(四)登记:对收集、整理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害;(二)保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进行保密;(三)防潮、防霉、防虫蛀:保持档案室通风、干燥,定期检查档案资料,防止霉变、虫蛀;(四)防火、防盗: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提供档案资料;(二)规范借阅: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借阅单,明确借阅目的、期限;(三)保密审查:对借阅的档案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四)归档:借阅后的档案资料应按原样归档。

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科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对工程项目进行记录和管理,提高工程档案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科下属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统一管理、有序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基建科应建立统一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准确,便于日后查阅和使用。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结构化管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七条对于工程项目中的关键数据和资料,应当做好备份和保管,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档案的丢失或损毁。

第八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按照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对于不再需要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者转移。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应当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一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和流程。

第十二条基建科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的工程项目,基建科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团队,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门管理。

第十四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系统,便于对档案进行查阅和管理。

第十五条基建科应当加强对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六条基建科应当建立工程档案的定期审查和整理制度,对于已经归档的档案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第十七条基建科应当加强对工程档案的利用和宣传,提高档案的使用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基建科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档案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健全档案信息化系统,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基建档案是指医院内相关基建项目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档案、招投标档案、建设施工档案、验收验收档案、装修维修档案、设备档案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是指对医院基建档案进行规范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工作。

第四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内对基建档案进行管理的一项规章制度,是规范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类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医院内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健全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基建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医院各职能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准确。

第九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对医院基建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档案目录和目录检索系统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利用。

第十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对医院基建档案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档案的保存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第十二条医院基建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建项目的规划与设计阶段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方案、预算报告等;(二)招投标阶段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三)建设施工阶段的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记录等;(四)验收验收阶段的文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文件、验收图纸等;(五)装修维修阶段的文件资料,包括装修合同、维修记录等;(六)设备档案,包括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使用记录等。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三)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和泄密;(四)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为基建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基建档案的鉴定、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四)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五)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档案验收工作。

第六条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的文件资料;(二)基建项目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三)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索赔、结算等文件资料;(四)基建项目的照片、录像、电子文件等。

第八条基建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二)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三)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提供适宜的保管条件;(二)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处理损坏、霉变等问题;(三)加强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四)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基建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归档及时;(三)科学管理,方便利用;(四)依法治档,确保安全。

第二章档案人员职责第四条档案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五条档案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四)参与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移交、归档等工作;(五)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声像等资料;(二)基建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报告、总结等文书材料;(三)基建项目涉及的各类技术资料、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二)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无关和重复的文件;(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载体特性,采取适宜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二)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的安全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档案利用者应出示有效证件,说明利用目的;(三)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填写借阅单,按规定归还档案。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条档案鉴定:(一)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进行鉴定;(二)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予以保存;(三)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提高档案利用率,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运行维护、整治改扩建、拆除报废”等项目各阶段原则,确定应建立的档案种类和档案目录。

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依据档案法、档案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做到合规、便民、高效。

第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在电子化和信息化基础上开展。

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重视档案保管环境和设施的建设,确保档案材料的保护、保存和利用。

第七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档案的查阅、利用和共享。

第八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批准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章档案的立卷和转递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卷应按照立卷规范和文件编码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附有完备的编码信息。

第十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的转递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转递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提交相应的转递清单,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档案转递时,接收单位应负责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核对,并录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允许私自销毁或转移。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可以在保存期满后移交给档案馆,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应在档案馆建立电子档案库,并实现档案信息的完善、归档、共享和流转。

第十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便民。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团体和个人,但需经过合法的申请和审批。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建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2. 统一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运用基建档案。

3. 全程管理原则:从档案的生成、归档、保管、利用到销毁等环节,全程管理基建档案。

4.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5. 自查自纠原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基建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分类原则基建档案按照项目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档案、招投标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2. 归档程序(1)档案责任人按照文件要求,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和命名。

(2)经过初步整理后,将档案按照分类归入相应的档案室。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进一步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完成档案的整理后,将档案进行封装,然后登记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编制数字档案目录。

五、基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 档案保管(1)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受损毁、丢失等事故。

(2)制定档案的保管周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3)对于重要的基建档案,应建立备份和灾备系统。

2. 档案利用(1)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和避免档案流失。

(2)档案利用需填写借阅登记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3)对于档案的复制和提供信息服务,需与档案室经理沟通并书面确认。

(4)档案信息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泄露档案信息。

六、档案的销毁与移交1. 档案销毁程序(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对于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2)档案销毁必须由档案保管责任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对于档案销毁,应制定销毁记录,并进行备案和归档。

基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建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基建项目在前期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 基建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启动前,项目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和内容,制定档案收集计划。

(2)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计划,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1)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码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2)对档案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防电磁干扰等。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

(2)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咨询等服务。

(3)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优质服务。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基建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及质量,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有序,依照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基建项目档案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有关文件、报告、方案、图纸、合同、证明、计算资料等一切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全面管理、全要素管理的原则,贯彻档案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的要求。

第五条档案管理要保障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做到规范操作、科学管理、便捷查询,保证档案的易查找、易维护、易使用。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产生与归档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负责。

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和任务书。

第八条基建项目各阶段的档案材料应依照规定的流程、格式和要求进行归档。

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应制定档案材料的归档清单,明确归档的档案种类、数量和归档的时间、地点。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材料的产生原则:即时归档、按阶段整理、全面归档、专人归档。

第十条所有基建项目相关部门应将档案材料按照责任范围和职责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为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认定,各部门还应编制档案材料出处清单,并注明出处。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档案材料的归档应以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涉及合同、证照等原始文件的纸质档案原件必须予以留存。

第十二条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号排顺序放置于档案柜或档案库。

第十三条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应清晰地标注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日期、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与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的管理应采取责任到人的原则,相关责任人要对档案的管理负责,并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

第十五条档案的保管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完好、安全。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基建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制定和更新本单位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建立本单位基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保障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性。

(四)组织开展档案培训和交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的鉴定、审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档案管理情况。

第六条基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托本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单独设立。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具体流程为:(一)项目部门将项目信息报送给档案管理机构。

(二)档案管理机构按照项目信息,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计划。

(三)项目部门按照计划向档案管理机构提供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片等。

(四)档案管理机构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

(五)档案管理机构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标识、编号和盘点,编制档案目录。

(六)档案管理机构将档案目录报送给项目部门,并建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系统。

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在项目执行阶段进行,具体流程为:(一)档案管理机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更新和补充。

(二)档案管理机构对新增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三)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存储、保管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基建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共5篇)

基建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共5篇)

基建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基建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昌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科基建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在基建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各部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2、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做好本部室文件材料、图纸等预立卷和归档工作,具体要求:(1)纸质文件材料: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需立卷文件材料要进行科学分类、不需立卷的文件材料按件归档,所有案卷题名要求简明确切,规范编目,装订整齐上架保管。

(2)声像档案:声像档案在冲洗刻录加工并配以文字说明后,整理归档。

(3)电子档案:电子文件资料整理要遵循其形成规律,按保管期限组盘,并将相关文件拷贝到同一磁盘、光盘等载体上,按照便于计算机上查找的原则填写卷标,专盘内可建立盘内目录表,然后归档,在有关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确认无病毒、无划伤后入柜保管。

(4)实物档案:实物档案应在其形成后,填写文字说明,并将相应的种类整理归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二篇:基建科管理制度基建科管理制度1、在矿业公司领导下,做好矿上的基础建设工作。

2、负责矿上基础建设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抓好各项工程的管理,负责各项工程的计划、立项和委托,设计、勘探、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及开工报告有关手续。

3、负责对设计、勘探、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对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对施工工程进行隐蔽验收。

严格把好工程签证关,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

5、做好各项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对工程费用进行严格审核。

6、负责各项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变更记录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时进行备案。

7、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对工程进行施工管理。

8、负责督促监理、项目负责人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管理要求,使其全面掌握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做到文明施工。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负责。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等。

四、档案管理程序1.档案的收集:项目负责人将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文件、图纸、合同等归档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收集。

2.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将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纳成档案目录,并将档案进行标识和编号。

3.档案的归档: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目录将档案归入相应的档案柜或架中,并制作档案标签。

4.档案的借阅:档案管理员根据借阅申请,对档案进行借阅,同时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并在档案借阅期满后进行归还。

5.档案的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五、档案管理规定1.档案的编制(1)档案的名称:档案应按照内容和类别进行命名,以方便查询和归档。

(2)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明确列出档案的编号、名称、归档日期和归档位置等信息。

2.档案的存放(1)档案室:档案室应满足档案的存放和保管要求,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设有保密措施。

(2)档案柜/架:档案柜/架应具备防火、防盗和防潮等功能。

(3)档案标签:档案标签应附有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日期和档案柜/架号等信息。

3.档案的借阅(1)档案借阅申请: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注明借阅的目的和时间。

(2)档案借阅期限: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借阅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3)档案借阅登记:档案管理员应及时登记借阅人、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等信息。

4.档案的保密(1)涉密档案:涉密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人员的访问权限。

(2)档案备份: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3)档案销毁:档案管理员应根据规定,对已经过期或无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并制作相应的销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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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
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
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
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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