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现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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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现状论文
摘要尽管我市的计生工作面临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困难,但只要我们的决心不变,我们的方法得当,我们的措施有力,我们的计生工作在面对困难的同时必将取得新的突破和开创新的局面。
一、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上个世纪80年代,计生工作作为政府重要的考核内容,一方面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和好处,改变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另一方面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对计生对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传统生育观念有所反弹,加上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因此,尽管上级政府有一整套督促基层政府计生工作的方法,如“一票否决”制度、“挂黄牌”警告制度和计生工作排位制,但基层乡镇的计生工作依然不可避免地陷入被动:一方面计生干部日夜加班,排摸、谈话、抓四项手术的落实,工作非常辛苦;另一方面计生局面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还是出现了性别比例失调、计划外生育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一系列不符合国家计生工作要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国家计生政策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
二、计生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这些新问题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群众生育观念反弹和对计生政策理解的偏差。群众缺乏对自己未来生活特别是老年生活的稳定的心理预期。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却没有建
立有效的配套措施帮助解决这些独生子女户的后顾之忧。现在市政府已经开始针对独生子女的农民实施每人每月600元的养老金,体检、节日分发一些小物品,但却难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随着最早一批独生子女走向社会,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的部分群众生活状况和周围群众相比并没有很大的变化,也没有享受到比别人更大的优惠,这就对其他被动接受计划生育的群众起了很大的“警醒”作用,使得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再次抬头。
(二)政府计生政策宣传执行的困境。首先,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计生政策的规范,基层工作人员以前采用的许多强制性手段受到了限制,甚至禁止使用,现有手段只有孕检、谈话、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这样的制约机制难以形成实效,因为孕检与谈话需要群众主动配合才有效,征收社会抚养费也需要法院配合才能实现。其次,群众对计生政策不理解,存在较大偏差。政府宣传计划生育利国利民,生男生女都一样,一些人会说传宗接待很重要,一个孩子太少了;政府宣传计划生育造福千秋万代,一些人又会说政府做的是断子绝孙的坏事。计生措施难以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给政府政策的落实增加了新的困难。乡镇计生工作只好在群众的不配合和“七不准”的政策之间“走钢丝”。
三、基层计生工作的建议
农村计生工作再难,但国家的计生政策必须要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因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计生政策的执行关键在于
要有一支自身素质高、知识水平强的干部队伍。在选拔计生干部时要把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干部纳入乡镇的计生干部队伍。面对群众他们是宣传员又是管理员,要掌握避孕节育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以及相关的计生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胜任工作。其次,提高计生干部的待遇。不仅要提高福利待遇,还要在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计生工作先进者。再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工作在计生第一线,必要时也应担任驻村干部。
(二)制定更多的计生惠民政策。首先,财政要拿出更多的经费保障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如要让响应国家计生政策的群众在就业、就医、入学、社会保险等生活方面得到更加明显的优惠。其次,在分配集体利益时,要强有力地执行国家规定的计生优惠政策,如独生子女在分配土地出让金和宅基地时要享受两个人的待遇,对于没有充分做到的这一点的地方,基层政府要干预和纠正。再次,要依据新的计生法律法规制定各类优惠政策,如对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育措施的对象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执行计生政策要有更多的手段和方法。没有强有力的计生措施,计生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因此,要有更多的措施来保证计生政策的落实。如制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拒不缴纳的要在其上户口时注明未征社会抚养费,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征收难的问题,以表明政府对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态度是严厉的。还可以在法院设立一个新的计划生育执行庭,要把全市的难征收对象采取全方位的调查、取证、直至征收结束。
尽管我市的计生工作面临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困难,但只要我们的决心不变,我们的方法得当,我们的措施有力,我们的计生工作在面对困难的同时必将取得新的突破和开创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周明飞.基层计划生育宣教工作的探索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3.17:243-244.
[2] 《江浙沪粤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调查》课题组,顾宝昌,王涤,周长洪,谭克俭,陈友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对现行生育政策的认识——来自江浙沪粤的调查[J].人口学刊,2013.06:7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