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公告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Q1:什么是“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A1:“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指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帮助就业困难群体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该政策针对的是年满40周岁的女性和年满50周岁的男性,这部分人群因为年龄较大,就业难度相对较高,因此政府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保补贴,以减轻他们缴纳社保的经济压力。
Q2:如何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政策的条件。
3. 审核通过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将申请人的信息提交给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按照相关政策为申请人提供社保补贴。
Q3: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本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5.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劳动保障部门。
Q4: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A4: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截止时间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各地政府会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接受申请,过了这个时间段就无法申请当年度的社保补贴。
具体的截止时间需要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Q5:如果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通过,可以进行申诉吗?A5:如果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通过,申请人可以进行申诉。
申请人需要向原审核部门提出申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原审核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申诉进行重新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济宁市地区发放4050补贴流程及注意事项

济宁市地区发放4050补贴流程及注意事项嘿,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济宁市地区发放4050补贴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那些事儿呀!首先呢,啥是4050补贴呀?这可是一项对济宁市特定人群特别友好的补贴政策呢!4050补贴主要是针对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种社保补贴哇。
那这个补贴的流程是啥样的呢?1. 哎呀呀,第一步呢,你得先确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呀!你得是济宁市本地户籍,并且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哦。
比如说你是下岗失业人员,或者是长期失业人员等等呢。
这时候你可能会问,怎么确定自己是就业困难人员呢?你可以到当地的社区或者就业服务机构去咨询一下呀,他们会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呢!2. 嘿,符合条件之后呢,就可以准备材料啦。
这材料可不能马虎哇!一般需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呢,这个可别忘记啦。
还有就是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这也是很重要的一项材料呀。
另外呢,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也得准备好哦,这个能证明你确实在缴纳社保呢。
哇,这些材料都要准备齐全,不然可能会影响你申请补贴的进度呢!3. 好啦,材料准备好了,就到社区或者街道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去提交申请啦。
这时候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呢。
哎呀,在审核过程中你可别太着急呀,要耐心等待。
如果材料有啥问题,他们会通知你补充或者修改的呢。
4. 哇,审核通过之后呢,就等着公示啦。
这公示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呢。
一般会在社区或者街道的公示栏公示一段时间,这时候你可以去关注一下,看看有没有自己的名字呢。
如果公示没有问题,那恭喜你,就可以开始享受补贴啦!那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首先呢,注意申请的时间节点哦。
济宁市可能会规定特定的申请时间,要是错过了可就只能等下一次啦,多可惜呀!还有呢,材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可不能弄虚作假呀!要是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不但补贴拿不到,可能还会受到处罚呢,这可就太不划算了吧!另外呀,在享受补贴期间,如果你的就业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说你找到了稳定的工作,那你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呢。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济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1日济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指依照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第三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重点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标准体系完善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支持供养服务设施建设。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济政字〔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政字〔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及《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2〕15号)要求,经研究,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91元提高到8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91元提高到700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9元提高到114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69元提高到910元。
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由每人每月638元、319元、191元提高到702元、351元、211元。
照料护理费提标部分由县级统筹用于购买服务,为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
三、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36元提高到213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到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78元提高到1186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提高到178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44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注:本文仅提供五分之三内容,仅供参考。)
二十一、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
1.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提高社保补贴管理效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安全;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从事全日制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享受补贴的情形。
十、补贴资金来源
1.社保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2.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社保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补贴资金足额拨付。
十一、社保补贴的调整
1.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及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适时调整社保补贴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保补贴相关工作。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社保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十四、政策宣传与培训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大社保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知晓度。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建立反馈机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各界提供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优化政策设计和执行流程。
二十七、持续优化服务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推广线上办理,实现社保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全程电子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目的
2017年4050补贴政策最新规定

2017年4050补贴政策最新规定2017年关于4050的补贴政策有哪些,4050政策出台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4050补贴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4050补贴政策4050社保补贴政策说明1、4050工程是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促进其就业。
2、为了更加完善4050工程,我国政府规定,达到4050标准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3、4050社保补贴政策依据本地政策政策。
4050社保补贴标准一、社区就业补贴标准1.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4050人员按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给予农村劳动力工伤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招用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
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工伤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1年的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职业介绍补贴标准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100元;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80元。
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六、岗位补贴标准:被企业录取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补贴。
七、退出失业登记补贴标准:因就业原因,在信息系统内为失业人员办理退出失业登记的,每个补贴10元。
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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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下载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任意改写,从而已达到各位的需求。
愿本篇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本店铺将会继续努力、改进、创新,给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符合大家需求的文档。
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一、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定义及重要性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稳定,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它是一种社会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集中筹集资金,为参加保险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健服务,以减轻他们在面临生、老、病、死、失业等社会风险时的经济负担。
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保险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社会保险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最后,社会保险是社会公平的体现,能够减少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和谐。
灵活就业人员定义及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非固定岗位、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从事各种合法劳动的就业人员。
他们不受企业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约束,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相对灵活。
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个体经营者,如小商贩、摊贩等。
其次,自由职业者,如作家、艺术家、律师等。
再次,家政服务员、快递员、外卖员等从事服务业的就业人员。
此外,还包括那些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非正规渠道就业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费缴费种类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中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种类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济宁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编号:申报日期:2018年XX月XX日
填表指南:
1、本表一式三份,工商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财政部门各一份;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材料,以上材料由申请人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到1张A4纸;
3、每年申请一次,实行“季度申报、季度发放”,每年第四季度需12月20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人需提供真实资料并据实填报信息,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最新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最新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最新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
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
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
(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
规章制度 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

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就业。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关于4050社保补贴政策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19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1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
举例,如201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9年6月。
二是从国发〔2019〕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19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19年起延长至退休。
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19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19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1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2019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2019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2019年起再补贴。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济政字〔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字〔2021〕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就业优先,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
坚持实施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基准的宏观调控,强化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刚性约束。
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形成经济就业双增长的良性循环。
以“231”产业集群为重点,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协同谋划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打造具有先进竞争力的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
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群优势,增强园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实现区域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同频共振。
推动小微外贸企业纳入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充分享受省免费投保政策,降低贸易风险。
各级各类涉企评选表彰要把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参考。
对就业与社会保障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表扬激励。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延续政策红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书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城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时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事程序
1、申请人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后,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及社区申请,乡镇及社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2、社保所审核盖章后,录入99三版系统,并上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服务股审批。
3、核对个人缴费情况,盖章审批后报县财政核拨。
4、县财政批准后核拨到失业保险股,各乡镇街道、社区将补贴发放到个人手中。
三、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联系电话
XXX-XXXXXXX。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书》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灵活就业人员:感谢您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和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我们特制定本告知书,详细说明社保补贴的申领条件、流程、材料等相关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一、社保补贴申领条件1. 具有我国国籍,年满16周岁(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2. 在我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3. 符合我国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保补贴申领流程1. 申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2. 审核: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符合要求;3. 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 发放: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社保补贴。
三、社保补贴申领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 灵活就业证明;5.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在申请社保补贴时,需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2. 社保补贴的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3. 申请人在收到社保补贴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4. 社保补贴的解释权归我国社会保障部门所有。
我们再次感谢您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够顺利申请到社保补贴,减轻生活负担。
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敬请关注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祝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重点和难点解析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原件用于验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用于归档备用。
在申请社保补贴时,身份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基本要求。
申请人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时,需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抹、破损等现象。
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身份证,以确保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2023年最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023年最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023年最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于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很多人选择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方式。
该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本人要承担缴纳较大的社保支出,尤其会给家庭困难的灵活就业者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
为了帮扶这类困难人员,我国公布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方案。
那么,该方案具体是如何法规的?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到该向优惠方案?若想享受到该项优惠方案需要我们如何办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说一说上述问题~ 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时限是多久?通俗点说,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实行“先缴候补”的方式。
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各地的补贴标准也不相同。
从补贴的时间跨度来说,例如就业困难人员张三,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了,那么,这时候补贴期限是可以延长至退休的。
除此之外的情形,最长可以享受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问题2.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否一致呢?答案是各地补贴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举例来说:例如,江苏省淮安市2023年补贴标准法规,对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60%的补贴。
比如说,张三属于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实际缴纳社保费用10000元,则可以享受6000元的补贴。
可以说,补贴力度确实不小!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按企业缴费方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湖北省当阳市补贴标准为600元。
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补贴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杭州市法规,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
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
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

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
医保发〔2024〕9号)
无
【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9
【摘要】SDPR-2024-0430002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增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字〔2023〕184号).
【总页数】2页(P42-43)
【作者】无
【作者单位】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684;R197.1;F249.27
【相关文献】
1.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61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号)
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
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粵医保规〔2022〕2号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6号)5.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
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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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6.01.29
•【字号】鲁人社办发[2016]18号
•【施行日期】2016.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6〕1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适当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压力,较好地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至2019年年底,继续执行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定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过渡政策。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按照省或市在岗职
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二、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市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要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切实将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到位。
三、我省将继续改革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各市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提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积极性,减少断保、断缴现象的发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9日。
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济民字〔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财政分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1〕29 号)精神,为更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19元提高到79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37元提高到591元。
低保补差水平要与低保标准同步增长。
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35元提高到102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98元提高到769元。
照料护理标准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38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19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人每月170元/173元提高到191元。
三、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到193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1400提高到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到1078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5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3元提高到125元。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4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高效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公平、公正、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和省民政厅等十八个部门《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委托单位)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对提出申请或者正在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待遇的家庭(以下统称核对对象),委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以下简称核对机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及出具相关证明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健全核对机构和核对平台,配备相应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市、县(市、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应当定期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调度通报成员单位信息核对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与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对工作的协调、联系,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平台,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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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公告
20xx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标准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提高到300元/月
从济宁市就业办获悉,我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由每人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期限为3年至5年。
20xx年市直首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审批结束,共有232人通过审批。
而且,今年我市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系统”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领取过失业金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
家住阜桥街道的王大姐今年45岁,是原市第三毛纺织厂的一名职工,企业破产后,王大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我老公身体状况不好,需常年吃药,再加上孩子正上大学,家里的开销加大。
申请社保补贴后,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
”有了社保补贴,王大姐一家的生活宽裕不少。
与往年不同,今年我市首次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上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自愿接续社会保险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目前,共有九类人员纳入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范围,分别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系统’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领取过失业金的登记失业人员、‘4050’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
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社保补贴时,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
“每年只需申请一次,申请当季度即可领取当年度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一般享受3年社保补贴,同时为重点照顾大龄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最长可享受5年。
”
据市就业办就业科工作人员周勇介绍,自20xx年我市实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至今,市直已有6114人申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去年全市共为3146人次累计发放社保补贴359.86万元。
此外,20xx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最低缴费额6295.2元,社保补贴额度占养老保险年最低缴费额的56.25%,极大降低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接续压力。
[关于山东济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