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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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

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服发[2013]18号文件通知,2013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以下简称“4050”)工作正式开始。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3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有序展开。

1、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为发表阶段,其中2013年10月10日——10月22日(10个工作日)为续办人员发表阶段,同时做好续办及新增办理政策宣传工作。2013年10月25 日——10月29日(5个工作日)为新办人员发表阶段。

2、2013年11月01日——11月13日(9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3、2013年11月14日——11月22日(7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2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4、2013年11月25日——12月6日(11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3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5、2013年12月9日——12月20日(10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2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20日结束,过期材料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请各相关分支机构及中心前台做好解释工作,按照以上安排认真审核、及时申报材料,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办理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3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男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时间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社保补贴的标准

2013年符合“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金额为其实际缴纳基本金额的2/3。(医疗保险不含8元大额,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分,具体金额参照附表)

四、社保补贴的时限

2009年、2010年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不足5年的人员(即2009年首次申请,2013年正常退休和2010年首次申请,2014年正常退休)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社保补贴享受年度必须连续.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未满三年的,仍按照规定享受至期满。

五、工作程序

1、指导办理和收取资料

前台及分支机构在受理申请时,请指导申报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前台(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顺序,一式二份分开装订。查验享受资格及票据原件、并在申请材料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信息,在材料左上方注明流水号。编报《2013年新增人员申报名单》并报送电子版。

享受过2011年、2012年“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档案托管机构申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同时附养老和医疗缴费票据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交给工作人员查验享受资格、审核票据原件、并在申请材料上填写补贴金额,加盖条章及私章。交予申请人并同申请人确认相关信息。在材料左上方注明流水号。编报《11/ 12年续办人员申报名单》并报送电子版。

注:1)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需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前两页及失业登记栏一页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证明》无论是否首次办理均需提供,证明必须填写完全不能留空,就业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必须盖章。

5)流水号按照排列顺序编制。

2、电子版操作及上报:

1)打开《2013年享受情况电子版》。通知相关群众前来领表,领表时录入身份证号查询历年享受情况并在电子表上标注领表时间,以便动态掌握办理情况,及时通知未办理人员,避免遗漏。同时发放受理单(注明交表时间)。

2)群众来交表时,按照审查办法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在《2013年享受情况电子版》中同群众核对基本信息,更新联系方式,注明流水号,形成2013年申报电子版。

3)每日进行日结,将当天所收取的材料和电子版信息和金额进行核对,并对未办理人员进行通知

4)每类办理完毕后,将材料汇总制表报中心15号窗口。

3、资金申请及发放

后台将材料分批按上级部门要求汇总,报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并领回拨款。补贴的发放继续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补贴资金按申请批次逐批进入个人办理时登记的交通银行卡/折中。注意:信用卡、非本人卡、状态不正常卡无法转入。

六、相关要求

1、2006-2010年首次申请,已连续享受满三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往年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的,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往年享受过中间转出养老关系或档案,后又转回的,不再进行补贴。

2)往年享受过因个人原因(忘记或晚报等)中断的,应按照当年标准给予补贴,此类人员需单独报表办理。

3)2006年首次申请,2009年未享受“一次性延期一年政策”的,不再补办。

3、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岁及以上)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

4、补贴对象的年龄严格依据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记录为准。

5、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2013年新增人员需查养老保险系统审核其首次缴费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6、各单位应严格审验《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对于失业登记项不全或未按规定年检人员,不予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七、注意事项

1、自2011年起,部门不再安排材料复审,前台及各分支机构应切实履行审验资料原件的责任,严格审核享受资格,认真核算各项补贴数字,确保准确无误,并给票据原件加盖“享受4050社保补贴”条章及私章报表交后台,后台按照就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格式及时间上报,由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审核,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出问题的,由后台反馈前台及时更正,部门进行定期通报处理。前台及各分支机构工作疏忽,就业服务中心未审核出问题,造成超范围享受、资金流失等严重后果的,由前台及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负责追回并消除影响。

2、按照文件要求,各种证明、证件、票据复印件,规格统一使用A4纸。并尽量复印在一起,压缩纸张数量。不合格材料一律不收。

3、请注意查阅职工首次办理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4、由于部分职工对银行拨款的理解不正确,在往年的补贴办理中,时常出现职工持非本人银行卡登记的情况。还有一些职工,在补贴发放时卡的状态是挂失或销户,导致补贴无法发放。请各部门在今年的工作中,同申请人员仔细核对卡号信息,并在申请材料右上方准确填写卡号,盖经办人员私章。

5、对于新增人员,请相关业务人员认真查阅档案,对其他职介及省内转入的个人“4050”档案应该严格审核。并将在其他部门享受过社保补贴的记录复印并附在材料后,如因查档不严造成重复享受的,由查档人员负责。

6、所有上报的社保补贴申报材料需印鉴齐全,填写规范,报表及汇总材料需加盖经办人章、分部公章及负责人章。如有问题,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7、2013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原件。领取失业金人员需附《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录卡》(建工路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4050”社保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希望前台(各分部)切实负起责任,保证“4050”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按规定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一经审计部门查出,就业服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代理部

201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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