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效力(精)
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The world is full of unfairness. What we can do is not only accept, but also try to resis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主体资格合法。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
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二、合同内容合法。
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这里,“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
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四、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仅无效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
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劳动协议法2024版详细条款解析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2024版详细条款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1.2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3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1.4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2. 劳动合同的履行2.1 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2.2 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2.3 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2.4 劳动合同的履行内容3. 劳动合同的变更3.1 劳动合同的变更原则3.2 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3.3 劳动合同的变更内容4. 劳动合同的解除4.1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则4.2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4.3 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4.4 劳动合同的解除后果5. 劳动合同的终止5.2 劳动合同的终止程序5.3 劳动合同的终止后果6. 劳动合同的续签6.1 劳动合同的续签条件6.2 劳动合同的续签程序6.3 劳动合同的续签内容7.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7.1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7.2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支付方式7.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8.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8.1 劳动合同违约的认定8.2 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8.3 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9. 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9.1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9.2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机构9.3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的程序10. 劳动合同的监管与监督10.1 劳动合同的监管机构10.2 劳动合同的监督方式11. 劳动合同的效力11.1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11.2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11.3 劳动合同的效力争议处理12. 劳动合同的附件12.1 附件的构成12.2 附件的有效性12.3 附件的修改和解除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形13.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3.2 非因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13.3 劳动者因工伤亡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形14.1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4.2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4.3 劳动者死亡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甲方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
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1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
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
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
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
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
劳动合同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解释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
它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条例第299号)。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合同条例》(国家条例第99号)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签订的,关于用工关系中包括职务、工资收入、劳动时间及其它劳动条件的协议或约定。
劳动合同可以是以固定期限为条件的合同,也可以是以无固定期限为条件的合同等。
二、劳动合同的定义从法理上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达成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并由劳动者提供服务的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一般为工资、薪金或劳务费;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和健康保障,依法提供住房补贴或其他福利等。
劳动者提供的服务,可以是劳动服务,或其他非劳动服务。
三、劳动合同的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可以有一份书面合同,也可以有多份书面合同,但其有效性应统一,不能变动成立时不一样。
2、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用人单位的经营性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时间、工作地点、基本工资标准、休假制度、增加负担的规定、福利待遇等,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安全及健康权益等,劳动者则要按时完成用人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准确告知写入合同的内容,劳动者应当完全弄清劳动合同的内容,并对内容进行审慎书写。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法行使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员工劳动合同的效力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根据法律规定,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条件1. 合同主体资格(1)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其劳动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
2. 合同内容(1)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无效。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除外。
(2)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①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②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合同签订程序(1)平等自愿: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3)签订时间: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前或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
4. 合同生效(1)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违反劳动合同效力条件的处理1.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1)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无效。
(2)赔偿损失:因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违反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处理(1)责令改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责令改正。
(2)赔偿损失:因违反签订程序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劳动合同的效力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劳动合同的效力2017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劳动合同的效力导读: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已经结束了,店铺搜集整理2017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劳动合同的效力,旨在提高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考点:劳动合同的效力难度:B(A.高频,简单。
B.高频,困难。
C.低频,简单。
D.低频,困难。
)考频: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内容详解】1.生效(1)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
(2)劳动合同的生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志。
(3)劳动合同生效,若没有发生实际用工,则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
【提示】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提供约定的工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约定劳动,否则也要承担违约责任2.无效劳动合同(1)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使其全部或者部分条款归于无效。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经典例题】【例题11·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有( )。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B.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C.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D.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答案】ABCD。
劳动合同的效力(ppt 15页)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 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五、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 (一)对于劳动者依据无效劳动合同已履行的 劳动给付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 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 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 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责任 •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
件和遵守法定程序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 一、主体要件 • (一)劳动者 • 1、年龄: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
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2、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和智力状况: • 疾病、残疾、生理条件 • 3、人身自由
• (二)用人单位
• 二、内容要件
• 对合同内容的限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2)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三、意思表示要件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分无效:
•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的;
• 四、劳动合同的形式
• 双方合意的载体
•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 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民法典如何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如何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成⽴的重要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效后,对⽤⼈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律效⼒,那么民法典怎样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有民事⾏为能⼒,是其真实意思表⽰,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效】下列劳动合同⽆效或者部分⽆效:(⼀)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单位免除⾃⼰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效或者部分⽆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效处理在⽆效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者⽤以交换的劳动⼒的特殊性,不可能采⽤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式,适⽤于被确认全部⽆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产⽣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效。
如正在履⾏的合同,要停⽌履⾏。
对于已履⾏的部分,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补偿。
2、修改合同。
对于修改合同的处理,适⽤于被确认部分⽆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效,该项条款不得执⾏;应依法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溯及到该合同⽣效之时。
劳动法官方笔记精讲3
劳动法 精讲3【官方笔记】目录一、教材结构二、本章知识点及考频总结三、配套练习题一、教材结构二、本章知识点及考频总结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劳动合同的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的物质利益5、劳动合同的⽬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3、以完成⼀定的⼯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下列情形之⼀应当订⽴⽆固定期限【案例分析】(1)在⽤⼈单位连续⼯作满10年(2)连续订⽴⼆次固定期限合同(3)⽤⼯之⽇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视为已订⽴⽆固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书⾯劳动合同、⼜头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1、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各⽅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案例分析】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劳动合同的订⽴(⼀)劳动合同订⽴的原则【简答】•合法原则(有效的前提)•公平原则•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劳动合同订⽴的形式【案例分析】1、建⽴劳动关系,应订⽴书⾯劳动合同2、应该⽽没有订⽴书⾯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1)⽤⼯之⽇(报到)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2)⽤⼯之⽇起1个⽉内订⽴,⾏为不违法;劳动者不同意的,应终⽌劳动关系(3)⽤⼯之⽇起超过1个⽉不满1年,⽀付2倍薪资(4)⽤⼯之⽇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2倍薪资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未在⽤⼯的同时订⽴书⾯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a.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b. 没有集体合同或未规定的,实⾏同⼯同酬。
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分析7篇
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分析7篇篇1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达成劳动担保合同,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利益。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主体资格1. 甲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2. 乙方应为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劳动者。
3. 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二)合同内容合法性1. 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合同中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条款,应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 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明确担保事项、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三)合同订立过程合法性1. 合同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告知对方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事项,确保双方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3. 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否则合同无效。
(四)合同效力确认1.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
3. 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达成共识后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担保事项及责任(一)担保事项本合同中的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劳动合同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承担岗位职责等。
(二)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于乙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履行、解除及终止(一)合同的变更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
(二)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实施。
(三)合同的解除及终止合同解除及终止应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2 劳动合同的种类1.3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4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2. 劳动合同的内容2.1 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事项2.2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2.3 劳动合同的变更3. 劳动合同的履行3.1 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3.2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3 劳动报酬的支付3.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劳动合同的解除4.2 劳动合同的终止4.3 经济补偿和赔偿5.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5.1 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5.2 劳动者的违约责任6. 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6.1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6.2 劳动仲裁程序7. 劳动合同的效力7.1 劳动合同的生效7.2 劳动合同的无效8. 劳动合同的续签8.1 劳动合同的续签条件8.2 劳动合同的续签程序9.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9.1 劳动合同期满9.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9.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10. 劳动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的种类和内容10.2 附件的效力11. 其他事项11.1 保密协议11.2 知识产权归属1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书面通知12. 劳动合同的附则12.1 解释权12.2 合同的生效日期12.3 合同的终止日期13. 劳动合同的附件13.1 劳动合同附件的清单13.2 附件的有效期和变更14. 劳动合同的签署14.1 劳动合同的签署程序14.2 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和地点14.3 劳动合同的签署份数和保存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甲方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2 劳动合同的种类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最新版)(2024精)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双方自愿,平等地订立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办理劳动合同的,不再设定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办理。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补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具体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法律、法规和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保护标准。
第二章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和工作、公平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保护生态环境等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释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解释。
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第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平等用工、公正管理、合理规范劳动行为、提供良好工作环境等权利。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家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专家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在实践中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六章 劳动合同
第六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与后果 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其权利义务关系就消灭了。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其合同义务就无须 履行了。这是解除的当然效力(对后效力)。劳动合同解除后,虽然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但会产生 或继续存在后果. (五)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与赔偿问题 1.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 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或其 他损害而依法给予的赔偿。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二、劳动合同的分类和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可发挥如下作用: (1)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2)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劳动权利和义务,避免或减少劳动纠纷。 (3)有助于培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契约精神。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及原则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享有以对方的义务允诺为前提,所以考察劳动合同的 义务即可窥见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斑。劳动合同的义务分为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者的义务可概括为:劳动义务、忠实义务和附随义务。劳动义务是指劳动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即劳动 给付义务。忠实义务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关心与增进用人单位的事业发展,以及不 损害用人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利益。 用人单位的义务可概括为给付义务、保护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是指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护义务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相对应,也是基于劳动关系的身份要素而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主要包括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和费用返还的义务等。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精)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精)劳动合同法练习题(精)劳动合同法综合练习题(易⽔寒全录版⼀、单项选择题1.劳动法属于下列哪个法律部门( A.民法商法 B.⾏政法 C.经济法 D.社会法2.关于劳动法的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法以劳动者个⼈利益为本位 B.劳动法属于私法 C.劳动法属于公法D.劳动法是具有公法私法兼容性质的法 3.劳动法产⽣最早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4.劳动法中的“劳动”含义,不具有( A.⼈格从属性B.双⽅合意性C.持续性D.⽆偿性禁⽌歧视和特权,体现了劳动法的(原则 A.劳动权平等原则 B.劳动⾃原则 C.倾斜保护原则D.劳动者权利受保护原则6.下列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的是( A.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劳动者对所在单位领导的批评权 C.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对劳动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A.劳动权是法定权利 B.劳动权是公民基本权利C.劳动权的主体是劳动者,不包括劳动者团体D.劳动权涉及⼈权的各个层次,是⼀种综合权利8.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职⼯实⾏特殊劳动保护。
国务院的《⼥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了具体规定,下⾯的做法不符合这⼀规定的是(A.某砖⼚⼥职⼯董某怀孕期间,⼚⾥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不再做搬运⼯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每天加班1个⼩时,怀孕达6个⽉的⼥职⼯刘某也不例外C.某公司通知其⼥职⼯周某,鉴于她的孩⼦已满13个⽉,公司决定恢复她“三班倒”的⼯作制D.某矿⼭⼥职⼯肖某被安排到井下⼯作9.国务院的《⼥职⼯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凡适合妇⼥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职⼯。
”体现了劳动法的(原则A.劳动权平等原则B.劳动⾃原则C.倾斜保护原则D.劳动者权利受保护原则10.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单位范围的是( A.个体经济组织 B.民办⾮企业单位 C.企业D.依法成⽴的合伙组织和基⾦会11.下列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范围的是(A.志愿者B.企业停薪留职⼈员C.兼职的在校⼤学⽣D.家政公司的保洁员12.下列属于《劳动合同法》主体的是( A.民主党派机关⼯作⼈员 B.宾馆⼤堂经理 C.现役军⼈ D.家庭保姆13.关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者是特别法与⼀般法的关系,特别法优于⼀般法B.劳动法是基本法,劳动合同法是单项劳动法律,不可突破劳动法的规定C.劳动合同法是依据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和⽴法⽬的来制定的D.在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优先适⽤劳动合同法 14.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它是⽤⼈单位制定的公开的劳动规则⽂件。
酒吧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一)
酒吧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娱乐消费观念的改变,酒吧已经成为了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
而作为酒吧职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是常见的情况。
然而,很多人对于酒吧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疑问。
那么,酒吧劳动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酒吧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
无论是何种行业,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酒吧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到酒吧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针对特定行业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对酒吧劳动合同的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应当自愿并据实订立合同。
这意味着酒吧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另外,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酒吧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
对于酒吧行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工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调整。
例如,酒吧在节假日时需增加工作人员,可以约定一定的临时工作期限;而对于长期稳定的酒吧员工,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然而,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需要提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通知期限要足够。
具体到酒吧行业,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比如员工严重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等,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效力
一、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效力1. 劳务派遣合同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合同对被派遣劳动者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2. 劳务派遣合同对用工单位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这说明,劳务派遣合同对用工单位也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劳务派遣合同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效力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许可。
(2)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3)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按照约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劳务派遣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约定。
劳务派遣合同变更时,同样遵循这一规定。
(2)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也应当遵循这一规定。
(3)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劳务派遣合同的终止,同样应当遵循这一规定。
二、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的情形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总之,劳务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其效力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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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签 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 这就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 愿而不能欺骗对方或者采取办法是对方不能真实 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 合同不能生效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劳动合 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明确无误地认可,但是, 如果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有些内 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 也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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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者非本人 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属于不能生效的。
法条链接: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 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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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小丽拿着徐州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2006 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海门一公司应聘办公室文员 工作,此时她的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公司审核和面试后,便通知 小丽去上班。一上班,公司就与小丽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 协议约定:小丽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小丽技 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 月薪。 上班两个月后,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遂治疗和休息。其间 经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于2006年7月正式毕 业。同年8月,伤愈后的小丽多次向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 订了劳动合同,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 到公司拒绝。11月份,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 公司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公司 与小丽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小丽则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提起反 诉,请求确认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等条 款违法,要求月薪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公司为自 己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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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约束 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 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 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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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 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 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明确无误地表 达其意思真实意思。尽管劳动合同成立了,但是 不一定符合生效的法律要件而具有对当事人的约 束力。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及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安全生产法》第4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 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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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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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 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 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 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 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 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 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这样的主体资格, 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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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 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某些岗位需要执业 资格,而劳动者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书,或者用人单位是非法成 立的,伪造了用人单位注册文件等。威胁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以给对方造成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损 害为要挟,强迫对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即 劳动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较为常见,如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自己去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对劳动 者的工伤等不负责任的情况 。 第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违法劳动法律 法规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关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规定等。 第四,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 就是确立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有义务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以 上三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使是成立的(口头形式的劳动 合同不成立),但由于其缺少法定的劳动合同生效要件而对劳动 合同双方不产生约束力。 沈阳理工大学 8
农民陈某进城打工,发现一张“招工告示”称“某 个体砖厂大量招工,包吃住,月薪1000元另加奖金”, 于是前往位于郊区某乡村的砖厂,与老板王某洽谈。王 某拿出的劳动合同最后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员工在 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员工违 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伤的,责任自负,公司概 不负责,同时,公司也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 陈某没有多想就签了合同。一个月后,陈某在挖土时忽 然遇到塌方,身受重伤,丧失了全部劳动能力,王某以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 不负责”为由,不同意对陈某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