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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安全管理政策

led安全管理政策

led安全管理政策为了保障LED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确保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LED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们制定了以下LED安全管理政策,以确保LED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全面管理,促进LED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总则1.1 本安全管理政策适用于所有LED产品的制造企业,销售企业和使用企业,包括但不限于LED灯具、LED显示屏、LED车灯等LED产品。

1.2 本安全管理政策的宗旨是保障LED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3 本安全管理政策的依据是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LED产品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LED产品设计管理2.1 LED产品设计过程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2 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设计的LED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3 LED产品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和环保性,不得存在较大隐患和缺陷。

2.4 LED产品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用户的安全需要,避免因设计不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LED产品生产管理3.1 LED产品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LED产品生产所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和零部件。

3.3 LED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4 LED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四、LED产品销售管理4.1 LED产品销售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销售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2 销售企业必须对LED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充分宣传,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和技术支持,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

4.3 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中国及部分省市显示面板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新型显示器件等开发和量产

中国及部分省市显示面板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新型显示器件等开发和量产

中国及部分省市显示面板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新型显示器件等开发和量产
显示分辨率很高的面板,用在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

过去几年,发光二极管(LED,LightEmittingDiode)的应用领域进行了巨幅的扩展,其中成长最快也最具潜力的市场是液晶显示屏(LCD)的背光应用。

国家层面显示面板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为了促进显示面板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提出: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面板产业用玻璃基板、电子及信息产业用盏板玻璃等关键部件及关键材料。

地方层面显示面板行业政策
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显示面板行业发展,如2021年11月3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引导新型显示产业跨越发展。

大力推动OLED/AMOLED 显示器件和终端产业化,积极布局全息、柔性、量子点(QLED)。

Micro-LED、激光显示等前沿显示技术,加速拓展在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领域应用。

政务短视频宣传文案

政务短视频宣传文案

【开场白】(画面:太阳初升,朝气蓬勃的祖国大地)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政务信息传递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

今天,我们通过这部短视频,带您一起走进新时代的政务画卷,感受政务公开的力量,见证我们共同奋斗的成果。

【第一篇章:政务公开,阳光透明】(画面: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现场)一、政务公开,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政务公开,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是人民民主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政务信息。

1.政务公开栏:设立在各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信息,让群众一目了然。

2.电子显示屏:在公共场所、政府网站等平台,实时更新政务信息,让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最新政策。

3.新闻发布会: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和群众代表参加,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事件,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第二篇章:政务服务,高效便捷】(画面: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应用)二、政务服务,优化流程,提升效率。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国政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1.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各部门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2.网上办事大厅:打造全国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审批等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3.移动端应用:开发移动端政务应用,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便捷服务。

【第三篇章:政策宣传,深入人心】(画面:政策宣传栏、社区宣传员、新媒体平台)三、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凝聚共识。

政策宣传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是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

我国政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让政策深入人心。

1.政策宣传栏: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立政策宣传栏,让群众了解政策。

2.社区宣传员:聘请社区宣传员,深入基层,面对面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

公司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所有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以确保信息传播的效率和准确性,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2. 电子显示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大厅显示屏、会议室显示屏、外部广告屏等各类LED、LCD显示设备。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使用电子显示屏的个人或部门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管理职责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内容审核、播放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 IT部门负责电子显示屏的技术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技术故障。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电子显示屏的安全使用,防止非法操作和信息泄露。

三、使用规范1. 电子显示屏的开启和关闭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 所有需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的信息,必须事先提交申请,经过内容审核后方可安排播放。

3. 紧急信息和重要通知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播放,但事后需补充相关手续。

4. 禁止播放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严禁播放违法、违规信息。

四、内容审核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交的播放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内容的合规性和适宜性。

2. 特殊内容如涉及外部合作、广告宣传等,需经过相关部门会审,并取得上级领导批准后才可播放。

3. 对于错误信息或不当内容的播放,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技术维护1. IT部门应定期对电子显示屏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软硬件系统的稳定运行。

2.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并尽快组织维修,减少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3. 更新升级设备时,应评估新技术的兼容性和安全性,确保顺利过渡。

六、安全管理1.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电子显示屏系统,防止恶意篡改和信息泄露。

2.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防范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3.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led显示屏使用规章制度

led显示屏使用规章制度

led显示屏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LED显示屏的管理,维护设备正常运行,并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LED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单位,并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所有使用LED显示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LED显示屏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二章设备维护第五条 LED显示屏的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员全权负责,负责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六条LED显示屏设备定期进行清洗、检修和以安全为主的检测,并及时处理设备问题。

第七条在设备维护过程中,需要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人员、维护内容等信息。

第八条每年对LED显示屏设备进行大修和更新,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使用LED显示屏时,应当注意设备的安全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设备。

第十条在使用LED显示屏时,严禁擅自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授权才能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对于使用LED显示屏时出现的故障,应当立即报修,并等待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在使用LED显示屏时,应避免长时间高亮度显示,以免导致设备寿命缩短。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对于使用LED显示屏的场所,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防火安全措施是LED显示屏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设备周围的环境应当保持整洁,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第十六条 LED显示屏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LED显示屏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警告或者处罚。

第十八条严重违规情况下,将会造成对设备的停用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具体的违规处罚将由LED显示屏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LED显示屏使用单位负责人所有。

学校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制度

学校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电子显示屏的使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确保校园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电子显示屏,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楼等区域的显示屏。

第三条学校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公益性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显示屏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显示屏的安装、维护、更新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可申请使用电子显示屏进行活动宣传,但需经学校信息中心审核批准。

第三章信息发布第七条信息发布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不良信息。

第八条信息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虚假宣传。

第九条信息发布内容应遵循以下顺序:1.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2. 学校通知、公告;3. 教学科研、学术活动;4. 学生活动、社团信息;5. 校园文化、公益活动。

第十条信息发布内容应提前提交至学校信息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四章使用规范第十一条电子显示屏的使用时间应避开上课、就餐等高峰时段,以免影响师生正常活动。

第十二条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视频、图片等,应确保画面清晰、音质良好。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操作电子显示屏,如需调整画面、音量等,请及时联系学校信息中心。

第十四条严禁在电子显示屏上张贴、悬挂任何物品,保持显示屏的整洁。

第五章维护保养第十五条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发现显示屏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信息中心,并配合进行维修。

第十七条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电子显示屏。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学校对电子显示屏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信息发布质量、显示屏维护保养等。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截至2023年5月国家层面有关oled行业的政策重点内容解读

截至2023年5月国家层面有关oled行业的政策重点内容解读

截至2023年5月国家层面有关oled行业的政策重点内容解读OLED行业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显示技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

作为一种新型的显示技术,OLED技术不仅具有超薄、高亮度、高对比度和广域色域等优点,还能够实现柔性显示,可以说是未来显示技术发展的趋势之一。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我国政府也对OLED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提高技术水平。

1. 技术支持政策在截至2023年5月的国家层面有关OLED行业的政策中,技术支持政策是重点内容之一。

政府将通过资金、项目扶持、研发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大对OLED技术的研发投入。

在技术支持方面,政府将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推动OLED显示技术向更高端领域发展。

2. 产业扶持政策为了促进OLED产业的发展,政府还将出台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税收优惠、土地和用电补贴、引导基金等,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进入OLED产业,并且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生产环境和政策支持。

3. 市场推广政策在市场推广方面,政府将通过政策引导和相关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开展OLED技术的市场应用和推广工作。

政府还将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我国OLED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的OLED行业正在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政策的出台不仅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也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供了保障。

在个人看来,政府对OLED行业的政策支持是非常及时和重要的。

OLED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显示技术,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能够为我国显示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加大对其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整个产业的升级。

政府的政策支持也将有利于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我对政府对OLED行业政策的支持表示充分的认可和支持。

LED广告屏管理办法

LED广告屏管理办法

LED广告‎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显示屏的‎管理,发挥其迅速‎传递广告信‎息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户外或‎者公共场所‎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以发布广‎告并可以即‎时变换内容‎的各类显示‎屏;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广告‎显示屏。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显示屏‎设置的批准‎工作。

广告显示屏‎联网,需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第五条申请设置广‎告显示屏,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格。

(二)设置地点在‎户外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及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三)具有熟悉广‎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专职审查人员‎。

第六条申请办理广‎告显示屏审‎批,应当交验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二)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五)场地使用协‎议;(六)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七)广告显示屏‎主办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八)经营单位负‎责人情况证‎明;(九)专职审查人‎员的资格证‎明。

第七条广告显示屏‎的设置申请‎,应当在设置‎30日前提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内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予‎以批准设置‎的,核发《广告显示屏‎登记证》。

凡在户外设‎置的,应当同时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户外广‎告登记。

第八条广告显示屏‎播放的广告‎及其他信息‎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王‎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LED广告屏幕管理制度

LED广告屏幕管理制度

LED 大屏幕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LED显示屏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证公司LED显示屏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使用及内容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LED显示屏,是指由我公司购买安装的相关设备,即XX中支本部大楼以及各机构大门外单色LED屏幕。

第三条凡本公司进行LED显示屏的使用均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涉及LED屏,XX部、XX部为使用内容审核及广告发布部门。

LED 屏日常播控第五条大屏幕的管理与使用由IT兼职岗位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操作。

第六条IT兼职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负责LED屏幕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七条IT兼职岗位人员要对LED屏幕系统进行备份,系统出现问题立即恢复;要定期检查LED屏幕线路,如有损坏立即找专业人员维修。

第八条LED屏幕播放时间各机构根据开闭店时间进行规定。

第九条 IT兼职岗位人员要按照要求的播出及关闭时间开关大屏幕,每月要检查LED屏幕系统是否设置好定时关闭,并检查画面是否正常。

第十条恩施中支本部以及各机构LED屏幕严禁连接互联网以及公司内网,每次发布广告内容或更新由笔记本电脑通过USB方式连接,“Ledshow”软件进行操作。

LED 屏的内容发布第十一条 XX部、XX部为LED屏内容发布的制定及审核部门,每月按照客户广告数量及客户要求播放次数,合理安排广告播放。

第十二条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严禁发布与国家政策法规、与恩施州政府政策规章相违背的内容。

第十三条除LED负责人员管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LED屏相关内容的更改,如因擅自变更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人员本人及其相关当事人负责。

第十四条需要发布的广告及相关信息需提前申请,填写《led信息发布申请》经综合部经理批准,经同意后可正常播放使用。

第十五条凡在本LED大屏幕上进行发布的广告及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XX公司20XX.XX.XX。

LED屏使用管理规定

LED屏使用管理规定

LED屏使用管理规定1.LED屏的使用目的:LED屏是一种用来展示信息、广告、宣传等内容的电子显示屏。

其使用目的是为了向公众传达特定的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等。

2.LED屏的位置:安装LED屏的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合适的位置可以确保信息的传达效果和传播范围。

一般来说,LED屏的位置应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如繁华商业街、广场、车站等。

3.LED屏的内容:LED屏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创意性。

内容应通过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展示,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并确保信息的传达效果。

4.LED屏的亮度和音量:LED屏的亮度和音量应根据使用环境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

亮度过高或音量过大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亮度过低或音量过小可能会影响信息的传达效果。

5.LED屏的使用时间:LED屏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在人流量较少或夜间时段,LED屏的使用时间可适当缩短,以节省能源和延长屏幕的使用寿命。

6.LED屏的维护和保养:LED屏的长期使用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定期清洁屏幕表面,检查连接线是否正常,确保LED屏的正常运行。

如有故障或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7.LED屏的广告管理:对于在LED屏上展示广告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符合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时,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8.LED屏的环境保护:在使用和管理LED屏的过程中,应注意对环境的保护。

应合理控制LED屏的亮度和音量,节约能源。

同时,在LED屏周围应设置相应的垃圾桶,妥善处理产生的垃圾。

9.LED屏的安全管理:在使用和管理LED屏的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安装LED屏时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如防雷、防水等。

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屏幕的安全运行。

同时,应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防止破坏和盗窃行为。

10.LED屏的投诉处理:对于公众对LED屏的投诉和反馈应及时处理。

对公众的合理诉求应予以重视和解决,对于违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向公众积极回应。

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98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

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98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

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98年修订)正文:---------------------------------------------------------------------------------------------------------------------------------------------------- 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1996年2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局令第49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局令第86号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显示屏的管理,发挥其迅速传递广告信息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户外或者公共场所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以发布广告并可以即时变换内容的各类显示屏,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广告显示屏。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显示屏设置的批准工作。

广告显示屏联网,需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第五条申请设置广告显示屏,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格;(二)设置地点在户外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及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三)具有熟悉广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专职审查人员。

第六条申请办理广告显示屏审批,应当交验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二)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五)场地使用协议;(六)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七)广告显示屏主办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八)经营单位负责人情况证明;(九)专职审查人员的资格证明。

第七条广告显示屏的设置申请,应当在设置30日前提出。

led显示屏与公司大屏幕电视管理制度

led显示屏与公司大屏幕电视管理制度

led显示屏与公司大屏幕电视管理制度LED显示屏与公司大屏幕电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LED显示屏及大屏幕电视的管理,提升信息传播效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各部门对LED显示屏及大屏幕电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信息展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LED显示屏和大屏幕电视的部门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行政部、技术部及其他相关单位。

所有涉及LED显示屏和大屏幕电视的操作、维护、管理等行为均需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管理目标1. 确保LED显示屏和大屏幕电视的正常运行,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规范信息内容的审核流程,确保展示内容符合公司形象和品牌要求。

3. 增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4. 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设备管理的可持续性。

第四章设备管理规范4.1 设备使用LED显示屏和大屏幕电视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使用前需填写《设备使用申请表》。

申请表需注明使用目的、内容、时间及负责人,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2 内容审核所有展示内容需经过内容审核小组的审查,确保符合公司政策。

内容审核应包括:-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 不得展示任何影响公司形象、不当或敏感的信息。

- 相关部门需在使用前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审核申请。

4.3 设备维护设备的维护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内容包括定期清洁、故障检测及系统更新。

维护记录需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表》,并由维护人员签字确认。

4.4 安全管理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稳定的位置,确保不易受损。

使用过程中需遵循电器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安全隐患。

第五章操作流程5.1 申请使用流程1. 使用部门填写《设备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和时间。

2. 提交申请表至内容审核小组进行内容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使用部门与技术人员协商具体操作时间。

XX电子屏管理办法

XX电子屏管理办法

XX电子显示屏广告管理办法为规范、有效地使用我县电子显示屏,确保广告刊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发布的广告要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不符合要求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发布。

第二条广告显示屏播放的广告及其他信息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条申请发布广告的广告客户应当向我单位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二)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批准文件。

第四条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七)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因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播出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主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各类广告发布单位需提前向我单位预约说明要求,以便统筹安排发布。

第七条广告主自行办理广告播出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广告如由广告主制作,则广告制作的时段、长度、格式等要严格按照我单位要求进行;广告如由我单位制作,则广告主提供广告必须的内容,且按实际情况适当收取广告制作费用。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民大厅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民大厅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民大厅电子显示
屏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5.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民大厅电子显示屏使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民大厅各进驻单位(窗口)、银川市审批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子显示屏使用,充分调动进厅单位宣传能动性,满足各单位个性化需求,提升市民大厅最新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指导、文明新风推广、防疫等知识及普法等宣传效果,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向导、推广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的渠道、提高银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平台。

决定印发《市民大厅电子屏使用管理规定》,实施区域化管理,由各办事大厅负责电子屏播放内容,最大限度服务于便民和改革。

现将《市民大厅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

请各分厅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联络人员,认真填写《银川市民大厅电子屏各分厅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名单》,于5月26日前报送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附件:1.市民大厅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2.银川市民大厅电子屏各分厅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名单
3.银川市民大厅电子屏播放申请单
4.宣传素材尺寸参考表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学校室外显示屏管理制度

学校室外显示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室外显示屏的使用,确保显示屏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提高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室外显示屏的总体管理和维护工作。

2. 教务处、德育处、后勤处等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显示屏内容的审核和发布。

3. 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室外显示屏。

三、显示屏内容管理1. 室外显示屏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2. 室外显示屏内容应注重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室外显示屏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学校新闻动态、重要会议通知、校园活动信息等;(2)学校领导讲话、优秀教师事迹、优秀学生事迹等;(3)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4)国家、省、市、县教育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通知等。

四、显示屏操作与维护1. 室外显示屏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显示屏操作流程。

2.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显示屏的正常运行。

3.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显示屏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显示屏的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新。

五、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操作室外显示屏,或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室外显示屏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或擅自维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故意损坏室外显示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补充和完善。

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规定

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规定

电子大屏幕管理使用规定一楼电子大屏幕是发布实时信息、展示我局形象、向社会和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

为充分发挥电子大屏信息发布的优越性,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形象,明确管理使用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有序、规范,提高使用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局的相关规定,对需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查,确保其安全、真实、有效。

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绝发布。

二、电子大屏幕由永福县财政局信息中心进行管理与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公开内容发布的范围1、有关财政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

2、有关财政的公告、重要通知、宣传标语等。

3、本局职能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业务范围及办理流程。

4、本局的工作动态、队伍建设、重大专项活动。

5、其他重大活动安排以及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四、公开内容的发布流程与管理1、各股室提供的电子屏幕显示内容由各股室指定人员撰写,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再报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审批通过后将电子文件交由信息中心进行登记并制作成标准格式予以发布。

2、一般情况,提前两天拟定显示内容、明确显示方式及时间,特殊情况即时审批,及时发布。

?五、发布内容及时效1、财政的各项重要法律、法规、政策等(每工作日滚动播放)。

2、公告、通知(一般为 3 日)。

3、业务工作通报、简报等(播放 5 日)。

4、宣传标语、重大会议、上级检查、重要节日的欢迎词等内容按所需的实际时间滚动播放。

六、电子大屏幕的开启时间随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一同开启,其余时间的特殊需求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七、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布各项信息,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备份。

? 八、严禁非管理人员对电子大屏幕设备进行操作控制,严禁播放未经批准的内容。

九、管理人员应对电子显示屏进行定期(2-3个月)和日常维修保养,屏体应保持清洁,控制微机应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

显示屏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派技术人员处理。

东安区公共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东安区公共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东安区机关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和使用LED电子显示屏,进一步提升机关宣传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依据“集中管理、规范程序、统一发布、讲求时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显示屏,是指位于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大型彩色LED电子显示屏。

今后新建的各类公共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电子显示屏是重要的宣传阵地,便捷的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信息必须坚持正面宣传的工作方针,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力求信息的准确、简明、有效。

第三条电子显示屏发布的内容主要分为政策宣传栏、新闻快讯栏、通知公告栏、温馨提示栏,具体内容包括:(一)中央、省、市、区重要活动的报道;(二)公示通告、灾害预警、突发事件等信息;(三)东安新闻、政务活动信息;(四)反映我区建设成就的各类宣传片、宣传标语;(五)各种政策信息、宣传口号;(六)日期时间、天气预报;(七)区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显示屏信息播出、发布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电子显示屏发布的信息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批,重要、特殊信息由常务副区长或区长审批。

第六条申请在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的程序:(一)申请部门填写《东安区公共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表格可从OA办公系统“资料栏”下载);(二)申请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政府办公室按照审定的内容发布信息.第七条电子显示屏播出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9:30,中午11:30至12:30。

紧急通知等按工作要求播放.附件:东安区机关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东安区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东安区机关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显示屏规范用语

显示屏规范用语

显示屏规范用语一、节日祝福类酒越久越醇,朋友相交越久越真;水越流越清,世间沧桑越流越淡/一片绿叶,饱含着它对根的情谊;一句贺词,浓缩了我们对您的祝愿!宝祥典当预祝/祝各位朋友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母亲节/父亲节/儿童节/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感恩节佳节快乐。

24小时咨询热线:中、高考期间:宝祥典当祝天下莘莘学子考出好成绩/学有所成/学业有成!二、优惠政策类1、本公司试营业期间,实行以下特殊优惠:典当利息全免;免费鉴定和清洗首饰。

24小时典当热线:2、本公司对武进区花园路的客户实行特别优惠,上门融资者免息。

24小时咨询电话:.3、本公司对老客户再次办理业务或推荐业务实行免息优惠。

4、生日当天直接来柜台办理典当业务的客户,可凭身份证领取精美礼品一份。

5、凭教师证和学生证办理典当业务可享受免息优惠。

三、业务提醒类1、民品典当,主要包括黄金、铂金、钻戒、名表、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质押典当。

客户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便于登记,此证件将作为赎当的凭证。

2、典当须知:典当的期限一次性为五天、十天、十五天,……最长不超过半年,如有需要,可到期继续办理续当手续。

3、典当须知:“机动车典当,一小时资金到手!”办理机动车典当请携带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购置发票、完税凭证,以便办理登记手续。

4、典当须知:房产典当请携带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便办理登记手续。

5、典当须知:典当者必须持年满18周岁的身份证前来办理典当业务。

四、营销口号类1、“典之所用,当之所急!”宝祥典当欢迎您!2、“急需用钱谁帮忙,请到宝祥典当行!”3、“解人之危,缓人之急”。

宝祥典当——您身边的应急专家!4、宝祥典当,全资国有,诚信至上!坚决不做非法高利!5、“当之无愧,典当有章”宝祥典当为您理财、助您融资、托您发展!6、您身边的草根银行,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7、创业者的朋友,投资人的福星!8、解您燃眉之急,助您把握商机!9、愿您走向成功的路上,我能助上一臂之力!10、为您创业,助您起跑!11、千万贷款,当天到帐!11、您要出国留学吗?您要创业吗?您要投资理财吗?您是否还在为了您的梦想缺少资金而发愁呢?宝祥典当将全力支持您的选择,成为您有力的坚强后盾。

公共场所公告栏内容

公共场所公告栏内容

公共场所公告栏内容
一各单位擅自悬挂的宣传公告栏限期自行拆除,并将墙面、地面恢复如初。

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

二在各小区、公共场所安装电子显示屏。

电子显示屏要美观大方,节能方便,内容含量大。

三电子显示屏可以发布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通知公告、公益宣传等,可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沟通的一座桥梁,对政策解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电子显示屏可作为濮阳市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工作进展的
一个发布平台,表扬在提升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曝光落后单位及个人,以促进我市的综合提升工作。

五电子显示屏可作为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发布公告宣传的一个公用窗口,摒除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弊病。

并且电子显示屏与传统宣传栏比起来具有内容多、易更新、档次高、费用低的特点。

这样有除有建,疏导结合,把“乱点”变为“亮点”,既能及时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满足我市各部门、各单位的需要,又能提高各小区档次,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作服务,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增加亮点。

治标治本,一劳永逸,一举多得,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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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政策技能培训:1、就业扶贫政策能够为法定劳动年龄内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培训项目,对按培训要求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的可以给予500元-1320元每人的补贴。

2、对于有创业能力和需求贫困劳动力,我们能够在创业开始阶段,对其创办企业或者改善企业提供指导,提供创业培训,同样对完成培训任务的可以给予1200元/人的培训补助。

(两类培训的要求高,有一定的培训时间,要求参训人员能够严格培训纪律,按时参加,达到考核标准领证后才可以进行培训补助的发放)交通补助方面: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省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在省内市州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在市州内区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望城区就业创业政策指南一、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对象:在望城自主创业并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和农村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经街道(乡镇)及其以上妇联组织推荐的创业妇女。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可进行个人贷款,也可进行联合贷款,并须符合以下条件:创业项目是微利项目;本人(包括合伙人)及所在家庭没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个人(包括合伙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可提供担保(联合贷款须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个人贷款可采取房产抵押担保也可采取第三责任人担保)。

贷款标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联合贷款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

办理部门:贷款人可到项目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由区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审核。

提交材料:1、个人贷款需提交材料:(1)贷款申请及项目说明;(2)贷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3)贷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证》等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证件或刑释解教证明;(4)贷款人及配偶(已婚)的个人信用记录;(5)《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参加创业培训的需提交《创业培训合格证》。

反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的,提交:(8)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9)房产所有人及配偶(已婚)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10)资产权属人承诺书。

反担保方式为保证人担保的,提交:(11)反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12)反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书。

2、联合贷款需提交资料:除上述1-10项外,还需提交:(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伙经营登记证明或组织起来就业实体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出具的证明材料;(2)合伙经营的验资报告或组织起来就业实体的花名册和工资表。

政策咨询:望城区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88063585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发放对象: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证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专用印章)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4050”以上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于6%的,全额补贴,缴费比例达到或超过6%的,补贴其缴费基数的6%。

“4050”以下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3%。

所需资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灵活就业证明、个人社保缴费凭证,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4、《长沙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

申领流程: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按季拨付的办法。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应于每季终了后5日内持居民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灵活就业证明,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证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

每季,经本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及区、县(市)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通过银行将补贴发放给个人。

政策咨询: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88063585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申报条件:见习基地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确定,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优先发展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建立稳定校企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企业);2、本单位(企业)每年能提供符合见习专业要求的管理或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岗位10个以上;3、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见习指导和管理;4、工作环境良好,各项劳动保护措施到位,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见习基地的单位(企业)年度内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企业)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的30%。

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企业)向所在市、区、县(市)见习基地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区、县(市)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对其单位(企业)规模、见习岗位、工作环境、培训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初审合格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市、区、县(市)见习基地管理部门与申报单位(企业)签订《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申报材料:1、《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4、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政策咨询: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88063585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补贴对象和条件:1、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在市、区、县(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3、见习单位发放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补贴方式: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由当地政府根据规定按季对见习单位给予补助。

补贴申报材料:见习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缴费级次按季度向市、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见习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1、《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表》;2、《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见习花名册》;3、见习单位给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凭证;4、见习人员《毕业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程序:市、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见习单位申报的补贴资金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复核,复核后,市、区、县(市)财政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政策咨询: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88063585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对象:援助对象以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为重点。

特困人员主要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人员:1、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相同);3、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5、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中的“4050”人员(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指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照退役士兵、复原士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6、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7、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纯农户家庭(毕业生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籍且从事农畜牧业)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2、长沙市望城区公益性岗位审批表(一式三份,人社部门、安置单位、安置单位所在镇/街道劳保站各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4、援助对象户口本复印件(全家);5、《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第2页、第7页,在社区、劳保站咨询,须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6、援助对象未就业证明(盖章);7、援助对象计划生育证明(盖章)。

补贴对象:经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岗位补贴的标准不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补贴标准是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之和。

补贴期限均为三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人社部门最终审批确定的退休时间为准)。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1、《长沙市望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2、援助对象工资发放明细(银行流水或财政拨款通知单);3、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实缴明细;4、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申领流程: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申报实行按季补贴办法,公益性岗位的社保补贴申报实行先缴后补、按季补贴的办法。

用人单位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人社部门对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递交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后,通知用人单位开具财政拨款收款凭据,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政策咨询: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88063585六、望城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申报申报对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对象为在望城区首次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初创企业”是指在望城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重点支持各类规模以下的符合望城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创新型、服务型、科技型、环保型、带动就业型的初创企业。

区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不可重复申报,对已申报享受过扶持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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