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十堰城区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十堰城区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区街办社区居委会备注:1、审核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入户调查情况、审核、公示及投诉事件处理等签署意见,并对审核事项及工作环节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格填写一式四份,社区、街办、区房管局、市房管局各一份。
十堰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单位备注:1、审核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入户调查情况、审核、公示及投诉事件处理等签署意Array见,并对审核事项及工作环节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格填写一式二份,用工单位、市房管局各一份。
十堰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单位备注:1、审核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入户调查情况、审核、公示及投诉事件处理等签署意见,并对审核事项及工作环节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格填写一式二份,用工单位、市房管局各一份。
委托书委托单位: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事宜。
委托权限: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事宜办理。
委托单位(签章):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是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工作年,岗位为,年收入万元人民币。
我单位对本收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联系电话:年月日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协助管理承诺书房管部门:□申请人系我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年月日已及我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申请人系我单位(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年月日进入我单位工作,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
临高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模板】
年 月 日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复审意见
经审查,家庭(符合、不符合)申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张榜公示天,(无、有)异议,(符合、不符合)申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经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审核意见
经审查,家庭(符合、不符合)申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同意、不同意)轮候。
经办人:审核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
明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为我单位(社区)(干部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未、有)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享受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年(上年度) 在本单位取得收入元。
经办人: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社区居
委会)初
审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为我单位(社区)干部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总人口为人,家庭在临城镇主城区规划范围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人均面积平方米,年(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并张榜公布天,(无、有)异议,(符合、不符合)申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或套内建筑面积
㎡
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或套内建筑面积
㎡
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住房、收入等情况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如隐瞒、虚报、谎报有关情况,主管部门有权终止本人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进行公示。
承诺人签名(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审批(证明)意见
申请人配偶
所在单位(社区居
委会)证明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配偶为我单位(社区)(干部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未、有)享受过政策性住房,享受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年(上年度) 在本单位取得收入元。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旬阳县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所在社区(或单位):
现住房详细地址:
填表时间:
旬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旬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基
本
情
况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联系电话
享受低保人数
共同居住的
家庭成员人数
开始享受低保时间
工作
单位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低保金
存折帐号
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情况
年月日
经我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对照第1页住房类别的10种形式,同志住房情况属于第种。
房屋地址: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
证明单位(盖章)
经办人:单位电话:
年月日
家庭成员2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住房证明
家庭成员3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住房证明
经我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对照第1页住房类别的10种形式,同志住房情况属于第种。
□8承租他人私有住房□9租住亲戚或朋友住房□10其他
房屋类型
□ 1楼房2平房
是否成套
□ 1成套2不成套
房屋设施
独立使用厨房
□1有2无
独立使用厕所
□1有2无
排水设施
□1有2无
独立使用自来水设施
□1有2无
房屋
产权人
申请人与
产权人关系
房屋建筑面积(m2)
房屋使用
面积(m2)
人均建筑面积(m2)
人均使用
面积(m2)
负责人:经办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沅陵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工作年限
在县城区工作年
其他
家庭住房情况
现居住地址
居住情况
建筑面积
人均建筑面积
家庭成员
成员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填表说明:1、户主类型:三无人员、在职、下岗、失业、退休;
2、是否特困家庭指:否、孤寡老人、残疾人、重大疾病病人;
3、户口所在地:区办事处;
4、居住情况指:已购公房、私房、承租单位自管公房、承租政府部门直管公房、借住房屋、自行搭建的临时房屋、租赁补贴房屋、实物配租房屋、其他;
8
其他资料
承诺书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和工作情况及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将严格按照《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停止享受住房保障的待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社区意见:
经办人:公章
务工单位意见:
经办人:公章
劳动部门意见:
经办人:公章
住房保障办意见:
经办人:股长: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附件:
须提交审核的文字材料和原始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
编号
附件名称
附件数量
备注
1
申请公租房报告
2
户口簿、户籍证明
3
身份证
4
无房证明
5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6
结婚证、离婚证
7
劳动用工合同
沅陵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审
批
表
申请日期:
沅陵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表(年审表)编号
文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文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交表日期:交表人签名:收表人签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知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满18周岁;
2.具有文城镇城镇居民户口,或者在文城镇范围内的市直机关、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工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或者在文城镇范围内连续依法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满2年(申请之日往前推算24个月)的外来文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务工人员;
3.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文城镇主城区无住房(含现居住房屋属D级危房)且无购房记录的;或家庭成员在本市文城镇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18.75平方米的。
4.家庭成员在全省范围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且未
领取本省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
5.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上年度的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线标准(2021年的标准为39420元);
6.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房改购买公有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参与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1.文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用工合同、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证明、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涉及的各类证件、合同及证明材料,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联系电话:*************。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范文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范文#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你的姓名]2. 性别:[男/女]3. 年龄:[X]岁。
4. 身份证号:[18位身份证号码]5.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6. 户籍所在地:[具体地址,详细到门牌号]我就是那个想申请公租房的小[姓]。
咱也不是啥富贵人家,就想有个安稳的小窝,所以就来申请公租房啦。
二、家庭情况。
1. 家庭人口总数:[X]人。
家庭成员一:姓名:[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等]身份证号:[18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如有):[单位名称]家庭成员二(如有):姓名:[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关系]身份证号:[18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如有):[单位名称]……咱这一大家子啊,都挤在一个小破房子里,就像一群小蚂蚁挤在一个小角落里。
孩子都没个自己的小空间写作业,老人也休息不好。
所以真的特别需要公租房来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呢。
三、住房情况。
1. 现居住地址:[详细地址]2. 房屋性质:[例如: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等]3. 居住面积:[X]平方米。
现在住的地方啊,那叫一个小。
感觉转个身都能碰到墙,就像住在火柴盒里一样。
而且房子还特别旧,到处漏风漏雨的,一到下雨天,家里就得摆满盆盆罐罐接水,跟开音乐会似的,滴滴答答响个不停。
四、收入情况。
1. 申请人月收入:[X]元。
2. 家庭月总收入:[X]元。
咱收入不高啊,每个月挣那点钱,也就够勉强糊口。
想买房子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就像让我去摘星星一样不现实。
所以公租房对我们来说就像黑暗中的一道光啊。
五、申请理由。
咱家里人多房子小,收入又低,实在是没能力去租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买房子。
公租房对我们来说就像是雪中送炭。
孩子能有个好的成长环境,老人也能舒舒服服地安享晚年。
希望政府能大发慈悲,批准我的申请,让我们一家人能早日住上公租房,过上安稳的日子。
六、承诺。
申请人(签字):[你的签名]日期:[申请日期]。
淮安市淮安区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淮安市淮安区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1、“家庭人口”填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产权性质”填公房、私房、租借或临建。
2、此表一式三份。
基层社区、乡镇、区住房保障部门各留存一份。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出具申请报告、家庭填报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住房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租住他人房屋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3、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无劳动能力的提供相关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固定职业的由社区提供收入证明;
4、社区出具申请公示材料原件;
5、申请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模板】
Chang De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编号 ( )申请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户籍地区办事处(乡镇)社区保障政策一、申请条件方式一:公租房实物配租1、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医保1年以上;城区无房(含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武陵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及其他特困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优先保障。
2、引进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城区无房、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关系证明,以单位名义提交的保障申请。
3、申请资料:个人申请书、单位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务员可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社保(社保部门证明)、医保(医保部门证明)、住房公积金当年缴费证明。
方式二:公租房租赁补贴1、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鼎城区武陵镇)户口,城区无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有合法的房屋租赁手续,租住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其他情形按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
3、申请资料:租赁补贴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申请人长沙银行卡原件;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市房管局租赁所出具)。
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常德市各区县范围同时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米)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人
特殊情况
□特困(五保) □优抚 □残疾 □省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家庭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老龄 □困境儿童家庭 □军转 □ 其他
证件编号:
自有 性 质 □商品房 □自建民房 □其它:
位置
住房
情况 面 积
㎡ 人均面积
㎡ 产权证号
产权 人
当前 居住 情况
现住房属 于
产权
人
□自有 □租赁 □借住 □宿舍 位 置 已居住年限 年 同住人数 人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意向户型
□一室 □两室
职业
备注
备注: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 员;申请人配偶及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为必要的共同申请人。
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 我代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申请表中有关户籍、家庭成员 信息、住房、工作情况属实,允许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存在虚报、谎报、瞒报以及通过其他方式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行为,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愿意立即 退还所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并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将此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档案。
承诺人:
年月日
镇 (办)
经审核,该申请人提供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同意纳入住房保障对象管理。
住房
保障
部门
审核 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镇、办事处盖章)
年月 日
市住 房保 障部 门意
见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同意镇(办)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予以保障。
江州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江州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经核查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经公示,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异议成立,予以受理。
经办人:社区或单位(盖章)年月日社区所属街道办或主管部门意见经核查,该家庭属于():1.城市居民低保户家庭,领取低保人口人,共元。
2.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口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现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同户籍共同居住人口人,人均使用面积平方米。
3.新就业无房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口人。
经办人:经办人:社区所属街道办(盖章)主管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崇左市江州区民政局意见经核查,该家庭属于城市居民低保户家庭,领取低保人口人,共元。
经办人:江州区民政局(盖章)年月日崇左市江州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经审核,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采取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同意按第点办理。
1、采取实物配租方式安置公共租赁住房。
应配租人口人,配租使用面积平方米。
2、采取租赁补贴方式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应配租人口人。
家庭租赁月补贴金额元,在申请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15天。
经办人:崇左市江州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年月日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经公示,人提出异议,经调查异议成立,决定予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
经办人: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年月日(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和审批表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和审批表审核编号()本人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主申请人姓名:填表说明一、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贰份,请使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涂改无效。
2.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
3.表中所有数字均填写阿拉伯数字,币种为人民币。
4.表中所指“年”为公元纪年,填写四位数;“月”、“日”填两位数,不足两位者前面补“0”。
5.身份证号码:居民从左至右依次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军人从左至右依次填写军人身份证号码。
6.婚姻状况、住房状况、户籍性质、与主申请人关系等均填写相应项前的序号。
7.家庭成员超过四人的,则应在附表中填写其他家庭成员信息,并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8.如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无收入或资产的,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填写阿拉伯数字“0”,不得留空白项。
9.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照片张贴处,应按照填表的先后顺序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写附表的申请家庭,应将其他家庭成员照片张贴在附表后页的照片张贴处。
10.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其签名及按手印由其合法监护人代为签署。
11.提交申请材料时,主申请人须亲自到申请受理现场。
若主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应由受托人凭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代理提交申请材料并签名按手印。
二、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提供以下资料:1.本表一式贰份。
2.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非本地户籍家庭还应提供居住证。
4.婚姻证明。
三、有关要求:1.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2.主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人均住房面积等应符合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承诺及授权委托书一、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交的资料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个人申请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为
元,属:
□低保标准2.5-4倍(含4倍)收入家庭
□低保标准4-6倍(含6倍)收入家庭
□低保标准6倍以上收入家庭
区、 管委 会住 房保 障部 门核 准意 见
□提供资料不能比对收入家庭
(注:提供资料不能比对收入的,视为低保标准6倍以上收入家庭)
二、房产情况
;
三、公示情况
;
核准意见: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人数
用人 单位 审核 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职工申请资格进行了审核: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共
人;
二、申请人月收入
元,申请人配偶月收入
三、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情况
申请人配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情况
初审意见
.
元; ; ;
申请人 单位盖章
申请人配偶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补准部分租金补贴系数为
日期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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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肇公租房申字号
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
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类别:□端州城区户籍家庭
□房屋被依法征收暂无住房的家庭
□新就业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西江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人才”、“创客菁英”等
□端州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
□环卫工人
□单身人士
申请人:
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
通信地址:
受理居委会(单位):
受理日期:年月日
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说明事项
一、本申请审批表由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供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只可选择一项,同时提交相对应类别的申请资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供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收入、住房等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审批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81号)、《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肇府规〔2017〕5号)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准入标准。
四、共同申请人是指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的人员。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所得。
家庭资产净值:一般是指家庭的所有资产(包括货币、动产与不动产)减去负债(如消费贷款等)之后的金额。
五、本表“□”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应内容;空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证明;从事其它商业生产经营的,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兼职收入等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其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核定,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失业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介绍就业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提供证明;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核发并经年审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证明。
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继承协议等)。
家庭资产申报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自我评估价值。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对提供申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按规定由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真实性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完全责任。
七、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单身人士分配单间;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及3人以上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
八、申请人申报资料(包括联系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告知,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停机、关机或其他原因)无法通知的,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