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共青团中的优秀青年,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特制订本方案.一、严格推优标准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上先进,综合能力突出,重点考虑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第二课堂”的表现;年满18周岁,入团时间满一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上一年度评议等级为优秀;学习成绩绩点必须在2.0以上,且不能有一门以上没有通过的科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推优”对象:(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2)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反分裂斗争等重大政治斗争中态度暧昧不坚决的;(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4)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的;(5)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6)履行团员义务不自觉,不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对待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不主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7)过去两年内曾受到团内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或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8)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分裂、暴恐活动、宗教极端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的;二、推优人员及比例本次推优的团员对象为参加2020年组织生活会并且团员评议被确定为优秀的团员。
各个团支部推优名额由党总支、辅导员商讨决定。
三、各团支部推优大会会前准备工作(1)各团支部应提前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初步了解、确定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满足推荐条件,思想政治态度是否端正,团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2)在各团支部推优大会正式召开前需在团支书群进行报备,并将会议地点和会议号码告知分团委负责人,院分团委会安排团干部代表出席会议。
(3)“推优”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若团支书作为“推优”初步人选,则由列席参会的分团委干部选派本支部其他团支部委员主持。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文号;院团字[2003]4号(2007年1月修订)日期:2003年5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使“推优”工作落实到基层,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共青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我院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各党支部(以下简称“各支部)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第四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
第五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为“推优”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
第六条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推优”工作要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共青团员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七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动态培养的原则和党团衔接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
几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严格地实行了“推优”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已往做法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推优”工作1、“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我国的战略目标,就需要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抓紧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也是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培养“四有”新人,是党的青年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推优”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加强对青年的培养教育是各级党团组织担负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充分认识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地把“推优”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2、“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
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强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而“推优”工作就是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促进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
3、开展“推优”工作能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
做好“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通过“推优”可以促进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激发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努力学习,建功立业。
通过“推优”可以使团组织的工作能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广大团员特别是团干部能更多地接近党组织,了解党、认识党、热爱党,从而使广大青年更加信赖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团的工作水平,增强团的活动的思想性和号召力,促进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团总支工作实际,制特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须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坚持考评、培养和教育并重。
通过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发展对象。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第五条“推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 我校全日制团员青年;2. 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4. 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工作机构及时间第六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成立“推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推优”工作。
工作组由院团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各团支部书记组成。
院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推优”考评日常工作的开展。
团员推优入党措施
交通医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单位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工作踏实奋进;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推优程序1、由各单位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
2、各团支部要对照条件,认真排查,初步摸清团员的基本情况,高标准、优条件提出候选人,并制定民意测验的具体组织计划,最后推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3、召开支部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如实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大会充分开展讨论酝酿,初步产生"推优"对象,并如实填写《推优入党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总支、团支部)各存一份。
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在《推优入党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几点建议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一、政策依据1.1982年,共青团十一大将“推优入党”正式写入了《团章》(新团章索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七项);2.1986年,中央组织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3.1992年7月22日,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正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1995年1月26日,团市委下发《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的通知》;5.1995年3月15日,商贸工字[1996]第31号,市商贸工委、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商贸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6.1997年8月4日,中共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党组面向各基层党委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7.2003年6月16日,京烟专团[2003]7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8.2005年11月14日,京烟专团[2005]715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二、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
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优入党的工作程序1.团支委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委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委会介绍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委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并一式两份报局团委审查。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而深入做好“推优”工作,则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团支部要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统一意见,坚决防止降低标准来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第四条“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与党建相衔接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党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是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和来源。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和推荐标准第五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自愿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六条各班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
“推优”对象具体标准如下:(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热情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优对象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
拥护和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思想成熟。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全面的认识。
(三)入党动机纯正。
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言行一致。
(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经常向党组织如实汇报思想、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开展评语和自我批评,进步较快。
(五)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良好,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六)社会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七)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八)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
(九)推优对象必须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年满一年。
(十)推优对象必须参加我校或县(处)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党校学习班并获得结业。
(十一)推优对象必须在团内外未受任何处分或处分撤销满一年且表现良好者。
(十二)推优对象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名列年级中上水平以上,成绩在班上排名进前40%,且年度没补考科目。
推优入党文件
公司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早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到基层,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团的各级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落实。
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更好地为推优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第四条 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可扩展到28至30周岁)。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
第五条推优工作要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党团衔接的原则和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坚决防止和杜绝降低标准,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的不良倾向。
第二章推荐对象的条件第六条凡年龄在18至30周岁,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志愿申请入党,经过教育培养,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团员青年,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第七条推荐对象的基本标准是: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工作勤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较高的岗位技能;4.自觉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克己奉公,不怕牺牲,乐于奉献;5.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团的纪律,坚持真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6.出色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开展三峡大学学生会推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三峡大学学生会推优工作的通知为积极配合学校的推优工作,保证校学生会中一大批各方面表现突出,品德良好,有强烈入党愿望的优秀学生骨干能够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特开展本次推优工作,请各部按照推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推优程序,选拔优秀团员青年,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时间:2008年3月2日-3月10日1、3月2日:完成各部政治面貌统计和成绩统计工作;2、3月3日-3月9日:各部以部门为单位召开推优工作会议,并提交推选结果;3、3月10日:召开学生会干部例会,汇报推优工作情况,同时开展第二轮推选;4、3月11日:审核推荐结果,将学生会推荐结果连同被推荐人档案提交团委审核。
二、程序:1、成立推优工作小组,讨论推优相关事宜,审查候选人情况,并下发相关材料,推优小组成员安排如下:组长:田亮副组长:徐兴界、方婷、魏建雄组员:组织部干事2、各部以部门为单位分别召开推优会议,以二分之一以上团员到会为有效会议,讨论本部门人选,会议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被推荐对象有二分之一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者,方可通过学生会推荐,投票结果上报推优小组审查,推优工作会议由推优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3、自部门推优会议结束时起,各部部长应在两日内将被推荐者的下列材料提交到推优小组:(1)推荐表;(2)2007年秋季学期成绩单;(3)个人小结1000字。
三、名额本次推优名额分配如下:1、各部门干事:1名入党积极分子/部共12;2、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共10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四、要求:1、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靠拢,有强烈的入党愿望;2、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3、未受过任何团内、校内、学生会内部处分;4、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需参加过三峡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5、定期考核为及格及其以上等级。
三峡大学学生会组织部2008年3月2日。
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附件1共青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2014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广大青年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
”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任务。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程序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一、推荐标准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经常阅读有关书籍,关心国家大事;2、申请人须已经党校初级班顺利毕业;其中本科生要完成在模拟党支部的学习;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主干课程不得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主干课程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大三、大四年级申请人须通过四级考试;4、团结同学,有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人际关系和谐,群众基础好;5、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6、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7、已被推荐过但在当年度未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必须重新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程序1、申请人写书面总结并公开述责,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向与会同学说明自己尚存在的缺点或不足。
2、召开团支部大会对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议程包括:①介绍申请人情况;②申请人公开述责,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动态、党校理论和实践学习情况,以及学习时事政治的心得体会等内容;③支部团员评议;④支部投票表决。
3、根据推荐标准,在广泛征求团员及班主任意见后,团支委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出顺序,注明各自得票数。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学生组织中只能选择参加一次推荐。
4、院团委根据各方面意见,召开团委委员会,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
5、被推荐人、团支部、院团委填写《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推荐表》,由院团委上报院党委审批。
6、院党委将各团支部推荐名单交给各党支部,党支部召开述责答辩会,讨论确定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19.08.29
•【文号】中青发〔2019〕9号
•【施行日期】2019.08.29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群团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
行)》的通知
中青发〔2019〕9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
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
结合现行文件要求与各地工作实践,并征求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意见后,我们研究制定了《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完整版)
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共青团员民主评议及团员推优入党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主题意识教育,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思想意识、模范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经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决定在201X级学生中开展共青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议时间:201X年4月23日-4月24日。
二、评议地点:教学楼指定教室三、评议形式: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中评议,要求本班级团员必须参加不可缺席。
四、评议内容: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自觉参加团组织生活,能否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能否以雷锋为榜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等方面。
五、评议程序:1.201X级全体团员按照评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对自己入学来各方面表现进行总结,并填写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考核登记表中应由个人填写的部分;2.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本班全体团员参加的团支部会议,班委会成员组成本班级民主评议活动评议小组,团支部书记为小组长;3.每名团员依次向全体参会团员宣读自己的书面总结材料,本班级全体团员可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之后由本支部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并认真填写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考核表;(对评议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时,该成员需回避)4.待全部团员评议后,根据每个人的评议情况,测算其评定等级,并及时反馈本人。
对于评议结果较差的团员,评议小组有义务帮助并督促其不断改善自身不足之处;5.评定等级测算后,由团支部书记代表评议小组认真填写每名团员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考核登记表中应由团支部填写的内容,同时填写本班级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
团支部推优入党管理办法
团支部推优入党管理办法XX 移动公司“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1982年共青团十一大将这项任务正式写入团章。
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是新时期党的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且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推优对象全公司青年团员二、推优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敬领导,团结互助,无任何处分现象。
3.工作责任心强,成效突出。
4.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组织能力。
三、推优程序(一)推荐前的教育。
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二)推荐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领导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三)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推荐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掌握的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推荐计划。
2、以团支部为单位,按推荐标准酝酿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团支部开会讨论决定。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关于工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源泉,从而确保实现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推优对象和条件:第一条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第二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条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己的弱点,听取别人的意见,自觉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违纪现象发生,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原则上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班级排名在前15名以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前10以上,每学年都无挂科,通报,警告等情况者;第五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
第三章推优比例:大一:30% 大二:15% 大三:10%第四章推优程序:第一条班级团支部推优原则上各班团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时间为每学期初(具体由团委安排通知)。
具体步骤: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必须请班主任、党员代表出席,团支书主持,班级人员缺席三分之一以上需延期举行) ,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班主任、党员代表签名;②.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上台自我演讲(可以在黑板上列出);③.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即民主投票,可要求候选团员离席回避);④.赞成票达到应到会团员数一半以上的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⑤.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⑥.上报党支部审核;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
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文件聊大发[2006]9号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引导团员青年成才成长,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关口前移、注重培养、严格考察、规范程序”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要切实发挥团组织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作用,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
二、团支部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职责:第三条: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
第四条:要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
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察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五条: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学期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受过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可直接向党组织推荐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每年的11月中旬,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入党发展对象的条件从入党积极分子中向党组织推荐预备发展对象。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团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
把在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及时推荐并输送到党组织中来,是各级基层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基层团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推优入党”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团员青年及时得到培养和发展,及时为党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公司团委要求公司各级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现将今年的“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入党”的条件被“推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必须超过一年,即必须在2007年元月1日之前递交申请;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入党动机端正;4、拥护改革,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勤奋学习,为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而努力奋斗,5、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服务企业,发奋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生活、各种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关心集体,遵守党纪、厂纪厂规,密切联系群众,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团交给的任务。
二、“推优入党”的对象、范围及名额分配公司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各单位团组织“推优入党”名额分配:团员人数在80人及以上的单位原则上是2名,团员人数在8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是1名。
三、“推优入党”的步骤(“推优”工作程序示意图见附件2)1、团支部首先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本单位推优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建议人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对推荐建议候选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召开团员大会(缺席人数应少于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团支部组织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建议候选人的情况,团员经过充分讨论,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的建议名单。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1 、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 、获院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 、在各级(国家、自治区及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 、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 、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6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活动者。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有不及格现象。
3、在校期间曾有违纪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推优程序1、由系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文号;院团字[2003]4号(2007年1月修订)日期:2003年5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使“推优”工作落实到基层,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共青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我院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各党支部(以下简称“各支部)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第四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
第五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为“推优”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
第六条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推优”工作要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共青团员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七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动态培养的原则和党团衔接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H).pdf
共青团X X X X X委员会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壮大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同学加入团组织,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报校党委批准,我校将于今年发展一批新团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要求初二级:级团支书:每班1名要求:1.有责任心,能认真负责的管理班级团员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同学可上交一份手写入团申请书到学校团委。
入团积极分子:每班5名要求:1.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同学可上交一份手写入团申请书到学校团委。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初三级:入团积极分子:每班8名要求:1.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同学可上交一份手写入团申请书到学校团委。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标准1.已递交过入团申请书,表现优秀的入团积极分子;2.思想进步、具有良好品德的非团员;三、入团发展程序1.各支部在 3 月20 日前把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上交各团总支;由团总支审核合格后上报校团委。
2.各支部在校团委的统一安排下,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团课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树立团员意识。
3. 另安排时间召开新团员培训会议,下发并填写《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安排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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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这是党对团的政治要求,更是团的性质所赋予的光荣使命。
经团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1、团总支、团支部应组织团员、团干部认真学习《江苏工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办法(试行)》、《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团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吃透政策、熟悉操作程序。
(上述两个文件原名均为南通纺院,内容详见“江苏工院青年”网页中“团学制度”栏目内)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按如下步骤进行:(1)团支委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提出建议推荐人选;(2)召开团员推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3)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上报团总支审核;(4)团总支考察并公示(不少于5天);(5)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报团委审批;(6)团委向各党总支致函推荐。
3、各学院名额分配见下表,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分名额。
请各团总支将名额进一步划分到所辖各团支部,划分名额时对省、市、校先进集体可酌情增加。
表中名额为各团总支推荐的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
4、各团总支要通过微博、短信、QQ等新媒体切实把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团支部。
5、团总支上报团委审批截止时间为3月28日,请将“推优汇总表”(附件4)、“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书面档盖章确认后一式一份报送团委,“推优汇总表”电子档发送到团委。
“推优入党”各类表格在“工院青年”网页“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
附件 1.××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样式)
2.××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参考样式)
3.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参考样式)
4.江苏工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校党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各学院党总支,学生会。
共青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8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1:
××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样式)
(按姓氏笔画为序)
×年×月×日
说明:
1、在上述××名同学中推荐××名人选,多推无效。
2、同意的在“推荐意见”栏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如有涂改,作废票处理。
××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参考样式)
××学院团总支:
××年××月××日,××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优,支部应到团员××名,实到××名,符合有关规定。
经过大会投票表决,推荐×××、×××、×××等××位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员大会推优票决情况汇总表
(按得票多少排序)
(此表应包含所有推荐对象得票情况。
)
特此报告。
×××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参考样式)
感谢观看
附件4:
江苏工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感谢你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