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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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标题:道路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工程、附属设施、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道路工程监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监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变更等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监理程序与方法第六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过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等程序。

第七条运用定期巡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和监理报告编写。

四、质量与安全控制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五、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同时,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工程技术的发展,本细则也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内容仅为初步框架,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确保道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6.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7. 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三、监理工作范围1.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2.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等各分项工程3.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四、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规划编制与实施(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2)组织实施监理规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2.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3. 施工现场管理(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材料设备管理(1)审查材料设备供应商资质,确保其符合工程要求。

(2)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监督材料设备进场、使用、退场等过程,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5. 施工进度控制(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 质量控制(1)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3)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竣工验收(1)审查竣工验收申请,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交通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交通安全,本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安全工程的特点制定。

第二条交通安全工程包括道路施工、桥梁施工、隧道施工等,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交通安全工程。

第三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是指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交通安全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实行全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保护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要求第六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监理资格,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监测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内容第十一条交通安全工程的前期准备,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抽查,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交通安全工程的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监管机构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利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对其审查和监理结果承担责任,并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以及业主单位提供相关保函。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要求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对地铁基坑工程进行详细的勘察和实地考察,了解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物等情况。

二、施工前安全措施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

2.检查施工场地及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施工过程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的开挖、支护、土方运输等工作。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3.监督土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路面的抑尘、运输车辆的合规以及挖掘机等工程机械的操作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对地下水进行抽排和治理的措施是否有效。

四、质量监督1.检查基坑开挖的质量,确保坑底平整、边坡坡度符合要求。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质量,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护的施工质量。

3.监督施工单位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管线的破坏。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基坑的地下泵站、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质量。

五、环境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扬尘控制、噪音控制等。

2.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六、安全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

2.监督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七、施工成果验收1.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基坑开挖质量、支护结构、配套设施等。

2.对施工单位进行成果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

八、工程验收与竣工1.组织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对基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九、安全文明施工1.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整洁、环境的保护和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范围明确在进行交通工程监理时,首先需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各个部分的施工内容,以及附属设施的建设。

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对工程范围有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理工作。

二、工程标准规定监理团队应熟悉并掌握相关的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在监理过程中,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三、工程进度要求监理团队需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监理。

对于进度滞后的部分,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四、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团队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施工方案确定在施工前,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六、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在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测手段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

七、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单位,监理团队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

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八、工地试验室资质审查对于工地试验室,监理团队应同样进行资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试验室的设备配置、人员资质、试验能力等。

确保试验室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需求。

九、试验报告审查与批复对于工地试验室提交的试验报告,监理团队应进行详细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审查通过后,监理团队应签署批复意见。

十、机械设备组合确定在施工前,监理团队应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机械设备组合进行审查,确保设备选型合理、配置齐全、满足施工需要。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监理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 监理申报和批准2.1 监理申报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申报材料。

监理申报材料应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名单及注册证书•监理机构资质证书2.2 监理批准相关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批准其进行监理。

3. 监理人员3.1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应人员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2 监理人员的监理职责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应人员的监理职责应包括:•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给出合理的建设措施3.3 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规定监理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理规定》相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4. 监理实施4.1 监理任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设备使用、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

4.2 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验收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图纸进行施工•抽查材料、设备资料,并进行验收•我国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验收要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验收应包括的项目应为:•工程完工情况•工程验收图样•工程验收建议书4.3 监理工作中的风险预防在监理工作中,应尽可能避免以下安全风险:•检查设备使用后,要立即关注设备电缆的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现场工作时,需要穿上防护服,防止事故的发生。

5. 结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

监理人员应具有专业的资质和经验,并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细则

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细则

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细则1. 前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交通难题愈发突出。

因此,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程作为一种现代化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手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和有效监理,编制此细则方便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参考。

2. 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前勘察、设计阶段,应确保施工所需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施工阶段监理,包括监督施工过程及实现的施工质量和工期。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包括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过程的监管。

3. 监理要求3.1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取得工程监理资格证,并具有以下资格:•熟练掌握交通工程基本业务和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意识。

•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领导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计划组织能力和独立决策能力。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运用相关法律和规定指导工作。

3.2 设计要求对于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时应注意以下要求:•应根据地形、地貌等不同条件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确定工程的实施方案并编制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

•工程图纸应符合安全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应具备合理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

•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要求和技术标准。

3.3 施工要求施工期间应注意以下要求:•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要求,并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标。

•施工结束后应做好安全交底、验收等工作,并编制好竣工验收资料和合格的验收报告。

3.4 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中应注意以下要求:•应依据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对建成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对于工程出现问题,应组织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时,应依据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并确定验收流程和验收标准。

交通组织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组织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1.道路改造概况苏州吴江区联华路(友谊路~友谊新村)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1989.562m (北起友谊路,向南与胜信路、吴江城市东西快速干线平交,止于友谊新村内部道路)其中K1+524.582~K2+032.574段为友谊新村内部道路;K0+284.911、K0+897.463处各为简支板梁桥一座。

本次改造一号桥为现状桥梁桥面系改造,二号桥拆除新建。

2、老路现状联华路现状仅有行车道,多为水泥砼路面,少部分为沥青砼。

水泥砼破损严重;钻孔显示沥青砼路面结构为沥青+碎石土,现状存在网状裂缝和坑槽,面层骨料裸露等问题,故全线考虑翻挖新建。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8m,现场大部分路段宽度条件不足,约15~18m.老路两侧均为厂房,部分路段为居民区,地下附属设施有通讯,煤气管道,高压线,电线杆,污水管,公交线路,自来水,绿化。

3、道路设计标准3.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标,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20Km/h,3.2车道数,机动车双向两车道;3.3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3.4道路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年;3.5路面设计标准轴载,双轮组单轴100KN4路面结构友谊路~友谊新村入口段,车行道沥青路面结构总厚度64.6cm,[4cm细粒式沥青砼(SUP-13)SBS改性沥青、抗剥落剂-6cm中粒式沥青砼(SUP-20)SBS改性沥青-0.6cm SBS改性乳化沥青下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18cm现浇C30水泥砼,两层沥青砼之间设置粘层油]。

港湾式公交站展宽部分路面结构下超挖20cm,采用老路砼破碎料回填,施工时对现状管线加固、保护,老路路面结构全部挖除,挖除后的地面标高与新建路面结构底标高之间采用老路砼破碎料回填。

友谊新村内部段,车行道沥青路面结构总厚度30cm,[4cm细粒式沥青砼(SUP-13)SBS改性沥青-6cm中粒式沥青砼(SUP-20)SBS改性沥青-20cm现浇C30水泥砼-10cm老路砼破碎料-C30水泥砼切缝后+沥青砼之间喷洒粘层油]。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七章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项目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系统。

一、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他。

(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案。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制数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非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

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水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期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试验并予以批复。

6、审查、批复承包人提交的试验路段试验报告,通过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7、监理工程师汇同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图纸会事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技术交底,使掰一名作业人员了解设计意阁、掌掘浦工工艺要领。

高程基准点及导线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施工放样复合。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施工按照合同约定、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并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本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的实施过程,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而制定的。

二、监理任务和权责1.监理任务(1)监督施工企业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2)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工期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3)监督施工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4)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合格项,确保工程质量;(5)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种问题和纠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2.监理权责(1)有权对施工流程、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指导;(2)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抽查施工质量;(3)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监理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4)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5)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6)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暂停或叫停不符合监理要求的施工活动;(7)有权协调解决施工纠纷和相关问题。

三、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前准备(1)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签订监理合同;(2)监理单位组织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工作目标;(3)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沟通,了解设计和施工方案;(4)监理单位审核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2.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单位通过现场巡视、抽查和纪录检查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2)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企业的施工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3)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对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4)监理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资料进行归档;(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和掌控,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交通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被制定出来。

该文档旨在规范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交付。

二、监理机构1. 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

2. 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监理机构应设有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监理人员,并建立监理工作的协调与指导机制。

三、监理工作范围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的审查,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包括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材料配送等方面的监控和检查。

3. 工程竣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工程的验收和交付进行确认,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

四、监理责任与义务1. 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足够核查和审查施工方的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2.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3. 监理机构应根据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4. 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和施工方沟通,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纠纷和问题,并向业主提供工程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理报告和文档1.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手册要求,及时编写和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方案等方面的评估和意见。

2. 监理报告应具备完整的内容,包括工程现场照片、检测数据等支持材料,并明确提出问题和建议。

3. 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监理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安全、可查询和有效。

六、监理人员素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具备较强的问题识别和解决能力。

2. 监理人员应保持持续学习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了解最新的监理标准和技术要求,并能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道路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监理范围及目的1.1.1 监理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1.1.2 监理目的:确保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2 监理机构的职责1.2.1 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对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包括前期咨询、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等环节。

1.2.2 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道路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

第二章监理范围2.1 监理人员配置2.1.1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并参与工程决策和问题解决。

2.1.2 监理员:负责现场巡查、验收等工作,协助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2.2 监理任务2.2.1 前期咨询:包括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2.2 施工监督:包括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2.2.3 现场巡查与验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对竣工环节进行验收。

第三章监理程序3.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3.1.1 审核设计文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合理性。

3.1.2 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任务和时间安排。

3.1.3 监理人员配置:根据工程规模和难度,合理配置监理人员。

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3.2.1 施工图纸审查: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2.2 施工方案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方法和工艺合理。

3.2.3 施工过程监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 竣工验收与报告编制3.3.1 竣工验收:对道路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工程量测算、质量检测等。

3.3.2 监理报告编制:根据监理过程和结果,撰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情况和工程质量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

本细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的各个阶段。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2. 监理单位应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审查相关工程文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规划要求进行。

3. 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工作,向业主提供专业的监理报告和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监理程序1. 前期筹备阶段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前期筹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全面了解工程的设计、施工计划和相关文件,并提出监理建议。

监理单位还应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要求。

2. 施工监理阶段监理单位应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监理人员应每日进行现场巡查,记录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还应定期组织施工质量评估会议,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工程实施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 竣工验收阶段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合理的评价和建议。

监理单位还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提供专业的监理报告,确保工程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

四、监理文档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组织编制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文档,记录和总结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决策依据。

监理文档应以规范、专业的语言表达,内容准确全面。

文档排版要整洁美观,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格式,以确保文档的可读性和易于归档。

五、监理成果评价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和监理文档,组织进行监理成果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监理成果评价是对监理活动的重要总结和反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未来的轨道交通工程提供经验和参考。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范围与标准监理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

对照设计图纸和规范,确保实际施工内容符合设计要求。

二、工程进度监督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监控其实施情况。

定期召开进度会议,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进行分析,提出调整措施。

三、工程质量监督设立专职质量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施工方案确定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五、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完善、有效。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六、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参与项目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满足工程要求。

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拒绝其参与工程施工。

七、工地试验室资质审查审查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能力,确保其能够满足工程试验需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试验室,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其更换。

八、试验报告审查与批复对工地试验室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

对存在问题的试验报告,要求试验室进行复验或补充数据。

九、技术人员交底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交底会议,明确施工要点、难点及质量控制措施。

确保施工人员熟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

十、高程与导线控制建立高程和导线控制网,确保施工精度。

定期对高程和导线控制点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其准确性。

十一、地下管线调查在施工前进行地下管线调查,了解工程区域的管线分布情况。

对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管线,制定专项保护措施。

本监理细则旨在确保交通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顺利推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机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第三条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中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组织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监理经验。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先后完成监理规划、监理组织设计和监理计划的编制工作,确保整个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监理机构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进度延误等,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准确反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情况。

第二章监理组织管理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监理机构设立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理工作的进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监理人员,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证明,确保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质量。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控,确保工程进度的掌控。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权限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的资格,以便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

2. 在交通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拥有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管,并有权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全面了解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内容。

2. 监理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监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 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参加相关的会议和讨论。

三、监理过程中的主要事项1. 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修改要求。

2. 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监督,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错误和缺陷。

4. 监理单位需要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四、监理报告和问题处理1. 监理单位需要定期向业主和相关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与解决措施。

3. 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以上为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交通工程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设施监理细则一、监理范围与责任1.1 监理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交通工程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停车场等。

1.2 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对交通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标准与依据2.1 监理标准: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确保交通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符合标准要求。

2.2 监理依据:监理单位应依据项目合同、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等文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

三、设施规划与设计3.1 监理单位应参与交通工程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设施的设计符合实际需求和标准要求。

3.2 监理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符合性。

四、施工过程监理4.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3 监理单位应组织召开施工监理例会,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设施验收与评估5.1 监理单位应参与交通工程设施的验收工作,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要求。

5.2 监理单位应对设施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六、后期维护与保养6.1 监理单位应参与交通工程设施的后期维护与保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6.2 监理单位应对设施的维护与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七、应急预案与处置7.1 监理单位应协助制定交通工程设施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7.2 监理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八、监理人员与机构8.1 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交通工程设施的监理工作。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工程的内容1.工程范围:明确具体的交通工程项目,如道路、桥梁、隧道等。

2.工程标准:规定工程建设应符合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进度:要求监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监督工程的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工程质量:明确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现场,包括确认施工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等。

3.监督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包括现场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4.跟踪工程进度,确保施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5.检查工程质量,包括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问题整改等。

6.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做出评价和建议。

三、监理流程1.建立工程监理组织:确定监理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

2.技术交底与洽谈:监理人员向施工单位交底工程的施工标准、工艺、质量要求等。

3.施工前准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设备和材料等符合要求。

4.实施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

5.缺陷整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验收确认。

6.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评价和汇报。

总之,交通工程监理细则是对交通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它的出台能够规范监理工作的内容、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规范监理流程,确保交通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最终实现工程的顺利完成。

监理细则交通工程

监理细则交通工程

监理细则交通工程一、监理范围:1.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2.工程现场施工组织及施工过程控制;3.工程质量控制;4.工程进度控制;5.工程合同履约监督;6.工程费用控制;7.工程环境保护监督;8.工程安全监督;9.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审查;10.工程资料归档。

二、监理程序: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权责;2.制定监理计划,安排监理人员;3.审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对合规性进行评估;4.监督施工现场施工组织,确保符合规范要求;5.监督工程质量控制,组织质量检查;6.监督工程进度控制,确保按时完成;7.监督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确保双方权益;8.监督工程费用控制,审核工程支付情况;9.监督工程环境保护,确保符合要求;10.监督工程安全控制,防止事故发生;11.审查工程设计变更,评估技术可行性;12.组织工程资料归档,确保完整性。

三、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知识,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2.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3.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受其他利益影响;4.监理人员应与工程施工方、设计方、业主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5.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6.监理人员应制定有效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7.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8.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9.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按时完成;10.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合同履约进行监督,保护权益;11.监理人员应保护工程环境,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1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在交通工程中,监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监理,才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交通工程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细则执行,做好各项监理工作,以促进交通工程的健康发展。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交通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交通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交通公路工程监理细则进行详细的说明,包括监理机构的资格要求、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机构间的协作等方面。

二、监理机构的资格要求1.注册资格:交通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工程监理资质,并在国家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2.人员素质:交通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应配备一支专业、高素质的监理团队,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

3.设备条件:监理机构应具备先进的办公设备和技术工具,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监理工作的职责1.监督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方案评审、材料验收、施工工艺审核等。

2.监控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公路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安全管理: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交通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4.合同管理: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费用等符合合同要求。

四、监理机构间的协作1.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作: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及时传达监理要求,共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

2.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作: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报告工程进展和问题,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的决策。

五、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机构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要求,对监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编制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包含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查结果、安全问题和合同履约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

六、监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为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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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设计图纸有关规定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国家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二、工序部位工程质量控制签证流程图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工序完工后施工方自检返工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检验单部位工序全部完工施工方自返工填报质量验收表及部位(分部)完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签认部位(分部)工程证书三、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

(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质检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

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要;相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期;试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具有相关技术职称、专业证书。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试验并予以批复。

6、审查、批复承包人提交的试验路段试验报告,通过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7、监理工程师汇同承包人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更为详细的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技术交底,使每一名作业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掌握施工工艺要领。

8、高程基准点及导线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施工放样复合。

9、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红线范围内地下管线、设施的调查、探明工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0、建立健全监理内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监理1.交通标志(1)标志颜色以国标为准,部分指路标志按平面图要求搭配颜色,其余采用蓝底白色文字(图案)。

标志板反光材料采用国标三级反光膜,标志板底板采用3mm厚铝板制作。

(2)标志支撑的结构形式悬臂式标志L杆采用等边分角型钢管制作;单柱式标志杆主要支撑小型标志,因支撑标志板大小的不同,单立杆的管径亦有所区别,支撑1.5平方米以上的单立杆采用¢89mm钢管制作,支撑1.5平方米以下的单立杆采用¢76mm的钢管制作。

(3)钢构件的防锈处理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防腐处理后,其表面各喷涂二遍环氧富锌底漆和银色调和漆。

(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标志面的制作: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

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

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

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偏移。

(5)标志的安装:所有交通标志应按要求定位和设置。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

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度,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

2.交通标线(1)道路标线涂料采用反光热熔涂料和反光振荡型涂料涂划,其中车行道边缘线(机非分隔线实线部分)不设中心护栏的路段的中心双黄线、导向车道线、专用车道分隔线(公交专用道的实线)采用振荡型涂料涂划、其余标线使用反光热熔涂料涂划。

标线涂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线》及“JT/T280”(路面标线涂料)、“GN48-1989”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的有关规定。

(2)各类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等路面标记的厚度为 1.8mm,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

车行道分界线按照平面图标注铺划,路段单位出入口采用1×1虚线,其余标线按照国标规定执行。

(3)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下涂不能混用。

(4)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

3.交通信号灯组(1)交通信号灯○1交通信号灯的一般要求a.符合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Ⅰ类Ⅰ级(W型)全部技术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家全部项目检测的检测报告。

b.信号灯生产厂家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全屏机动灯必须采用配光镜和透镜组合的两层配光方式,其中透镜为菲尼尔透镜,起到激光作用,而配光镜根据国标要求进行配光,不能采用反光杯的方式。

各种型信号灯每个灯组应根据不同颜色由各个独立发光单位组成,不能把各种颜色做成一体。

d.配光镜和透镜必须采用抗紫外线的无色透明的PC材料,外壳采用黑色PC材料。

e.紧固标准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

安装支架由钢板成型并经热镀锌(350㎎/m)。

所有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材料。

灯壳的背面设置Φ20mm出线孔,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f.灯芯电源和LED灯板装成一个整体,但相互之间必须隔开,以便保证LED灯板的密封和电源的散热。

g.前盖开启采用转抽铰簧结构,转轴和铰簧都需要使用不锈钢材料,前盖开启时不需使用螺栓,向左或向右双向打开前盖,并可实现与后壳分离,便于维修。

h.使用自耦式变压器电源,恒流供电电路。

单灯功率,不超过15VA。

全屏机动三灯重量不大于12公斤。

○2信号灯组地下电缆管道所有的交通灯电缆管道均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管敷设,管线设施施工完毕后应进行穿透试验,以确保管道畅通。

管内应穿一根Φ4mm的铁丝预留,管道用管封密封。

本设计范围内路段一侧设有纵向地下管道,用作信号灯组间的电源供应及信号联络。

○3信号灯组防雷与接地本设计图中所有带电设备基础需做防雷接地设备,所有的电源引入口加装避雷器。

4.交通信号机1)关键技术要求交通信号控制机的硬件、软件设计应采用国际上最流行的嵌入式处理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等先进技术。

具有技术领先性和成熟性。

2)交通信号控制机,应满足如下的功能要求。

①相位配时管理交通信号控制机应至少提供16种相位状态,每个相位状态至少可以设置16种配时方案。

信号机至少支持48路信号灯色输出。

须提供对配时方案进行现场编辑的能力,可以对每一步的步长进行配置,也可以只对可调节步步长进行编辑。

须提供通过上位机(系统中央或外线设备)进行控制状态和控制方案编辑并下载至信号机的能力,投标人必须随设备提供安装于外线设备的控制方案编辑及通信下载软件。

②绿冲突检测应提供所有可能发生的绿冲突进行检测的功能,可对希望检测的率冲突项目进行编辑,并可分别启动“机动车-机动车”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绿冲突检测功能。

③闪光控制交叉路口的一个方向车行黄灯和另一个方向的黄灯交替山动,闪动频率为1次/秒。

设备故障时,信号机将自动进入黄闪状态;机器维修时根据需要也可人为地设置机器进入此状态。

也可提供黄闪控制时段表,根据设置的时间段执行路口信号黄闪控制。

④灭灯控制支持所有灯色均熄灭的控制功能。

可以通过灭灯时间段设置实现。

也可以接受中央系统的灭灯启动/解除指令。

⑤手动控制人工现场步进控制的模式,信号机须提供人工现场步进信号控制手柄(或开关)及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手动控制模式的开关(软件或硬件的开关)进入及退出手动控制模式,信号机应可以把相应的状态信息上报系统中央;退出手动控制模式时,信号机要求可以恢复到进入退出手动控制模式前控制级的信号控制模式。

⑥多时段控制支持节假日、平日两种日期类型,并启动识别周一至周五为平日,周六周日为节假日。

提供假日表,可以将平日日期人为设置为节假日,至少可以设置20个日期单元。

提供非假日表,可以将节假日日期认为设置为平日,至少可以设置20个日期单元分别为节假日和平日提供时段日计划表,不少于24个时段,每个时段可以任意选择256中预案之一,也可以选择“黄闪/灭灯”特殊控制模式。

⑦半感应控制针对于主干道与支线向交的路口,控制及应支持半感应控制功能。

信号机控制策略必须可以实现单位感应绿灯延长控制效果。

⑧全感应控制针对于交通需求不高的小型路,控制及应支持全感应控制功能。

信号机控制策略必须事先实现单位感应绿灯延长控制效果。

⑨行人感应控制针对于行人过街信号路口,应支持行人按钮感应控制功能。

⑩无电缆线控制无电缆线协调控制的功能。

支持检测器数据的接入,在无电缆线控统一周期待条件下,支持绿信比的优化。

○11自适应控制可使用于各种复杂平交路口、复杂交通流特征的信号控制。

通过对路口合理布置车辆检测器,识别交通状态,动态决策周期、绿信比参数。

○12相位差协调控制控制机具备运行区域协调控制的功能。

在该控制模式下,当出现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及其他故障时,信号机须能够进行故障降级控制,通信回复后也能恢复到原控制模式。

○13变相位控制模式控制机应支持通过时段设置实现相序、相数变化的变结构控制功能。

控制机还应支持根据实测的交通数据实现相序、相数变化的变结构控制功能。

○14交通拥挤度发布信号机应能接受中央系统下达的项邻路口、路段交通拥挤度信息,并通过可变诱导装置向交通参与者实时发布,起到均衡分布交通流的控制目的。

3)通信接口要求信号机应是路口交通数据通信的信息节点。

①接入系统信号机应提供RJ-45标准接口,支持局域网方式接入系统,提供设置IP地址的应用软件工具。

信号机含应支持无线公网(如GPRS、CDMA等)接入系统的能力,及可选的通信模块。

②外设接口信号机应提供足够的数据外设接入的能力,如各入口方向的战术/战略/队列车辆检测器、倒计时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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