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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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9年,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聚焦××工作总目标,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围绕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总体思路,自抬标杆,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乌政办〔2015〕153号),以稳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使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现将我局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
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
根据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特点,市城管局制定了2019年度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计划,明确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年的主要工作重点推进,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城管部门。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高位推动作用,不断改善法制工作条件,保障法制工作的必要经费开支和装备配置,积极发挥法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中参谋、助手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证。
(二)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行业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法治城管机关建设,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启动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机关及局属14家基层单位公职人员约1200余人开展网络学法活动。
认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用法律实践锤炼法治思维,2019年我局组织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业务处室开展案卷评查及以案释法活动。
活动要求各执法单位将单位优秀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交流,通过整合将有亮点的案件向群众宣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活动,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其依法治理城市的能力。
(三)坚持宣教引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广大市民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基础。
宣传和普及城管法律法规是依法管好城市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广大市民群众维护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
2019年,我局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深度,壮大宣传声势,普及城管法律法规知识。
一是我局结合城市管理行业实际制定了《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第十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宣传月期间,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全屏宪法宣传日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宣传,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全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
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宪法宣传员;二是局属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于
4月10日、4月27日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城市亮化工作,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110余名群众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三是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开展网上答题活动、宪法宣誓活动等,有效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宪法用宪法的自觉行动。
(四)把好准入关,严格执法证件管理。
对全局及局系统单位执法证持有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收回、注销离岗离职退休人员执法证件,确保不发生“证在人不在”和“人、证都不在”情况;组织执法证到期和新进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在通过法制考试后为其换、发新执法证件。
2019年共计换发行政执法证144个,行政监督证4个。
二、以完善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决策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征询意见、责任追究等相关机制,建立并完善
“决策、督查、评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结合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实际,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合法性审查的深度融合,实现各项审查工作效率优化、效果叠加。
2019年修订完善了《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政执法案件记录暂行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
(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
根据相关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切实开展审查工作,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交由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类案件1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组织案审会3次共对3个行政处罚疑难复杂案件查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按照乌鲁木齐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相关规定,将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标准的4起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2019年,我局对涉及环整、环卫、照明等行业16个项目合同(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核把关,提出法律意见。
完成行政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共梳理行政权责清单15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145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检查类4项,其他行政权力类1项。
经批准后的行政权责清单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推动政府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机制落实。
(三)认真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
2019年,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结合自身需求,认真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确保
更加专业、更具水准的法律专业队伍全面参与城市管理行业发展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决策过程,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和法律保障,积极规范行政行为,主动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全年律师队伍在涉及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执法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特种车辆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解以及重大项目合同协议起草等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积极履行立法工作职责。
结合行业法规体制建设实际及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推进行业法规、政府规章的建立完善工作。
着力推进《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的立法进程,目前已报请市政府审核通过。
(二)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要求,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累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8件予以保留;因被新的规定替代以及适用期已过等原因废止失效3件。
四、推动权力依法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落实涉企信用信息录入公示长效机制。
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社会城信体系,全年共组织各区(县)、直属单位专职录入人员开展现场技术培训和网络培训共计22次,累计录入1089条涉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相关企业诚信信息,归集到政府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有效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在基层的探索和实践。
积极推进自治区和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对我局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瘦身、审批提效的简证便民工作改革,并制作《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将有关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
切实做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
全力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推进审批材料电子化,推进部门间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实行网上预审、申报、受理、办理和反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291件。
其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73件(倾倒37件、运输35件、受纳1件)、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145件(占道140件、挖掘5件)、权限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80件(新增7件、变更13件、延续57件、注销3件),共接受企业群众各类咨询500余次。
(三)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将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重要抓手,定期对各区县、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局目标考核。
评查内容涉及案卷法律依据适用、执法程序完成、自由裁量执行、案卷格式装订规范等,细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9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检,组织行业立法专题辅导等6次。
(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细化区分责任,确立由机关业务处室抓总体谋划,随机确定执法人员及被查对象,基层相关执法单位具体落实,限时反馈检查情况的工作责任和模式。
从组织模式和工作理念上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回归
“随机”检查制度设计的本真。
按照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主体的原则,全年共2次组织5家局属单位,分别对30家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均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
五、加强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一)丰富监督手段,扩大监督考核范围,激发行业新活力。
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发挥指挥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2019年,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案卷共计378236条,立案377520条(立案案卷377519条,转12319案卷1条),立案率99.26%;应核查数5170条,实际核查数5009条,核查率96.89%;按时核查数1508条,按时核查率29.17%;小类个数177个,小类覆盖率96.20%;派遣377498条,已处置245301条。
通过“12345市长专线”受理市民反映的各类民生问题367858件,办结356586件,结案率96.94%,满意率98.2%。
目前市民通过“首府12345”手机APP上报案卷25731件、微信公众号上报案卷2615件、市长信箱4206件,共计32552件,占总投诉量的8.85%。
通过政务版手机APP直接回复处置结果案卷30259件,结案率
92.96%,进一步拓宽、丰富了市民的直接参与度和监督程度,让人人都是城市管理“监督员”。
(二)做好行政复议,落实法制审查,化解矛盾纠纷。
本着“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受理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履行法定程序,公正客观地对相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各项规定。
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中,注重听取当事人意见,全面审查相关证据,坚持秉公办案,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当事人与各区县执法局之间的关系。
2019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加强局系统依法行政业务监督指导,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93件,其中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审查案件4件。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实现总目标为统揽,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跟行业建设发展步伐,继续加大依法行政监督服务和检查考核,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为断提升行业规划和发展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行业落地生根。
联系人:李鑫0991—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