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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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和各类软硬件设施安全运行,提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包括用户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信息系统操作权限管理、终端设备软件环境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远程访问管理及设立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户管理第四条用户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负责建立用户系统账户。

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配置系统内对应的统一登陆权限及操作权限。

第五条用户有责任保证自己的账户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强度。

用户须对账户泄漏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六条用户离职时,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停用其账户。

并在一定期限后,彻底删除账户和对应的相关数据,同时由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删除系统内对应的数据信息。

第四章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第七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收集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新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提出系统改进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承担或协调外部机构开展开发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有系统开发需求时,需填写《信息系统需求申请单》。

由信息技术部按照批准的计划进度及费用组织实施。

第九条对已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前,必须提前做好原有系统的备份工作,并更新相应的用户操作手册。

第十条各用户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数据输入和复核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修改权限管理功能,对于数据库已录入保存的数据,不允许随意修改。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流程无法进行修改的数据,应由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业务单据修改审批模块中登记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经提出该修改事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系统审批流程中审核批准后,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修改,修改前的数据和修改事项的审批资料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归档和备查。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XX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石XX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职责,科学重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市各类计算机应用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南通地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维管理是信息化部门一项日常工作,也是所有其他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再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运维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对象是IT基础设施和已上线软件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所有涉及的用户,包括税务人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

第三条市局信息管理处作为运行维护体系的管理部门,负责运行维护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地税系统各级系统管理员是相关运行系统运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对重点系统、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期,建立《AB岗运维制度》和《征收期重点运维保障制度》。

信息管理处下设各部门以及市区分局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详见《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试行)》(附件二、附件三),各县市局及县区分局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核心业务流程第五条运维管理工作包含4个核心业务流程: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

第六条事件管理,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事件进行管理。

事件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紧急程度按照一定的管理流程进行跟踪管理,最终体现到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对相关系统出现的运维事件进行支持受理。

接受来自各种渠道的服务请求、告警、故障等,按照运维事件的范围、影响和紧急程度进行处置、分类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启动“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附件一)第八条问题管理是对事件的进一步提炼和升级。

问题管理包括问题的提出、问题原因的分析,问题的处理,今后如何避免同样问题的改善对策。

第九条配置管理主要是针对关键设备和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环境的配置清单进行管理,对于发生的变动要及时进行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查询。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升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职责1. 企业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系统的维护和检查。

2. 系统管理员应负责系统日常的监控和运维工作,及时处理系统异常,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3. 企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需求。

4. 所有部门员工应配合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系统管理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措施1. 制定完善的系统维护计划,包括系统的巡检、备份、更新等工作。

2. 加强对系统日志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异常问题。

3. 做好系统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漏洞扫描和整改,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5. 定期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6. 做好系统的版本管理和更新工作,及时安装系统更新,提升系统的功能和安全性。

五、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及操作。

2. 遵守系统管理权限的使用原则,不得越权使用系统管理权限。

3. 对系统日志进行定期审查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异常和安全威胁。

4. 做好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系统的安全意识培训。

5. 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考核企业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以激励运维人员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意义信息系统是企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还可以提高系统的效率和性能,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南通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职责,科学重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市各类计算机应用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南通地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维管理是信息化部门一项日常工作,也是所有其他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再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运维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对象是IT基础设施和已上线软件系统。

运维管理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所有涉及的用户,包括税务人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

第三条市局信息管理处作为运行维护体系的管理部门,负责运行维护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各级系统管理员是相关运行系统运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对重点系统、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期,建立《AB岗运维制度》和《征收期重点运维保障制度》。

信息管理处下设各部门以及市区分局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详见《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岗责划分及工作细则(试行)》(附件二、附件三),各县市局及县区分局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核心业务流程第五条运维管理工作包含4个核心业务流程: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

第六条事件管理,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事件进行管理。

事件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紧急程度按照一定的管理流程进行跟踪管理,最终体现到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对相关系统出现的运维事件进行支持受理。

接受来自各种渠道的服务请求、告警、故障等,按照运维事件的范围、影响和紧急程度进行处置、分类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启动“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附件一)第八条问题管理是对事件的进一步提炼和升级。

问题管理包括问题的提出、问题原因的分析,问题的处理,今后如何避免同样问题的改善对策。

第九条配置管理主要是针对关键设备和关键系统的软硬件环境的配置清单进行管理,对于发生的变动要及时进行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查询。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可靠性、可持续发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管理、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系统维护及版本升级、日志管理等。

第三条信息系统指公司使用的各类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网络设备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和展示各类信息。

第二章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第四条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巡检、维护、检修、更换以及备份策略等,为保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有专职人员负责。

第五条巡检工作要求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巡检,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电源、散热器、硬盘、网卡、内存等各部件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六条维护工作要求制定定期的维护计划,对硬件设备进行软硬件的备份、清理、内存整理等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检修工作要求对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第八条备份策略要求制定合理的备份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全量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等,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九条设备更换要求根据设备老化、性能不足等情况,提前进行设备更换计划,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管理第十条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的安装、配置、优化,数据库的安装、配置、性能调优等,有专职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操作系统的安装要求按照厂商提供的安装手册进行,确保操作系统的正常安装和配置。

第十二条操作系统的配置要求根据服务器的硬件配置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分区、内存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

第十三条操作系统的优化要求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调优,包括但不限于内存管理、磁盘IO优化、CPU调度策略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稿)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稳定、高效运行,依据《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 0023—2004)、《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公司集中交易安全管理技术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为辅;运行维护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故障损失最小化的原则。

第三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包括维护人员管理、系统日常维护管理、计算机系统权限管理、计算机系统关键用户密码管理、应用系统交接及灾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维护人员要求第五条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应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能胜任系统维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优先对待信息系统的紧急故障维护,要做到不忽视、不推诿、不拖延,以保证证券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应针对运行的应用系统安排专人维护,每个应用系统应至少安排两人共同维护,实现维护人员的备份制度,保障人员的后备保证。

第八条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应确定维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法,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确保故障时维护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在维护人员变更时,应规定明确的交接时间,安排详细的交接工作,确保维护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章日常维护管理第十条根据各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日常运维流程。

第十一条在日常运行维护中,根据各信息系统的维护需要,认真填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维护日志表》(附件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业务操作登记表》(附件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配置变动登记表》(附件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单位维护记录》(附件四)等表格。

第十二条根据各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故障处理应急计划,并进行演练,保证应急计划的可操作性。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是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效率,便于企业管理和决策,保障员工的正常办公、工作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运行维护管理的职责第二条企业运维部门是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企业运维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和计划;监控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解决运行故障;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三章运行维护管理的内容第三条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包括硬件方面的运行维护和软件方面的运行维护。

硬件方面的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网络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存储设备的定期清理和备份;打印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软件方面的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的定期升级和更新;应用软件的安装和配置;系统故障的分析和解决;数据的备份和恢复。

第四章运行维护管理的流程第四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首先进行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故障;对硬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硬件设备的稳定运行;对软件进行定期升级和更新,确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全和稳定运行;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造成的影响。

第五章运行维护管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信息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效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配备专业的运维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及时记录和汇报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六章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六条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主要包括对运维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运维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 运行要求和规定:明确信息系统的运行要求和规定,包括硬件、软件和网络的要求,以及系统的安全要求。

2. 运行责任和权限:明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责任和权限,包括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和用户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相应的管理流程。

3. 运行流程和程序: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的流程和程序,包括系统启动和关闭、用户登录和退出、系统备份和恢复、系统安全检查等流程和程序。

4. 运行监控和管理: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的监控和管理机制,包括实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记录系统的日志和事件、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等。

5. 维护计划和措施:制定信息系统维护的计划和措施,包括定期维护、更新和修补系统软件和硬件、定期检查系统安全性等。

6. 紧急处理和灾备方案:建立信息系统紧急处理和灾备方案,包括应对系统故障、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7. 培训和知识管理: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知识管理,包括定期培训、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等。

8. 安全管理和保密措施:制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保密措施,包括系统的访问控制、数据的备份和加密、信息的保密等。

9. 问题反馈和改进措施: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问题反馈和改进措施,包括用户的反馈和建议、问题解决的跟踪和改进的评估等。

10. 纪律和惩罚措施:明确违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纪律和惩罚措施,包括违反规定的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持续维护,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设立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配备合适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统一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包括系统开机与关机、参数设置、备份与恢复、性能调优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有效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二章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第四条为保证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必须合理配备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第五条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以及安全控制工作,对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突发故障进行初步诊断,并调度、联络相关人员执行相应的维护任务。

在故障处理完成后,须填写附件1《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登记簿》,并作为运行过程的原始记录保存留档。

第六条信息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对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漏洞扫描工作,并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第三章信息系统监控管理第七条信息中心人员实行值班巡检制,完成对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及机房场地的日常监控任务。

第八条信息中心值班和运行维护人员应确保例行的巡检工作,机房值班人员定期对机房环境、硬件设备的巡检,网络维护人员负责定期对的网络设备、线路巡检,应用维护人员负责定期对的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状态的巡检。

具体操作详见《信息系统日常监控实施细则》。

第九条应通过自动化监控工具对关键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自动报警。

信息中心值班和运行维护人员承担监控职责,及时根据监控告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第十条由第三方厂商发起的定期巡检,应由信息中心提前审核巡检步骤,并进行全程陪同,复核巡检操作,确保系统安全。

第十一条日常值班和维护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信息系统日志或监控系统有告警或错误信息时,须对报警日志或进行信息分析和处理。

并按照附件2《信息日志分析记录表》进行记录。

第四章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管理第十二条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技术故障、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影响到单位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情况,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持续高效地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系统监控、故障处理、性能优化等。

2. 信息系统管理员有权对系统进行操作和设置,包括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等。

3. 其他人员需要经过授权才能对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和设置。

四、运行维护流程1. 日常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员每天对系统进行监控,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硬件设备状况、存储空间使用情况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 故障处理如果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管理员需要立即进行排查和修复。

修复过程中应记录故障现象和修复过程,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性能优化定期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工作,包括清理无用数据、优化数据库结构、调整系统参数等,以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4.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与防护工作,包括安装更新补丁、设置防火墙、备份数据等,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应急响应1. 在遇到系统故障或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2. 应急响应工作完成后,需对事件进行事后分析与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 信息系统管理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和权限设置。

2. 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有权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 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信息系统的效率和可用性,制定本制度。

二、运行维护管理的目标1. 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系统服务器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稳定、高效、便捷、经济的原则,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五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系统性能监控和性能优化;(二)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三)网络设备维护和管理;(四)系统备份和恢复;(五)软件版本升级和安全补丁安装;(六)故障排除和问题解决;(七)系统日志分析和记录;(八)用户账户管理和权限控制;(九)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系统性能监控和性能优化;(二)负责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三)负责网络设备维护和管理;(四)负责系统备份和恢复;(五)负责软件版本升级和安全补丁安装;(六)负责故障排除和问题解决;(七)负责系统日志分析和记录;(八)负责用户账户管理和权限控制;(九)负责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七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定期检查系统性能,并进行性能优化;(二)定期备份数据库,并进行恢复测试;(三)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并进行维护和管理;(四)定期升级软件版本,并安装安全补丁;(五)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并记录分析;(六)定期分析和记录系统日志;(七)按要求进行用户账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八)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

第五章安全保密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不得将系统账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和权限。

第十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新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增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三篇)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第二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并设立专门的运维团队。

第三条运行维护团队的组织架构按照信息技术部门的要求制定,并根据信息系统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合理设置。

第四条运行维护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系统巡检、故障处理、系统优化、系统升级、备份与恢复等。

第三章运行维护流程第五条运行维护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巡检、故障上报、故障处理、系统优化、备份和恢复。

第六条巡检环节应包括对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等的检查,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故障上报环节应包括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和上报,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八条故障处理环节应由运维团队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处理,并及时跟进和解决。

第九条系统优化环节应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和调整。

第十条备份和恢复环节应按照备份计划进行定期备份,并测试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恢复能力。

第四章运行维护措施第十一条运行维护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

第十二条运行维护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运行维护应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机制,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活动,便于故障排查和问题分析。

第十四条运行维护应进行系统巡检和定期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

第十五条运行维护应制定系统升级计划,根据需要对系统进行升级、迁移或扩容。

第五章运行维护安全第十六条运行维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运行维护应加强对系统管理员的权限管理,确保系统权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十八条运行维护应加强对系统登录和访问的控制,防止非法访问和入侵。

第十九条运行维护应建立安全策略,包括密码策略、审计策略、备份策略等,保证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条运行维护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及时更新补丁和防病毒软件。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和各类软硬件设施安全运行,提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包括用户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信息系统操作权限管理、终端设备软件环境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远程访问管理及设立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用户管理第四条用户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负责建立用户系统账户。

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配置系统内对应的统一登陆权限及操作权限。

第五条用户有责任保证自己的账户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强度。

用户须对账户泄漏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六条用户离职时,由信息技术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申请单,停用其账户。

并在一定期限后,彻底删除账户和对应的相关数据,同时由各应用系统运维人员删除系统内对应的数据信息。

第四章信息系统开发与数据维护第七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收集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新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提出系统改进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承担或协调外部机构开展开发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有系统开发需求时,需填写《信息系统需求申请单》。

由信息技术部按照批准的计划进度及费用组织实施。

第九条对已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前,必须提前做好原有系统的备份工作,并更新相应的用户操作手册。

第十条各用户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数据输入和复核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第十一条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修改权限管理功能,对于数据库已录入保存的数据,不允许随意修改。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流程无法进行修改的数据,应由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业务单据修改审批模块中登记修改内容及修改原因,经提出该修改事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在系统审批流程中审核批准后,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修改,修改前的数据和修改事项的审批资料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定期归档和备查。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维护管理目的为了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系统故障风险,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减少系统运行中断,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应用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

三、维护管理责任1、企业信息化部门负责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检、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工作。

2、部门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企业信息系统供应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要对系统维护管理负责,包括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四、维护管理内容1、日常巡检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包括硬件设备状态、网络连接状态、系统运行状态、存储设备状态等。

及时发现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2、故障排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的排除,包括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等。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性能优化对系统的性能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对系统资源的合理分配、对系统配置的调整、对系统的升级更新等。

4、安全管理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系统的安全性评估、安全策略的制定、安全技术的应用等。

5、备份与恢复进行系统数据的定期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进行数据的恢复。

6、监控与报警建立系统的监控机制,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设立相应的报警机制,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作出响应。

7、用户培训与支持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信息系统的操作能力。

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解决系统使用中的问题。

五、维护管理流程1、故障报告系统使用人员发现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息化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问题的详细描述。

2、故障诊断信息化部门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进行故障诊断,找出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案。

3、故障排除信息化部门根据故障诊断结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维护记录对系统的巡检、故障排除等相关工作进行记录,包括记录巡检结果、故障情况、维护措施等。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包括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处理系统问题,并且进行相关的备份和恢复工作。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单位相关的信息安全法规,确保系统数据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系统数据。

第五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系统运维工作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人为信息系统运维负责人,由单位领导委派。

第七条信息系统运维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系统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第九条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运维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按照运维计划,进行定期的系统巡检、故障排除和性能优化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进行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补丁。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随时关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及时响应用户的请求,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给予用户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系统运行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信息系统备份与恢复第十五条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根据备份计划,定期进行系统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掌握系统数据的恢复方法和工具,随时准备恢复系统数据,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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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运维水平,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公司信息化相关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内容包括机房环境维护、硬件平台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终端维护等五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公司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的职责分工、计划与规程、日常维护、操作与变更管理、故障管理、安全与保密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等管理内容和主要工作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和管理公司信息系统整体运维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负责制定、修订、颁布有关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制度和标准;
(三)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系统运维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运维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和经验
交流;
(五)负责监督、指导运维单位(委托专业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
流程开展运维执行工作;
(六)负责监督、评价、指导各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其相关信息系统,在安全生产部的整体协调下,负责组织机构、用户、权限等业务相关配置管理,确保系统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对系统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第七条各单位应明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机构,归口管理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国电集团及公司有关制度建立与本单位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的运维工作体系和机制;
(二)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持续运行。

(三)负责定期上报信息系统运维工作情况。

(四)负责反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计划和规程管理
第八条根据信息系统运维对象(机房、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终端)的特点和要求编制不同周期的日常维护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填写相关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价。

第九条日常维护计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厂商维护手册、系
统告警和资源占用状态观察、预防性维护工作、性能指标观察和记录、用户口令和权限审核、日志审核、数据备份等。

第十条制定关键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以及环境设施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规程内容主要包括操作人员上岗要求、操作目的、操作内容、操作步骤、正常响应及异常反应、常见故障处理等。

第十二条编制针对运维对象和故障级别的应急预案,出现故障时,严格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执行,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实操演练。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

第二节日常维护
第十四条定期对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对性能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和缺陷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分析原因并记录备案。

第十五条定期对信息系统账号、权限和口令进行检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核实和清理。

第十六条定期对信息系统数据及应用进行备份,对系统配置、安全策略和系统日志进行检查和分析,发现异常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处理。

第三节操作和变更管理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变更,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的实施与执行。

第十八条运行操作主要包括软件安装启动及服务停止,账号、口令及权限设置,系统升级及补丁安装,数据备份及恢复,故障处理等。

第十九条运行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由管理员进行实施,禁止其他人员对系统进行操作。

在系统维修、升级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外部人员(主要是指厂家
技术工程师等)对系统进行操作时,应通过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由本系统管理员负责授权与管理,并对操作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第二十条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搬迁、数据移植、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配置参数、系统结构、部署改变等。

第二十一条系统变更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审批和实施,复杂变更还应按预先方案进行测试验证,变更实施前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变更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测试,查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并更新数据备份。

第四节故障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系统运维故障分为特别重大故障(一级)、重大故障(二级)、较大故障(三级)、一般故障(四级)四个级别。

第二十三条系统出现故障后,需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进行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完成故障消除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在故障处理中发现的其他隐患应一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列入问题库进行持续的跟踪管理,由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讨论,明确责任人、配合人员,解决方
案、工作计划和时限要求。

第五节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条运维人员安全保密管理须遵照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细则,严格落实保密“五禁止”规定,防止涉密信息失泄事件发生。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配置资料、技术档案,内部资料不得泄露。

第二十七条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并按照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补救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一)系统结构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二)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电源电缆、信号线、地线图。

(三)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四)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五)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六)工程资料,包括安装、工程设计、测试及开通、试运行、竣工等全套技术资料。

(七)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二十九条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二)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三)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三十条配置数据管理应包含各种静态数据资料(如系统的各种参数设置等)及变更记录,维护人员必须维护最新的当前系统配置数据。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定期对公司本部和各单位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或考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体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
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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