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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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签订相关协议引进霍尼韦尔HFC-125技术

浙江巨化签订相关协议引进霍尼韦尔HFC-125技术
油消费 国的美国在 2 0 1 2年 1 1 月成 为全球 最大 的燃料供应 国, 这是 自2 0 0 2 年 8月 以 来 的 首 次 。1 1月 美 国 生 产
等1 0余家子公司 , 并入股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 限公 司 , 集 团 规模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1 1 6 5 . 4万桶/ d 的液体燃料 , 包括原油 、 炼油产品和其他液 体 如生物燃料 。而沙特当月的产量为 1 1 2 5 . 2万 桶/ d , 几乎全
生产装置可处理利用盐泥 1 0 0 0 t 。生 产的盐泥 陶粒 可应用 于建筑保 温 、 水处理滤料 、 无土栽培基料等方面。
浙 江 巨化签 订 相 关 协议
库车是新疆乃 至西北 地区的资源 富集县 。油气 资源丰 富, 是塔里木石油天然气开发的主战场 , 国家“ 西气 东输” 工
再生铅 ) 冶炼 、 锌( 含再生锌 ) 冶炼 、 水泥 ( 含熟料及磨 机) 、 平 板玻璃 、 造纸、 酒精 、 味精 、 柠檬酸 、 制革 、 印染 、 化纤 、 铅蓄 电
池。
置, 并授权公 司经 营层代表公 司洽谈和签署项 目引2月 2 9日, 巨化股份 、 巨新公司和浙江衢化 氟化 学有 限公 司与霍尼韦尔 国际和霍尼韦 尔特殊材料共 同签订 了《 H F c一1 2 5和 HF C一 3 2合作合同》 。本次签订修订协议 , 有利 于巨化优化选择 H F C一1 2 5生产装 置建设 规模。 目前 , 公司正在 完善 2万 t / a H F C一1 2 5项 目可行 性研究 , 待决 策 条件成熟后 , 提交公 司董 事会决 策 , 并 向 国家有关 机关办理 备案 、 环保 、 土地等审批手续 。
订引进技术合作合 同修订协议的公告》 。为了发挥公司产业 链完整优势 , 加快发展新型含氟制冷剂 , 促进转型升级 , 巨化

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3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256,11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已做四舍五入处理,下同),并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日起)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8.00元人民币,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增持公告刊登于2012年12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3年6月18日本公司接到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本公司股票,有关情况如下:1、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6月18日,巨化集团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14,678,5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36%。

增持后,巨化集团公司已累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49,190,2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87%。

2、巨化集团公司持续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巨化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600160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11-19

600160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11-19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5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主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四川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川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川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现将四川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事宜进行公告如下:一、被合并子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合并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0003.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4.法定代表人:XXX5.经营范围:XXX6.公司地址:XXXXX7.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合并原因经过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经营分析,为更好地发挥公司整体资源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将上述被合并子公司吸收合并到主体公司。

三、合并方案根据《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通过的相关决议,合并方案如下:1.合并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合并方式:采用资产重组(合并)方式实施。

3.吸收合并效果:被合并子公司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将被主体公司吸收,并实施统一管理。

4.交易价格确定方式:根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被合并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5.合并后的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被合并子公司将不再保留独立法人地位,并由主体公司的名称和法人代表继续使用。

6.股权调整:被合并子公司的股份将按照评估结果,按比例转换为主体公司的股份。

7.合并后的业务范围:合并后,主体公司将对被合并子公司的业务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8.其他有关合并的权益安排和管理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并效果和影响1.资本效益提升:通过合并,主体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本效益的提升。

2.经营效率提高:合并后,主体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整合人才、技术和市场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3.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合并后的统一管理,主体公司将更具竞争力,增强在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4.保障股东利益:合并后,公司将在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高股东的长期利益。

600660福耀玻璃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600660福耀玻璃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公告编号:临2021-039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饰件”)、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德国”)均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 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公司之间接持股100%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德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集中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使FYSAM饰件、FYSAM德国两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力、财务等各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公司董事局同意以FYSAM饰件为主体吸收合并FYSAM德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FYSAM饰件继续存续,被合并方FYSAM德国依法解散并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在公司董事局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吸收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1、合并方(1)企业名称: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中文名称: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2)注册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3)注册地:德国(4)住所:Robert-Bosch-Straße 13,89555 Steinheim am Albuch(5)注册资本:25,000欧元(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7)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持有FYSAM饰件100%股权。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尊敬的股东和投资者:本公司 (公司名称) 首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业务发展机会,并努力实现可持续增长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本公司决定与相关方(以下称为“出售方”)进行资产收购/出售交易,以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优化资产配置。

一、交易主体1.1 本次交易的出售方为 (出售方名称),注册于 (出售方注册地),主要从事 (行业领域) 相关业务。

1.2 本公司是交易中的收购方,为 (公司名称),注册于 (注册地),是一家在 (上市交易所) 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 (行业领域)相关业务。

二、交易背景2.1 本次交易的背景是 (详细说明导致本次交易的原因,如市场需求、战略规划等)。

2.2 出售方决定向本公司出售资产的原因是 (详细说明出售方决策的原因,如资金需求、战略调整等)。

三、交易基本情况3.1 本次交易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所涉及的资产,如股权、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

3.2 交易价格为 (详细说明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如现金交易、股份交换等)。

3.3 交易方式为 (详细说明交易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四、交易过程4.1 交易各方已签订 (交易文档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相关的交易文档,如交易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4.2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 (详细说明交易所需获得的相关批准和审批,如监管机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等)。

4.3 交易预计的时间节点如下:(详细交易的重要时间节点,如签署交易协议、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完成交割等)。

五、风险因素5.1 本次交易存在且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详细可能影响交易结果的风险因素,如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变化等)。

5.2 出售方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附件6.1 本文档包含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详细附件,如交易协议、财务报表、法律意见书等)。

6.2 如有关方对本文档所附的附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巨化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巨化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2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3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仲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董事韩金铭、赵海军,独立董事周国良、胡俞越、刘力、张子学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刘云华出席会议;部份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19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度计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化”收购“巨化”欲成氟化工龙头

“中化”收购“巨化”欲成氟化工龙头

“中化”收购“巨化”欲成氟化工龙头
佚名
【期刊名称】《有机硅氟资讯》
【年(卷),期】2007(000)012
【摘要】控股股东巨化集团与中化集团签订合作意向书,中化集团将以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现金参与巨化集团增资扩股,获得改制后持有巨化集团51%股权,真正成为巨化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总页数】2页(P8-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7
【相关文献】
1.巨化股份收购巨圣股权利于完善氟化工产业链 [J],
2.巨化股份收购氟化工资产完善产业链 [J],
3.巨化股份:氟化工龙头成长潜力巨大 [J],
4.巨化辉煌五十年拉动衢州氟硅化工迅猛发展 [J], 杨扬; 黎红
5.巨化股份:氟化工龙头受益制冷剂景气回升 [J], 郑方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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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控股子公司决议

收购控股子公司决议

收购控股子公司决议
会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名单]
鉴于本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 的全部股权,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审议,特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内容
本公司决定收购[控股子公司名称] 的全部股权,以实现对其的全资控股。

收购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

交易条件
收购将以现金/股票/其他方式支付。

收购完成后,[控股子公司名称] 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财务安排
资金来源:[具体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手续
由[负责部门/个人] 负责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

确保所有法律手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后续安排
收购完成后,[控股子公司名称] 的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将由本公司统筹安排。

[其他具体的后续安排]
决议执行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执行部门/个人] 负责执行本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进展情况。

其他
本决议未尽事宜,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协商解决。

参会人员签名:
[参会人员签名列表]。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未依法申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反些断之窗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国巨收购君耀股权莉衣去申濮的行哋罚瓏书2019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19号当事人: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台湾地区新北市新店区宝桥路233-1号3楼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8年9月26日对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巨)收购君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耀)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本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国巨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国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交易方。

收购方:国巨。

1987年在中国台湾注册成立, 1993年10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无最终控制人。

国巨主要从事电阻、电容等电子元件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及销售据点涵盖亚洲、欧洲及美洲。

国巨在中国从事业务,(略)。

2017年国巨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o被收购方:君耀。

1999年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略),为电路保护元器件供应商,主要业务为过电压、过电流电子保护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9年第8期反垄断之窗2017年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分别为(略)。

(二)交易概况。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国巨以每股新台币73元为对价,公开收购君耀的股权。

2018年8月底,国巨对君耀的持股比例(含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后转换之股权)达87.12%。

化氏集团股权分配方案公示

化氏集团股权分配方案公示

化氏集团股权分配方案公示化氏集团股权分配方案公示尊敬的化氏集团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化氏集团股东大会的决议,我们制定了以下关于股权分配的方案。

现将该方案公示如下,请各位股东仔细阅读,并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背景介绍化氏集团是一家以化学工程及材料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跨国公司。

为了进一步激励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我们决定通过股权分配方案,给予核心团队一定的股权激励。

二、股权分配方案1. 对象范围本次股权分配方案适用于化氏集团所有持有有效股份的股东,具体包括公司创始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其他具备一定贡献和潜力的员工。

2. 分配原则根据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和公司业绩表现,该方案将在现有股权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激励。

额外股权的数量将根据股东的贡献、岗位等级、工作表现等综合考虑因素来确定。

3. 股权锁定周期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长期激励以及促进公司的发展,因此额外股权将设有锁定期。

具体股权锁定周期将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特点等因素进行设定,最短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4. 股权权益分配除了股权的比例外,参与本次股权分配的股东还将享有相应的股权权益,如红利分配、公司决策权等。

公司将根据持股比例和股东的贡献程度来确定权益分配的比例。

三、公示期限本次股权分配方案的公示期为三十天,自本公示以后开始计算。

在公示期内,各位股东如对股权分配方案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联系。

四、公示结果及后续事项公示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各位股东的反馈意见,对股权分配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最终确定正式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将即时向各位股东发布正式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请各位股东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告,并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共同促进化氏集团的稳定发展。

感谢各位股东对化氏集团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关注!祝各位股东在化氏集团的股权投资中取得成功!化氏集团董事会日期:2022年5月1日。

巨化股份拟不超500万美元收购子公司25%股权

巨化股份拟不超500万美元收购子公司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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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国证 券 网 ,0 《 1 一 5 中 2 1一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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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 的销 售 额 将 增 长 6 %; 过 、 务 收 购增 加 的 0 通 I
开采 的特 定矿 种 和优 势 矿 : 资源 的 资源 铬 合 力度 , 钨、 、 锡 稀 、 石 采 矿 权 数 控 制 I 8个 以 内 萤 4 与 此 同时 ,赣 州 巾还 将 进 ・ j 矿 I 规帧 结 构 , 步 整 l I 他 仝 巾矿 1数 减 l l I l 0 6个 , 少 2 %. 减 7
开磷 集 团开 发磷 矿 伴 生 氟资 源
【前 , 磷集 与 贵州 竹 化 1 研 究 院等 单 位联 1 丌
合 成 功 = 发 J磷 矿 伴 生 氟 资 源 生 产 兀 水 氟 化 氰 门 r 1 : 主技 术


起 . 入欧 盟 海关 和在 欧 盟 市 场上 流 通 的 化学 品 如 进 果 没 ‘ C 规 的要 求 更新 安 全数 据 表 和 分类 按 I P法

新材料板块周观点:塑料吸管禁令全面生效,京东方OLED面板进入苹果供应链

新材料板块周观点:塑料吸管禁令全面生效,京东方OLED面板进入苹果供应链

万联证券证券研究报告|化工塑料吸管禁令全面生效,京东方OLED 面板进入苹果供应链强于大市(维持)——新材料板块周观点日期:2021年01月04日[Table_Summary]市场回顾:⚫ 上周新材料板块下跌0.45%,同期沪深300上涨3.36%,新材料板块落后大盘3.81个百分点。

从个股来看,上周新材料板块表现平平,板块中89只个股有44只上涨,跑赢大盘的有16只股票。

涨幅前五的分别是三友化工(10.33%)、彩虹股份(10.26%)、金宏气体(9.91%)、洛阳玻璃(9.44%)、银禧科技(8.55%);跌幅前五的分别是德威新材(-17.78%)、合盛硅业(-17.43%)、凯美特气(-11.97%)、*ST 华映(-11.78%)、硅宝科技(-9.81%)。

投资要点:⚫ OLED 面板:据OLED industry 消息称,京东方目前已正式通过苹果认证,并已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向iPhone 12系列供应OLED 屏幕。

一方面,苹果对产品供应链的把控十分严苛,此次京东方成功打入苹果供应链,预示着我国OLED 面板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另一方面,苹果手机对OLED 面板的大规模需求将加快京东方OLED 面板的出货速度,进一步提升国产OLED 面板在全球范围内的渗透率。

同时也将对国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起到提振信心的作用,推动产业链实现新的突破。

⚫ 可降解塑料:我国每年塑料吸管生产量约为3万吨,2021年1月1日起,塑料吸管禁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生效,餐饮行业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此次禁令的实施催生了大量可降解吸管市场需求。

自禁令实施以来,可降解塑料吸管等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替代品的需求明显上涨,吸管生产厂商排单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市场需求也随之上涨。

但目前我国能够量产可降解塑料的企业较少,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成本还处于相对高位。

预计随着我国可降解塑料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以及可降解塑料企业扩大生产带来的规模效应,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成本未来将逐步下降,早期进行相关产能布局的企业将率先受益,建议关注可降解塑料龙头企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12.31
•【文号】保监发改[2008]1745号
•【施行日期】2008.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745号)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泰人寿股东变更的请示》(信泰发〔2008〕18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巨化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全部6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巨化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后,巨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7.14285%股份,巨化集团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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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环保涂层关键工艺技术研究,攀钢探索研究了成膜机理,确定了涂层涂装性能的影响因素,形成了涂层膜厚控制技术,成功开发出可涂装用热镀铝锌环保钝化板。

目前,攀钢可涂装用热镀铝锌环保钝化板已通过国际品牌认证,生产工艺稳定,涂层具有优良的耐蚀性、可涂装性、环保性、耐指纹性等特点,满足了用户的要求。

2018年9月7HP以上轻型商用压缩机内销量同比增长12.7%产业在线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月轻型商用(以下简称轻商)空调压缩机内销量为156.5万台,同比增长1.36%。

其中,轻商涡旋压缩机内销量为27.0万台,同比下降17.2%;轻商旋转压缩机内销量为129.5万台,同比增长6.32%。

从本月产品细分制冷量情况来看,3HP轻商空调压缩机内销量为106.1万台,同比增长6.83%。

3HP~7HP轻商空调压缩机内销量为38.6万台,同比下降13.5%。

其中,3HP~7HP轻商涡旋压缩机内销量为15.0万台,同比下降31.2%;3HP~7HP轻商旋转压缩机内销量为23.6万台,同比增长3.5%。

7HP及以上轻商空调压缩机内销量为11.8万台,同比增长12.7%。

绵阳海立企业技术中心通过省级评定2018年11月19日消息,在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6个部门公布的《第二十三批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中,绵阳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上榜。

2018年,海立电器正式设立绵阳海立技术研发中心,旨在推动绵阳海立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加快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绵阳海立技术中心自设立以来,不断夯实压缩机研发力量、改善工艺技术、稳固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高效、节能、环保型”压缩机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绵阳海立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持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并通过研修、外部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研发水平,加快企业本地化人才培养速度。

企业收购合并公告

企业收购合并公告

企业收购合并公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相关利益关系方:我们荣幸地宣布,我们的公司即将进行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 - 收购合并。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并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我们计划收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协同效应的目标公司。

本次收购合并的目标公司是经过我们慎重选择的一家在相关领域具备杰出的市场地位、专业的团队和卓越的业绩的企业。

通过此次合并,我们将获得以下优势和机会:1. 市场扩张与覆盖:合并后,我们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们的业务版图。

通过整合双方的资源,我们将能够覆盖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实现更多的协同效应。

2. 技术及创新优势:目标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资源。

我们将借此机会获得技术转化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流程,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3. 成本效益:通过合并,我们将实现规模效应,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我们将整合双方的供应链、采购和生产能力,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这将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盈利能力和更可持续的竞争力。

我们积极寻求股东对此次收购合并的支持,相信这将是一次共赢的机会。

为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和公正,我们将邀请独立的专业顾问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我们将始终尊重股东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确保所有交易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承诺保持高度透明,并将及时向股东和市场提供合并进展的相关信息。

此次交易对于我们公司来说具有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我们相信,通过合并将能够实现更大的增长潜力和更好的业务发展。

我们将致力于推进该交易,并尽全力确保顺利完成。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我们衷心希望在此次收购合并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与股东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此致公司董事会。

600160 _ 巨化股份关于配股事宜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600160 _ 巨化股份关于配股事宜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3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事宜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通知,巨化集团公司已于2013年6月17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3] 3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原则同意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A股配股方案,即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高于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总股数为不高于425,075,520股。

二、原则同意巨化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巨化集团公司仍为巨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公司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备查文件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3] 30号)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600160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2020-11-19

600160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2020-11-19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相同,交易标的2019年(经追溯)、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预案披露,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巨化投资持有的浙石化20%股权,浙石化主要从事石油炼化,主要产品为芳烃、烯烃、成品油等。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技术服务、产品开发、渠道拓展、客户类型等方面量化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和浙石化产生的具体协同效应;(2)从上市公司与浙石化的原材料、主营产品,购销关系与购销占比情况,说明浙石化是否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或紧密相关的上下游行业;(3)说明通过本次交易是否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4)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2019年、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情况,说明交易完成后是否存在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投资收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关于收购少数股权的规定。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海思科: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

海思科: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0-04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一、交易概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赛拉诺”),转让价格为272,301.68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生物科技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该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7年4月6日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10栋5层4、法定代表人:吕守良5、注册资本:26,200万人民币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65%、王俊民先生持股19.41%、范秀莲女士持股12.94%8、财务状况(合并):单位:万元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3、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珂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北207室4、法定代表人:黄迪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的转让、推广及服务;医疗器械Ⅱ、Ⅲ类的批发与销售。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8、财务状况:单位:万元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与成都赛拉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成都赛拉诺,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1、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转让方”)100%股权(占被转让方总股本的100%),下称协议股权。

巨化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巨化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2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袁志敏先生持有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40,491,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39%。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袁志敏先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56%(详见公司临2020-08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志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时间过半(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内,袁志敏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三)其他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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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60 巨化股份董事会通过关于收购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放弃认缴控股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议案等。

点击下载公告全文。

Altair Nanotechnologies, Inc.!巨化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0-11-27。

重要内容提示:●交易概述: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不高于500 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公司”)25%暨300 万美元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它相关程序:上述股权受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但尚需与股权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取得第三方股东同意后,报外经部门审批同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上述股权受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高于500 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圣公司25%暨300 万美元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受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但尚需与股权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取得第三方股东同意后,报外经部门审批同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名称: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本次的股权转让方)法定地址:107078, 俄罗斯,莫斯科,巴斯曼娜亚新街15 号1 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 2 页共 4 页法定代表人:奥西波夫•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俄罗斯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籍:俄罗斯)。

注册资本金:6910.8400 万卢布。

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为索尔瓦柳普贸易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等。

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巨圣公司25%暨300 万美元股权。

(二)巨圣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0885。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法定代表人:许生来。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氟化学产品(主要为四氟乙烯、聚四氟乙烯)。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O 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股东基本情况:本公司于2010 年9 月完成巨化集团公司转让所持巨圣公司74.45%股权的受让,并取得巨圣公司的控股权。

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俄罗斯应用化学科研中心是俄罗斯联邦单一制国有企业,成立于1919 年,下设科研所,试验工厂,设计院和彼尔姆分部,是俄罗斯化学领域的龙头企业,是俄罗斯氟化学科研领域里最大的权威研究机构。

法定地址: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多卜罗留波夫大街14 号;法定代表人:萨波瓦洛夫·亚历山大·亚历山德洛维奇,俄罗斯应用化学科研中心总经理(国籍:俄罗斯)。

巨圣公司2009 年末总资产为424,923,337.24 元(经审计,下同)、负债为366,867,872.28 元、股东权益为58,055,464.96 元;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342,207,801.21元、净利润29,962,082.89 元。

四、收购方案本公司拟以不高于500 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巨圣公司25%暨300 万美元股权。

定价办法:由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

股权转让款支付办法: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50%股权转让款;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剩余的50%股权转让款。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五、受让上述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1.目的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拥有巨圣公司权益比例,增强本公司对巨圣公司的控制力。

2.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受让巨圣公司股权,有利于本公司提高核心资产的比例,便于公司对氟化工产业链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但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且本公司资金状况良好,因而,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其它事项说明上述股权受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但尚需与股权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取得第三方股东同意后,报外经部门审批同意。

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第4 页共 4 页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巨化集团公司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由巨化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应用化学科研中心合资创建。

是全国第一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聚四氟乙烯的专业生产厂家,也是中俄化工合作领域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项目之一。

公司首期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吨聚四氟乙烯工程,全套引进俄罗斯的生产技术和关键设备。

该工程1996年4月开工建设,1998年化工投料试车。

1999年7月22日以“优良工程”的结论通过国家竣工验收,正式投产。

公司目前拥有悬浮细粉、悬浮中粒、悬浮造粒、悬浮预烧结、分散细粉、浓缩分散液、改性分散细粉、改性分散乳液等多个品级产品,品级牌号齐全,性能与进口树脂相当,其中悬浮造料和悬浮细粉填补了国内空白,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

客户遍及全国并延伸到亚洲、欧美等国家,在国际市场上有了一定的声誉。

2003年,俄罗斯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加盟巨圣公司,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巨圣公司将本着“造氟于人类,取善于未来”的宗旨,坚持以创新为动力,致力产品牌号和质量的多样化发展,推进聚四氟乙烯产品的进步。

企业精神与世界同步的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将促进中国聚四氟乙烯产业发展,求得自我完善。

竭诚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以丰硕的经营成果与深厚的合作情谊取善于未来是本公司的目标。

“人才科技定生存,团结高效树形象”这是创业者的座右铭,也是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的企业精神。

!巨化股份:关于放弃认缴控股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0-11-27 摘要: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由巨化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单方面出资875 万元人民币,将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55%,以下简称“巨泰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6875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

增资后,本公司的出资为3300万元,占48%;巨化集团公司的出资为3575 万元,占52%。

解读: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由巨化集团公司单方面出资 875 万元人民币,将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 55%,)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6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6875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

增资后,本公司的出资为 3300万元,占 48%;巨化集团公司的出资为 3575 万元,占 52%。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公司放弃本次巨泰公司的增资后,巨泰公司将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将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巨化已经开始涉足萤石了,请看公告刊登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巨化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5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公司以现金(自有资金)出资在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已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为:氟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基本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和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

气瓶检验。

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

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和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同意淘汰公司控股79%的子公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乙氧氟草醚装置,在保留可用资产净值及淘汰资产残值的前提下,对该装置计提减值准备2490343.68元,计入公司2010年度损益。

!主持人谈股论金:一个小时过的真快,本次微访谈结束的时间已经到了,非常感谢李大宵老师的精彩回答,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类似的专家访谈我们今后会继续举办,敬请关注,再次感谢李大宵老师和各位网友的参与,谢谢!再见!11月26日 16:34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 | 收藏 | 评论本期嘉宾李大霄:很抱歉,因为时间关系很多问题来不及回答了,希望下次再和各位网友交流,祝愿大家在岁末的投资中有个好的收成。

目前A股处在3000点附近,我们需要的是一起坚持。

11月26日 16:34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 | 收藏 | 评论(1)李玲Somnus:向@李大霄提问:中国股市现在出现了估值紊乱,高的真高,创业板80倍市盈率,而低的像蓝筹股平均14倍市盈率,您认为正常吗?如果不正常的话这种市场间的估值巨大差异何时才会有所缓和?11月26日 16:23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 | 收藏 | 评论本期嘉宾李大霄:这是客观存在的,说明市场是多元化的,多元化的市场里面隐藏着巨大的差别化的机会,很多投资者因此而发现巨大的机会!11月26日 16:33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 | 收藏 | 评论小杨财经评论:向@李大霄提问:单说b股,更看好纯b股,还是含a股的,还是选择估值低的?怎么看b股改革的预期?11月26日 16:27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1) | 收藏 | 评论本期嘉宾李大霄:B股还是坚持投资价值原则,物超所致就买,无论纯B还是含a股的。

11月26日 16:30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 | 收藏 | 评论樱花小福:向@李大霄提问:李老师,我是你的忠诚粉丝。

早在1664前就开始关注您的观点,封基一直拿着涨了有200%吧。

非常崇拜您,觉得您再说啥我都买。

可惜之前仓位建成倒金字塔型了——请问您,现在还能全仓买您推荐那三宝,B股封基和QDII 么?11月26日 16:24来自微访谈-货币政策收紧预期下转发(1) | 收藏 | 评论(2)本期嘉宾李大霄:目前是3000点区域,当然就没有1664 区域好,三宝来说情况也发生了变化,最好是在1664区域建仓,现阶段坚持,金字塔就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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