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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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

作为经济法和民事、商事法的主体,其共同性主要现在:第⼀,都必须具有法定的能⼒,即具有权利能⼒和⾏为能⼒;第⼆,在从事某此经济活动时,都应取得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法律⼿续或资格证书;第三,主体的构成都较为复杂;第四,主体的权责都是统⼀的。

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存主体之间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形成经济关系的领域具有特定性、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经济性等⽅⾯。

(2)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主体的存在就毫⽆价值,离开了经济法的内容,经济法的客体也就存在依据和衡量标准。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可以作出⼀定的经济⾏为或者不作出⼀定的经济⾏为和要求其他经济法主体作出⼀定经济⾏为或者不作出⼀定经济⾏为的资格或者能⼒。

经济权利的范围包括国家经济调控权、国家经济⼲预权、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救济权权等,其中国家经济调控权和⼲预权,是经济权利的核⼼。

它具有以下⼏个重要特征:第⼀,它属于国家权⼒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意志;第⼆,它只能由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使,不能转让,更不能放弃;第三,这种权利在实现过程中不以相对⼈的意志为转移,不由对⽅选择其实现⽅式,体现了命令和服从的法律属性;第四,其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明⽂规定,⽽不是双⽅的事先约定。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作出⼀定的经济⾏为或者不作出⼀定的经济⾏为的责任。

其特征是:第⼀,经济义务是⼀种积极的经济责任,不是消极的经济责任,不能把经济责任等同于法律责任;第⼆,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法规对经济法主体明确规定的;第三,经济义务是在经济调控和⼲预过程中所产⽣的,不是在其他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第四,经济义务是要求经济法主体必须履⾏的,是不能选择、转让的:第五,经济义务的不履⾏或者不完全履⾏应受到否定评价和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它由市场经济环境所决定,体现了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与经济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形成、变化和解决,离不开以下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法律规范。

本文将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各方。

主体主要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体,他们既可以作为经济主体交互进行经济活动,也可以作为消费者或者劳动者参与其中。

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实体,例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合作社等。

不同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彼此之间形成复杂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转移、调整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物质和非物质资产。

客体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财产权、合同权、知识产权等。

财产权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在市场经济中,个体通过经济活动获取财产,并依靠财产权的保护实现财富的增值。

合同权是指经济主体通过订立和履行合同来规范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客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是主体之间权益争取和保护的对象,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法律规范经济法律关系是依法展开的,法律规范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规范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明确要求和约束,通过法律规范,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管理。

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法律则具体规定了各类经济活动的法律要求和限制。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则是政府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和发布的,用于具体规范和管理经济活动。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的具体解释和应用。

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有什么

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有什么

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有什么据悉,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是什么意思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

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的种类可以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具体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隶属法律关系;积极型法律关系,消极型法律关系;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关系;以及各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等。

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连,缺一不可.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启动者;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者;是经济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也是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财物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及行为的实施者.它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没有主体就没有经济法律关系,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的,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它们实质上就是经济法律关系本身,当然更不可缺少.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和经济利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没有客体的经济法律关系是毫无目的、毫无意义的.所以客体也是经济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经济法的一些部门法就是依客体划分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1、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指公民之间因某一特定行为和事由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买卖、借贷、担保、逃税等。

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不满十周岁的未 成年人和不能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由 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民事活动。
3.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2.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
2)非物质财富
3)行为
物是指能满足人 们需要,可以为 人们控制的一切 生产资料和生活 资料。
3.3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3.3.2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途径
(1) 协商或仲裁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可以采取双 方协商或请求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必须遵循自愿原 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2) 行政处理
•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侵犯其他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时,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保护权利主体的经济权利。
经济法概论
第3章 经济法律关系
3.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之间在进行经济
活动时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所以, 经济法律关系是受国家意志所决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使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能够得以实现的社会 经济关系。
3.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构成:
内容
客体
主体
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 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3.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2.1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法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 当事人。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经济法学案例解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实践中的运用

经济法学案例解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实践中的运用

经济法学案例解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实践中的运用案情介绍1998年8月,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动用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香港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面。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

这30项新措施的实施涉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金司的官员表示,这些措施用于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际投机者跨市场操纵的能力。

试分析上述实例中所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评析: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基本要素。

在上述实例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在外汇交易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这些管理措施属于香港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伴随着这些调控措施的出台,一个新的经济法律关系便随之产生。

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应当是出台政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及在香港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种经济行为,即特区政府通过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从而规避金融风险的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自己的经济职权和新出台的措施对资本市场进行经济管理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在香港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服从政府的管理规定,依法进行交易的义务。

案情介绍1999年,张某开办了一个生产电器的小作坊,生产日光灯镇流器。

为了打开产品销路,张某将其生产的镇流器上的标牌全部标为上海某电器厂出品,并冒用安全认证标志,投入市场。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

内容:权利与义务是其内容。

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简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无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完全行为: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及十六周岁以上但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简述代理的特征?(P24)答: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简述有效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答:(1)意思表示一致:说明双理解并同意有关交易的要素;(2)具有合法的“标的”:指具有合法交易价值的东西,如:现金、货物、某种行为的许诺等等;(3)具有明确的“协议”:尽管在特定的场合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大家认同的典型“协议”形式;(4)合法的主体:意思是合同主体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人,指成年人并具有完全的意思能力。

简述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8种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现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利益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简述合同抗辩权?(P74)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内容提要】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十分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但是,经济法学界对此探讨并不多。

对经济法概念的界定只能使我们抽象、模糊地认识经济法,要进一步探讨经济法律关系则使我们更具体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有助于认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区别。

【关键词】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种类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一)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国家思想性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之一,它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公共管理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本文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观点均来自王保树主编《经济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这种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正是通过经济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职能的,它是经济法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法律形式。

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相对于也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民法的民事法律关系来说,经济法律关系的思想性更强。

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其能力而主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手段,其处处体现着国家的某种意图。

如反垄断法,它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密切,其要旨是从宏观上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以保持经济具有相当的活力,提升本国企业和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所以,它具有鲜明的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特征。

其他经济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财政金融法、外贸法等,它们均体现着国家的某种意图。

所以,经济法确认和调整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强烈的思想性,这种思想性是民事法律关系所达不到的。

民事法律关系虽然也是思想的社会关系,它最直接地表现了生产关系,如财产所有权关系、契约就是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形象地说,民事法律关系是把经济关系的要求直接翻译成法律上的语言。

也许正是如此,我国有学者曾提出民法属于经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是物质的社会关系。

这种观点虽然有些过激,但它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民事法律关系思想性的弱度。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题客体内容1 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的当事人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和能力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国家机关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公民2 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等种类:物资财(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行为:为经济活动(为实现权利和义务而实施)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3 内容: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济管理权经济职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纳税保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5 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三股票的概念: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特征:不可返还性可流动性高风险性潜在高收益性价格高波动性股份具有伸缩性经验决策参与性种类:1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2 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3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4 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5 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F股四种四合同内容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五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已经订立但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成立与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应不具法律约束的合同)种类: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六注册商标与不注册商标的区别1 只有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在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侵权)2 注册商标可以打上注册标记反之不可七授权专利的条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法所规定的作为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所应当满足的关于其本身特征、构成及类型等内在要素的条件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八投资的定义:为了获得未来的预期收益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经济行为。

简述经济法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三要素

简述经济法三要素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社会活动中涉及法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经济法的内容繁多,其中包括许多要素。

本文将简述经济法的三个重要要素,即所有权、契约和法人。

所有权是经济法中的重要要素之一。

所有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特定可替代的物质财产享有完全支配权的权利。

它是指对一种物质财产所拥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和处置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的明确与保护对于鼓励个体和组织进行投资和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私人所有权的确立和保护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契约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要素。

契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它是一种约定,规定了各方在特定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契约的签订和履行对于经济主体的合作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契约的存在和有效性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法人是经济法的第三个重要要素。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以其自身的名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经济活动中,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具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力和义务。

法人的设立和运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投资和创新,为经济法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合作机会。

以上所述的所有权、契约和法人是经济法中的三个重要要素,它们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基础。

所有权确保了财产权益的明确和保护,契约规范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人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三个要素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这些要素的研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法定代表人的概念: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自然人担任。

入伙的概念: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新合伙人。

入伙的法律效力:(1)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的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入伙前债务承担另有约定的,这种约定在合伙企业内部有效,对外不发生效力。

退伙的概念: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由于法定或约定原因出现,合伙人退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消除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退伙的条件:(1)合伙人可以退伙,即合伙人有权选择退货或不退货的情跨国能主要有如下几种: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或其他退货事由的,当约定退货事由出现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或其他退伙事由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即只要出现下列情形,合伙人即因合伙企业不符合成立的基本条件而必须退伙:其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由该公民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另外,合伙人被宣告失踪对合伙企业的影响,法律未作规定,应适用宣告失踪的一般法律规定。

其二,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

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确定,应由谁确定和怎样确定,法律未作规定。

其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这四种当然退伙情形自实际发生之日起,合伙人当然退伙,并应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能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为14和16周岁。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目录
•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0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体。
自然人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其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受到法律保护 的。
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和地域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
作用
知识产权是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 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行为
定义
行为是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所从事的活动,例如, 生产、交换、分配等。
特征
行为具有目的性、自主性和可选择性,是经济活 动中不可或缺的客体之一。
作用
行为是实现经济活动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行为 可以创造价值、满足需求和提高经济效益。
04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终止
产生
主体
0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活动,并依法享有经济权利
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客体
0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
指向的对象。
内容
03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
有形财产
定义
有形财产是指具有实体形 态,可以被人们直接感知 的财产。例如,土地、房 屋、机器设备等。
特征
有形财产具有可触性、有 形性和可确定性,是经济 活动中最常见的客体之一。
作用
有形财产是经济活动中最 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是 实现生产、流通和分配的 基础。
知识产权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等。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本章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有: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构成要素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作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启动者,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既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和经济利益。

经济权利和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

二、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2.经济法主体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多样性和层次性。

3.经济法主体按其法律地位、职能性质和活动范围,可分为五类:(1)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2)社会组织;(3)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和公民;(5)国家。

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公民和国家可称经济法的特殊主体。

三、经济法律关系内容1,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资格或许可。

经济义务是经济法所规定的一种责任。

2.经济权利可以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

3.经济权利的种类主要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经济债权、工业产权。

4.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四、经济法律关系客体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是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追求的目标。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主要有:财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二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一)概念和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 1、种类: ①物 ②(一)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及含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 义务。 是连接主体、客体的桥梁 是连接主体、 (二)经济权利(权力) 经济权利(权力) 1、经济权利的涵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 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2、经济权利的种类①经济职权 经济权利的种类① ②财产所有权 ③经营管理权 ④请求权 (三) 经济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 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特征: 特征: 1、主体是经济法所规定的 2、主体须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 力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体系 1、经济法主体的类别 ①国家机关 ②社会组织 ③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 个体工商户、 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及其它自然人

经济法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三要素之间的关系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

在经济法的体系中,有三个重要的要素,即所有制、分配和调节。

这三个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对于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所有制是经济法中的核心要素之一。

所有制是指资源和财产归属的制度安排。

经济法根据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对不同主体的权益和责任进行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和私有制是主要的所有制形式。

经济法通过规定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权益保护、所有制转换与交易等问题,保障了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分配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要素。

分配是指社会财富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

经济法通过规定财产权和收入分配的制度,确保了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要求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最后,调节是经济法的重要任务之一。

调节是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引导,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经济活动的自由性与规范性是调节的核心问题。

经济法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规则和政策措施,引导市场行为,防止市场失灵和社会不公。

同时,经济法还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经济法三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所有制、分配和调节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在经济法的框架下,各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不仅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也保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经济法体系,对于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社会生产中,人们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物质资源、转移财产权益,并且包含契约关系、财产关系等等的一种关系性质。

现代经济社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要被构成了三个要素:客体、主体和行为,下面笔者将对这三个要素进行具体分析。

一、客体客体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被人们所关注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及其权益。

客体的构成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生产要素生产要素是指用于社会生产的投入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

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土地、资本和技术等。

2.财产权益财产权益是指人们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包括房产、汽车、衣服等等,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如股份、债券、租金、利息等等。

3.契约权利契约权利是指人们通过合同签署来规定各种责任和权利的一种法律关系。

契约权利涉及到买卖、租赁、委托、劳务、借贷和保险等各种契约。

总的来说,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决定了这种关系的性质和对象。

二、主体主体指的是在经济法律关系中进行交易或者合作的各个参与者。

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以个人身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自然人可以是消费者、投资者、工人、企业家和政府等。

2.法人法人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人。

法人包括公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等。

3.组织组织是指把自然人和法人组织起来的一种形态,包括社团、协会、政党等等。

主体的大小和数量会影响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效率。

三、行为行为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方进行的具体交换活动,它代表了主体对客体的具体掌控。

行为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买卖买卖是指买方支付货币购买卖方的商品或服务,并获得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买卖协议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最基本形式。

2.租赁租赁是指租赁方支付租金借用出租方的财产,获得财产使用权。

租赁协议是比买卖协议更加复杂的契约。

3.借贷借贷是指借贷方向出贷方支付利息并借用一定数额的货币。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调节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济法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的:(1)法定取得,即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

(2)授权取得,即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1)经济职权经济职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或职责,二者高度统一,且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

(2)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所有权是一种不依赖、不从属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自主权利。

它具有支配性、排他性、绝对性,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所有权人无需他人协助即可实现其权利。

所有权是最充分的物权。

(3)法人财产权(4)债权(5)知识产权(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1、物并非所有的物都可以充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与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相联系的物才符合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要求。

2、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的行为、提供劳务的行为。

3、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是指智力成果、道德产品和经济信息等。

智力成果包括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有技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道德产品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取得的非物化的道德价值,如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它们是公民、法人荣誉权的客体。

经济信息是指反映社会经济活动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各种消息、数据、情报和资料等。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三)仲裁范围
(四)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时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
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提 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包 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 仲裁条款——纠纷未发生前 仲裁协议书——纠纷发生前后
(四)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A、当事人双方明确表示愿意以仲裁方式解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
甲科研单位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 ,向乙公司转让其专门为该公司研发制造 的一台仪器。但由于在合同履行前发生了 地震,甲科研单位办公楼倒塌导致仪器被 毁坏,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乙公司据此解 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请指出引起双方经 济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三、经济法律事实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国家在协调本国经
济运行过程中,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 享有经济职权,承担经济职责并依法享有 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经济法律关 系的主体资格,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 否则就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四、经济诉讼
(四)人民法院收案范围与案件管辖 1、收案范围 2、案件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 协议管辖
(五)课堂练习
练习册P20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案例导入: 小李是一个有远大抱负的学生,一心
想成为某公司的经理,但他只有15岁,他 不知道这个年龄是否可以担任经理,如果 小李向你咨询,你该如何解答?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与终止的含义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产生,而使经济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必然形成某种经济职权 和经济职责或者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第2章经济法律关系

第2章经济法律关系
◆ 广泛性:国家、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企业内部组织等
◆ 具体性与地位不对等性:调控主体、中间主体、市场微观主体 ◆ 身份性与权限配置不对称性:经济调控权、组织自治权、经营管
理权、消费者知情权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取得
一、法定取得
◆ 法律依据:仅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三 类,不包括其它法律文件
◆ 特点:是调控主体的调控对象 ◆ 注意的问题:
市场中观主体有时可以经法定主体授权,行使调控职权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限
一、国家或政府主体的权限
◆ 经济立法权:有若干层次,不同立法主体的经济立法权不同 ◆ 经济决策权: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但政府是取主要的 ◆ 经济处罚权: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执法、司法机关主角 ◆ 经济许可权: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但主要是政府及部门 ◆ 经济取消权: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但主要是政府及部门 ◆ 经济监督权: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但主要是审计等机关
◆ 主要对象: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社会组织(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
◆ 基本要求:行使经济职权,承担经济责任,并不得放弃权利 的行使(如果放弃,则视为渎职)
二、授权取得
◆ 取得方式:国家法定主体的再次授权 ◆ 特点:主体资格不独立,长期代为行使职权,区别于委托办事 ◆ 注意的问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 定义: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 所形成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或者经济权利和经 济义务关系
◆ 理论假设:现代三层主体理论 国家:职权与职责 中观主体: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
(行业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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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题客体内容
1 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的当事人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国家机关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公民
2 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等
种类:物资财(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行为:为经济活动(为实现权利和义务而实施)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
3 内容: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济管理权经济职权债权知识产权
经济义务:纳税保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
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5 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三股票的概念: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特征:不可返还性可流动性高风险性潜在高收益性价格高波动性股份具有伸缩性经验决策参与性
种类:1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2 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3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4 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5 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F股四种
四合同内容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已经订立但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成立与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应不具法律约束的合同)
种类: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六注册商标与不注册商标的区别
1 只有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在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侵权)
2 注册商标可以打上注册标记反之不可
七授权专利的条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法所规定的作为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所应当满足的关于其本身特征、构成及类型等内在要素的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八投资的定义:为了获得未来的预期收益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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