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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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五至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五至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五至十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中的五至十级标准可是很重要的呢,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

一、五级标准。

五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好多情况呢。

比如说,一眼有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这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可不小呀。

就像平时看东西,总是模模糊糊的,好多美好的景色都看不太真切了,工作的时候可能也会经常出错呢。

还有呢,四肢瘫肌力4级,这就意味着四肢的力量比较弱啦,拿东西可能都费劲,走路说不定也会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小企鹅一样,不过小企鹅还挺可爱的,但是人这样可就很不方便啦。

再比如说,单肢瘫肌力3级,一个肢体没什么力气,想抬起来都要费好大的劲儿,感觉这个肢体就像在和自己作对似的,总是不听使唤。

二、六级标准。

六级也有它的特点哦。

像面部重度毁容并且符合一定的标准,这可太影响一个人的外貌啦,自己看着可能都会伤心难过好久呢。

而且呀,双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2或者视野小于等于48%(或半径小于等于30°),这看东西就更困难啦,世界在眼前都变得小小的、暗暗的,就像生活在一个小角落里一样。

还有就是双侧前庭功能丧失,走路的时候会感觉天旋地转的,像在坐过山车,可这过山车不是自己想坐的呀,随时都可能会摔倒呢,多危险呀。

三、七级标准。

七级标准也有不少情况。

例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8,这一只眼睛看不到东西,另一只眼睛虽然还能看见一些,但心里还是会很害怕的,总担心剩下的这只眼睛也出问题。

再就是,三肢瘫肌力4级,三个肢体都没什么力气,做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别人帮忙,感觉自己像个小婴儿一样,什么都做不了,这种感觉可不好受呢。

还有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大于等于30cm²,这对头部的保护可就少了很多呢,一不小心碰到脑袋可就麻烦大了。

四、八级标准。

八级的情况也得说说呀。

像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走路的时候脚会没力气,走一会儿就累得不行,别人大步流星往前走,自己却只能慢慢挪,心里可着急啦。

还有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一只手没什么力气,拿筷子、写字这些简单的事情都变得好困难,就像手在和自己玩罢工一样。

劳动能力十级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十级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十级鉴定标准劳动能力十级鉴定标准旨在评估个体的劳动能力水平,以便为其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或职业培训方向。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十级鉴定标准的具体内容,确保准确评估和分类。

二、十级鉴定标准1. 第一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身体或精神状况严重受损,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的个体。

例:智力重度残疾、严重精神障碍等。

2. 第二级:极低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受损,仅能从事简单重复的、非常有限的工作。

例:肢体受限、智力轻度残疾等。

3. 第三级:较低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有一定程度的损害,能从事简单操作或辅助性工作。

例:肢体轻度残疾、学习困难等。

4. 第四级:中等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尚能够胜任多种工作,但对复杂的工作有困难。

例:轻度听力障碍、轻度视力障碍等。

5. 第五级:一般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正常,能够胜任大多数工作,但对高强度或高风险工作有一定困难。

例:中度听力障碍、特定职业技能不足等。

6. 第六级:较高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完全正常,能够胜任绝大多数工作,但对某些特定领域或复杂工作有一定挑战。

例:具备大部分职业技能、适应性稍弱等。

7. 第七级:高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出众,具备较高的职业能力和适应性,能胜任各类工作。

例:具备多项职业技能、适应性强等。

8. 第八级:非常高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非常出众,具备高度职业能力和强大的适应性,能胜任各种复杂工作。

例:具备多项专业技能、适应性极强等。

9. 第九级:极高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非常优秀,具备卓越的职业能力和顶尖的适应性,能胜任高难度的职业工作。

例:具备高级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强等。

10. 第十级:无限劳动能力该级别适用于个体的身体或智力功能无可挑剔,具备非凡的职业能力和无限的适应性,能胜任各种职业工作并迅速适应新环境。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特定工作环境下所具备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其目的是为了确定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某项具体的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的十级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需的能力和技能水平,将其分为十个等级,从而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适合的劳动者。

首先,十级标准中的第一级是指劳动者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可以完成简单的日常生活动作,但在工作中需要有一定的辅助。

第二级是指劳动者可以完成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和机械操作,但需要有一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级是指劳动者可以完成一般的体力劳动和机械操作,并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和环境。

第四级是指劳动者可以完成一定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五级是指劳动者可以独立完成一般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并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压力和环境。

第六级是指劳动者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可以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

第七级是指劳动者可以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并能够适应较高的工作压力和环境。

第八级是指劳动者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可以独立完成高难度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

第九级是指劳动者具备卓越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可以独立完成特殊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

最后,第十级是指劳动者具备非常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可以独立完成极其复杂和高难度的技术操作和工艺流程,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际的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的岗位需求和工作环境,结合十级标准来评估和选择合适的劳动者。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对照十级标准来进行自我评估,从而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劳动能力水平,为就业和职业发展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的十级标准是对劳动者能力和技能水平的科学分类和评定,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匹配岗位需求和个人能力,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希望各方能够充分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其在劳动市场上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是对劳动者劳动能力进行分类和评定的指导标准,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就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级标准的内涵。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分类和评定标准》制定的,共分为十级,分别是一级至十级。

其中一级代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代表劳动能力完全正常。

每一个级别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定要求,包括身体功能、智力水平、职业技能等多个方面的评定指标。

二、十级标准的适用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适用于各类劳动者,包括因病、残疾、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的劳动者,以及老年劳动者、未成年劳动者等特殊群体。

通过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准确评定,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十级标准的评定要求。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评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十级标准的评定要求进行操作。

评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对劳动者身体功能、智力水平、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评定,准确确定其劳动能力的等级,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和意见。

四、十级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另一方面,它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帮助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的利用率。

五、十级标准的完善和落实。

为了更好地发挥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评定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种评估个体劳动能力的标准,用于确定个体在特定工作任务上的适应能力和表现水平。

以下是一般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一些例子:
1. 体力劳动能力:评估个体的肌肉力量、耐力和活动能力,包括能否完成重体力劳动、长时间工作、重复劳动等。

2. 技能水平:评估个体在特定职业或领域内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并确定其熟练程度和适应能力。

3. 认知能力:评估个体的智力水平、学习和理解能力,包括工作中的问题解决、决策能力和分析能力等。

4. 沟通能力:评估个体在交流、表达和理解信息方面的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的能力。

5.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个体在团队工作环境中与他人合作和协作的能力,包括领导能力、倾听和理解他人的能力。

6.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评估个体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这些标准可以根据具体的职业和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评估结果与实际工作要求相匹配。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目的是为雇主提供一个合理的参考,以便判断个体是否适合特定的工作岗位。

劳动能力七级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七级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七级鉴定标准一、基本要求1. 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2. 具备独立解决一般性工作问题的能力;3. 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日常工作任务;4. 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5. 对工作细致认真、勤勉敬业。

二、知识与技能1. 熟悉所从事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2. 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3. 在工作中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实际操作;4. 具备处理一般技术操作或事务性工作的能力;5. 能独立进行简单的问题排查与解决。

三、工作表现1. 具备独立完成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的能力;2. 能够按照工作要求正确、高效地完成工作;3. 能够独立完成常规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跟进;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沟通;5. 对所负责工作的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有基本的能力。

四、问题解决与创新能力1. 能够独立识别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2. 能够积极参与团队讨论,为问题解决提供思路和建议;3. 具备分析和评估解决方案的能力;4. 能够灵活应对突发问题,快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5. 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改进或优化工作流程的建议。

五、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1. 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意见、听取他人意见;3. 能够在团队中分享经验、互助学习,提高团队整体水平;4. 能够积极主动解决与他人的工作合作问题;5. 珍惜团队荣誉,时刻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六、自我学习与能力提升1. 具备积极主动学习的意识,持续学习并提升工作技能;2. 能够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学习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掌握学习自主管理的方法,能够规划和安排个人学习时间;4. 具备解读并运用相关学习资料的能力;5. 能够利用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效能。

以上为劳动能力七级鉴定标准,旨在评价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岗位上的能力水平,实现人员合理配置与职业发展。

2023年最新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

2023年最新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

2023年最新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
简介
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最新的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以便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应用。

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是为了确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岗位上能否胜任的过程,它对于招聘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
以下是2023年最新的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的要点:
1. 身体条件评估: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包括身高、体重、眼力、听力等因素,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特定工作岗位的身体要求。

2. 技能和知识评估:对劳动者的技能和知识进行评估,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技术和工作经验等方面,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完成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 心理素质评估:对劳动者的心理素质进行评估,包括心理稳定性、应对压力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以确定其是否具备适应特定工作岗位的心理素质。

4. 沟通能力评估:对劳动者的沟通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以确定其是否具备与他人有效沟通的能力。

5. 工作态度评估:对劳动者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包括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性、适应能力等方面,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

结论
通过遵守2023年最新的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更有效地评估劳动者的能力,并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

这将有助于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促进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请注意,本文档所提供的劳动能力评估鉴定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评估过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附录b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附录b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附录b
附录B: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
以下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标准,根据受评者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1. 劳动能力等级一级:
-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明显的身体缺陷或疾病;
- 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 能够胜任较为复杂和高难度的工作任务;
- 具备较高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
-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2. 劳动能力等级二级:
- 身体状况良好,可能存在轻微的身体缺陷或疾病,但对工作影响较小;
- 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一般工作任务;
- 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较高;
- 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 劳动能力等级三级:
- 身体状况一般,可能存在一定的身体缺陷或疾病,但不影响工作能力;
- 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基本的工作任务;
- 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一般;
- 具备基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 劳动能力等级四级:
- 身体状况一般,存在较明显的身体缺陷或疾病,但仍能胜任轻微的工作任务;
- 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和经验,但技能水平相对较低;
- 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较低;
- 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 劳动能力等级五级:
- 身体状况较差,存在明显的身体缺陷或疾病,工作能力受到较大限制;
- 技能水平较低,只能胜任简单的工作任务;
- 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较低;
- 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有限。

根据以上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时,评估人员将综合考虑受评者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情况,最终确定其劳动能力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一览表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一览表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一览表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其中,十级是劳动能力鉴定中的较低级别,但仍然对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的具体内容: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这包括手指、脚趾、手臂、腿部等各个部位的骨折。

在骨折愈合后,如果没有影响到相关部位的正常功能,就可能被评定为十级。

2、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手部出现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达到一定程度,可能符合十级标准。

3、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眼睛的视力问题也是鉴定的一个方面。

当一只眼睛矫正视力低于 05,而另一只眼睛矫正视力在 08 及以上时,可能被评定为十级。

4、双眼矫正视力≤08如果双眼的矫正视力都低于 08,也有可能被鉴定为十级。

5、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因职业原因或外伤导致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且矫正视力正常的情况。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05在职业或外伤导致的白内障中,矫正视力低于 05 的。

7、晶状体部分脱位晶状体的位置出现部分异常。

8、眶内异物未取出者眼眶内有异物但尚未取出。

9、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眼球内部存在异物且未取出。

10、外伤性瞳孔放大由于外伤导致瞳孔放大的情况。

11、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角巩膜受到穿通性伤害但已经治愈。

12、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听力方面,双耳听力损失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单耳听力损失较重。

1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鼻窦或面颊部存在异物未被取出。

1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一侧鼻腔或鼻孔出现闭锁的情况。

15、鼻中隔穿孔鼻中隔出现穿孔的现象。

16、鼻或面部有>1cm²的增生性瘢痕鼻部或面部有面积较大的增生性瘢痕。

劳动能力鉴定1-10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1-10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对其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的过程。

在中国,劳动能力鉴定分为1-10级,具体标准如下:
1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处于植物人状态,无任何自主活动能力。

2级:重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

3级:中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4级:轻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5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劳动。

6级:轻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劳动。

7级:轻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劳动。

8级:轻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劳动。

9级:轻度丧失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无法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劳动。

10级:正常劳动能力。

患者生活和工作均无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病情的变化和康复情况,患者的劳动能力可能会有所提高或降低。

此外,不同地区和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可以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指用于评估个人劳动能力水平的一套统一的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劳动力市场机构制定,并且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个人的劳动能力程度,如知识技能、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等。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要素:
1. 知识技能:评估个人的学历、培训经历、专业技能等,以确定其对某个特定岗位的胜任能力。

2. 工作经验:评估个人的实际工作经验、行业经验和职业发展情况,以判断其在特定领域中的能力水平。

3. 身体健康:评估个人的身体状况、残疾程度、体力活动水平等,以确定其在一些特殊工作或重体力劳动中的适应能力。

4. 智力水平:评估个人的智力发展、认知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以判断其在知识工作和创造性工作中的潜力和能力。

5. 心理素质:评估个人的应对压力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等,以判断其在工作中的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

评估劳动能力程度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职业和工作类型进行调整和制定,以满足劳动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要求。

同时,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也可以作为招聘、培训和职业发展
的参考依据,帮助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和提升自己的劳动能力水平。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引言: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是指对个体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和判定的过程。

劳动能力是指个体在特定的劳动条件下,通过使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进行劳动活动所具备的能力。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个体的劳动能力水平,从而为个体提供相应的培训、就业或职业规划等服务。

一、劳动能力的概念和分类劳动能力是指个体在特定劳动条件下,通过使用智力和体力进行劳动活动所具备的能力。

根据个体在劳动活动中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不同,可以将劳动能力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初级劳动能力:指个体具备进行简单劳动工作的基本能力,如基本的体力劳动和简单的操作技能。

2. 中级劳动能力:指个体具备进行一般性劳动工作的能力,如一般的技术操作和管理能力。

3. 高级劳动能力:指个体具备进行复杂劳动工作的高级能力,如高级技术操作和专业管理能力。

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目的和意义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个体的劳动能力水平,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就业或职业规划等服务。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意义在于:1. 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和职业规划服务,帮助其提高劳动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职业目标。

2. 为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劳动能力评估结果,帮助其招聘和配置适合的人才,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3. 为政府制定劳动力政策和职业教育政策提供依据,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三、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方法和标准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标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能力测试:通过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智力测试、体力测试等,评估其在不同方面的劳动能力水平。

2. 经验评估:通过调查个体的工作经历和职业技能,评估其在实际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和能力水平。

3. 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考试或评估,颁发相应的职业能力证书,用于评估个体在特定职业领域的能力水平。

4. 评估指标: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评估个体在不同方面的劳动能力水平。

四、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应用与展望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在个体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招聘配置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摘要: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重要性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1.一级伤残2.二级伤残3.三级伤残4.四级伤残5.五级伤残6.六级伤残7.七级伤残8.八级伤残三、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与应用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意义和影响正文: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评价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或者职业病后,其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是否受到影响,以及影响程度的一种标准。

这个标准对于工伤保险的理赔、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分为一级伤残到八级伤残,每个级别都有具体的定义和描述。

一级伤残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伤残是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伤残是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伤残是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伤残是指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伤残是指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伤残是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伤残是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与应用,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同时也是为了提高社会对于劳动者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这个标准的实施,可以使得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或者职业病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救治和赔偿,也能够使得企业更加重视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从而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摘要: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含义与作用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分级与具体内容1.分级系列a) 一级2.分级系列b) 二级3.分级系列c) 三级4.分级系列d) 四级三、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意义与应用正文: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指对于劳动者在身体、智能、精神等方面所具备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的标准体系。

这一标准旨在帮助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准确判断职工的劳动能力,为职工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为四级,具体内容如下:一级: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肌力3 级或三肢瘫肌力2 级、颈4 以上截瘫、肌力2 级、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面部重度毁容并伴有表B.2 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并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小肠切除90%、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全胰切除、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等。

二级: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 级以下(含3 级)、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单肢瘫肌力2 级以下(含2 级)、智能障碍IQ 测试0~45 等。

三级:单肢瘫肌力3 级、完全性运动性失语、智能障碍IQ 测试46~54 等。

四级: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肌肉疾病影响工作、不完全性失语、智能障碍IQ 测试55~69 等。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全文一、引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基于一定的评估标准,对个体在特定劳动环境中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估的过程。

本文将全面讨论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包括鉴定对象、评定标准、鉴定程序等方面内容。

二、鉴定对象劳动能力鉴定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劳动者劳动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付出体力或脑力,并从中获取工资、报酬的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通过对劳动者身体状况、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其适应特定劳动环境的能力。

2. 伤残人员伤残人员是指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人员。

对于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除了评估其身体状况外,还需要考虑其残疾对工作能力的影响,以确定其适合从事的职业和工作环境。

3. 职业病患者职业病患者是指在工作中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从事高风险职业而患上的疾病人员。

对于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需要评估其病情及对工作能力的影响,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相应的鉴定标准。

三、评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身体素质评定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是鉴定劳动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评估劳动者的身高、体重、肌肉力量、血压、心功能等身体指标,确定其身体健康状况及适应特定劳动环境的能力。

2. 工作经验与职业技能评定劳动者的工作经验与职业技能是鉴定劳动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通过考察劳动者在特定职业领域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及相关证书等,确定其在特定工作岗位上的能力水平。

3. 心理素质评定劳动者的心理素质是鉴定劳动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心理素质包括心理稳定性、应对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通过对劳动者心理测试、面试等方式,评估其在工作中的抗压能力及合作精神等,以确定其适应特定劳动环境的能力。

4. 法律法规要求劳动能力鉴定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提出的要求。

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职业健康鉴定标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四、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劳动者或其监护人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10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10级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10级标准
以下是劳动能力鉴定的10级标准:
1级:能够完成简单的肢体动作和非常基本的劳动任务,如搬运轻型物品或清理简单的工作区域。

2级:能够完成一些较为复杂的肢体动作和一些基本的劳动任务,如可以搬运重量较轻的物品或进行一些简单的组装工作。

3级:能够完成一些较为细致的肢体动作和一些中等难度的劳动任务,如可以操作简单的机械设备或进行一些简单的包装工作。

4级:具备较强的肢体协调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可以完成一些较为复杂和重要的劳动任务,如可以进行某些机械设备的调试或进行较为严格的检测工作。

5级:具备较强的智力和创造力,并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可以独立完成各种有一定难度和重要性的劳动任务,如可以进行较为复杂的设计和调试工作。

6级:具有创新性和领导才能,能够领导和组织一个团队完成各种重要的劳动任务,如可以进行较为复杂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开发工作。

7级:具备高级技术和管理能力,可以在特定领域内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和咨
询服务,如可以担任高级技术顾问或高级管理人员。

8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全球领先的专业技能和优秀的领导力,可以为全球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管理咨询服务,如可以担任高级企业执行官或高级技术总监。

9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世界级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可以为全球性企业提供最高水平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管理咨询服务,如可以担任高级企业CEO或全球性企业高级董事。

10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无可争议的领导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对全球性企业做出重大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如可以担任全球性企业主席或董事长。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原则,对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智力水平、技能特长等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标准和方法。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全面、客观、科学评价的过程,旨在确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否符合从事特定岗位工作的要求。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原则1.公正客观原则:劳动能力鉴定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避免主观偏见和歧视行为对劳动者评价的影响。

2.实事求是原则:劳动能力鉴定应基于事实依据,依据劳动者的真实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

3.因材施教原则:劳动能力鉴定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特长和技能,因人而异地进行评估和鉴定。

4.科学技术原则:劳动能力鉴定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鉴定技术,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1.身体素质鉴定:包括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体格指标、功能状态等的评估和鉴定。

2.智力水平鉴定:包括劳动者智力能力、智商水平、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评估和鉴定。

3.技能特长鉴定:包括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专业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估和鉴定。

4.适应能力鉴定:包括劳动者对特定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的适应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

5.工作意愿鉴定:包括劳动者对相关工作的兴趣、动机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估和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方法1.面试法:通过与劳动者面谈、交流和观察等方式,了解劳动者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等信息,对其进行评估和鉴定。

2.实操法:通过劳动者在特定工作环境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鉴定。

3.测评法:通过对劳动者进行心理测试、智力测验以及技能测评等方式,对其智力水平、技能特长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鉴定。

4.档案查阅法:通过劳动者的个人档案、履历以及相关证书和培训记录等资料,对其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1.信息收集:鉴定机构收集劳动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资料、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

2.评估核查: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方法,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核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状况。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官方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官方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官方一、身体素质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首先关注的是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必需的体力和耐力。

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职业要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通过体能测试、健康检查等方式,对劳动者的身体素质进行评估。

1. 体能测试: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等方面的测试,以评估劳动者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2. 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以排除因身体疾病而无法胜任工作的可能性。

二、技能技能技能技能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职业要求,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估。

1. 专业技能:评估劳动者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工作经验:评估劳动者的工作经验是否符合职业要求,包括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估。

三、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必需的心理素质和个性特征。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通过心理测试等方式,对劳动者的心理素质进行评估。

1. 心理测试:包括性格测试、情绪测试、压力测试等方面的测试,以评估劳动者的心理素质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2. 人格特征:评估劳动者的个性特征是否适合从事特定的工作。

四、社会能力社会能力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必需的社会交往和沟通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通过社会调查、社交表现等方式,对劳动者的社会能力进行评估。

1. 社会调查:评估劳动者在社交场合的表现是否得体,能否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2. 社交表现:评估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技巧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标准是通过全面考虑身体素质、技能技能、心理素质和社会能力等方面,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标准。

这种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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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包括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根据其对生活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①重度运动障碍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和穿衣,需由他人护理。

②中度运动障碍上述动作困难,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③轻度运动障碍完成上述动作虽有一定困难,但基本可以自理。

(6)神经系统疾患引起的视力障碍按眼科标准鉴定。

(7)癫痫的诊断要有确切的病史,脑电图显示异常癫痫波。

劳动能力鉴定需根据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的发作情况进行判断。

癫痫患者一般不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伴有智能障碍可按智能障碍程度鉴定。

精神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2、患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3、难治性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4、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5、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患精神分裂症经治疗后仍有轻度精神症状,社会功能轻度受损者。

2、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后缓解,需定期随访者。

3、由癫痫病导致的智能减退,IQ测试55~69。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患精神分裂症经二年治疗后仍残留某些精神功能缺损,而且相当长时期持续存在,个人生活尚可自理。

2、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骨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强直性脊椎炎造成脊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弯曲消失,脊椎功能严重障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

3、非稳定型颈椎滑脱须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

4、椎管狭窄造成上下肢体功能严重障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中一肢肌力3级。

6、双腕关节强直伴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

7、一侧肩肘两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下肢膝关节以上部分截肢。

9、双足或双踝关节畸形伴功能严重障碍无自主移动能力者。

10、一侧下肢髋、膝、踝三关节同时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工具者。

11、双髋或双膝关节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工具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强直性脊椎炎造成脊椎关节生理弯曲部分消失,脊椎功能中度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有生化指标异常,有药物依赖者。

3、稳定型颈椎滑脱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目前病情稳定者。

4、椎管狭窄造成肢体功能中度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中一肢肌力4级或单肢肌力≤3级。

6、双手指关节强直不能顺利完成握拳动作。

7、一侧肘关节强直在非功能位导致肘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下肢膝关节以下部分截肢。

9、单足或单踝关节功能中度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10、单膝关节强直,髋关节屈曲可达60°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有脊椎炎病史,但脊椎关节间隙、生理弯曲存在,脊椎功能轻度影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2、颈椎或胸椎或腰椎脊椎炎,目前病情稳定者。

3、稳定型颈椎滑脱外固定后,目前病情稳定者。

4、椎管狭窄造成肢体功能轻度影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5、单手指关节强直尚能完成握拳动作。

6、一侧腕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7、单足或单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8、单髋或单膝关节强直,有自主移动能力者。

说明(1)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

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划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2)关节功能障碍包括关节强直、瘢痕挛缩无法治疗,功能障碍程度可划分为:①关节功能丧失?指功能完全丧失。

关节僵硬(或挛缩)固定于非功能位,或关节周围肌肉韧带缺失或麻痹松弛,致关节呈连枷状或严重不稳,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②关节功能严重障碍?功能丧失≥31%。

指残留的功能只有正常功能范围1/3及以下,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

③关节功能中度障碍?功能丧失11-30%。

指残留的功能相当于正常功能范围的2/3及以下,基本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对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影响。

④关节功能轻度障碍?功能丧失≤10%。

(3)脊髓疾病包括脊髓炎,脊髓压迫症,脊髓空洞症,运动神经元疾病,放射性脊髓病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脊髓障碍等。

眼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一眼有或无光感或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一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 32°(或半径≤20°)。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一眼无光感或有光感但光定位不确切或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4,≤0.8。

2、一眼矫正视力≤0.2,另一眼矫正视力≥0.3,≤0.7。

3、双眼矫正视力≤0.3。

4、一侧或双侧眼睑外翻或眼睑闭合不全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6、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7、第5对脑神经眼支或第3对或第4对或第6对脑神经麻痹。

8、单眼眶内或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视力无明显下降。

说明(1)白内障根据手术后的矫正视力程度鉴定。

(2)无晶状体者根据手术矫正视力程度鉴定。

(3)视力与客观检查有矛盾时,应根据眼部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如视觉电生理、荧光眼底血管造影、视野等结果鉴定。

五官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耳鼻咽喉恶性肿瘤,有颅底骨质破坏或有远处器官转移。

2、因各种原因所致咽喉或气管疤痕、粘连、狭窄,经气管切开后无法拔管,需终身带管并伴有语言或精神障碍。

3、各种原因引起的终身平衡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者。

4、口腔恶性肿瘤有远处器官转移或术后复发或手术无法根治,目前为带癌生存者。

5、全舌或全喉疾病不能手术治疗,对吞咽及语言等生理功能产生严重影响。

6、全喉切除后难以重建,发音障碍,目前为带管生活者。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耳鼻咽喉恶性肿瘤,经治疗后病情稳定,无明确复发、转移依据者。

2、任何原因导致双耳听力分别损失≥71。

3、上颌骨手术后无法安装义齿、护板或放疗后不能张口影响进食。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喉、气管狭窄,影响发音功能,但能平静呼吸。

2、声嘶和失音,经治疗无效,呼吸音尚正常。

3、双耳听力分别损失≥51db≤70db。

说明:(1)平衡功能障碍指前庭功能丧失而平衡功能代偿不全者,平衡障碍以平衡功能测试结果为准。

因肌肉、关节或其它神经损害引起的平衡功能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

颅脑疾病导致的前庭平衡功能障碍或丧失者,按神经系统疾病鉴定。

(2)因耳鼻喉疾病或手术所致颅内合并症,而遗有精神、语言或平衡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

(3)听力障碍不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听力障碍以脑干诱发电测听反应阈值为准。

外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各种恶性肿瘤不能手术根治或手术后有复发或远处器官转移,目前为带癌生存者。

2、巨大良性或不能确定性质的肿瘤,不能手术切除且严重影响机体功能。

3、胃疾病行全胃切除术或小肠切除超过全部小肠的2/3,有短肠综合症,造成吸收不良、贫血、血红蛋白低于80g/L。

4、因结肠疾病施行全结肠切除、腹壁回肠造口。

5、胰腺疾病行全胰或次全胰腺切除后胰岛素依赖。

6、肝脏疾病行半肝切除术或肝硬化引起的消化道大出血经外科治疗后仍有肝功能损害,血清白蛋白低于30g/L,血胆红素>34μOl/L。

7、各种原因引起食管重度狭窄或闭锁,经治疗仍不能经口进食,需胃造瘘。

8、全膀胱切除尿道改道术后。

9、Ⅲ度烧伤面积≥51%。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乳腺、消化道、泌尿系统恶性肿瘤经手术治疗后,目前无残留、复发或远处器官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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