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

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

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

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

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

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

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3.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时,其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如何确定?

答:(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

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

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

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2)2011年6月30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

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

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

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缴费基数趸缴。缴费比例

为20%。

4.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时,如何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答:(1)已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6月30日之前形成的欠费,

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2)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

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至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

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

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

加收0.5‰。

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2013年7

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7月

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3)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个

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1996年1月

至2011年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的平均值4.922%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

计算。

5.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加收滞纳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

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待遇包括哪些?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00元到4000元分13个档次

1、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

2、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

3、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

4、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

5、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

6、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

7、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

8、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2016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最新消息:2016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

解读

此次我省调整待遇标准是,曾经从事乡村医生等人员,按其在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原在岗工作时间,增发个人

帐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月增发标准为原在

岗工作时间帐户化额度除以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确定。原在岗

工作时间帐户化额度,以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当年

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

计算。缴费年限养老金月增发标准按认定的本人原在岗工作时间分

段计发,计发标准与其他参保缴费人员相同。

对于已参保缴费尚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先确定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待其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

按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

作时间计算帐户化额度,增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

本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原在岗工作时间之和计发。

我省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和工作时间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确定。乡村医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从事乡村医务工作之日起至离岗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不满1年按1年计算,超过60周岁后的年限不计算,原在岗工作时间和参加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累计不超过44年。据测算,乡村医

生按工作年限15年计算,养老金月待遇发放标准为323元。

目前,我省有在岗乡村医生1.8万名,离岗乡村医生约1.2万名,至2010年,已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仅为8000余名。

为解除乡村医生养老之忧,留住和吸引更多卫生人才扎根农村基层,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自2011年起,我市在全市初步建立村

医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我市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在岗人员,原则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将全部纳入养

老保险范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比照各地村计划生育专干标准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