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建筑工程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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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建设厅文件第壹章总则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四章综合单价、合同价调整及索赔、现场签证第五章工程结算争议处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路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是反映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是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签订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的基础和依据。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于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计算的全部费用。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凡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及招标投标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乌鲁木齐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范》等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是乌鲁木齐贯彻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以下简称市造价站)。

第三条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执行《规范》和本《细则》相关规定。

对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本《细则》的其他条款仍应执行。

第四条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及计价依据相关规定。

用语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建设工程发承包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招标文件无相关内容的,投标人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签约合同价应注明暂列金金额,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不作为收取各项规费的基数,也不作为预付款的基数。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

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大及日后存在变更可能的项目应重点评审。

第五条发包人应妥善保管承包人签约合同价对应的计价软件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版招标控制价,以便于价格调整和竣工结算时备查。

第六条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中职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第四版)课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与清单计价(人民交通出版社).ppt

中职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第四版)课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与清单计价(人民交通出版社).ppt
11.监控量测与地质预报 ➢ 计量单位为总额。
(六)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砌石及混凝土护栏 ➢ 按设计图所示,以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2。 2.钢护栏 ➢ 沿栏杆面(不包括起终端段)量测以长度(含立柱)计 算,计量单位为m。 3.隔离栅(墙) ➢ 按设计图所示,从端部外侧沿隔离畅(墙)中部丈 量,以长度计算, 计量单位为m。
➢ (8)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 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纲目标价前,应参 阅招标文件中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 (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
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予以修正。
➢ (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 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3.工程细目
工程细目是对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临时 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和相应工程量的具体名称的描 述。
4.专项暂定金额汇总表 表式见表6-2
5.计日工明细表
➢ 计日工劳务
➢ 计日工材料
➢ 计日工施工机械
➢ 6.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表6—10)、工程量清单单 价分析表(6—11)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填报的一般要求
5.工程量计算规则 ➢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6.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是对拟完成项目的主要工作的描述。
(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 1.封面
封面一般是注明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名 称和合同段名称,同时要注明招标人名称,以及涉 及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章。
2.说明
➢ 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
品种、规格等对项目所作的描述。 4.计量单位

6、第六章 取费基础及计价程序

6、第六章  取费基础及计价程序

第六章取费基础及计价程序
第一节取费基础
本定额的取费基础分两类,一类是以定额工料机为取费基础;一类是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1.定额工料机
是指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不含动态调整和风险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合计。

2.定额人工费
是指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算的定额工料机中的人工费。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程序
第三节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一、以工料机为计算基础
二、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通过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仍应执行本办法关于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并加盖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造价工程师、编审单位执业印章及公章。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取得本省工程造价执业印章的招标人,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九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国家或者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2、本办法;3、《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计价规则》);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招标要求及其补充文件;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其他相关资料。

第80讲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一)

第80讲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一)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本章基本知识点:1.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法;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3.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与支付;4.工程价款调整方法;5.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与扣留;6.竣工决算的内容与编制;7.新增资产构成及其价值确定;8.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及投资数据统计;9.投资偏差、进度偏差分析;10.工程利润水平分析。

第一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执行按月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也有按照形象进度支付的,教材还有一种按照“起扣点”支付的形式。

(二)工程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的调整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按清单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题目是约定工程量风险系数的(例如10%),则按照下面原则调整。

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一)工程预付款及计算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1)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①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②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三、增值税的问题1.纳税人身份。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计税方法。

分为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1)在建筑业,下列情况应采取简易计税方法: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实行清包工(工程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或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仅自购辅助材料)的劳务分包工程3)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部分地坪材料等(需查阅相关规定)。

(2)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应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3.免征增值税政策。

国家对于销售利用工业废渣、废料自产的某些材料(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需查阅相关规定)。

4.增值税征收税率。

根据纳税人身份、计税方法和应征收税额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增值税率。

对于建筑施工承包服务来讲,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税率大多为3% ,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税率一般为11%。

第六章土石方清单计价

第六章土石方清单计价

注4: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作面和 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石方工程量 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 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石方工程 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所需增加的 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且在清单项目中予 以说明;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 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注5: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清单项目 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石方场内平衡所需 的运输费用,如需石方外运时,按 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市政排水管道的挖方一般属于挖沟槽土石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若干管段,分 段计算并合计。
➢排水管网中各种井位处的挖方计算,须扣 除与管道挖方重叠部分的土方量。
➢对圆形井增加的体积V=KH(D-B)(D2-B2)0.5 见管网部分P296-297 注:定额计价中按沟槽土方量增加2.5%计算。
挖基坑
注6:石方爆破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相关项目编 码列项。
三、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1)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及注,见表A.3
2)计算方法 ➢ 道路填方及大面积场地填方按第1条规则, 可采用横截面积法或方格网法。
➢沟槽、基坑按第二条规则。如设计填筑线 在原地面线以上,还应加上原地面线与设 计线间的体积。
据此 常见的市政道路工程、大面积场地的挖方 通常属于挖一般土(石)方。
道路工程一般挖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方法 常采用横截面法进行计算,大面积场地挖 方工程量常采用方格网法进行。
方格网法详见施工课 横截面法,计算公式为:
其中, A1、A2——相邻两横截面挖(或填)的截 面面积(m2); s——相邻两横截面的间距(m)
例6-4见P183
本表项目和08规范变化很大。 下表是08规范中的表:

第六章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_secret

第六章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_secret

第六章铁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工程计量与支付行为,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委托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编制了《新建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已在渝怀线、宜万线等一些新建项目上使用。

在组织编制“规则”过程中的指导思想,体现在以下3方面:(1)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律、法规。

(2)“规则”与铁道部铁建管[115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5号文”)和现行的部颁定额相协调。

(3)体现铁路工程专业多、设计深度有差异等特点。

第一节工程星清单编制一、一般规定(一)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是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指南编制的拟建工程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按统一格式编制。

对最低一级或新出现的清单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该建设项目的特点按项目划分特征编列或自行补充。

项目划分特征为“综合”的,即为最低一级的清单项目,表示其下不得再设置细目。

2.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编制标底或参考价的依据,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3.工程量清单是签订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结算的基础。

4.工程量清单由11章29节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计价总表”。

(二)编码编码采用每2位阿拉伯数字为1组,前2位表示节号,如:第1节为01,第5节为05,依次类推。

后面各组按主从属关系顺序编排。

(三)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括了各节名称和费用名称,项目划分特征为“综合”的项目名称一般是指形成工程实体的名称。

项目划分特征为“综合”的项目,即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数量(计量单位为“元”的除外)的清单项目,也是投标报价和合同签定后工程实施中计量与支付的清单项目。

(四)计量单位1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单位:(2)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公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不同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定价的规范。

以下是一份1000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三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原则,并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定额、单价进行计算。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四条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量,有明确的项目工程划分。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应采用标准单位进行编制,如立方米、平方米、吨等。

第六条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和设计、施工图纸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核对,确保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七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按照项目、部位、项目分项、项目单价等进行计算。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严格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计算应准确无误。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考虑相关因素和风险,如材料价格波动、季节因素、工程难度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审核第十条工程量清单计价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审核应以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依据,确保计价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审核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方,确保计价结果可靠可用。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第十三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根据计价结果进行,报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第十四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证投标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五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应结合市场情况和竞争状况进行,确定合理的报价金额。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第十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接受监督,监督部门应对计价过程进行跟踪和审核。

第六章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第六章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第六章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根据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对工程量进行清单计算,然后根据所选用的计价方法,计算出园林工程的造价。

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园林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准确计算出项目的造价,为项目的进展提供准确的数据参考。

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测算工程量: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对园林工程的各项工程量进行准确测算。

2.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测算的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每一项工程量及其数量。

3.选择计价方法:根据园林工程的特点和项目要求,选择合适的计价方法。

4.计算造价:根据所选用的计价方法,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与其相应的计价单价相乘,得出每一项工程的金额,然后将各项金额相加,得出园林工程的总造价。

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常用的计价方法包括市场价法、定额法和综合指数法等。

市场价法是指根据市场行情和价格指标,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与其相对应的市场价格进行相乘,得出园林工程的总造价。

市场价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适用于中小型项目,但市场行情的波动会对计价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定额法是指根据园林工程的定额,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与其相对应的定额进行相乘,得出园林工程的总造价。

定额法的优点是计价准确,适用于有一定规模和复杂度的项目,但需要对定额进行不断更新和调整。

综合指数法是指根据园林工程项目历史数据和指标体系,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与其相对应的综合指数进行相乘,得出园林工程的总造价。

综合指数法的优点是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的影响,计价较为准确,适用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

在选择计价方法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工程的特点综合考虑,确保计价结果准确可靠。

同时,还应注意定额的更新和调整,及时反映市场行情和工程成本的变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含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含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含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 (3)第二章术语 ..................................................................... .. (4)第三章一般规定 ..................................................................... .. (15)3.1 计价方式 ..................................................................... .. (15)3.2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 (16)3.3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 (18)3.4 计价风险 ..................................................................... .. (18)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20)4.1 一般规定 ..................................................................... .. (20)4.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 (21)4.3 措施项目 ..................................................................... .. (21)4.4 其他项目 ..................................................................... .. (22)4.5 规费 ..................................................................... (24)4.6 税金 ..................................................................... ............................................. 24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 . (24)5.1 一般规定 ..................................................................... .. (24)5.2 编制与复核 ..................................................................... .. (25)5.3 投诉与处理 ..................................................................... ................................... 28 第六章投标报价 ..................................................................... .. (29)6.1 一般规定 ..................................................................... .. (29)6.2 编制与复核 ..................................................................... ................................... 30 第七章合同价款约定 ..................................................................... . (32)7.1 一般规定 ..................................................................... .. (32)7.2 约定内容 ........................................................................................................... 34 第八章工程计量 ..................................................................... .. (34)8.1 一般规定 ..................................................................... .. (34)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 . (35)8.3 总价合同的计量 ..................................................................... ............................ 36 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 ..................................................................... . (36)9.1 一般规定 ..................................................................... .. (36)9.2 法律法规变化 ..................................................................... . (38)9.3 工程变更 ..................................................................... .. (39)9.4 项目特征不符 ..................................................................... . (40)9.5 工程量清单缺项 ..................................................................... . (40)9.6 工程量偏差 ..................................................................... .. (41)9.7 计日工 ..................................................................... (42)9.8 物价变化 ..................................................................... .. (43)19.9 暂估价 ..................................................................... (44)9.10 不可抗力...................................................................... (45)9.11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 (45)9.12 误期赔偿...................................................................... (46)9.13 索赔...................................................................... . (47)9.14 现场签证...................................................................... (48)9.15 暂列金额...................................................................... .................................... 49 第十章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 (50)10.1 预付款 ..................................................................... . (50)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51)10.3 进度款 ..................................................................... ........................................ 52 第十一章竣工结算与支付 ..................................................................... (54)11.1 一般规定...................................................................... (54)11.2 编制与复核 ..................................................................... (55)11.3 竣工结算...................................................................... (57)11.4 结算款支付 ..................................................................... (59)11.5 质量保证金 ..................................................................... (60)11.6 最终结清...................................................................... .................................... 61 第十二章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62)第十三章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 .. (63)13.1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63)13.2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64)13.3 协商和解...................................................................... (65)13.4 调解...................................................................... . (65)13.5 仲裁、诉讼 ..................................................................... ................................. 67 第十四章工程造价鉴定...................................................................... (68)14.1 一般规定...................................................................... (68)14.2 取证...................................................................... . (70)14.3 鉴定...................................................................... ........................................... 71 第十五章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 .. (72)15.1 计价资料...................................................................... (72)15.2 计价档案...................................................................... .................................... 74 第十六章工程计价表格...................................................................... (75)附录A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78)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 (78)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 (78)2第一章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内建工【2013】6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九个专业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187号令)(以下简称《造价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第四条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中级造价员等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承担上述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出具客观、真实、准确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业资格专用章,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上述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宜采用《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统一格式的“工程计价表”表达。

第五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计价方式与计价风险第六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实施细则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第八条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电子版)

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电子版)

5.7
驳岸块石清理
(一)通用项目措施费:
1 环境保护: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安全文明施工: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 临时设施: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所发
生搭设、维护、拆除费或摊销费及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的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堆场、办公室、加
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
线等费用。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
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
柴油)及水电能源费用。
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科技出版社 2003.云南 目录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章 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 第四章 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 第五章 定额计价规则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第七章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七项费用组 成 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 用费。内容包括: (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生产工人开支的各种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在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 、 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 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 防暑降温费,一般情况下的施工保健费用等。 (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 用和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四章工程量、合同价调整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武汉市建设 程施细则 程量清单计价实第一条为规范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维护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公告第119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 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鄂建[2003]45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按国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计算规则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循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三)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求估算; 5.2.5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计算。
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8.2.1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
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 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8.2.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 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 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 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9.1.6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 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9.2法律法规变化
9.2.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 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 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8.3.3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 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 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8.3.4除按照发包人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 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9.1.2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 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 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14天内 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 调整价款。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引言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它是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测量、计算和估算的过程,以确定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安排。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作用、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概念与作用1. 概念工程量清单是根据建筑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项目的详细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设备和劳动量等。

2. 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工程定价的基础,它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控制和施工进度的安排。

通过清单计价,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正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施工的合理结构和功能概念,为工程监理和审计提供依据。

三、步骤1. 资料收集收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规范要求、技术文件以及施工项目的特殊要求等。

2. 分析梳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仔细分析和梳理,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并根据施工过程的要求进行分解。

3. 编制清单根据工程项目的详细要求,依据行业规范和施工实践,编制工程量清单,涵盖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种、材料和设备等。

4. 定额计算对清单中的每一项进行定额计算,包括材料消耗、设备使用小时数、人工工时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5. 计价汇总将各项工程量与对应的定额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形成清单计价汇总表。

该表包括各项工程量的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1. 材料准确性在编制清单和计算定额时,要确保使用的材料数据准确无误,避免因材料数据错误引发的计价偏差。

2. 规范依据清单计价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以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定额计算和计价汇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如工作条件、环境因素等,以使计价结果更具可操作性。

4. 变更管理若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必须及时调整计价,并进行相应的变更管理,以确保计价结果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五、结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工程项目定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对工程成本和施工进度的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筑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

时 间
单位

工日,即单位产品的工日。如:工日/m3,工日/t……
额 公式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消耗的总工日数 产品数量
小组成员数就是
小组成员工日数
1 每工产量
小组成员数 小组台班产量
小组成员工日数总和 小组台班产量
(2.2)、产量定额
定义
是指某种专业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 单位时间基础需 0.937工日
产量定额:每工日综合可砌 1/0.937=1.067m3。
(4)、劳动定额的使用P27
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便于统计总工日数、核算工人工资、编制进 度计划
产量定额以产品数量的计量单位为单位,便于施工小组分配任务,签 发施工任务单,考核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2、按编制对象分
单位工程预算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建设项目总概算
3、按专业分类
土建工 程预算
给排水工 程预算
采暖工 程预算
电气工 程预算
1.3.3 编制建筑工程预算的一般程序
资料准备

准备工作
计算分部 分项工程 工程量
预 算 定 额
工 料 分 析
技术准备
单 价
计算工 程造价


预 算 审 核
说 明 填 写 封
2、固定资产 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或生活较长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或其 他物资资料,如建(构)筑物、机械设备或电气设备。
一般地,凡列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应同时具备以下 两个条件: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2)劳动资料的单位价值在限额以上。
限制的额度,对小型国营企业在1000元以上;中型企 业在1500元以上;大型企业在2000元以上。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六章例题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六章例题
二、偏差分析
1.三个概念(三条 S 曲线)(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 资)
2.三个公式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用投资表示)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用时间表示) 3.三条线的来源(横道图、时标网络图) 4.实际进度前锋线
(0.5 分)
按合同多退少补,即应在第 3 个月末扣回多支付的 O.39 万元的措施费。 (0.5 分)
评分说明:以上计算式合并计算时,合并给分。
问题 6. 施工单位第 1 个月应得进度款为: (42.34+10.25)×(1+4.89%)(1+3.47%)×(1-3%)-16.89/2 =46.92(万元)
施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为基数进行结算。剩余的 4 项措施费用共计 16 万元,
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第 1 个月末和第 2 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
中的数额分两次平均支付,环境保护措施等 3 项费用调整部分在最后一个月结清,多退少补。
(3)其他项目清单中只包括招标人预留金 5 万元,实际施工中用于处理变更洽商,最
表 3.2
工程量 月份 分项工程名称
850
1、2、3 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
950
300
单位:m3
1
2
3
4
5
6
A
560
550
B
680
1050
C
450
D
问题: 1.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各月应抵扣的预付款各是多少万元? 3.根据表 3.2 提供数据,计算 1、2、3 月份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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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置不同 计价依据不同 单价构成不同 价差调整方法不同 利润的表现形式不同
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清单报价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计价,反映 了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
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避免和遏止 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压价和 结算无依据的状况。
有利于企业编制自己的定额,改变过去完全依 赖国家发布定额和现有定额中约束企业自主报 价的状况,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改革。
标底价的编制
关于招标工程是否设标底,考虑我国国情,建 筑工程招标编标底仍是国家或项目法人控制投 资、进度和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招投标法第40条规定,“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 标底”. 对标底没有一概予以否定,而是采用 淡化的处理方式,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 “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河南省内标底的编制依据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指市场价的人、 材、机费用,人工费还应包括综合基价中的人 工费附加的内容。
管理费指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的各项费用, 内容同综合基价的综合费用项目。
利润(含风险金)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和市 场因素,自主确定。
施工措施项目费
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 目费两种。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适用范围 河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
体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法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 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由 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 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 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
P200~205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按下列表格的规定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工程造价费用项目 标底价的编制 投标报价
工程造价费用项目
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施工措施项目费
专项费用
税金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采用全费用单价的形式进行编制,河南省称之 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分项工程所必须的 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 理费、利润(含风险金)等。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 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 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 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 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 的表格。
如何理解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清单计价办法》: 业主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房
屋建筑(土建、安装、装饰)与市政基 础设施
河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 工的全部项目,用工程量和文字清楚地 表示。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清单 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时,可 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予以更正。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架使用费、模板 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建筑物超高增 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装、拆除费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远 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安全文明施 工增加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同综合基价中的费用内容,包
括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税金 税金与综合基价的规定相同。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 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 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综合基价及其计
价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
价; 施工设计图纸: 施工现场条件和合理的施工手段。
标底价的编制,可以采用综合单价法和 全费用单价法。
标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 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项目编码结构图 (以建筑工程为例):
01 — 01 — 01 — 004 — XXX 第五级为具体项目清单项目编码(由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编制,从001开始) 第四级为清单项目名称码,004表示冻土开挖 第三级为节顺序码,01表示第一节土方工程 第二级为章顺序码,01码表示第一章 土(石)
方工程 第一级为分类码,01表示建筑工程
采用工程量清单的优越性
避免了各投标单位由于项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 对图纸理解深度的差异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差异, 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
承包商填报的是综合单价即全费用单价,包括 了成本(个别成本)、利润和税金。有利于中 标单位确定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可以有 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当响应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 单,结合施工现场条件,自行制定施工 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的 要求,以企业定额或者参照河南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综合基价及其计价 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 格信息编制投标报价。
加强了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清单计价依据
施工图纸 、说明书和有关标准图集 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组织措施 企业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 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协议 市场价格信息 预算工作手册
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建设部107号文: 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
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是一份由招标人提供的文件,编制 人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在性质上,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此,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该慎重对待。
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对象是拟建工程,其内容涉 及清单项目的性质、数量等,并以表格为主要 表现形式
清单编制应遵循“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项 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统一计量单位要按计价规范的规定。
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超高费、大型机械 场外运输及安拆等施工技术措施费,虽然综合 基价列有子目,但在发布工程量清单时,不再 以工程量显示,要求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直接列 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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