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穗府函〔2016〕4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穗府函〔2016〕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城管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19号),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发〔2015〕59号文,认真落实广东省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疏堵结合、防打并举、标本兼治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水平,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苗头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市民法律意识和辨识能力明显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二、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一)建立基层政府主体负责制。
基层政府(包括区、街〔镇〕)是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
各区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责人员,落实职责分工。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前言综治工作是城市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因此,对综治工作进行考评是必要的。
这篇文档将介绍一些综治工作考评的细则。
考评目标综治工作考评的目标是评价社区、社会治安的状况以及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主要考核项包括: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
考评指标社区党建•党组织建设:部门及社区党员数量,组织结构,领导班子能力,组织管理水平•服务管理:党员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政治力量:党组织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社会治安•破案率:案件侦破率,效果评估•特殊行业管理:危化品、公共场所、商铺等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社区巡逻:社区巡逻频率,巡逻覆盖率,问题解决效率等环境卫生•垃圾堆放:乱扔、乱倒、不分类处理等情况•安全生产:危险源治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绿化环境:城市绿化覆盖率,公共场所绿化建设道路交通•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率,事故严重程度,交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交通治理:拥堵情况,交通信号设置合理性,非机动车辆管理等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性,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情况•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应急能力,战时应急准备情况考评方式综治工作考评的方式一般是以定期考核、不定期暗访、群众投诉等形式进行。
考核人员一般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组成。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将形成有权机关的建议性文件,其中包括:整改的建议和标准,以及对绩效优秀、优秀、合格、待提高、不合格等状态的评价。
结论整个综治工作考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持续完善的过程。
针对考评指标和方法,应及时进行修订和优化,既要关注城市治理整体工作,也要关注各方面的提高。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8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统一思想认识。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明确工作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稳妥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
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案件得到依法稳妥处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落实工作任务。
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晰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做好源头防控。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制定和实施一套细则,对于加强监管、预防非法集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细则:一、加强宣传教育1. 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风险,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2.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3. 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鉴别能力。
二、建立健全监管体系1.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
2. 完善非法集资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发现和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3. 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
三、加强执法力度1. 建立专门的执法部门,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巡查和打击。
2. 制定非法集资的处罚标准和程序,加大对非法集资人员的惩戒力度。
3. 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追溯和追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投资者保护1. 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补偿非法集资受害者的损失。
2. 加强对金融机构资金流动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非法集资活动借机侵占合法资金。
3.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纠纷,有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国际合作1. 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分享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和经验。
2.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非法集资行为。
3. 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行动,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跨境流动。
通过实施上述细则,可以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警惕性,加强监管部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打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最终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任务。
非法集资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我国应制定一套详尽的实施细则。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档案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档案
机
制
建
设
河阳办事处
一、机制建设:
1、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文件
2、经费保障:经费文件
3、监测预警:3份《关于非法集资有关情况的反映》
4、信息报送:3份《河阳办事处金融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5、调研创新:除自制全机关面上全面的排查外,另外专门抽调5人,配专车,组成5人金融安全督查小组,定期进行专门的非法集资安全排查。
二、案件处置:
1、跨区域案件主办地工作情况:积极配合
2、跨区域案件协办地工作情况:积极配合
3、本办事处案件处置情况: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分包到人,积极工作,消防矛盾。
《涉案群众分包表》
4、风险排查情况:共排查166家单位。
5、落实工作情况: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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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杜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印发2019年杜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的解读一、制定背景根据市金融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做好本区非法集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决定印发此通知。
二、起草过程为做好2019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根据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了2019年杜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三、工作目标提高各相关单作目标位对处非工作的重视,完善处非工作相关机制,促进处非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主要内容2019年杜集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考核内容考核依据分值自评得分机制建设(28分)工作机制1、落实处非工作人员,要明确机构承担处非工作并落实人员,处非办至少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分管处非工作依据杜集区之制定的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文件、区处非办了解的情况分档打分。
52、成分运用综治考评以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手段推动辖区责任落实。
考评细则的制定针对重点工作、考评打分来开差距,综治手段运用有效,切实起到推动工作开展的作用。
依据杜集区相关文件、评分情况及推动工作进展的具体案例,并结合辖区内非法集资形式及工作情况分档打分。
4责任落实3、通过考核、督办、问责以及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等多种方法推动责任落实。
依据杜集区相关文件及推动工作开展的具体案例等分档打分44、落实辖内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真空;各主管监管部门积极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
依据杜集区及相关部门文件分档打分。
4信息报送5、建立健全全辖内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报送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依据杜集区相关文件分档打分。
26、相关的单位建立案件信息统计报送信息员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并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
伊犁州直“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将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下级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督察和通报。
5
(1)将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得2分;
(2)深入企业现场督查得2分;
(3)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得1分。
4
建立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8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能及时妥善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
(1)及时妥善处置得2分;
(2)对涉嫌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得3分。
9
按要求上报月、季、年等各项统计分析报表。
8
(1)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得8分;
(2)月报、年报每迟报、错报一次扣1分;
-100
一票否决
合计
18
备注
(1)对未发生指标涉及的相关条件(第12项、13项),该考核项目不在考评之列,其标准分以考评所涉及项目标准分的比率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2)评分参考中所有“以上”表述均包含本数,“以下”表述不包得2分;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舆情监控的得2分;
(3)按要求及时妥善查处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得5分。
12
对上级督办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能够逐一核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并按时报告查处工作情况,报告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措施具体有效。
9
(1)及时妥善处理得5分;
6
(1)案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情况,乡镇场(街道)级部门3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局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报告得2分;
(2)案件查处后及时报告情况,县市级部门7个工作日内向州局劳动监察处书面报告得2分;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考评机制__概述说明
践行正确政绩观交流发言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事: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就正确政绩观这一重要议题进行交流发言。
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我深知政绩观的重要性,也深知在实践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
今天,我将从政绩观的内涵、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
首先,政绩观,即对政府工作成果的正确看法。
政绩观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政府工作的成果做到全面客观、理性评判;二是对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效果有准确、合理的认识和预期。
政绩观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态度,更是政府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准。
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进步。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十分重要。
首先,正确的政绩观能够促使政府工作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直的思想,避免被功利主义的思维所束缚。
在政绩观的引导下,我们应当以全局的眼光看待问题,注重长远发展,而不是追求一时的表面功效。
其次,正确的政绩观能够推动政府工作人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责和作用。
政府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展示个人能力和成果,更是为了服务人民、推动社会发展。
只有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最后,正确的政绩观有助于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与沟通。
政府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服务人民的利益。
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更好地与民众进行沟通,增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那么,如何践行正确政绩观呢?首先,我们应当注重政绩的客观评价。
政绩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是简单的数字,更需要综合考察各个方面的因素。
我们不能片面追求政绩的数字化、精确化,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政府工作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影响。
其次,我们要注重政绩的可持续性。
政府工作的成果,不应仅仅是眼前的一时之利,而是应该具有长期的可持续性和良好的延续性。
我们应该为下一代、为长远的发展着想,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可持续性发展。
2023年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2023年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推动综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发展, 制定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以提高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原则1.科学性: 制定考评细则要符合综治工作的实际情况, 注重量化和可操作性。
2.合理性: 考评细则要合理和公正, 并兼顾发展需求和社会利益。
3.激励性:考评细则要具有激励作用, 能够激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持续性:考评细则要有持续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考评指标体系1.社会治安指标包括犯罪发案率、刑事案件破案率、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等。
2.环境卫生指标包括垃圾清运和处理情况、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等。
3.社会服务指标包括社会保障和救助、就业和就学服务等。
4.卫生健康指标包括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疫情防控和健康宣传等。
5.交通安全指标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
6.基层党建指标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参与综治工作等。
四、考评细则1.综治工作目标根据上述考评指标, 制定综治工作的具体目标,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2.数据收集和整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考评周期综治工作考评周期以一年为单位, 根据需要可进行半年或季度考评。
4.考评方法考评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通过数据统计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考评结果发布和通报考评结果要及时发布和通报,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推动各方面的持续改进。
五、考评的作用1.激励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综治工作的力度, 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2.提高社会治理工作的效益和质量, 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3.增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4.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提高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 〔2015〕7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7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经济金融发展、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特别是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大、涉案人数多,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抓好社会宣传,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二)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
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
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养老服务”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
总的来说,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共XX市委宣传部文件
XX宣发[]25号
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在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通知》(郑宣文〔〕48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郑处非领〔〕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市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郑办〔〕14号)精神,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推动各部门之间建立相互配合、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防范和。
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打非发2号)要求,我市于8月上旬至10月末,在全市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是非法分子欺骗群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手段。
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及蔓延。
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投入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中。
一是及时动员发动。
接到省打非办通知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金融办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召集各市区金融办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活动进行动员发动。
二是认真制定活动方案。
根据省打非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并印发了《威海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威打非办字4号),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三是全面进行工作部署。
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明确了本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指导思想、排查领域和排查内容、主要步骤及时间安排,对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分工。
督导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管委对排查清理活动进行了安排,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都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指定了联络员,明确了责任分工。
为确保排查清理活动效果,我市各部门密切配合,从监测预警入手,在全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了排查。
活动中,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息等形式的广告为重点排查对象,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投资营销、保本理财、反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房地产等企业作为重点排查范围,有重点地进行排查清理。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
工商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监测系统,对全市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6•【字号】黑市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7〕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效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根据黑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黑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黑市处非小组发〔2017〕5号)及黑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黑河建设工作考评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黑市社综发〔2017〕6号)要求,经市政府决定,开展我市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时间2017年11月20—30日二、考评内容按照《2017年黑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要求,重点考评机制建设、监测预警与举报奖励、案件(风险)处置、宣传教育和广告排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情况。
三、考评方式听取各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风险分析及防控、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下步工作打算等);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方案、总结、报告、风险提示、监测分析、档案资料等)。
四、考评组人员考评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兼任,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黑河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五、工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综治考评工作,并做好相关准备,既要认真总结本地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的反复检查、审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精神,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
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
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
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二、落实责任(一)健全领导体制。
省政府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
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指导、组织、协调,对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考核。
针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发展态势,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处非办)设在省金融办,承办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根据需要,省处非办可集中办公,省公安厅、河北银监局、省工商局等派员参加,所需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同时,分别由省公安厅、省维稳办、省委宣传部、省信访局等部门牵头,在省领导小组下设案件打击组、处置维稳组、宣传组、信访组。
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方案
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方案非法集资是指以不合法手段提供高额回报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或者虚构非法经营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社会公众存款的行为。
非法集资犯罪具有隐蔽性、高收益和低风险等特点,对于公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具有重大威胁。
因此,开展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是保护公众财产安全和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方案。
一、制定非法集资内部考核目标1. 提高员工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认识和风险意识。
通过培训和考核,使员工深入理解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2. 加强员工对非法集资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要求员工积极收集非法集资信息,并及时报送到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反馈畅通,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3. 提升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
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确定非法集资内部考核内容和指标1. 考核员工对非法集资犯罪知识的掌握程度。
包括以下内容: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特点和常见手法等。
2. 考核员工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通过模拟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测试员工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
3. 考核员工对非法集资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能力。
通过历史案例分析、信息筛选和报送情况统计,评估员工对非法集资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能力。
三、制定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方案1. 建立非法集资考核机制。
设立专门的非法集资考核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和评估考核结果。
2. 开展非法集资培训。
定期组织非法集资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提高员工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了解和认识。
3. 实施非法集资考核。
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组织员工进行考核,包括笔试和实际操作。
4. 定期评估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用于制定奖惩措施和培训计划。
总之,非法集资内部考核方案是保护公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评办法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评办法为有效防范、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镇、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一)建立健全处非工作机制,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到位(最高得分10分,未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不得分)。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二)适时、及时组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要有会议记录、图片资料(最高得分15分,未组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不得分)。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三)组织开展本领域宣传教育活动(最高得分15分)。
各镇、街道:1、设置固定标语10条以上(最高得分5分,少设置1条扣0.5分)。
2、悬挂宣传横幅10条以上(最高得分5分,少悬挂1条扣0.5分)。
3、大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小宣传资料发放进户(最高得分5分,大宣传资料未全部张贴到村扣2.5分,未张贴不得分。
小宣传资料未全部发放进户扣2.5分,未发放不得分)。
各有关部门单位:1、设置警示宣传板(最高得分15分,未设置不得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支行)2、每日重要时段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次以上,持续2个月以上(最高得分15分,未按要求少播的扣5分,未宣传不得分)。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3、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名学生手中(最高得分15分,未按要求全部发放的扣5分,未发放不得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在公交车、通村班车的电视屏、车身海报宣传(最高得分5分,未宣传不得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5、在公园、广场设置固定的宣传标语2条以上(最高得分5分,少设置1条扣2.5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6、在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电子屏幕,每日播放宣传标语及宣传短片2次以上,持续2个月以上(最高得分5分,未按要求少播的扣2.5分,未宣传不得分)。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芙政办发〔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芙政办发〔2017〕14号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驻区垂直管理相关部门:《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31日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国务院处非联《2016年省、自治区、直辖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5号)及《长沙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方案》(长打非字〔2016〕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程序(一)考核对象。
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区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分类考核。
其中:1.对区直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打非办)根据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开展、日常信息报送、日常监管和年度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评定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对各街道(园、局)进行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实行定量指标考核,指标详见《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考评表》(见附件)。
考核实行100分记分制,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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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东南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2014年黔东南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2014年黔东南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2014年黔东南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
说明: 1. 所得分值与扣减项目所扣分值加总合计,最低得分为0分。
2. 没有由其牵头处置的跨区域案件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跨区域案件牵头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作情况”项目得12分;没有需其配合处置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跨区域案件涉案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协作情况”项目得8分;本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不跨区域)没有非法集资案件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本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案件处置情况”得2分。
3. “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认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的有关规定。
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影响社会稳定的;
(2)在国家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
(3)已引发跨地区、跨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
(4)造成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受伤人数在1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