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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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

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

江苏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申报材料范文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XXX有限公司2.企业地址:江苏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3.企业法定代表人:XXX4.主要产品/业务:列举企业主要产品或业务领域和市场份额等相关信息。

二、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1.技术中心名称:XXX技术中心2.技术中心主要职能:说明技术中心主要职能以及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贡献。

3.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列举技术中心主要部门和人员结构。

三、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及团队情况1.技术中心研发能力:从研发团队规模、人员构成、研发投入等方面介绍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

2.主要技术研发方向和成果:列举技术中心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取得的重要技术研发成果,并附上相关文件和专利证书等。

3.团队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介绍技术中心团队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协作方式,包括各类骨干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等。

四、研发平台和设备情况1.研发平台:列举技术中心已建立的各类研发平台,如实验室、试验生产线等,说明其主要功能和使用情况。

2.研发设备:列举技术中心已获得或拟购置的重要研发设备,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用途等。

3.设备管理和保养:说明技术中心对已有设备的管理和保养情况,包括设备的投入使用率、维护记录等。

五、科研经费投入和管理情况2.经费管理:说明企业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流程以及监督机制等。

3.经费使用情况:列举近三年技术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主要项目和经费支出等。

六、技术人员情况1.技术人员构成:说明技术中心人员构成,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类人员的比例和数量。

2.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说明技术中心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和引进政策,以及已培养和引进的人员情况。

3.技术人员流动:说明技术人员的流动情况,包括离职、调动等情况。

七、技术创新成果和应用情况1.技术创新成果介绍:列举近三年技术中心取得的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022年最新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2022年最新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附件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江苏省)一、申报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申报认定条件:(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A.80%以上(5分)B.70%-80%(3分)C.60%-70%(1分)D.60%以下(0分)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A.10%以上(10分)B.8%-10%(8分)C.6%-8%(6分)D.4%-6%(4分)E.0%-4%(2分)F.0%以下(0分)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A.三级以上(5分)B.二级(3分)C.一级(0分)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拥有自主品牌D.参与制修订标准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A.10%以上(10分)B.8%-10%(8分)C.6%-8%(6分)D.4%-6%(4分)E.2%-4%(2分)F.2%以下(0分)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A.50%以下(5分)B.50%-60%(3分)C.60%-70%(1分)D.70%以上(0分)(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9.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10.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要求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要求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营业执照上标注“技术中心”字样,且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 公司应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实力,以及在所属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 公司应有一定规模的研发团队,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少于30%。

4. 公司应具备较好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投入能力,研发经费应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5. 公司应在过去3年内至少获得过一项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荣誉,或者已获得相关领域专利。

6. 公司应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制度。

7. 公司应有创新型人才,研发人员的科研成果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8. 公司应具有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和实验室设施,以及稳定的研发项目和计划。

以上是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要求的主要内容,企业在申报技术中心时需要全面评估自身实力和条件,确保符合要求,以取得更大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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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项目认定申报流程

苏州项目认定申报流程

苏州项目认定申报流程一、申报资格要求。

1. 申请单位必须是在苏州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2.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相关项目的研发、生产、运营等能力,并有相关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支撑条件。

3. 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4.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准备。

1. 《苏州市项目认定申报表》(申报单位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 项目的技术方案、研发计划、生产计划等相关资料。

3.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 项目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 申请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相关财务资料。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 填写申报表。

申请单位需填写《苏州市项目认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申报表中需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技术方案、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资料。

2. 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递交至苏州市相关部门,如苏州市科技局、经信委等。

3. 材料审核。

苏州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请单位的资质、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审核。

4. 现场考察。

苏州市相关部门可能会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以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研发、生产、运营等能力。

5. 评审认定。

经过审核和现场考察后,苏州市相关部门将进行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认定,并发放认定证书。

6. 公示。

认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苏州市相关部门提出。

7. 发放证书。

经过公示期后,苏州市相关部门将对认定项目发放认定证书,并公布在苏州市相关网站上。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2. 申请单位需配合苏州市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版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版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中心是指:在全省工业重点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建立的具有技术创新方面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内的技术经济组织。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以下简称南京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苏科服〔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21〕35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249号)要求,现开展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新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项目立项标准见附件1。

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组织方式1.常熟市、昆山市自行组织,推荐结果报市科技局备案。

2.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等6个地区由各市、区科技局根据限额指标,严格按照相应申报条件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审核、专家评审、推荐等工作。

3.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等4个国家级高新区不限额申报,由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应申报条件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专家评审、推荐等工作。

4.为鼓励外资企业在苏研发中心建设,对外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

5.拟建设名单报市科技局审查后由市科技局统一公示。

四、其他事项1.7月21日(周三)17:00前,各市、区科技局按照要求将:①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②专家评审意见、③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名单(附件3)、④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8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8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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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发〔2017〕8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动力活力,现将《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文件及附件:
szfa[2017]88(2017-06-30).doc
——结束——。

科研机构认定

科研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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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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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
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研发人员的学历或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上述所列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已完成的科研和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从事自然科学及相关领域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开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或从事企业内部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机构。

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规范,经济上对研发机构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具有实际承受能力,有中长期的开发目标和发展研发机构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要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100平方米以上,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其中仪器设备不低于70%,软件类研发机构资产100万元以上)。

研发机构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的要求。

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不少于25名,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兼职人员不超过20%,本科以上学历
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数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
研发机构年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60%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 ,研发费用应占总收入20%以上;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应达到200万元或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3%以上。

近两年在国家和地方科技部门立项的有关材料;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专利、版权、著作权等证书);昆山市研发机构认定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近二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1、申报者必须是在江苏省登记注册营业的企业;2、
申报者营业性质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技术中心;3、申报者的主体实力要求高,企业要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技术能力,在主营
业务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4、申报者的产品应具备“双高(即高新技术
和高质量)”特征;5、申报者在产品设计、制造、检测、售后服务等领
域有明显的技术突破,并具有独创性或者先进性;6、申报者的技术水平
达到了国家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7、申报者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增
长明显。

二、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2、申报者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申报企业的董事会、
监事会等负责组织机构的章程;4、申报企业最近两年的科研开发预算及
实际投入:新产品开发项目、新技术引进项目等;5、有关高新技术产品
的技术报告、创新研究成果;6、申报企业的技术验收证明及质量证明;7、申报企业的流程及管理元素;8、对外贸易报关单、发票等贸易文件;9、
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书。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苏州市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府办[2012]20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苏州市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府办[2012]20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苏州市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苏州市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府办〔2012〕20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江苏华盛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57家企业技术中心为苏州市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获认定的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不断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在项目扶持、科技计划、税收优惠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2年苏州市政府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25日附件2012年苏州市政府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1.江苏华盛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江苏红叶视听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江苏斯威森生物医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江苏华青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张家港市兰航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张家港市天优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张家港市云雾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江苏新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张家港市隆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江苏东源纺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张家港市广大机械锻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苏州市中衡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张家港市中孚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昆山化工医药原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昆山欧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昆山爱光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2.江苏凯宫隧道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3.昆山鑫泰利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4.昆山誉球模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5.昆山新浦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6.苏州艾迪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7.昆山市苏俊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8.昆山森力玛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9.昆山若宇检具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0.昆山德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1.昆山攀特电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2.昆山飞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3.昆山市佰奥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4.昆山市华升电路板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5.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6.常熟市群英针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37.常熟市瑞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38.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9.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40.常熟市友邦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41.江苏迎阳无纺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2.江苏金辰针纺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3.江苏意邦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4.常熟市建华模具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45.江苏祥兆书写工具厂技术中心46.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7.太仓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8.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9.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0.苏州维艾普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1.苏州市万松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2.固耐重工(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3.太仓液压元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4.太仓金马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5.太仓天宇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6.太仓市飞凤食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7.太仓浦源医药原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8.苏州新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9.江苏保捷锻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0.太仓正信干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1.太仓成铭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2.苏州市南方欣达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3.吴江梅堰三友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4.苏州志向纺织科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5.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6.吴江市震洲喷气织造厂技术中心67.立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8.吴江市鼎盛丝绸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9.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0.吴江固德电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1.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2.苏州易升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3.吴江市富圣化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4.吴江市双精轴承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5.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6.吴江市南华纺织整理厂技术中心77.吴江市凯灵喷水织造厂技术中心78.苏州展华纺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9.吴江市宏达探伤器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0.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1.苏州膜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2.吴江市新申铝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3.吴江市中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4.吴江市聚力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5.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6.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7.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8.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9.苏州八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0.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1.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2.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4.苏州海格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5.聚灿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6.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7.苏州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8.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9.凯瑞斯德生化(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0.维林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1.苏州星恒电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2.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3.苏州奥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4.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5.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6.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7.艾普斯电源(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8.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9.苏州苏铸成套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0.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1.苏州航天特谱风能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3.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4.苏州晶瑞化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5.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6.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7.苏州优德通力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8.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9.苏州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0.苏州新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1.苏州沃达园林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2.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4.苏州市正步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5.苏州朗格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6.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技术中心127.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8.苏州优霹耐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9.苏州市申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0.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1.苏州江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2.江苏方邦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3.太航常青汽车安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4.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5.苏州德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6.苏州恒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7.苏州市恒达电子元件厂技术中心138.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9.苏州华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0.苏州市粘胶剂厂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1.昆山百润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2.江苏广和服务外包(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3.江苏网路神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4.盛科网络(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5.苏州科大恒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6.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7.苏州云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8.南信大影像技术工程(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49.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50.苏州神州数码捷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51.易程(苏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52.苏州博远容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153.张家港众益物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物流业)154.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物流业)155.昆山世远物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物流业)156.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物流业)157.苏州爱乐美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物流业)——结束——。

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申报条件

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申报条件

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申报条件
1. 机构性质
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 研发投入
申报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水平,具体比例可参考本市相关政策规定。

3. 人员配备
申报单位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职研发人员,其中应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人数和学历要求可参考本市相关政策规定。

4. 研发设施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研发场所、实验室等研发设施,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研发活动需求。

5. 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在研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并有助于促进本市产业发展。

6. 知识产权
申报单位应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体现出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7. 成果转化
申报单位应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生产劳务的能力,有助于提高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以上条件为一般性要求,具体申报工作还应按照本市相关认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2023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

2023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

2023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
【最新版】
目录
1.2023 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工作通知
2.评估对象和标准
3.评估时间和要求
4.立项标准和条件
5.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正文
2023 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
根据市关于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部署,现开展 2023 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已认定并纳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评估方式及时间节点如下:各企业需在 9 月 8 日前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附件 1),同时提交 excel 版和盖章扫描件至所属功能区(载体)。

对于不参加监测评估或已不满足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的机构,将不再纳入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序列。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立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场地:企业需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

2.研发人员:企业需拥有不少于 10 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研发投入:企业的 R&D 投入占比不低于 3% 或 R&D 投入不低于300 万元,且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 300 万元。

4.仪器设备:企业需拥有原值 200 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研发业务能力:企业需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 1 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同一企业原则上应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苏科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科技合作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科规〔2021〕1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着力提升研发国际化水平,现将《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月15日附件关于支持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着力提升研发国际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研发机构,是指有效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并以研发为基础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孵化育成等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

国际研发机构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

第三条支持国际研发机构发展,打造对接全球创新资源的“桥头堡”和“连接站”,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用好全球资源要素;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不断提升苏州科技创新体系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国际研发机构,带动全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和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浓郁氛围,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苏州市国际研发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苏州或境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投资主体明确。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计划类别:承担单位:单位地址:项目负责人:电话:项目联系人:电话: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年月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二一年制项目建设内容(提纲)一、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部署,以及对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服务于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孵化、高层次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意义。

二、项目现有基础和能力机构注册名称、时间、地点;产业领域;已具备的基础建设、平台建设等条件;领军人物、核心团队、专职人才集聚情况;产业基金、天使基金设立情况;已有的合作基础和初步形成的能力等。

请对照《苏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的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1号)第四条表述。

三、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包括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定位。

须写明三年实施期内的主要目标和建设期任务。

建设期任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内容等。

请逐项表述。

四、项目实施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机构对照项目三年实施期内的主要目标任务,明确分年度实施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应具体、量化、可考核)。

1、(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面积达***平方米,建设***等研发平台(中心);自行购买、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万(至少1000万元)。

2.申请发明专利**项,授权发明专利**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项、授权**项。

3.研究院总人数***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引进**人才。

4.三年建设期内总收入**万元,其中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

5.完成****组织体系、激励机制建设。

五、项目实施主体与运作、管理机制1、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实体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实体,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对各类创新资源整合和运作的能力。

2、机构的性质、定位、组织架构、股本组成等情况。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时间通常在每年的4-5月。

计划申报的企业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关注官方通知,以确保及时完成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2. 企业应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其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含中试、产业化场所)。

3. 企业应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

4. 实验室的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

三、申报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研发能力证明、技术成果等。

2. 提交申请:将所有材料提交至苏州市科技局或其指定的受理机构。

3. 审核与评估:苏州市科技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4. 现场考察:对于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苏州市科技局可能需要进行现场考察,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

5. 公示与批准:经过评估和现场考察后,苏州市科技局将公示符合条件的重点实验室名单,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批文。

四、注意事项
1. 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关注官方通知,确保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

3. 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机构或专家。

4. 重视现场考察环节,确保企业的研发场地、设备、技术等符合要求。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一、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 该机构必须拥有一定的规模,具备相应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技术研发条件。

2. 该机构需要至少5名研究人员,拥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科技人才,并具备对面向未来科技研发的专业素质。

3. 该机构还需要具备为了推动新型技术研发和创新而证明其实力的经验和社会民意。

4. 该机构应该注重合作效率,致力于推动科技协同发展,为国家提供支持。

5. 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研发专利或开发资源,以及科技创新能力。

6. 机构应具备遵守科技政策、行业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运用最新科技技术、致力于科技节能减排等规定和行为。

7. 该机构必须获得本行业经营许可证,并能够满足国家要求,已被该行业认可。

8. 该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有关的行业问题的调研,以能够得到评估和支持。

9. 该机构应该有合理的资金管理决策制度,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充足
持续性的资金与财务承诺。

10. 该机构应该具备管理有满足条件的研究室、资源共享基地、共享设
施等现代化研发环境。

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

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

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支持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我市注册的,以多种主体投资、多样化模式组建、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化模式运作的独立法人组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并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创业孵化、投融资等科技服务活动,注重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发展模式、协同创新等方面大力探索创新,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服务于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培育、人才集聚。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苏州,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注册资金实缴不少于1000万元。

2、拥有一支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领衔的研发队伍,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

3、机构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

机构自行购买、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财政资金购买、委托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第三条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业务指导,制定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评审、论证、评价、统计等工作。

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的推荐和日常服务。

第四条按照“民办公助、市场运作、开放协同”原则,鼓励和支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中小科技型企业,著名科学家、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海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以及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聚焦纳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在苏州牵头或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第五条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健全由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投资与管理分离、独立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申报材料

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申报材料

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1 企业名称、注册位置区域、法定代表人、通联方式等基本信息;1.2 企业类型、行业领域、经营范围等详细情况;1.3 企业发展历程、规模、市场地位、经济效益等基本情况介绍。

2. 研发中心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2.1 研发中心的设置背景、目标和定位;2.2 研发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能部门设置和人员分布情况;2.3 研发中心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3. 研发项目情况:3.1 研发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目标及意义;3.2 研发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3.3 研发项目的技术创新、实际应用价值等特点。

4. 研发经费投入情况:4.1 近年来研发经费投入的具体数字、占比及趋势;4.2 研发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4.3 研发经费使用效益和创新成果。

5. 知识产权情况:5.1 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及情况;5.2 知识产权的创造、申请、运用情况和成果;5.3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机制。

6. 市场应用和成效情况:6.1 研发成果在企业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情况;6.2 研发成果对企业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影响;6.3 研发成果在行业或社会中的影响和贡献。

7. 参与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7.1 企业近几年参与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承担任务情况;7.2 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取得的成果和效益;7.3 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的贡献和识别。

二、申报材料的递交和审查流程:1. 申报材料的递交时间、方式和流程;2. 申报材料的初审、评审和审批流程;3. 申报材料的审核标准、要求和注意事项;4. 申报材料的补充和修改意见反馈以及后续流程。

总结: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认定申报材料是评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的重要依据,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是企业取得认定的基础。

希望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重视材料的准备和组织,合理规划和安排申报流程,争取取得市企业研发中心的认定资格,提高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苏州市本土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备案认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苏州市本土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备案认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苏州市本土大中型企业研发
机构进行备案认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9.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苏州市本土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进
行备案认定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
为大力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江苏省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我局开展了前期摸底调查统计。

目前,在本土大中型企业439家中已建研发机构130家,未建研发机构309家中达到“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特色业务”基本要求的共有136家。

经研究,我局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已建研发机构及达到“五有”标准的企业研发机构共266家进行备案认定,并发放企业研发机构证书(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发放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请你们对照《2009年度对市、区科技工作考核办法》(苏科计〔2009〕91号文)中相关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引导、扶持、服务,争取年内达到考核目标,并通知相关企业根据研发机构认定证书,在填报统计局大中型企业调查表时填上研发机构已建设内容;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组织条件好的企业建设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等普
遍建立研发机构。

附件:1.已建企业研发机构的本土大中型企业名单
2.2009年达到“五有”标准的企业研发机构的本土大中型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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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6、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
专职秘书。
7、重点支持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
注:以上申报条件以最终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市级
1、有场地: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科技研发人员。 3、有投入: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企业上年度 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 4、有装备:拥有原值200万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 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
企业技术
2 中心(工 申报条件 软件类:
信条线)
1、申报单位为在我省注册并通过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

2、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其中软件业务
收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0%,或企业年软件业务
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新增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专利总数
不少于10项。
4、企业每年科技活动经费不低于800万元;技术中心
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0人; 。企业不少于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本条要求)
软件类: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软件企业。 2、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其中软 件业务收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0%,或企业 年软件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3、在所申报的领域内,近三年新增软件产品评估 、软件著作权、专利总数不少于10项。 4、企业每年科技活动经费不低于200万元;技术中 心开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5、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数不低于20人,且从事软件 工作的专职人员占技术中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0% 。
序号 项目类别 条件与政策
各级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省级
1、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
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3、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
企业工程
50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业科技型企业
开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技术中心工作人员数不低于60人,且从事软件工作
的专职人员占技术中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0%。
6、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
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
*申报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报表数据为依据。
工业类: 1、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 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 2、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 3、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4、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企业不少于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 5、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申报市级企业技
技术研究
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
1 中心
申报条件 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科技条
4、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
线)
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5、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
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拥有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
于1亿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至8000万元,有
3
院士工作 站
申报条件
。 4、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
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5、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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