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M-GW4-55-27.5T隔离开关使用说明

GW4—55/27.5T型系列电气化铁道用户外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安装使用说明书1. 概述GW4—55/27.5T型系列电气化铁道用户外交流高压隔离开关(以下简称隔离开关)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5/27.5kV,交流单相或双相50Hz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在有电压无负载时分、合电路之用。
1.1 产品使用环境条件1.1.1 海拔高度一般不超过1000m,高原型不超过4000m;1.1.2 环境温度最高温度不高于40℃,最低温度不低于-40℃;1.1.3 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时);1.1.4 风速不超过35m/s;1.1.5 地震烈度不超过9度;1.1.6 覆冰厚度不超过10mm;1.1.7 耐污产品适用于污秽地区;1.1.8 不适用于有易燃物质、爆炸危险、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场所。
1.2 主要规格和技术参数1.2.1 产品分类见表一:1.2.2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基本技术参数和绝缘水平见表二:表二括接线夹);1.2.3 所配电动机构技术参数见表三:1.2.4 电动机构在额定电压85~110%范围内可靠分、合闸。
表三2. 结构和工作原理隔离开关为双柱水平开启式,制成单相形式,单相使用;也可通过相间连杆形成双相联动,双相使用。
每相的导电部分通过两个支柱绝缘子固定在底座上。
主闸刀分为两半,接触部分在中间,合闸时触刀头嵌入二排触指内。
主闸刀的动作是由操动机构带动主动侧之支柱绝缘子旋转约90°,通过极间连杆带动从动侧之支柱绝缘子反向旋转约90°,即两主闸刀杆向同侧打开或闭合。
接地开关的动触头通过接地撑板连接在底座上,静触头装于主导电系统的导电杆上。
接地开关可通过线路的残余电流,其通过动、热稳定电流的数值与主闸刀同。
接地一次操作(D1型)时,通过弯连接及连杆的带动使接地闸刀与主闸刀联动,即主闸刀分闸时接地闸刀自动合闸;主闸刀合闸时接地闸刀自动分闸,且过程中任一瞬间,两个串联断口的距离之和不小于460mm。
多联机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多联机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一、技术要求:1.1产品规范及标准产品的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若标准跟新则以新标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GB/T14296-93《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7-200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21454-2008《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 9237-200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4706.32-2004《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空调用通风机》 GB/10080-88《空调与制冷用无缝铜管》 GB/T17791-1999《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GB/T21087-2007《盘管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 JB/T9064-1999《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755-2000《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 JB/T-8544-1997《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18836-2002《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JG/T22《采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噪声声功率级测定-工程法》GB9068-88/HS561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4942.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7251《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1.2基本要求:1.2.1空调系统应在当地气象参数条件下,能满足多种运行负荷和工况的需要,达到室内设计参数规定的制冷、制暖效果。
1.2.2工作环境温度:1.2.3制冷运转范围:15℃~43℃(DB);制热运转范围:-15℃~15℃(WB)。
金属检测仪用户需求(URS)

OQ
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
运行确认
PQ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
性能确认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SOP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标准操作规程
3.2
-AISI SS316L:表示美国钢铁学会标准316L不锈钢
必需
9.2
需求编号
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必需/期望
URS57
设备使用中有可能直接接触药品的或因设备故障、部件破损以及其他原因能够导致与药品相接触的润滑油,必须是食品级的。提供所用润滑油型号和润滑油使用说明,并要提供相关(如食品级)证书。
必需
URS58
提供可供参考的品牌及相关型号列表和供应商,以便将来能够长期供应,且国内市场能够购买。
必需
7.3
需求编号
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必需/期望
URS09
剔除装置:可转换式剔除装置,采取上下方向剔除;剔除器可快速拆卸,易于清洗。
必需
URS10
剔除确认:可监控剔除动作的有效性或警报无效的剔除动作。
期望
URS11
断电等异常剔除:当设备运行中突然断电等设备异常时,经过金属检测仪的片子可自动剔除。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200672005制药机械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电气元器件必须通过国家强制ccc认证或din认证gbj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4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5
铲斗装岩机jbt9024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2000-01-01 实施
1
JB/T 9024-1999
型号示例: a) 铲斗容积为 0.2m3,电动、轨轮、正装后卸、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
Z-20 装岩机 b) 铲斗容积为 0.3m3,电动、轨轮、正装后卸、直接卸载、隔爆型铲斗装岩机:
Z-30B 装岩机 c) 铲斗容积为 0.26m3,气动、轨轮、正装后卸、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
GB 3836.1—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技术要求
GB 3836.2—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1604—1998 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
3. 1 装岩机为轨轮行走,正装后卸,直接卸载型的铲斗式装岩机。根据动力不同,分为电动和气动两
种型式。
3. 2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 JB/T 1604 的规定。
Z
-
改进序号,隔爆型为 B(爆) 铲斗容积代号,m3/100 动力型式,电动不注,气动为 Q(气) 正装后卸、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铲斗装岩机
Bucket loader
JB/T 9024-1999
代替 ZB D92 003—88本参数、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铲斗装岩机(以下简称装岩机)。该装岩机主要用于各种地下掘进和回采有用矿 物的场所装载矿岩,也可用于地面装载松散物料。
-JB-砂轮机--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JB-砂轮机--安全防护技术条件————————————————————————————————作者:————————————————————————————————日期:砂轮机安全防护技术条件JB 8799—1998国家机械工业局1998—07—17批准1998—12—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GB 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砂轮机产品的结构特征,并参照JIS 9621—76(85年确认)《台式电动砂轮机》制定的。
本标准与GB/T 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和JB 4029—85《磨床砂轮防护罩安全防护技术要求》中安全要求的规定协调一致。
本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与日本工业标准JIS 9621—76(85年确认)基本一致,在砂轮机防护罩及砂轮安装轴的用材等方面的要求优于日本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磨床分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砂轮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剑锬、范春芳。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砂轮机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砂轮直径100~250mm的轻型台式砂轮机;最大砂轮直径150~250mm的台式砂轮机;最大砂轮直径200~600mm的落地砂轮机和除尘砂轮机(以下简称砂轮机)。
注:轻型台式砂轮机、台式砂轮机、落地砂轮机和除尘砂轮机的名称及规格分别符合JB 6092、JB 4143、JB 3770的要求。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032—85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 2099.1—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2494一1995 磨具安全规则GB 2893—82 安全色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T 3167—93 金属切削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GB 4674—84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 5013.2—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GB 5023.3—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226.1一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9651—88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5706.2一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 15760—1995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T 16769—1997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JB 3770—84 落地砂轮机JB 4029—85 磨床砂轮防护罩安全防护技术要求JB 4143—1998 台式砂轮机JB 6092—92 轻型台式砂轮机JB/T 9878—1998 金属切削机床粉尘浓度的测定3 砂轮机的主要危险3.1 机械危险3.1.1 锐边、尖角和突出部分等对人体的伤害。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Cable support system for electric control distribution本标准主要是在依据IEC6 1537 23A/300/CD《电气安装用电缆托盘和电缆桥架》的基础上,参考了CECS31: 91《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JB/T 6743-1993《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等国内标准,结合我国桥架生产的现状,补充了铝制、玻璃钢制桥架的技术条件和耐火电缆桥架的技术内容,完善了电缆桥架的试验方法,并给出相应的典型图例.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在编写格式与规则上符合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标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北京京安兴达机电设备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静、李庆川、侯福泉、罗怀平、陈占平、杨占元、李汇亭。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鸡西智龙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海纬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电器设各厂、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10216-2000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Cable support system for electric control distribution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的定义、型号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高低压输配电工程的电缆桥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 1 2 -1988 半圆头方颈螺栓GB /T 9 3 -1987 弹簧垫圈GB /T 9 7.1-1985 垫圈GB /T 7 00-1988 碳素结构钢GB /T 1 4 08.1-1999 固体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工频下的试验(egvIEC60243-1:1988)GB /T 1 4 10-19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egvIEC93:1980)GB /T 1 7 20-199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 /T 1 7 64-1989 漆膜厚度测定法GB /T 2 4 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 交变温热试验方法(eg vI EC 68 -2- 30: 19 80 )GB /T 2 4 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eg vIE C 68- 2- 11: 198 1)GB /T 2 423.46-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f:撞击摆锤(id t I E C 68 -2 -6 2: 19 91 )GB /T 2 5 75-198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水性试验方法GB /T 3 857-198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GB tr 3 8 80-1997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 /T 4 2 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 C5 29:1989)GB /T 4 9 56-1985 磁性金属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egvIS02178:1982)GB /T 5 2 70-1985 金属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电沉积层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eg vIS 0 28 19: 198 0)GB /T 5 780-1986 六角头螺栓C级GB /T 6 170-1986 六角螺母A级和B级GB /T 6 892-1986 7: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 /T 7 251.1-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i dt IE C4 39 -1 :19 9 2)GB /T 80 13-198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idtIS07599:1983)GB /T 8 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11-29批准2000-12-01实施JB月,10216- 2000GB/T 9978-198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egvIS0834:1975)GB/T 10580-1989 固体绝缘材料在试验前和试验时采用的标准条件(eqv IS0212:1971)GB/T 11253-1989 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JB/T 6743-1993 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3 定义、型号代号3_ 1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机电设备包装储运要求

马来西亚沐胶2X135MW电站设备及材料包装储运规定需方: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供方:各签约生产制造厂2006年9月目录✧1、工程物资分类✧2、国内交货条件✧3、运输包装✧4、供方提供的相关单据✧5、包装储运标志✧6、设备交货✧7、供方的经济责任✧8、产品装箱要求✧9、进料加工核销程序✧10、转口设备装运单证及储运标志✧11、附件1 工程物资分类1.1 为本工程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根据其在工程中的用途分为以下两类,每类设备在交货前均应按照需方的通知刷制不同的贸易标志,以示区别。
1.2 第一类(代码为A类):工程设备和材料。
指由需方提供的,由国外业主进口接受后成为国外业主财产或于施工中消耗掉的工程设备和材料。
设备承包单位由国内发运或由第三国转口的工程设备材料基本均属此类物资。
1.3 第二类(代码为B类):施工机具及试验调试设备仪器等。
指工程施工必要的属于中方承包人的财产,并于工程完工后运出工程所在国的工程设备材料。
一般为中方工程的土建、安装分包单位由国内发运或由第三国转口的,用于本工程施工并将于工程结束后,回运国内或运往第三国的机具、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等设备。
在国外施工期间由第三国转口到工程所在国,并将于工程结束后运回国内,或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进口国内的施工工具,均应在国内办理进口设备的审批手续。
施工机具回运国内时,海关将凭进口许可手续和机具的新旧程度,征税验放。
1.4 供货单位如发运第二类工程物资,务必于发运前二个月将物资清单提交工程承包单位和CMEC商运公司,以便办理国内外进出境海关手续。
2国内交货条件2.1 交货条件:2.1.1 供方与需方关于合同设备的国内交货的基本方式为需方指定的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
2.1.2 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含义指:供方承担设备材料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前的责任、风险和费用,需方承担港口集港地或指定仓库交货后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指定的基本港口为上海港及天津港。
出口产品包装要求

1.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384 —92《机械、电子、仪表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全部设备应适合于公路、海运出口条件,其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木质包装标准:ISPM15
防霉包装标准:GB4768—84
防锈包装标准:GB4870-85
防潮包装标准:GB5048—89
防水包装标准:GB7350-87
包装采用非实木材料:胶合板厚度应大于等于9mm,并且在柜子四角采用护角铁固定.需要所有单独包装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抽真空处理,采用封闭塑料袋包装后再进行外包装,在封闭塑料袋内,必须放置防潮剂(其中按300g/m³剂量)。
护脚铁形式如下:
2. 在正常起吊装运、储存条件下,出现由于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破损,丢失、锈蚀、设备质量下降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并及时给予解决,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责任(如吊装运、储存不当)造成的破损,丢失、锈蚀、设备质量下降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并及时给予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明显易见地用中英文对照标明以下内容:
A. 合同号;
B。
唛头标记:
C. 目的地;
D。
收货人;
E. 合同设备名称及项号;
F.数量;
G。
箱号/件号;
H。
毛重/净重;
I. 尺寸。
并标明起吊位置、重心标记,并根据不同要求标明小心轻放、向上、防雨等。
唛头样式由甲方在发货前10天提供。
4.凡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及部分均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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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电工、仪器仪表等产品的运输包装方式、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电工、仪器仪表等产品的运输包装。
2 引用标准GB 155 针叶树木材缺陷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49 一般用途圆钢钉GB 738 阔叶树材胶合板GB 1349 针叶树材胶合板GB 1923 硬质纤维板GB 2934 联运平托盘外部尺寸系列GB 4768 防霉包装技术要求GB 4769 防霉包装试验方法GB 4823 阔叶树木材缺陷GB 4857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GB 4879 防锈包装GB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 4995 木制联运平托盘技术条件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GB 503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GB 5048 防潮包装GB 5398 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6543 瓦楞纸箱GB 6544 瓦楞纸板GB 6980 钙塑瓦楞箱GB 7350 防水包装技术条件GB 8166 缓冲包装设计方法GB 12339 防护包装用内包装材料GB 13041 包装容器菱镁砼箱GB 13123 竹编胶合板GB 13144 包装容器竹编胶合板箱LY 209 刨花板3 总则3.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和适销的要求。
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应保证产品自制造厂发货之日起,至少一年(出n产品至少两年)内不因包装不善而产生锈蚀、长霉、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等现象.特殊要求按双方协议执行。
3.2包装设计应根据产.铺特点、流通环境条件和客户要求进行。
做到包装紧凑、防护合理、安全可靠。
3.3产品需经检验合格,做好防护处理.方可进行内外包装。
随机文件应齐全。
3.4包装件外形尺寸和质母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限、超重的规定。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什的尺寸应符合GB 4892 的规定。
3.5产品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无有害介质。
4 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4.1包装方式主要有箱装(木箱、瓦楞纸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钙塑箱、菱镁砼包装箱、竹胶板箱、塑料箱、金属箱等)、敞装、局部包装、捆装、裸装、袋装和托靛包装等。
其典型结构见附录A(参考件)。
4.2防护包装方法主要有:防水包装、防潮包装、防霉包装、防锈包装和防震包装等。
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选用适当的防护包装方法。
5 技术要求5.1箱装5.1.1材质要求5.1.1.1木材a.包装箱用材应在保证包装箱强度的前题下,根据合理用材的要求,选用适当的树种。
主要受力构件应以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杉、白松、榆木等为主,也可以采用与上述木材物理、机械性能相近的其他树种。
b.同一包装箱的箱板色泽应基本一致,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毛刺和虫眼(已修补的虫眼例外)。
c.制箱木材各部位允许缺陷度见表1,木材中各种缺陷的解释和计算方法按GB 155 和GB 4823 的规定。
d.制箱时封闭箱的箱板、箱档木材含水率一般为8%~20%,滑木、枕木及框架木材的含水率一般不人于25%。
表15.1.1.2瓦楞纸板内销包装用瓦楞纸板应符合GB 6544 的规定。
出口包装用瓦楞纸板应符合GB 5034 的规定。
5.1.1.3胶合板制箱用胶合板质量应符合GB 1349 和GB 738 的规定。
并根据用途和内装物特点选用适当种类和质量等级的胶合板。
出口包装箱应选用I至Ⅲ类(即NQF、NS和NC类)胶合板。
5.1.1.4纤维板内销包装用纤维板应符合GB 1923 的规定。
出口包装用纤维板应选用纤维板质量的一、二等。
5.1.1.5刨花板包装用刨花板应符合LY 209 的规定,出口包装用刨花板应选用平压板的一级品。
5.1.1.6菱镁砼a.菱镁砼抗压强度不得低于980N/cm2,抗剪强度不得低于250N/cm2,其检测方法应符合GB 13041 的规定。
b.制箱用菱镁砼各部位允许缺陷度见表2。
c.不得使用修补的菱镁砼部件箱。
表25.1.1.7钙塑瓦楞板钙塑瓦楞板表面应平整,瓦楞平直,间距均匀。
同一规格色泽应基率一致,其性能指标应符合GB 6980 的规定。
5.1.1.8竹编胶合板竹编胶合板以酚醛树脂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胶合剂胶合而成。
不允许有鼓泡、脱层现象,表面不得有明显污染。
其物理性能应符合GBl3123标准的规定。
5.1.1.9其他材料包装箱也可采用经试验证明性能可靠的其他材料或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
例如:塑料、金属、钢木、纸木等材料制成的包装箱。
但不管使用何种材料,都必须确保包装箱的强度并符合储运、装卸要求。
5.1.2制箱要求5.1.2.1木箱5.1.2.1.1精木a.滑木一般应均匀排布,但对底板兼枕木的形式,若内装物均需用螺栓固定在滑木上,限于螺栓孔的位置,滑木的位置可以适当偏移。
b.滑木的中心间隔一般不大于120cm,需用叉车延横向进叉装卸时,滑木的中心间隔应不大于100cm(内装物质量为1500kg以下时,应不大于80cm),超过规定的间隔时,中间要增加相同截面尺寸的滑木。
c.滑木应尽量采用一根整木,若长度不够时,可以对接(见图1),但对接的位置不能在长度的中心处,而且各滑木的对接位置应错开。
d.无辅助滑木时,滑木两端距底面高度二分之一处应制成55。
~65。
的下斜角(见图2)。
其端部一般不应露出箱外。
e.滑木底部有辅助滑木时,将辅助滑木用钢钉钉在滑木底部,同一行中钢钉问隔不大于30cm。
其宽度不小于滑木宽度的80%,辅助滑木的两端应分别距滑木两端20cm以下或不小于滑木长的10%,但也可根据内装物的形状、重心位置适当调整。
辅助滑木可在长度方向对接。
f.需要滚杠装卸时,辅助滑木的两端应制成45。
的导角。
g.需用叉车横向叉运时.辅助滑木上应有叉车孔(见图3),叉车孔各部位尺寸见表3。
表3(mm)包装件总重量,tAmaxbminCmin≤39503004,5>3~7 1 40030060>7~10 1 600400705.1.2.1.2木箱箱板a.木箱箱板厚度应根据包装箱外形尺寸和内装物质量而选定。
b.根据产品的特点,封闭箱箱板可选用不同的接缝形式(见表4),制箱时箱板拼接应严紧。
表4接缝形式一般适用范围示意图对口接缝内装一般产品的封闭箱压边接缝内装较精密产品的封闭箱榫槽接缝内装高精度产品的封闭箱5.1.2.1.3木箱钉箱a.木箱应采用锯齿形布钉。
钉箱时箱板表面不应显露钉头、钉尖,钢钉不得中途弯曲或钉在箱板、框架接缝处。
b.根据箱板、箱档的厚度,滑木、枕木和框架结构件的尺寸和制箱材料的性能,按GB 349 等有关规定选用钉箱的钢钉。
c.木箱钉箱应根据箱体尺寸和箱板宽度合理确定钢钉问的距离。
5.1.2.2瓦楞纸箱内销用瓦楞纸箱的制箱应符合GB 6543 的规定。
出口用瓦楞纸箱的制箱应符台GB 5033 的规定。
5.1.2.3胶合板、纤维板箱a.制箱时板而应整洁,不得有明显油渍、压痕和裂缝。
边角不得有毛刺和松软现象。
b.如果采用滑木框架结构,其滑木形式应符合本标准5.1.2.1.1 的规定。
c.钉箱应符合本标准5.1.2.1.3 的规定。
d.板材的拼接处应在框木或承梁的中心线上,接缝应严密。
5.1.2.4菱镁砼箱菱镁砼包装箱的结构形式、组装要求等应符合GB 13041 的规定。
5.1.2.5钙塑箱钙塑箱的质量应符合GB 6980 的规定。
5.1.2.6竹编胶合板箱竹编胶合板的制箱应符合本标准 5.1.2.3 及GB 13144 的要求。
5.1.3装箱要求5.1.3.1产品装箱时应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
重心偏高的产品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
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产品应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5.1.3.2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产品上能够移动的零部件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固定。
产品上凸出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标上记号.根据其特点另行包装,一般应同定在同一箱内。
5.1.3.3产品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标上记号,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
5.1.3.4产品(或内包装箱)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外包装箱内。
产品在箱内的同定方式可采用缓冲材料塞紧、木块定位紧固、螺栓紧固、压杠紧固等。
产品用螺栓固定在滑木上时,螺栓头应沉入滑木内。
一般情况下,产品不应与外包装箱箱板直接接触。
用滑木箱包装的整台产品与箱内的侧面、端面、顶面之间应留有一定的空隙。
5.1.3.5附件箱、备件箱等应尽量固定在主机箱内的适当位置,装在箱内的附件备件等也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5.1.3.6产品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5.1.4加固要求5.1.4.1普通木箱按产品重量、箱体大小选择适当的箱档、氧化钢带等加固箱体。
氧化钢带一般不少于两道,宽度不小于l6mm。
尽量采用捆扎打包机紧捆在木箱上,使其切入木箱的棱角处。
普通木箱和普通滑木箱的箱体用箱档加固时,在箱档结合处一般采用包棱角铁等加固。
5.1.4.2框架滑木箱组箱后,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重量,在各构件结合处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大型包装箱的滑木在吊绳通过处应加装护铁(如图4)。
5.1.4.3纸箱和钙塑箱封箱后一般采用迥料捆扎带或氧化钢带等捆扎,塑料捆扎带宽度应不小于14mm。
捆扎时应使塑料带或钢带紧捆在纸箱上,同时采用相应措施避免其切入纸板而损坏纸箱。
5.1.4.4其他包装型式应采用相应的加固措麓。
必要时可以在一些箱体的棱、角处加护棱、护角。
护棱、护角可用金属、塑料、纸等材料制成。
5.1.5包装箱强度要求包装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根据包装件的质量和特点,在本标准第6章所规定的试验方法等试验项目中选作有关试验项目。
试验后,箱内固定物无明显位移,产品外观、性能、精度和有关技术参数应在规定允许公差范围内,包装箱应无明屁破损和变形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2敞装敞装包装件底盘材质和滑术技术要求与滑木箱相同。
产品应紧固在底盘上,以防运输中发生移动。
5.3捆装5.3.1捆装包装件为每件重量不大于2t,长度小于或等于6m的捆装件,每捆捆扎道数不少于4道,长度大于6m的捆装件,每件捆扎道数不少于5道,捆扎应整齐牢固。
5.3.2捆扎管件时,两端应堵住。
管件上螺纹部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托盘包装5.4.1托盘的尺寸应符合GB 2934 的规定。
5.4.2托盘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4995 的规定。
5.4.3托盘包装件的重量一般不大于1000kg,体积不小于1m3。
组装托盘包装件时,托盘上包装件(或产品)底部尺寸一般应与托盘尺寸相一致。
5.5防护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12337 的规定。
5.5.1防水包装应符合GB 7350 的规定。
对于出口包装箱的防水等级,普通封闭箱应选用B类IIl级以上,滑木箱应选用B类Il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