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及开关箱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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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及开关箱规范要求

1.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宜大于5M。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不得使用木制的配电箱。箱体外观应完整,坚固,防雨,防尘。箱门不得采用上下开启式,并防止碰触箱内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携带式开关箱应有100MM~~200MM的箱腿,开关箱必须立放,禁止倒放。配电柜下方应砌台或立于固定支架上。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和有侵蚀性气、液体的场所。配电箱(柜)下方地面应平整、坚实、无下沉、无积水,周围不得有灌木、杂草,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7、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应作保护接零。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和导线严禁有任何带电明露部位。相线不得使用端子板进行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应分开设置。工作零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2电器装置的选择与使用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2、配电箱和开头箱均应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溶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引出配电箱的回路必须由单独的分路开关控制。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若现场用电总容量较大,而又没有与其相匹配可供总配电箱内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时,必须在第一级分配电箱的空气开关的负荷侧安装漏电保护器。

4、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由可代替分路熔断器和分电自动开关使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总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5、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及导线规格均应与其负荷相适应。

6、固定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9、配电箱应在箱门内侧应贴有控制线路简图,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10、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紧急情况除外)。

三级配电系统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即分级分路原则,动照分设原则,压缩配电间距原则,环境安全原则。

1、分级分路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支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连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按照分级分路原则的要求,在三级配电系统中,任何用电设备都不得越级配电,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不得挂接其它任何设备,否则,三级配电系统的结构形式和分级分路原则将被破坏。

2、动照分设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分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动力和照明合并设置于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和照明开关箱必须分别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3、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原则是指各配电箱、开关箱之间的距离应尽量缩短。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的安全要求,包括三种环境要求:使用环境、防护环境和维修环境。要求如下:

(2)防护环境: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3)维修环境: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使用环境:满足压缩配电间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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