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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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明确了设备设施的交接与验收管理过程,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设备设施的正常验收交接,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及时投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交接和验收。
第三条术语解释
生产单元:是指按工艺流程确认的本岗位的所有设备、电器仪表、管道、阀门、罐体等。
设备设施:指生产中长期使用,可以移动的和不可以移动的物体,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物体的总称。
建安单位:指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设备设施交接:是指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建安单位与建设单位关于设备设施的交接。设备设施交接包括原始的文件资料、设备设施检查、设备性能测试、合格证和验收证明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技改设备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收集本管理办法的反馈意
见,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一、提供业务围的技术指导;
二、评判交接和验收的效果;
三、检查与其它功能是否匹配;
四、交接和验收的执行;
五、提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提出对交接和验收的改进建议;
七、检查生产单元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
八、检查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数据是否齐全且整理完毕。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一、对设备设施的交接和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二、提出对交接和验收的改进建议;
三、提出工艺改进方案;
四、组织审核试运行方案。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
一、组织设备设施安全环保风险辨识;
二、组织安全环保风险评估;
三、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提出安全生产建议。
第七条作业区:
一、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编制或提出修订操作规程;
二、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管道、电器仪表、设施等安装是否齐全;
三、检查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
四、检查本岗位环境是否清理干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五、检查本岗位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编制试运行方案。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八条成立设备设施移交小组,负责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工作。机构如下:
组长单位:技改设备部
副组长单位:生产技术部所属作业区
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建安单位相关作业区设备生产厂家(需厂家调试)
第九条建安单位提出设备设施移交和验收申请给技改设备部,技改设备部组织验收。
第十条技改设备部检查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的条件,包括相关设备设施安装、建设记录资料数据等。
第十一条技改设备部组织移交小组成员对申请围的设备设施系统进
行检查,条件具备后开始交接和验收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讨论《试运行
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作业区填写《设备试运行申请单》,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交操
作人员。操作人员接到《设备试运行申请单》,对《设备试运行申请单》
上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操作。试运行工作结束后,由作业区填写《设备试运行报告》。
交接和验收完成后,技改设备部组织参加人员签订《交接和验收完成报告》
第四章验收要求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时的要求
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建安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必须的审批文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移交小组组员的验收容
一、安装单位
1.保证各项安装工作结束,设备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2.设备设施现场环境清理干净,安全通道畅通;
3.安装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整理完毕且数据齐全。
二、技改设备部
1.检查安装单位的工作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
2.检查安装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数据是否齐全且整理完毕;
3.办理相关的设备变更或异动等相关手续;
4.特种设备手续办理完毕,具备投运条件。
三、作业区
1.根据设备安装的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运行操作规程,标识介质流向;
2.检查安装单位在本岗位的设备、管道、仪器仪表、建筑等安装是否
齐全;
3.制作和悬挂设备编号、名称标牌;
4.检查安装单位的工作是否结束并达到验收要求。
四、生产技术部
1.对设备交接及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并对技术安全有效性负责;
2.对设备交接与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五、安全环保部
1.执行环境检查;
2.组织安全环保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相关记录检查
建安单位提出正式的设备设施移交和验收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资料,以保证设备设施交接后的安全稳定运行。资料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记录的完整性
1.设备说明书、合格证齐全。
2以下记录必须完整、注有日期和签名:
设备安装验收记录;
设备单机试车记录;
管道吹扫试压记录。
3.《设备试运行方案》必须完整、注有日期和签名。
4.《操作规程》或《临时性操作规定》已签发。
5.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齐备。
6.所有相关图纸齐全。
二、设备编号、管道介质流向标识清楚、正确。
三、以下设备应有法定证明文件:
1.起重行车、电动葫芦;
2.压力容器;
3.安全阀;
4.电梯;
5.锅炉。
四、建筑、安装地点布置批准手续
1.管理部门位置批准手续;
2.消防部门位置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设备设施检查
一、对设备设施进行联合检查。所有指定移交小组的成员都应该参加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外观鉴定(设备本体、辅助设施、颜色鉴定、标牌)
a设备本体干净、清洁,涂色鲜明。
b设备铭牌清楚明亮,标识清楚。
c管道介质流向标识清楚,管道连接完好,连接螺栓足够,管道涂色鲜明。
d设备已加注合格的润滑油,且油量达到规定标准。
e设备附属设施齐全。
f管道支撑、托架符合标准。
g罐体已清扫干净,无杂物。
h罐体人孔、盲板已封闭
2.通道安全检查。
3.设施(锁、门、护栏、楼梯、平台等)安全检查。
4.物资存放合理(有害物质和区域得到明确确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