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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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晖案庭审纪实——涉嫌集资诈骗652.48亿元、职务侵占100亿元

吴小晖案庭审纪实——涉嫌集资诈骗652.48亿元、职务侵占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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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检 察 院 第一 分 院 提 起 公 诉 的 安 邦 虚假 立 传 ,非 法 募集 资 模 急 J扩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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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

大兴灭门案庭审纪实核心提示:11月23日晚上,北京某大学的学生宿舍里,大学生王某在网上边看电视剧边和女友李灿聊天。

大约十点左右,李灿突然不说话了,王某给她打电话过去,手机也关机了。

令王某感到蹊跷的是,李灿虽然不说话,QQ却一直到后半夜才下线。

第二天李灿没有来学校,第三天也没有出现。

王某有些担心,找到李灿的堂妹妹询问情况,堂妹把李灿家里所有人的电话打了一遍,都没有打通。

堂妹又叫上家人去了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的李灿家,按门禁一直没人应答。

种种迹象表明,这家人一定出了什么事情。

堂妹就立即报了警。

但是很快李灿的姑姑从李家开的餐馆里得到消息,说李灿的嫂子王美玲拿到公司3万元的奖金,带着一家人去深圳玩去了。

又过了两天,亲戚朋友们依然无法和这家人取得联系。

27日上午10点左右,他们又来到李家住处,敲了半天门,里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他们叫来了开锁公司,但是房门太结实,锁没有打开。

物业人员拿来梯子,有人爬上梯子,透过后窗看到惊人的一幕:屋子里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当赶到现场的民警打开房门后,里边的惨状令在场的人都大惊失色:屋里不是仅仅躺着一个人,而是从客厅到三个卧室,整整有6具尸体。

这些人均死于利器,床上、地上到处是血迹。

被害人包括了这家祖孙三代:除了李灿,还有她的父母、嫂子、两个侄子——大的6岁,小的只有一岁多。

究竟是什么人制造了这惨绝人寰的凶案现场?是入室抢劫还是寻仇报复?在现场勘验中,警方发现,现场不仅有翻动痕迹,而且还有清理过的迹象。

客厅地上有一桶污水,水里掺杂着被害人的鲜血,但是墩布却不知去向。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后第二天凌晨,一个男子走出单元门,手里拿着墩布和一个口袋,这个人将墩布扔进垃圾桶、口袋放进汽车后备厢后开车离去。

经辨认,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家人中唯一幸存者,男主人李磊。

警方认定李磊有重大嫌疑。

锁定发罪嫌疑人之后,警方立即出击。

28日下午6时45分,在海南警方的配合下,已经逃往三亚的李磊被抓获归案。

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安全管理案例教训: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

天津港爆炸案顶格重判: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原标题:“8·12”系列案顶格重判:给受害者、给社会一个交代沉痛的教训正义的审判严正的警示——“8·12”事故系列案庭审纪实天津北方网讯:2015年8月12日深夜,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一声巨响,震动了整个滨海。

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8.66亿元,堪称建国以来最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各庭审现场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等旁听。

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瑞海公司和安评中介机构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多名本该把好关卡、依法履职尽责的政府官员渎职失察,个别官员甚至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导致隐患日积月累、日益膨胀,最终酿成惨祸,相关责任人员也身陷囹圄。

所有的企业、监评机构、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值得从中引起反思,以为镜鉴。

庭审直击:49人被送上刑事被告席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8·12”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真题勘误--刑法

真题勘误--刑法

2011年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析(陈璐琼补丁版)第三波——刑法2010年卷二3题2007年卷二1题2010年卷二57题2010 年卷二91—94 题2006年卷二59题(2010年卷二3题,单选)1.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解析: A:甲的开枪行为直接导致丙中弹身亡,根据条件说,“没有前行为,就没有后结果时,前行为就是后结果的原因”,甲的开枪行为当然是丙死亡的原因。

甲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既遂处理。

B:现代社会是一个危险的社会,许多危险行为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得到允许。

所以,只有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才可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甲追赶小偷乙的行为,是得到法律和社会允许的正当防卫,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的结果,不可以归责于甲的行为。

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但如果是甲以暴力非法伤害乙,乙慌不择路被车撞死,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就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二重的因果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条件关系修正说,在数个行为共同导致一个结果的情况下,如果除去一个行为结果将发生,除去全部行为结果将不发生,则全部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条件。

则甲、乙的行为都对丙的死亡起了作用,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

上海羽山路车祸庭审纪实上海10月10日电(田思倩李姝徵)8岁女童小萌(化名),是上海浦东一家知名小学的二年级学生,如果不出意外,现在她已经升入三年级了。

然而今年5月16日,放学回家路上的一场事故让她的生命戛然而止。

10日获悉,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保姆汪某、公交车司机顾某均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庭审中,两人都表达了各自的歉意,汪某更是哭诉“我对不起小萌,对不起她的父母……如果有机会,我要打工赚钱,补偿他们。

”然而,生命的花朵已经枯萎,一切的后悔和歉意都已经太迟……事件回放:放学路上,8岁女童命丧公交车底2016年5月16日下午,如同往常那样,保姆汪某从位于浦东桃林路的小学接到了东家8岁女儿小萌,然后骑着电瓶车带她回家。

汪某的电动车没有牌照,没有安全座椅,也没有安全带。

那天回家路上,她带着小萌由西向东途径羽山路近桃林路。

这是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汪某行驶一侧的非机动车道还停放着6辆小轿车,汪某骑着电瓶车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16时33分,汪某从左侧超越一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自行车因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向左侧倾倒时与电瓶车右后侧相撞,导致坐在后座的小萌向左侧跌落至道路中央。

这时,顾某驾驶的公交车也同向行驶到这个地方,为了超越前方的电动车、自行车,于是跨越黄色中心单实线逆向行驶。

不巧的是,此时正是汪某与自行车相撞、小萌掉在地上,公交车后轮瞬间轧上了小萌。

后方行驶轿车的行车记录仪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

事发后,顾某丝毫没有察觉,经提醒后才赶回现场并报警。

不幸的是,小萌已经当场死亡。

经公安机关认定,汪某、顾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萌不承担事故责任。

庭审再现:两被告人均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判决2016年6月22日,两名被告人均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7月4日,被批准逮捕。

8月26日,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保姆汪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她哭诉称,她把小萌从小带到大,感情很好,和东家相处也很融洽。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

牛启忠案庭审纪实作者:赵洪森观沧海来源:《检察风云》2016年第22期2016年9月7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受贿案在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牛启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不少人对一年前的庭审现场还印象深刻。

到场旁听的大约有100人,这让能容纳200多人旁听的审判大厅显得有些空旷。

回想10年前牛启忠离开滕州时,数千名百姓长街相送的情景,荣誉与耻辱,有时只在一念之间。

控辩双方精心准备庭审当天9时31分,东营市检察院两男一女三名公诉人健步步入法庭,整齐的制服、庄严的表情、干练的举止立刻吸引了旁听席上的目光。

9时32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牛启忠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

他头发很短,身着白色衬衣、运动长裤,没有戴手铐,神色黯然。

审判长向他核实基本情况,他回答的声音很小,即使面前有话筒,旁听席也听不清楚。

以至于在庭审中审判长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

记者对起诉书指控的牛启忠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得出了如下数据:只有受贿1项罪名,共5笔受贿犯罪事实;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领域涉及企业收购、发展经营、土地出让金减免、提高土地容积率、招投标等5个方面;分13次收受或者索取,平均每次10万余元;收受企业负责人贿赂3笔,数额为119.586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0.13%;主动索贿1笔12.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1%;主动交代4笔131.686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99.3%;与自己摄影爱好有关的受贿2笔22.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16.66%;离开枣庄到省城济南任职后受贿85.1万元,占总受贿数额的64.14%。

公诉人将案件五笔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都分门别类、分组出示,制作成精美的PPT文件,配合公诉人当庭的解说,用照片、动画等形式同步展示,直观形象、简洁明快,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效果。

小主圈

小主圈

小主圈作者:陈文白鸽程戈来源:《北京广播电视报》2018年第14期小邸录制节目欢乐多北京文艺广播每天9点播出的《娱乐72变》是一档幽默、轻松、好玩的娱乐节目,主持人小邸和相声演员王磊、应宁等分饰不同的角色,演绎着我们身边的趣闻趣事。

《娱乐72变》类似于情景喜剧,但节目并没有剧本,小邸他们每次录节目的时候都是根据新近发生的一些社会娱乐新闻,依仗他们丰富的舞台经验和娴熟的技巧现编现录。

因为王磊、应宁还有演出任务,有时候也是角色的需要,叶蓬、佳宝等年轻相声演员也会加入进来。

节目内容风趣,录节目的时候欢乐的段子也不少。

您瞧,这些图片都来自小邸的微信朋友圈。

“我们经常一录就是六七个小时,中间休息的时候,大家就想着法子让自己舒服、舒展会儿,个别同学能3分钟进入梦乡……”小邸说,录音棚里缺氧,加上他们一连几个小时都是“脑袋瓜儿飞速运转,使劲儿铺梗、找包袱”,所以特别累,休息间隙几个人耍个宝乐呵乐呵,让自己精神上放松一下,以便继续“战斗”。

您别误会,叶蓬困卧的气垫并非快递来的。

小邸介绍,那是录音棚里的沙发垫,由于连续工作时间太长,工作人员有时就会倒在沙发或垫子上打个盹、小睡一下。

小雨我讲了25年安徒生童话今年4月2日是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诞辰213周年,多年给小朋友讲故事的北京电台主持人小雨发文纪念。

“安徒生的童话充满着浪漫主义的幻想色彩和对现实的鞭挞,讲述了人性的光明与黑暗,真诚与虚伪,爱与罪,快乐与苦难,永叵的主题使其同时适合儿童和成人阅读。

”小雨表示,很自豪她讲安徒生童话讲了25年,包括小朋友们熟悉的《海的女儿》《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皇帝的新装》……“我深深地敬佩着这位童话大师,他虽无儿无女,却活在亿万孩子的心中,与童话一起,千古不朽!”志梅直播体验机场智能安检4月7日,北京交通广播《航空在线》主持人志梅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国内出发区域的安检现场进行了节目直播,对刚刚上线的国内第一套智能旅客安检系统作全程体验式报道。

法律案件庭审纪实(3篇)

法律案件庭审纪实(3篇)

第1篇一、案由本案是一起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

原告(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以下简称乙)于2020年6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共同经营。

协议签订后,甲依约履行了出资义务,但乙未按约定出资。

随后,甲多次与乙协商解决出资问题,但乙始终未予理睬。

无奈之下,甲将乙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乙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造成的损失。

二、庭审纪实1. 开庭审理2021年3月15日,本案在XX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依次就座。

审判长:本案系甲与乙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首先,请原告甲陈述诉讼请求。

甲:尊敬的审判长、各位法官,我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乙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我造成的损失。

审判长:请被告乙答辩。

乙:尊敬的审判长、各位法官,我承认与原告甲签订的《合作协议》,但我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出资,对此表示歉意。

但原告甲在签订协议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经营,导致公司无法成立。

因此,我认为原告甲也存在违约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甲:没有异议。

乙:没有异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是否有异议?甲:没有异议。

乙:没有异议。

审判长:本案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2. 法庭调查审判长:首先,请原告甲出示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与被告乙签订的《合作协议》。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份协议的真实性。

审判长:接下来,请原告甲出示其他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向被告乙支付的100万元出资证明。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份出资证明的真实性。

审判长:请原告甲继续出示证据。

甲:(向法庭提交证据)这是我与被告乙协商解决出资问题的邮件往来记录。

审判长:请被告乙对证据进行质证。

乙:我承认这些邮件的真实性。

审判长:请原告甲继续出示证据。

法律案件直播录屏(3篇)

法律案件直播录屏(3篇)

案件背景:本案是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某项服务,乙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服务费用、服务期限等问题产生争议,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直播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直播平台:中国法院网直播间直播主持人:张法官参与人员:原告代表:李律师被告代表:王律师证人:张先生(甲公司员工)法官:张法官书记员:赵小姐庭审纪实:开场白:(9:00)张法官: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进行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庭审直播。

本次庭审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公平公正。

下面,请原告代表、被告代表及证人依次就座。

原告陈述:李律师:尊敬的法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且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为此,我们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剩余服务费用人民币XX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9:20)王律师:尊敬的法官,我们认为甲公司提供的部分服务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同时,甲公司也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等。

因此,我们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人陈述:(9:30)张先生:我作为甲公司的员工,可以证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乙公司未支付剩余服务费用的原因,并非我们的服务问题,而是乙公司自身的原因。

法庭调查:(9:40)张法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请原告方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据。

(原告方提供合同、服务记录等证据)张法官:请被告方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方对部分证据提出异议)张法官:下面请证人张先生就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说明。

(张先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说明)法庭辩论:(10:00)李律师:尊敬的法官,我们认为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已经构成违约。

开封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庭审纪实

开封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庭审纪实

开封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庭审纪实2002年9月5日,随着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振民举起的法槌重重落下,开封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凶杀案宣告终结。

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张胜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旁听的人们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心胸狭窄结下仇怨2001年2月份的一天,开封市某运输公司工人张胜利的妻子李莲娥因病半身不遂,想让他帮助她剪剪脚指甲,他却不予理踩。

邻居孟庆炳的老伴高桂枝看不过去,便主动上前为李莲娥剪指甲。

张胜利因一直怀疑其妻有外遇,心存怨恨,厉声喝斥高桂枝说:“别管她!她不是人!”孟庆炳的女儿孟霞对张的态度极为不满,立即反驳说:“你咋能这样说话?你家里的人都不是人,那你是啥?”张胜利恼羞成怒,嘴里不干不挣地和孟霞争吵起来,进而引起撕打。

在撕打中,张胜利持砖向孟庆炳的头部猛砸数下,致其轻伤。

张、孟两家是相处20多年的老邻居,关系一向较好。

孟庆炳受伤住院后,张胜利的父母既为发生这样的事情而深感痛心,又担心儿子会因此坐牢,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最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胜利赔偿孟庆炳医疗费等损失6000元:孟庆炳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胜利得知这一情况后极为不满,他以“孟家先动手打的他”且“几个打一个”为由,认为自己“不该赔他们一分钱”。

他多次到孟家索要已由父母支付的6000元钱未果,他便开始对孟家心怀仇恨。

2001年底,张胜利被公司淘汰下岗。

公司领导考虑到他家庭较困难,安排他在门卫的岗位上继续上班。

张胜利对此不但没有半点感激之意,反而认为是领导有意和他过不去,开始对公司经理周勇心怀仇恨。

手持利刃连杀八人2002年6月9日深夜,正在值夜班的张胜利回想起这半年多来的种种不如意,心头燃起了复仇的火焰。

他返回家中,将早已准备好的一把短剑和一把匕首取出,藏在值班室内,准备着一场血醒的杀戮。

10日晨1时许,张胜利手持短剑,闯入孟庆炳之女孟霞家中,将正在熟睡的孟霞及其丈夫李如意、年仅9岁的儿子李鹏飞三人当场杀死。

付费频道简介及特色栏目汇总

付费频道简介及特色栏目汇总
《NBA制造》
《NBA劲爆场》
《篮球风云》
《唐蒙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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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之旅
《发现之旅》频道是国内唯一以人文探索、科学揭秘类节目为主的专业频道,内容涵盖科学、自然、历史、人文、军事、探险等领域,将给千百万观众带来独一无二的娱乐享受,曲折悬疑的真实故事让观众目不暇接。
《见证-发现之旅》
《“古墓探索”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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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
书画频道全称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书画频道由中央电视台数字电视平台播出,是国内唯一一家专门从事书画艺术的专业电视频道。
《书画名人录》
《画家说画》
《中国美展》
《鉴赏课堂》
《绘画课堂》
《书法讲堂》
《拍卖路演》
《音乐动漫》
《电视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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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天下频道是国内唯一的收藏频道,是最具投资的收藏频道,是最具意义的收藏频道。
《英语新星—dv大赛》
《《六年级--天眼神童》
《五年级——神娃学英语》
《四年级--奇境英语》
《三年级--数字》
《二年级--数字》
《一年级--英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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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故事》以“国家影像”为基点,以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典藏的50万分钟历史影片为核心资源,整合国内外历史研究资料和制作资源,倾力打造的一个以“国家影像档案”为目标的专业历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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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杰10年扳倒蒋艳萍 媒体先审判法律怎么办

陈荣杰10年扳倒蒋艳萍 媒体先审判法律怎么办

陈荣杰10年扳倒蒋艳萍媒体先审判法律怎么办?被湖南84岁老人陈荣杰经10年努力扳倒的蒋艳萍,从1999年以来就成了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

2001年3月20日,湖南长沙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蒋艳萍涉嫌贪污案,但至今未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媒体亦对蒋艳萍进行了“审判”,并将其定性为“巨贪”。

“媒体审判”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忧虑。

一起法院还未审结的案子,被告人已被媒体“定性为贪污犯。

面对媒体的这种行为,法律该怎么办?媒体:蒋艳萍是“女巨贪”检察院:指控蒋涉嫌贪污罪蒋艳萍案于今年3月20日至2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曾担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的蒋艳萍,因涉嫌特大经济犯罪,于2001年1月16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庭审的4天中,51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100多名记者到现场采访。

一家南方的报纸,以系列报道的形式关注着该案。

3月20日刊登了《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发迹史》,3月21日,庭审第二天,《湖南女巨贪庭审直击:蒋艳萍据不承认犯罪事实》见报,3月24日,庭审结束后,报道了《女巨贪蒋艳萍终认罪———我本来很纯洁我现在很痛心》。

除了这家南方的报纸,冠以《湖南第一女巨贪》、《女巨贪狱中卖色相》、《湖南将公审首名厅级女贪污犯》等标题的报道便频频见诸报端。

而《一定要看到女贪官的下场》、《枪毙了还少》之类的标题,似乎提前昭示了该案的最终结果,尽管时至今日法院尚未宣判。

有报道称,蒋艳萍“贪污数额1000万元,还有报道说蒋艳萍“艳贪千万,这与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贪污数额相去甚远。

检察院指控蒋艳萍涉嫌贪污罪的金额是73.4981万元。

《起诉书》中指控:“1994年5月至1996年6月,被告人蒋艳萍利用担任六公司党委书记和劳服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以要费用承接业务为名,指使他人采取虚开民工工资和租费单、材料发票等手段,先后14次,从本单位管理的长沙市八一路、三泰街、长沙大厦、韭菜园、乔庄路口、松桂园等人行天桥和城南路、解放中路高架桥以及社科联、三水厂等10项工程中,套取项目应上交公司的管理费73.4981万元据为己有。

专题二:民事模拟法庭

专题二:民事模拟法庭

教学课题:民事模拟法庭的搭建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陶蜀琴教学目标:通过观看录像《庭审纪实》了解案件事实及经过;通过复述案件,熟悉案情;通过案件的回放熟悉各自扮演角色的台词,同时了解民事法庭审判流程;通过表演初步搭建民事模拟法庭,展开对案件的审判,体验感受感悟真实的法庭审判。

教学准备:教师准备录像资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制作课件。

学习要求:民事法庭的搭建是建立在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既有实体法律知识也有程序法法律知识。

但是由于本次课主要目的是搭建民事模拟法庭并且是学生第一次搭建民事模拟法庭,所以教师淡化了实体法律知识,突出了程序法法律知识。

在法庭的搭建过程中教师根据录像还原案件的审判,同时根据录像提供台词,让学生表演,从而达到了解法庭审理案件基本流程的教学目标。

教学过程:1、观看录像《庭审纪实》,了解案件事实和经过事情经过:2002年,原告严龙14岁,考取了浦东新区育华(集团)学校的烹饪班。

开学后的第5天即9月5日,严龙家长接到学校电话赶到学校,发现严龙双脚不能站立,于是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虽然经过医院的诊治,但是严龙还是无法正常站立行走,甚至不能坐立,只能够爬行。

事情起因如下:9月5日那天,由于严龙所在班级的教室里有几张闲置的课桌椅,班主任贾老师叫同学将这些课桌椅搬到楼下去,当时他要求两个人搬一张,随后便离开了教室。

由于严龙同学是班级中的劳动委员,当他安排了其他同学之后,发现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只好自己将剩下的一张课桌椅搬下楼去。

桌子20斤左右,高76厘米,长110厘米,由于是从楼上往楼下搬,所以在搬动的过程中,桌子不小心撞了严龙的腿一下,严龙当时感到很麻,但没在意,就上了楼,到教室门口时,严龙感觉实在不行就倒在了地上。

后来班主任贾老师要求严龙到附近医院去检查,但是严龙拒绝了,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只好通知了家长。

经医院检查,严龙脊髓血管破裂,腰部神经损伤,双腿至今无法站立。

鉴于以上这些情况,家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对严龙进行赔偿。

“资深”黑客盗窃案庭审纪实

“资深”黑客盗窃案庭审纪实

2014年8月28日下午1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旁听席上早已坐满了人。

对于这样一起罕见的“黑客”案件,除了被告人本身不同寻常的个人经历以外,还涉及网银支付的安全问题,这个“特别”的刑事案件不仅吸引了业界的诸多人士,还引来了不少媒体记者。

吴菊萍检察官正在整理厚厚的卷宗,调试笔记本电脑,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

一场“高手”对决即将拉开序幕。

“资深”黑客盗窃案庭审纪实文/顾清莉忽然冒出来的“老板”Steven13点30分,法庭准时开庭。

被告人王永峰被带入法庭。

众人眼前的王永峰,瘦弱的身躯、小平头,除了一身橘黄色的看守所马甲比较惹眼以外,他是一个不起眼、极其普通的年轻人。

然而,甫一开庭,王永峰就给在座的所有人、包括法官来了一个十分“意外”的举动。

当主审法官询问其是否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申请回避时,他清晰地回答道:“我需要申请回避!”当被询问对哪位审理人员申请时,他提出:“我要求对我的辩护人申请回避!”此言一出,立即引来旁听席上一阵交头接耳的窸窣声。

“我认为辩护人根本不会为我辩护,我要求自己辩护!”在法官多次告知没有辩护人的相关法律后果后,王永峰仍执拗地坚持不要辩护人,辩护人只得讪讪地离开了法庭现场。

庭审就这样以“戏剧性”的一幕开始了。

检察官吴菊萍站了起来,铿锵有力地宣读了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期间,王永峰在泰国境内租借虚拟专用服务器和虚拟专用网络,通过公共网络将木马程序植入被害人电脑,当被害人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时,木马程序在后台自动运行,篡改收款方和收款金额,其后通过购买游戏点卡、联通卡等方式进行“洗钱”,窃取398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321万元。

对于以上指控,王永峰自始至终一概不承认。

“我只是在泰国从事旅游行业,这些事情根本不是我做的,你们抓错了人!”王永峰为自己辩解道,“我只是帮我的老板Steven换钱,就被警方抓了,我是被冤枉的,什么盗窃网银,我一概不知。

”果然,王永峰在庭审现场开始“出招”,忽然冒出来(图/CFP)一个名叫Steven的所谓“幕后”老板,所有的事情都与他本人无关,他只是一个跟班,帮老板换钱时被抓。

【涉黑实录】“天网一号”涉黑案庭审纪实

【涉黑实录】“天网一号”涉黑案庭审纪实

“天网一号”涉黑案庭审纪实河南省“天网一号”涉黑案——河南省开封市以岳崇东为首的14名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6个罪名一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6年5月24日上午8时30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义马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5月29日,笔者采访了负责此案庭审的有关领导。

旁听须接受安全检查5月24日7时40分,2辆警车开入义马市人民法院审判庭。

7时50分,10多名法警在审判庭前面围起了警戒线。

迅速对审判大厅和羁押场所、审判庭内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义马法院审判庭大门口,数名法警和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每个进入庭审现场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并登记,经核验后还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入场者进行检查,尖锐器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都不能带入庭审现场,并且要求所有的旁听者关闭通讯工具。

据负责这次押解任务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负责同志介绍,为开好这个庭,三门峡中院多次召开协调会,支队也多次召开动员会,要求所有法警要提高警惕,加强责任感,每次庭审都要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被告人装满了7辆警车8时20分,随着一阵急促的警笛声,七辆警车把14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审判庭,先是下来四名手持微冲的法警,警惕地站在警戒线前,紧接着14名被告各由2名高大威武的法警押解下走下囚车,走向羁押室。

14名被告均身着黄囚衣,戴着黑头罩,根本辨认不出谁是谁。

8时30分,14名被告人全部押解到庭,等候审判长宣布开庭。

8时30分,“天网一号”涉黑案正式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六宗罪此案由河南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当日上午8时30分,庭审开始。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用了40分钟。

检察机关指控岳崇东等14名被告人分别涉嫌六宗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

三门峡市检察院指控岳崇东、张胜利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人身权

人身权

人身权[判断题]1、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民事权利,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热不具有响应的行为能力,因此不享有身份权。

()参考答案:错[判断题]2、人格权自民事主体产生时就依法享有。

()参考答案:错[单项选择题]3、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确有受贿事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

该报社的行为侵犯()A.甲的名誉权B.甲的荣誉权C.企业员工的名誉权D.甲的亲权参考答案:B[单项选择题]4、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B.未经本人同意在照像馆橱窗陈列本人照片C.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D.在庭审纪实中,使用犯罪人的图像参考答案:B[多项选择题]5、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A.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B.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C.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D.公司为广告宣传,未与某职工协商而使用其照片E.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参考答案:A,B,C,E[填空题]6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第一,人格权自民事主体产生(如公民出生、法人成立)时,就依法享有,而身份权只有在民事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时才依法享有。

第二:人格权是公民或者法人同等享有的权利,凡是公民都同等的享有姓名权,凡是法人都同等的享有名称权;而身份权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只有取得某种特定身份,才能享有相应的身份权。

[填空题]7人格权参考答案: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填空题]8名称权参考答案: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填空题]9身份权参考答案: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

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庭审纪实

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庭审纪实

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庭审纪实(2010-11-25 19:19:01)今天上午八时十分,我与李方平律师到了遵义县人民法院,参加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何胜凯故意杀人案的二审庭审。

遵义县是革命老区,经济并不发达。

但公检法办公大楼都是新建的,三座办公大楼相距不远,在当地也算得上豪华与气派。

我们在法院门卫室办理了登记,看到大院内有不少法警和公安警察站岗,公安警察身穿着防弹背心。

我们进入法院办公大楼时,法警要求我们接受安检,还打开我们公文包检查。

我们提出了质疑,有法警就解释说,进入法院人员都要安检,这是上面的新规定。

庭审安排在一个小法庭进行,旁听席位有三十个,何胜凯家去了四人旁听。

其他旁听人员,除站岗的法警,不知是些什么人。

我们在过安检时,遇到一人进入法院,法警要他做安检,他说是被安排来旁听的。

八时三十分,法庭宣布开庭,何胜凯被带了上来。

他双手和双脚被连着的铁链锁住,法警要他坐在审讯椅子上,用一根绑带把他固定在椅子上。

将被告人绑在审讯椅上受审,我还是第一次遇过。

法庭可能担心何胜凯受审时会情绪冲动打人吧?仅从这一点来判断,说明司法机关人员也是怀疑何胜凯不正常。

开庭后,审判长问何胜凯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何胜凯答道,要求法官们回避。

审判长问其理由,何胜凯称,这本是一个政治案件,你们以刑事案件来审判,这是不公平的,他说自己卷入了高层权力斗争。

可能是认为何胜凯要求回避理由太过荒谬吧,审判长遂当庭口头驳回了他的申请。

在庭审调查阶段,我就何胜凯在公安机关笔录中,提到的“法官下毒”、“使用种种卑劣手段拆散其与女朋友关系”、“吃粉条造成性功能障碍”、“喝咖啡中毒头晕”、“不食用家中饭菜水”、“国家安全局人员跟踪”等问题,对他刨根问底地追问。

他回答道,是通过心灵感应和“太空穿梭机”,知道法官要对自己“下毒”。

我再追问,人家为何再对你“下毒”?国安局人员为何要跟踪你?他不屑一顾地作答,自己卷入了高层权力斗争,胡锦涛主席要提自己做军委副主席,做他的接班人,而对手势力太强大,所以就派人到遵义市国安局盯他。

特别法庭审纪实

特别法庭审纪实

特别法庭审纪实
余学进
【期刊名称】《大众科技》
【年(卷),期】1999(000)010
【摘要】"全体起立!开庭!"随着庭警的一声吼叫,地球上首起审理机器人犯罪案的特别法庭开庭了。

法庭原告为一家久负盛名的环球高科技开发公司,被告是具有雄厚财力的 WN 机器人公司及其产品 WN1号机器人。

此外参加破案工作的警察部门也派出了独立的证人。

由于原、被告事先都扬言能胜诉,此次审理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兴趣,今天法庭内座无虚席,而
【总页数】3页(P35-37)
【作者】余学进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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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俎代庖——侵犯窗帘布图案著作权刑事案件二审庭审纪实(续) [J], 朱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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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庭审纪实——大脑诉锰故意伤害罪案 [J], 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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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安乐死”案庭审纪实

我国首例“安乐死”案庭审纪实
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页码: 79-81页 主题词: 安乐死;社会学家;被告人;汉中;犯罪;庭审;死亡;采访;无痛苦;案件
摘要: 所谓“安乐死”,其原意是指无痛苦地、仁慈地死亡。“安乐死”是否构成犯罪,是世 界众多法学家、社会学家、医学家乃至哲学家等长期争论的课题之一。对此,过去我国基本持否 定态度,但近年来也出现了肯定的观点。自1986年6月在陕西汉市中发生了全国首例“安乐 死”案件后,更吸引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热情关注。下文是本院电教中心赴汉中参加该案旁 听、录象和采访的简要报道。供广大读者在深入研究“安乐死”问题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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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①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②不得进入审判区;
③不得发言,提问;
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不得接听;
⑥衣着庄重整洁;
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魔兽有关录制器材,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拘留;对哄闹等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将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请法官、审判员入厅。

【法官入场,法官坐下。


裁判长:请坐。

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传唤均已到庭。

【书记员坐下】
裁判长:现在开庭。

现在核对当事人,原告,说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代理人:回答
裁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一般代理
裁判长:被告blabla
裁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当中,变更上诉请求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同理。

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反驳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上述诉讼权利及义务,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清楚与否?
原告被告:清楚
裁判长:原告xx诉xxx一案,由张子扬担任审判长,xxx和xxx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已经在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今天出庭担任记录的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原告被告?
原告被告:不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
裁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判令被告xxx立即停止xxx活动,并承担损失xxx元,在相应的媒体上公开道歉,xxxx承担调查费用。

事实与理由xxxx。

裁判长:被告xxx答辩。

被告代理人:blabla
裁判长:听取了诉辩双方的意见,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xxx,请针对这部分事实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举第一组证据。

裁判长:被告对第一组证据的质证意见?
【证人】
裁判长:请证人xxx出庭。

证人请将出庭通知书交法庭。

证人姓名出生年月blabla有关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证人的证词将被记录在案,是否如实陈述?
【原告询问证人,原告举证结束,被告举证】
裁判长:请被告举证。

【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
裁判长:梳理焦点问题,首先请原告发表意见。

Blabla然后请被告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
裁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原告、
原告:请法庭依法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被告:请法庭依法驳回。

裁判长:当事人是否同意主持调解?
【休庭十分钟,进行合议】
裁判长:现在继续开庭。

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xxx
法院进行宣判,全体起立,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本判决书将于生效十日内送达,如不服,可从十五日内上诉,北京市xxx
敲锤子,请坐。

现在闭庭。

×××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字第××号
×××:
本院已受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诉你方×××(案由)纠纷一案,现发送×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通知书送达被告或者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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