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安徽省非煤矿山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煤炭函〔2020〕84号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煤炭产需企业:为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是规范煤炭交易秩序,提高履约兑现率,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及履约兑现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产需企业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履行已签订的合同,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加强合同履约力度,尤其是要做好经产运需三方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电煤、10万吨及以上非电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的履约工作(合同明细表见附件)。
统筹煤炭产需季节性峰谷和全年总体均衡,将年度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确保季度履约率不低于80%,半年及全年履约率不低于90%。
三、各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为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提供坚实保障。
联系人:朱睿,电话:*************,153****7072;电子邮箱:*****************。
附件:安徽省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明细表2020年6月30日附件安徽省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明细表单位:万吨序号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发局发站到局到站合同量总计6097 省外煤矿发省内3552 1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神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局万家码头北京局东大沽500 2 大同煤炭集团朔州矿业公司怀仁南窑联合集运站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局怀仁太原局秦皇岛东50 3 大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局韩家岭太原局柳村南900 4 大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局新高山太原局柳村南100 5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局兑镇上海局马鞍山55 6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局介休上海局马鞍山25 7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局阳泉曲上海局马鞍山10 8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太原局兴县上海局闸河35 9 山西守正物资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局蔡家崖武汉局沈丘20 10 山西守正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局蔡家崖济南局梁山北30 11 山西守正物资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局蔡家崖上海局口孜集30 12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太原局冯家川上海局青龙山20 13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大唐淮北发电厂太原局冯家川上海局闸河60 14 世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太原局冯家川上海局大通35 15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局清涧上海局青町10 16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太原局清涧上海局铜陵西10 17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局大新太原局东港200 18 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呼和局呼和浩特南太原局曹妃甸西70 19 中国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乌审旗分公司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局大牛地太原局曹妃甸西100 20 山西晋城无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局嘉峰上海局年家岗25 21 山西晋城无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局嘉峰上海局阜阳65 22 山西晋城无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局晋城北上海局阜阳40 23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郑州局南陈铺上海局裕溪口东10 24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郑州局南陈铺上海局铜陵西10 2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局小宋武汉局小梁庄32 26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郑州局新密上海局安庆北25 27 中煤科工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局北板桥上海局东至10 28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局安口南武汉局周口50 29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巢湖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安口南上海局中垾50 30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前河镇上海局六安20 31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神木西武汉局周口50 32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局神木西武汉局沈丘20 33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神木西济南局梁山北20 34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局神木西上海局桥头集50 35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神木西上海局口孜集50 36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靖边北武汉局周口50 37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靖边北上海局口孜集50 38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靖边北上海局青龙山20 39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靖边北上海局合肥北20 40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靖边北上海局阜阳北30 41 陕西国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局锦界上海局桥头集10 42 陕西华龙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局西沟武汉局宋阁10 43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西安局大佛寺武汉局小梁庄50 44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大唐淮北发电厂西安局大佛寺上海局闸河20 45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局大佛寺上海局阜阳20 46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华能巢湖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大佛寺上海局中垾20 47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西安局大佛寺上海局大通20 48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大佛寺上海局六安20 49 陕西省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商洛上海局六安20 50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华能巢湖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曹家伙场上海局中垾20 51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西安局曹家伙场上海局合肥北20 52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中鸡武汉局周口10 53 神木市赋隆煤炭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神木西武汉局周口30 54 西安西铁物流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曹家伙场上海局口孜集20 55 西安西铁物流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石窑店武汉局周口20 56 榆林市福运能源供应有限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中鸡武汉局周口10 57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局龙崓集上海局马鞍山50 58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局新汶上海局马鞍山40 5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局邹城上海局合肥北50 60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济南局官桥上海局青町10 61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局官桥上海局马鞍山55 62 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濉溪上海局马鞍山20 63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沙塘上海局青町25 64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毛耳山10 65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马鞍山15 省内煤矿发运2545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0 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上海局谢桥武汉局小梁庄30 2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合肥北50 3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潘集350 4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田家庵20 5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淮南洛河电厂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大通30 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巢湖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中垾30 7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西泉街40 8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年家岗40 9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马鞍山10 1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合肥北30 1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巢湖西10 12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 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裕溪口东40 13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铜陵西30 14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上海局谢桥上海局六安20 15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浦镇20 1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潘集西南昌局景德镇南30 17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谢桥武汉局中驿30 18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栖霞山北20 19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局潘集西上海局衢州30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7951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青町302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淮北发电厂上海局芦岭上海局闸河503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岱河204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闸河505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石镜206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青龙山307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上海局芦岭上海局八里湾108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宿州509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上海局青龙山上海局蚌埠20 10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青龙山上海局青龙山100 11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武汉局小梁庄20 12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马鞍山150 13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浦镇20 14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峨桥25 15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铜陵西10 16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裕溪口东10 17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局天齐庙上海局墟沟北10 18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上海局芦岭南昌局琵琶湖20 19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青龙山南昌局景德镇南10 20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青町武汉局鄂州西20 21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济南局董家口南10 22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上海局青町济南局莱钢10 23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济南局临沂20 24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古雄20 25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上海局梅桂营20 26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南昌局南昌南15 27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南昌局新余10 28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青町广铁集团娄底1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0 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上海局张集上海局八里湾10 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上海局张集上海局石镜10 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张集上海局合肥北60 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田家庵发电厂上海局颍上上海局田家庵30 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上海局颍上上海局大通80 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桥头集40 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撮镇100 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上海局颍上上海局港口镇10 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六安20 1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西泉街70 1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水东10 1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年家岗60 1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颍上上海局孙家埠150 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颍上武汉局中驿3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10 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芦岭上海马鞍山38 2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上海芦岭上海闸河30 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上海芦岭上海宿州40 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芦岭上海局石镜20 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大唐淮北发电厂上海濉溪上海闸河30 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新昌南炼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局潘集西南昌局景德镇南20 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芦岭、濉溪南昌新余50 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芦岭南昌南昌南20——结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15•【文号】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施行日期】2006.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我国冶金行业发展迅速,钢铁产量连续10年保持世界第一,2005年产钢达到3.5亿吨。
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冶金行业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安全生产本质化程度。
年平均工亡人数300人左右。
今年1-10月份,全国冶金行业共发生事故218起,死亡189人,同比分别下降17.7%和18.9%。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受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企业急速扩张,内部安全管理薄弱等因素影响,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为:部分省(区、市)三级安监机构对加强辖区内已有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调整和充实熟悉相关业务的监管人员;企业超设计能力生产问题突出;国有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滑坡明显,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失缺;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和管理不到位,重要安全设施管理存在漏洞;企业培训教育工作严重不到位,特别是对工作在作业条件差、危险程度高的农民工培训不足;重要关键部位和设施监控报警与防护设施缺失等。
今年1-10月份,冶金行业发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75%,有些事故甚至是冶金行业多少年来少见的。
5起重大事故分别是:贵州水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厂"1.6"窒息事故,7人死亡;河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3.30"高炉炉顶爆炸事故, 6人死亡;湖北武钢炼铁厂"7.7"坍塌事故,5人死亡;山东济钢燃气发电二期工地"6.11"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事故,6人死亡;浙江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制氧分公司"10.8"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
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和改善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全面规范非煤矿山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矿山各生产系统(环节)所具备的采矿综合生产能力,以万吨/年为计量单位。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以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第三条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二)促进矿山安全生产;(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四)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
第四条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具有本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确定、经省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核定备案、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通过省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竣工验收、最终审查批准的生产能力。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合法证件的非煤矿山,因地质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实际的生产能力与采矿许可证登记的生产能力不符,按照本办法规定经省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备案,最终审查批准的生产能力。
第五条省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生产能力,是矿山年度矿石产量的最大值。
矿山应依据批准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
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依据批准的生产能力实施监管。
第六条省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市、县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
第二章设计生产能力第七条新建、改扩建非煤矿山和矿山技术改造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提出设计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改扩建非煤矿山和矿山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按照国家关于矿山设计的规定和规范,综合矿产资源条件、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规范,脱离客观条件,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生产能力。
第九条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关于非煤矿山建设的有关规定,对非煤矿山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确定矿山设计生产能力。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2篇)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一)矿山生产合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二)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横到边、竖到底)、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四)符合要求的人员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其他人员培训合格(五)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规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险、安全设施投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风险保证金(六)矿山生产系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1、露天矿:采矿方法、爆破作业、采装运输、选矿加工、边坡维护、排土场运行管理、排水防洪等2、井工矿:采掘作业、爆破作业、提升运输、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防排水、避灾设施与逃生通道、保安矿柱、排土场运行管理等。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依据(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二)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xx]2号);《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矿山安全条例》(国发[xx]30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发[xx]30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xx]105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xx]11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三)地方法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北省第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四)省、部规章《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鄂政发[xx]5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xx]1346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9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令第3号);《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原劳动部劳部发[xx]50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xx]332号);《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xx]189号);《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若干问题说明的通知》(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管一字[xx]100号);《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司办函字〔xx〕185号);《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技装字[xx]93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xx]12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xx]124号);《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办字〔xx〕128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xx]56号);《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办[xx]2号)(五)标准、规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xx);《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xx);《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xx);《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xx);《爆破安全规程》(GB6722-xx);《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xx);《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xx);《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xx);《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xx);《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9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xx);《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xx);《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xx);《建材矿山安全规程》(原国家建材工业局[83]建材生字597号);《化学矿山安全规程》(原化工部[81]化矿字第1046号);《冶金矿山安全规程(露天部分)》(原冶金工业部[83]冶安字第746号);《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原冶金工业部[90]冶安环字第293号);《煤系硫铁矿安全规程》(原化工部化矿发[xx]477号);《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2)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冶金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金属
(冶金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金属GB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The applicable guide of standardized specification of work safety for small-scale and opencast quarries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目标和承诺13.1目标13.2承诺1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14.1法律法规意识14.2需求识别和获取14.3融入15安全生产组织保障15.1安全生产责任制15.2安全机构设置25.3安全规章制度25.4安全会议25.5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25.6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25.7系统管理评审35.8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35.9安全认可和奖励36风险管理36.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要求3 6.2风险评价47安全教育和培训47.1需求识别和分析47.2培训要求47.3培训评审48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58.1设计要求58.2采矿工艺58.3生产保障系统5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59.1基本要求59.2设备设施维护510作业现场安全管理510.1作业环境510.2作业过程610.3劳动防护用品710.4职业卫生管理711安全投入和工伤保险711.1安全投入7II11.2工伤保险712检查、处理和应急7 12.1安全检查712.2隐患整改712.3纠正和预防措施7 12.4应急813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8 13.1报告813.2调查813.3事故、事件回顾814绩效测量和评价8 14.1绩效测量814.2系统评价9前言本标准参照AQ200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制定,用于指导小型露天采石场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以达到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不断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发生的目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XX省安全生产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
第四条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按照行业分别制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的,省应急管理厅可以自行制定,也可以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配套的定级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二、三级企业建设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省应急管理厅为本省二级企业的定级部门,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未经省应急管理厅同意,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下放三级定级部门权限。
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第七条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也可以委托所属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事业单位作为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考核管理评审单位、复核标准化企业、管理档案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作为二级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二)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能够满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工作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级组织程序、评审单位管理流程、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四)应配备满足标准化定级组织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采矿权评估案例——肃北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沟峡铁矿Ⅰ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
肃北县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扩大柳沟峡铁矿采矿权范围,甘肃省国土资 源厅同意以有偿协议方式出让柳沟峡铁矿扩大区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对 柳沟峡铁矿Ⅰ矿段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甘肃
1 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肃北县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沟峡铁矿Ⅰ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叶文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047727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04 号 2 评估委托方
评估委托方: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委托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路 6 号 3 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肃北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肃北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地址:甘肃省肃北县鱼儿红牧 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 4 评估目的
省国土资源厅提供该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 评估对象和范围
1 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肃北县华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沟峡铁矿Ⅰ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
10 评估方法 ......................................................... 16 10.1 本次评估思路.......................................................16 10.2 计算公式...........................................................16 11 评估参数的确定.................................................... 17 1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参数选取的依据 ...................................17 11.2 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8 11.3 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21 11.4 生产规模...........................................................21 11.5 矿山服务年限的确定.................................................21 11.6 主要经济指标参数的确定与计算 .......................................22 11.7 折现率 ............................................................32 12 评估假设 ......................................................... 32 13 评估结果 ......................................................... 33 14 特别事项说明...................................................... 33 15 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 33 15.1 评估结果有效期.....................................................33 15.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33 15.3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34 15.4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34 16 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 34 17 矿业权评估报告日.................................................. 34 附表目录 ............................................................. 35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全生产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怎么划分的(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级别最高)、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其中一级为最高。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4、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拓展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1、银行认定的高危企业有哪些所谓高危行业是指危险系数较其他行业高,事故发生率较高,财产损失较大,短时间难以恢复或无法恢复。
比如地下采煤业、高空作业的行业、爆破业等等!常说的六大高危行业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
2新增行业(领域)编辑2011年1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力、冶金、机械行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使用的范围。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文件适用范围中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的适用范围,因此也就是从根本上将高危行业的数量从6个提升到9个,即: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网友评选的十大高危行业:[1]1)临时工2)公务员3)煤矿工人4)蓝领工人5)网站编辑6)程式员7)设计师8)医生护士9)淘宝店主10)银行职员2、什么是安全生产的“六个为零”安全生产的“六个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污染事故为零、重大责任事故为零、负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2)安全生产六大高危行业扩展资料我国是一个正在工业化的发展中大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形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处在事故的“易发期”,搞不好,就会发生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威胁很大。
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4.2 组织保障....................................................................................... 9 4.3 资源保障..................................................................................... 11 4.4 信息收集..................................................................................... 13 5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5 5.1.总则..............................................................................................15 5.2.策划与准备................................................................................. 15 5.3 风险点(危险源)辨识.............................................................. 17 5.4 风险评估..................................................................................... 22 5.5.风险管控..................................................................................... 26 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2 6.1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32 6.2 事故隐患分类原则..................................................................... 33 6.3 事故隐患分类............................................................................. 33 6.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34 6.5 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41 7 非煤矿山企业双控平台................................................................. 51 8 变更管理......................................................................................... 52 9 检查与考核..................................................................................... 52 10 改进提升....................................................................................... 53 10.1 及时纠正偏差........................................................................... 54 10.2 动态评估风险........................................................................... 54 11 其它要求........................................................................................ 54 11.1 总则............................................................................................ 54 11.2 文件管理................................................................................... 54 11.3 记录管理................................................................................... 55 12 附表................................................................................................56 13 附录................................................................................................56
(冶金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冶金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XXXX-2005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目录前言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21 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3.1 金属非金属矿山23.2 地下开采系统23.3 露天开采系统23.4 尾矿库23.5 小型露天采石场33.6事件33.7 危险源辨识33.8 风险评价33.9 安全评价33.10 资源和能力33.11 安全绩效34概述34.1 总体要求34.2 实施原则44.3 安全标准化说明44.4 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步骤44.5 监督管理45核心内容及其要求55.1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55.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5 5.3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55.4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55.5 安全教育和培训55.6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55.7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65.8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65.9 职业卫生管理65.10 检查和检测、检验65.11 应急救援65.12 事故、事件调查和分析65.13 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和工伤保险7 5.14 绩效测量和评价76实施策划76.1 安全生产方针76.2 机构、人员及其管理76.3 全员参和76.4 安全生产目标76.5 核心内容落实86.6 内部评价87实施和运行87.1 培训和能力87.2 沟通和交流87.3 记录和记录管理87.4 绩效监测和测量87.5 事故、事件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9 7.6 内部评价98持续改进和保持98.1 企业内部持续改进98.2 外部评价9前言本导则依据国务院《关于进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9号)制定,是用于创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强制性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采用适应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不断消除和控制危害、降低风险,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和提高生产效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皖安监明电〔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属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22号)、和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安委办明电〔2007〕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徽省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徽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安全监管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细化措施,有效指导各市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企业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到位。
(冶金行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冶金行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12月28日发布2005年2月1日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第18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显政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是指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
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五条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下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二)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建设项目;(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五)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建设项目;(六)核工业矿山或者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2020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0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
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晋博矿评字[2015]第015号山西博瑞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通讯地址:太原市漪汾街10号麦特摩尔905室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5634889-888 传真:(0351)5634889-888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摘要晋博矿评字[2015]第015号评估对象: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采矿权评估委托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让机关:国土资源部评估机构:山西博瑞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2]454号)有关要求,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拟对国投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采矿权进行有偿处置,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目的是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处置该矿采矿权价款提供咨询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1月31日评估日期:2015年2月5日-2015年8月21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主要参数:根据《山西省沁水煤田沁水县里必井田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2007年8月)及其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38号),截止2007年8月31日,共求得3号煤保有资源储量32043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12320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0325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9398万吨。
另有高硫煤(15号煤层)保有资源储量20499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7177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6844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6478万吨。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1103.20万吨,可采储量18714.86万吨,生产规模4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202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参照模板可编辑(00001)
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年6月22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前言 0l.范围.......................................................... - 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0 -3.术语和定义.................................................... - 1 -4.总则.......................................................... - 3 - 5露天部分...................................................... - 7 -5.1基本规定................................................. - 7 - 5.2露天开采................................................. - 9 - 5.3运输.................................................... - 15 - 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 23 - 5.5饰面石材开采............................................ - 25 - 5.6盐类矿山开采............................................ - 28 - 5.7排土场.................................................. - 34 - 5.8电气安全................................................ - 40 - 5.9防排水和防灭火.......................................... - 45 -6.地下部分..................................................... - 47 -6.1矿山井巷................................................ - 47 - 6.2地下开采................................................ - 55 - 6.3运输和提升.............................................. - 61 - 6.4通风防尘................................................ - 80 - 6.5电气设施................................................ - 84 - 6.6防排水.................................................. - 91 - 6.7防火和灭火.............................................. - 94 -7.职业危害防治................................................. - 97 -7.1管理和监测.............................................. - 97 - 7.2健康监护................................................ - 99 -本标准除4.11、5.1.8、5.2.2.3、5.2.7.2、5.3.1.4、5.3.1.6、5.3.2.3、5.3.2.10、5.3.3.1、5.3.6.9、5.4.2.6、5.5.1、5.5.2、5.5.6、5.6.1.5、5.6.1.7、5.6.1.14、5.7.2、5.8.4.3、5.8.5.3、5.8.5.4、5.8.6.2、5.8.6.3、5.8.6.4、5.8.6.6、5.8.6.7、5.8.6.8、5.8.6.9、5.8.6.10、5.8.6.1 1、5.8.6.12、5.8.6.1 3、5.8.6.14、6.1.1.7、6.1.4.1、6.2.2.3、6.2.2.4、6.3.5.3、6.5.1.6、6.5.2.9、6.5.3.4、6.5.5.5、6.5.5.9、6.6.3.13、6.7.2.1条之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的。
安徽宁川扬船矿业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宁川扬船矿业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宁川扬船矿业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宁川扬船矿业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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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地下矿山采取330d,露天矿山采取300d。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壹)30万t/a以下、最低开采规模之上非煤矿山以1万吨为档次(即1、2万t/a……),稀贵金属非煤矿山以0.5万吨为档次;(二)30万t/a至100万t/a非煤矿山以5万吨为档次(即30、35万t/a……);(三)100万t/a之上非煤矿山以10万吨为档次(即100、110万t/a……);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且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第七条非煤矿山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壹)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三)开采回采率满足设计要求;(四)安全矿柱的留设符合设计要求;(五)三级矿量符合要求;(六)按规定批准的资源储量的增减情况(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转入、转出等);(七)有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第八条提高非煤矿山核定生产能力必须有资源保障,核定生产能力后的服务年限应不低于非煤矿山设计规范对各类型矿山服务年限的规定。
达不到上述规定的,不得提高核定生产能力。
第三章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第九条核定主、副井提升系统能力必备条件:(壹)提升系统设备、设施配套完整,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二)提升系统保护装置完善、运转正常;(三)提升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且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主井提升系统核定生产能力的主要内容:(壹)主井提升能力是指从主井装矿水平到达卸矿水平的提升系统的能力;(二)主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计、每日提升时间(h/d)按不同井筒类型确定;(三)竖井提升时,箕斗井作主提升的,提壹种矿石时,取19.5小时,提俩种矿石时,取18小时;罐笼井作主提升的,取18小时,兼作主副提升的,取16.5小时;(四)斜井提升时,主提升取19.5小时,辅助提升及主副兼作提升取16.5小时,箕斗和机车或汽车联合运输时,提升纯作业时间不超过18小时;(五)多条主井同时提升矿石时,按照各单井核定提升能力之和。
第十壹条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主井采用竖井箕斗、竖井罐笼、斜井箕斗、斜井串车提升时,提升能力核定均按下式计算:式中:A—主井提升能力,万t/a;t r—年工作日,330d;t s—日提升时间,按第十条规定选取;Q—每次有效提升矿石量,t;C—提升不均匀系数,竖井提升时,箕斗取1.15,罐笼取1.2;斜井提升时,当开拓系统只设壹套提升装置时,取1.25,当设俩套提升装置时,其中矿车组提升取1.2,箕斗提升取1.15;k—提升设备能力富余系数,取1.1~1.2;T—提升壹次循环时间,s。
第十二条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壹)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是指最低中段生产时,副井提升废石、人员、材料的综合能力;(二)副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三班作业、班最大提升时间5.5小时计算;(三)多条副井同时提升废石、材料时,按照各单井核定提升能力之和。
第十三条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副井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式中:A—副井提升能力,万t/a;R—废石率(废石和矿石产量的重量比),%;P G—每次提废石重量,t;T G—提废石壹次循环时间,s;M—吨矿用材料比重,%;P C—每次提升材料重量,t;T C—每次提升材料循环时间,s;D—下其他材料次数,每班按5~10次计(指下炸药、设备、长材等);T Q—下其他材料每次循环时间,s;T R—每班人员上下井总时间,s。
计算人员上下井所需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人每班下井时间,取实测最大值。
2、升降其他人员时间为升降工人时间的20%,不得少于5次。
第十四条混合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壹)混合井提升能力是指从承担矿井主副提升任务的混合井底到达地面的提升系统的能力;(二)混合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三班作业,有保护隔离措施时,班最大提升时间按第十条竖井提升规定选取,若无保护隔离措施时,则箕斗或罐笼的提升时间均按单壹竖井提升时减少1.5小时考虑。
第十五条混合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混合井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式中:A—混合井提升能力,万t/a;C h—班最大提升小时数,按第十四条规定选取;R—废石率(废石和矿石产量的重量比),%;P G—每次提废石重量,t;T M—提矿壹次循环时间,s;P M—每次提矿重量,t;T G—提废石壹次循环时间,s;M—吨矿用材料比重,%;P C—每次提升材料重量,t;T C—每次提升材料循环时间,s;D—下降其他材料次数,每班按5—10次计(指下降炸药、设备、长材等);T Q—下降其他材料每次循环时间,s;T R—每班上下人总时间,s,有关规定同副井提升能力核定;C—提矿石和废石不均匀系数,均取1.25。
第四章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第十六条核定井下排水系统能力必备条件:(壹)排水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二)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预测的突水量,且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三)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壹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演习报告(防洪演习)记录,确保排水系统和供配电系统等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壹)矿井有多级排水系统的,应对各级排水系统能力分别核定,然后根据矿井排水系统构成和各级涌水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矿井排水能力;(二)根据依法批准的矿山地质报告提供的涌水量和生产期间涌水量实测数据,取最大值作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的计算依据;(三)核定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时,工作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井筒内应敷设俩条相同的排水管,壹用壹备;(四)矿井水仓容量必须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水仓应由俩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主水仓容量必须符合以下计算要求:1、单个水仓的有效容积(V1):V1≥(2~4)Q s(m3)2、水仓的总容积(V):V≥(6~8)Q s(m3)式中:Q 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五)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1、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2、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式中:A n—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万t/a;B 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3/h;P n—上壹年度平均日产吨矿正常涌水量,m3/t;A m—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万t/a;B 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m3/h;P m—上壹年度平均日产吨矿最大涌水量,m3/t。
第五章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第十八条核定供电系统能力必备条件:(壹)供电系统合理,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完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运行正常;(二)供电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管理维护制度健全;(三)非煤地下矿山必须有专用的俩回路电源线路;(四)非煤地下矿山采用专用的单回路电源供电时,必须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矿井设备可靠运转的备用电源。
第十九条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壹)正常情况下,俩回路电源线应采用分列运行的方式,当采用壹回路运行时,另壹回路必须带电备用;能力核定计算为工作线路和工作变压器的折算能力,备用线路、备用变压器、备用发电机组不计入供电容量;(二)电源线路的供电能力,需符合允许载流量的要求,且应满足线路压降不超过5%的规定;(三)电源线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式中:A—电源线路的折算能力,万t/a;P—线路合理、允许的供电容量,kW,按线路允许的载流量计算,但线路电压降不得超过5%;w—矿井吨矿综合电耗,kWh/t,采用上年度的实际吨矿综合电耗。
(四)主变压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式中:A—变压器的折算能力,万t/a;S—工作变压器容量,kVA;ψ—为全矿井的功率因数,取0.9;w—矿井吨矿综合电耗,kWh/t,同电源线路能力核定计算式采用数。
(五)井筒电缆可不折算矿井生产能力,但需保证当任何壹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能担负井下全部负荷用电,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均符合要求。
第六章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第二十条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必备条件:(壹)井下运输系统完善,保护装置齐全,运转正常;(二)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
第二十壹条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壹)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面、上(下)山、斜井、运输巷的运输能力;(二)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时,若实测数据大于设备额定能力,以设备额定能力为准;若实测数据小于设备额定能力,以实测数据为准;(三)井下运输系统中最小的环节(或设备)能力为井下运输系统的核定能力;(四)井下运输系统有多个独立的系统时,其核定能力为各独立系统最小环节能力之和;(五)当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大巷运输及井底车场通过能力按下式计算:式中:N—每列车矿车数,辆/列;G—每辆车载矿量,t/辆;R—通过大巷运输废石、材料、设备、人员等占原矿运量比重,%;k1—不均匀系数,取1.15;T—大巷中相邻俩列车间隔时间,min/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