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检测程序规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国市监特设发〔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发〔202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称检测规则)已由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4号公告发布,于2023年4月2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
为确保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更好实施,结合过渡期内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贯彻实施,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规范检测准入条件。
满足检测规则第2.2条要求的检测单位,即可从事电梯自行检测工作,不得新增任何限制条件或设置任何事前审批环节。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TD1资质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从事电梯检测工作。
(二)明确免征地区或单位检测主体。
对于免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的地区或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满足检测规则的条件即可开展自行检测,也可委托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或者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机构可以同时承担电梯检验和电梯检测工作,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检测费用。
(三)推进电梯检测数据联通。
检测单位要按照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传递、报告或者公示电梯自行检测信息。
三坐标检测要求及规范
三坐标检测要求及规范该流程概况简述检具需要检测和控制的相关部件,为检具的设计、检测、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和要求。
一、底板相关项目确认:1、光洁度2、平面度0.053、百位线刻线准确性、坐标值以及深度和宽度4、销钉/螺丝孔位置及大小加工准确性5、外观检查二、检具基准:1、基准套上平面所构成平面的平面度及目测检查其光洁度和表面处理状况,平面度要求:0.01以内,光洁度:1.62、基准套及基准块位置精度要求(±0.02mm)三、检具公差内部要求1、确定主副定位销/孔及检测孔的公差要求(±0.05mm)2、确定定位面部件及公差要求(±0.05mm)3、确定检测卡板(断面规)及公差要求(±0.1mm)4、确定与产品的间隙面及公差要求(±0.1mm)5、确定与产品齐平面相关部件及公差要求(±0.1mm)6、分析检具与产品零部件之间是否干涉四、检测和调试检具要求1、检具本体的精度(-0.05至-0.1不可有或高或低表面顺滑过渡,如部分加工不到需要修补测量的点数间隔不少于5mm)2、主副定位孔及销检孔的安装注意事项(孔位的安装法向0.01/3mm、销套上表面不可高于检具本体)3、S面的安装(横平竖直,同一平面不可有正负公差)4、样板及活动检测块的安装(保证重复测量精度)五、安装限位定位销要求检具在初步调试工作完成之后,要加以销钉用于定位,销钉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检具使用的长久性和稳定性,销钉的深度不能低于其深度的两倍。
但不可过长,以防打穿底板或外置过多且不可低于所定位零部件底座最高面3mm,销钉和销孔的配合属于过渡配合即可,定位销安装前定位孔上表面需倒角。
六、确认并附贴标识标签及划线1、加盖主辅定位销/孔、定位面标识2、加盖检测销/孔、检测面标识3、加盖间隙面/齐平面指示标识4、划线顺滑,不可有交叉分叉,加盖标识5、轮廓线、目视孔需描线,加以区分。
检验检测设备校准检定和计量溯源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校准/ 检定和计量溯源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用于检验检测的对检验检测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检定。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用于检验检测的对检验检测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3职责检验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和计量溯源工作,由综合部统一归口管理,各检验检测部配合。
4工作程序4.1用于检验检测设备(包括对检验检测和抽样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校准/检定,并需满足要求。
4.2制订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溯源的总体计划。
4.2.1综合部协同相关部门对所有承检项目进行评估,审核设备校准/检定对检验检测结果总的不确定度的影响,合理地制订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计值溯源的总体计划。
4.2.2对占总测量不确定度主要分量的检验检测设备,按国家对设备计量溯源的要求,制订计量源计划。
明确区分:1)可以溯源到SI 单位制基准或国家测量基准的,应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与之连接,可以用图表或文字表达;2)无法溯源到SI 单位或与之无关时,要提供溯源依据、证明材料和综合部的审核结论。
对要求溯源到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也应绘制量值溯源图表或文字说明。
对按约定的方法和协商标准追溯的,应列出有关标准、协商合同和使用说明书等。
可能参加公司间比对时,要提供结果证明4.2.3对检验检测总的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的设备,要列出清单,给出检验检测结果不确定度报告,并写出分析报告,论证该设备具备的不确定度无须再校准即可满足某项检验检测工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分析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4.3设备的校准4.3.1综合部制订《检验检测设备校准计划表》,对所有需校准/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分类列出,规定校准/检定时间和有效期,并按计划提前给公司相关部门发出《设备校准/检定通知书》。
2023年最新通用计算CPU 性能测试基准运行框架要求标准
通用计算CPU性能测试基准运行框架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通用计算CPU性能测试基准运行框架的设计要求,包括负载模块、配置模块、控制模块、通用模块和平台模块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计算CPU性能测试基准运行框架的设计、开发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CESA1213—2022通用计算CPU性能测试评价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T/CESA1213—20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SUT:被测系统(System Under Test)5参考框架通用计算CPU性能测试基准参考框架见图1,框架内不同模块之间相互配合,涵盖配置参数解析、负载套件编译、构建和运行及测试结果收集等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负载模块、配置模块、控制模块、通用模块和平台模块等。
图1通用计算CPU 性能测试基准参考框架5.1负载模块配置模块用于实现对基准运行进行参数配置,其包括通用配置、编译配置、环境配置等功能。
负载模块用于提供基准运行所需的测试负载,其包含基准中所有测试负载组件。
每个测试负载组件包含负载源代码、依赖源代码、数据输入、结果校验、编译输入、基准参考等功能。
其中测试负载的输入数据集按照规模宜分为验证测试集(test )、优化测试集(train )、标准测试集(reference )。
5.2配置模块5.3控制模块通用模块用于实现基准运行所应具备的通用功能,其包括报告生成、数据防伪(防篡改)、日志记录、版本升级、被测对象软硬件系统信息采集等功能。
控制模块用于实现对基准运行过程的控制,其包括代码编译、调度运行、规则校验、功能验证、分数计算等功能。
5.4通用模块5.5平台模块平台模块用于保证测试基准框架对SUT环境的兼容性,应兼容主流CPU硬件架构和操作系统构成的计算平台。
零件检测基准书
零件检测基准书
1. 范围:本基准书适用于[具体零件名称]的检测。
2. 检测目的:确保零件符合设计规格和质量要求。
3. 检测项目:
- 尺寸检测: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直径等关键尺寸的测量。
- 外观检测:检查零件表面有无缺陷、划痕、氧化等。
- 材质检测:确定零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功能检测:验证零件是否能正常工作,如连接是否牢固、运动是否灵活等。
4. 检测设备和工具:列出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如卡尺、显微镜、材料分析仪等。
5. 检测方法:
- 详细描述每个检测项目的具体检测方法和步骤。
- 提供图片或图示,以帮助理解检测过程。
6. 检测标准:明确每个检测项目的合格标准,如尺寸公差、外观缺陷限度等。
7. 检测记录:要求检测人员详细记录每个零件的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日期、检测人员、检测结果等信息。
8. 不合格品处理:定义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如返修、报废、退货等。
9. 检测周期:根据零件的重要性和使用环境,确定合理的检测周期。
10. 人员培训:确保检测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和知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仪器校验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此文件确立本公司之仪器校验程序以确保所有用作计量的仪器都在正确和良好的应用状态下使用。
2.0范围表列于仪器校验一览表上之计量性仪器。
3.0定义3.1内部校验:根据相关之校验指引及基准件于公司内由品保部执行之校验工作。
3.2外部校验:由外间之认可机构或制造商执行之校验工作,此等校验应可追溯至有关之国际标准,公司内之基准件或一些仪器(不能或不宜内部校验)应根据仪器校验一览表限期送到供货商或外间之认可机构进行校验工作。
3.3仪器校验一览表:一份列明所有应校验计量性仪器之总表,表上列明仪器编号、校验日期、下次校验日期及其它按需要列明的数据。
3.4基准件(CALIBRATION MASTER):用作进行内部校验之基准仪器或设备,基准件须经制造商或外间之认可机构校验(校验应可追溯之相关之国际标准)。
3.5仪器校验指引:用作执行相关之内部校验,应包括相关之校验点,校验公差校验环境条件(温度/湿度)。
3.6免校:不影响产品品质的仪器设备,将不纳入内校计划。
4.0权责4.1品保部4.1.1负责制定有关之仪器校验程序和校验指引4.1.2负责协调有关之外部校验工作和执行内部校验工作4.1.3内校人员:须经专业或国家培训合格人员,并持有资格证书4.2生产部及各相关部门4.2.1确保所有在应用之相关仪器都校验合格,附上校验标签及未过期4.2.2确保所有过期和附上停用标签之仪器不被使用4.2.3将所有新仪器、过期仪器及已修好之仪器送至品保部进行仪器校验工作4.2.4修务课须定期对免校仪器设备做保养。
5.0内容5.1仪器的订购5.1.1请购时机:1)当需配合新的检验计划或新的检验方法时;2)现有的检测工具无法满足检验需求时;5.1.2仪器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再交仪校人员。
5.1.3仪校人员确认是否有闲置仪器,如有闲置仪器,校验合格后将转拨给申请单位。
5.1.4所有新购之仪器由采购部门送往品保部仪校室做校验,校验合格后贴上校验合格标签,再给使用部门,校验不合格之仪器交还采购退供应商。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基准的管理,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照《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计量基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量基准是指作为计量工作基础的物理量、单位、装置、标准器、测量方法、测量仪器设备和测量数据。
第四条计量基准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授予的计量基准的管理,实行统一计量基准体系。
第六条各级计量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计量基准管理职责。
第七条地方各级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国家计量管理机构的配合,确保计量基准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计量基准的确定和控制第八条计量基准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科学性:基于科学原理,严格的实验依据和数据分析。
(二)可重复性:基准的确定需要保证能够在不同实验条件下进行重复。
(三)准确性:基准需要能够提供准确的测量结果。
(四)稳定性:基准必须具备较长期的稳定性,以保证其长期可用。
(五)推广性:计量基准应当适应不同领域、不同实验条件。
第九条基准装置、标准器应当在经过检定、校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对于计量基准的单位、装置、标准器,应当进行标记和注册。
第十一条计量基准的控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计量基准的技术文件。
(二)制定计量基准的检定、校准方法。
(三)制定计量基准的检定、校准周期。
(四)建立计量基准的台账和档案。
第十二条计量基准的鉴定与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计量基准存在变更或损坏的,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或重新校准。
第十四条计量基准应当定期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其准确性。
第十五条计量基准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防止损坏或遗失。
第十六条计量基准的接收、交付和借用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计量基准要求的计量基准,应当进行淘汰并报废。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篡改计量基准的数据和结果。
第十九条对于计量基准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计量基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的通知苏建工(2005)263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为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我们组织编写了《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工程建设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江苏省建设厅二○○五年八月十一日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第一章总则1.1 为确保基桩(地基和桩基)的工程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十分重要。
1.2 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操作规范、数据准确、评价正确的原则,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等现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3 《导则》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适用。
凡在江苏省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都必须取得基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4 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的所有检测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必须经江苏省建设厅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内兼职。
1.5 基桩质量检测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使用参数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规定,所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1.6 《导则》中的“基桩质量”是指《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主控项目“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地基承载力)”。
第二章基本规定2.1 基桩质量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承载力的静载试验、高应变法。
AQL允收基准和接受规范
A
2
B
3
Ⅲ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6.5 Ac Re
01
C
5
01
D
8
0 11 2 3
F
20
0 11 21 22 33 4
G
32
0 1 1 21 22 33 45 6
H
50
0 1 1 2 1 22 33 45 67 8
J
80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C
D
F
H
K
M
32001~150000
D
E
G
J
L
N
150001~500000
D
E
G
J
M
P
≥500001
D
E
H
K
N
Q
附表二: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大 小字码
样本大 小
0.25 Ac Re
0.40 Ac Re
合格质量水平(AQL)
0.65
1.0
1.5
2.5
Ac Re Ac Re Ac Re Ac Re
4.0 Ac Re
文件编号:ZT-PG-WI-01
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次:AO
AQL 允收基准及使用规则
第1页
共3页
1.0 目的:
应用国家标准 GB2828-03〈〈逐批检查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抽样方法,检验购进物资,为
保证物资质量达到要求提供科学依据。使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系统作业标准化。
2.0 范围:
公司所有购进物资及委外品,在制半成品,成品、超期库存物料的质量判定检测均适用。
第六章 检验和技术测量的规程及原则
6.2 检验和测量的基本原则
一、测量方法的选择原则
测量方法主要根据测量目的,生产批量, 被测件的结构、尺寸、精度特征,以及 现有计量器具的条件等来选择,其选择 原则是:
x x0
2.测量误差的表示方法 (1)绝对误差δ
绝对误差是测量结果与其真值差。由于测 量结果可大于或小于真值,因此绝对误差可 能是正值或负值。
(2)相对误差相对误差,是测量的绝对误差δ与其 真值之比,由于被测量的真值是不可知的, 实际中以被测几何量的量值代替真值进行估 算。相对误差是无量纲的数值,通常用百分 数表示。
1.在工序间检验时,测量基准面应与工艺基准面-致 2.在终结检验时,测量基准面应与装配基准面-致。
二、定位方式的选择原则
• (1)对平面可用平面或三点支撑定位; • (2)对球面可用平面或V形铁定位; • (3)对外圆柱表面可用V形块或顶尖、三爪卡盘定
位;
• (4)对内圆柱表面可用心轴、内三爪卡盘定位。
• 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依据是有关国家标准、设计图样和制造工艺艺,制订出检验操 作指导书,指导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合格性检验。
国家标准按性质可分为以下4种
1.基础标准
• 基础标准包括:通用技术语言标准(如名词 术语、标志标记、符号、代号和制图等); 精度与互换性标准(如形状和位置公差、表 面粗糙度、极限与配合等);系列化和配套 关系标准(如标准长度、直径和优先数与优 先数系等);结构要素标准(如中心孔、锥度 和T形槽等)。此外,还有工艺标准、材料标 准等。
• 按生产流程顺序分为以下几类。
基桩动测仪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基桩动测仪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概述本规程旨在规范基桩动测仪的安全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所有使用基桩动测仪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并了解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2. 确保设备和周围环境无任何明显的损坏或故障。
3. 检查设备的电源线是否正常连接,并确保电源插头和插座可靠。
4. 确保设备的地线和保护接地良好,防止触电危险。
5. 确保设备周围的工作区域整洁,没有障碍物。
三、操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1. 严禁在带电状态下接触设备的各个部位,以免触电和伤害。
2. 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的良好通风,避免发生氧气不足和有毒气体聚集的危险。
3. 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将手指或其他物品伸入设备的运动部件或被测桩体内,以免造成损伤。
4. 在进行测量前,要确保被测桩体表面无电导物质存在,防止设备的误测和损坏。
5. 遵循设备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参数和操作方法。
6.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异常声响、异味或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在使用设备时,不得将设备用于超出其额定工作范围的任务,以免发生设备故障和人身伤害。
8. 在操作过程中,保持专注和冷静,不得随意离开设备和工作区域,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 针对初次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指导后方可操作设备。
10. 使用设备时,应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仪表指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调整。
11. 操作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的电源开关,并拔掉电源插头,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四、紧急处理措施1.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着火或冒烟等危险情况,应立即关闭设备的电源,并用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扑灭火源。
2.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漏电或触电的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援和抢救伤员。
3.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或故障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原材料检验基准及原材料检验报告登记
原材料检验基准及原材料检验报告登记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每一批原材料的检验都必不可少。
本文旨在介绍原材料检验基准以及相应的报告登记要求,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原材料检验工作。
二、原材料检验基准1. 样品采集在进行原材料检验前,首先需要采集样品。
样品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批次的质量状况。
采集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和样品失真等问题。
2. 检验项目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通常包括外观检验、成分分析、物理性能测试、微生物检测等内容。
具体的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 检验方法和标准在进行原材料检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
检验方法的选择要以准确、可靠、重复性好为原则,确保结果的可信性。
4. 检验设备和仪器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设备和仪器的选择要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精度可靠。
三、原材料检验报告登记1. 报告编制原材料检验报告应按照固定的格式编制,并注明检验日期、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报告的编制要准确无误,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报告存档原材料检验报告应按照一定的存档要求进行管理。
报告的存档时间和期限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一般建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存档的目的是为了备案和溯源,以备日后需要查询和参考。
3. 报告归档原材料检验报告的归档要注明文件编号、归档日期、归档责任人等信息,并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归档。
归档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四、总结与展望原材料检验基准及其相应的报告登记是企业进行原材料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遵循标准的检验流程和要求,可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和产品的生产安全。
今后,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原材料检验方法和标准也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不断提升原材料检验水平,为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地基检测工作制度
地基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地基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地基检测行为,提高地基检测技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地基检测活动,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港口工程等领域。
地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地基检测工作原则1. 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基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原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客观反映地基实际情况。
2. 规范操作、安全第一:地基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过程安全无隐患。
3. 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地基检测过程中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倡节能减排,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 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地基检测单位应注重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水平。
三、地基检测组织管理1. 地基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相应等级的检测资质证书。
2. 地基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检测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备维护等方面。
3. 地基检测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设备精度。
4. 地基检测单位应制定检测人员培训计划,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 地基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
四、地基检测工作流程1. 地基检测前,应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工艺等情况。
2. 地基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需求,编制检测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3. 地基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检测方案,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4. 地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应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5. 地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检测单位应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五、地基检测质量控制1. 地基检测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检测过程进行全程控制。
2. 地基检测单位应定期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地基检测单位应加强对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检具CMM检测流程技术规范
检具CMM检测流程技术规范编制:批准:审核:文件编号:I/1执行状态:审阅/受控生效日期:检具CMM检测流程Ⅰ概况该流程概况简述检具需要检测和控制的相关部件,为检具的设计、检测、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和要求。
一、底板相关项目确认:1、光洁度2、平面度0.05mm/2m3、百位线刻线准确性以及深度和宽度4、销钉/螺丝孔位置及大小加工准确性5、外观检查二、检具基准确定:1、基准套上平面所构成平面的平面度及目测检查其光洁度和表面处理状况,平面度要求:0.01以内,光洁度:1.62、基准套位置确定(精度要求:±0.01mm)三、检具各零部件与产品状态相关关系以及公差要求确认1、确定主辅定位销/孔及公差要求2、确定定位面部件及公差要求3、确定检测销/孔、检测卡板(断面规)及公差要求4、确定与产品的间隙面和间隙距离大小及公差要求5、确定与产品齐平面相关部件及公差要求6、分析检具与产品零部件之间是否干涉四、单件检测和调试检具所有零部件五、固定所有零部件销钉限位六、复检检具所有零部件精度七、确认并附贴标识标签a)附贴主辅定位销/孔、定位面标签b)附贴检测销/孔、检测面标签c)附贴间隙面(GAP)/齐平面(FLUSH)指示标签八、检具再现性和重复性分析九、出具三坐标精度报告备注:所有零部件的检测前需要在测量室恒温8小时以上。
Ⅱ测量指示书的制定此指示书用于指示检具需要检测的相关部件以及各部件的相关精度要求。
明确各名称在检具报告和标签中命名的功能性和统一性。
1、标号功能解释:①AN_n 指示定位作用的面,N指示第几件定位块,n表示在N这一块上的所取n个检测点(测量指示书只指示“A”部分即可,“N_n”部分会在测量程序和报告中体现出来);②RPS_BN 指示起主定位作用的圆孔/销、腰孔、方槽等,N指示第几件定位块,若本检具上只有一个主定位孔,即可将N省去不写(测量指示书只指示“RPS_B”部分即可,“N”部分会在测量程序和报告中体现出来);③RPS_CN 指示起辅定位作用的圆孔/销、腰孔、方槽等,N指示第几件定位块,若本检具上只有一个辅助定位孔,即可将N省去不写(测量指示书只指示“RPS_C”部分即可,“N”部分会在测量程序和报告中体现出来);④J_N 指示起检测作用的孔,N指示第几个检测孔,若本检具上只有一个检测孔,即可将N省去不写;⑤JN_n 指示起检测作用的面,N指示第几个检测块,n指示在第N块上所取的n个检测点(测量指示书只指示“JN”部分即可,“_n”部分会在测量程序和报告中体现出来);⑥GAP 指示产品与检具的间隙检测关系;⑦FLUSH 指示产品与检具的齐平检测关系(切边);⑧H_JN 指示起划线作用的检测销,N指示第几个检测销孔,若本检具上只有一个划线检测销,即可将N省去不写;⑨DA TUM# DA TUM指示基准套基准,#指示基准编号,以底板有三个基准套为例:中间的为1#基准,长边方向的为2#基准,短边方向的为3#基准,如图1所示;图12、备注:样例图如图2所示。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规范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规范一、总则为加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检测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检测组织机构1.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组织机构应设专门的检测部门,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检测员和工程质量监督员等。
2. 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并定期接受进修。
3. 检测部门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联系,协同工作,共同维护工程质量。
三、施工前检测1. 在基础工程施工前,应对地基情况、地层状况、地质构造等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施工方案。
2. 开展施工前的地质勘察和工程勘测,并制定测量方案和施工图纸。
3. 对基础土质、水位、地下水等进行检测,确定施工条件和施工参数。
四、施工中检测1. 在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
2. 对基础土的填土、压实度、承载力等进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3. 对基础工程的地下水位、土壤稳定性、地基沉降等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
五、施工后检测1. 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检测,确认工程质量。
2. 对基础工程施工后的地基沉降、裂缝等进行监测,确定工程稳定性。
3. 对基础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日后维护和管理提供参考。
六、检测报告1. 检测部门应对基础工程施工的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形成检测报告。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和评估意见等内容。
3.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供参考和处理。
七、质量监督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八、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审核之前的施工工程应按照旧规范要求执行。
2. 对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工作有争议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检具校验规程
检具校验规程1.0目的规范检具校准的操作,确保检具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检具主要是指在汽车工装等行业中,用于检测车身钣金件及塑胶件的量具,其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形状、轮廓及位置度。
检具可分为分总成和总成两大类,分总成检测单个零件,总成检测多个焊装在一起的零件。
一套完整的检具,其硬件部分包括以下几部分主要结构:a) 本体结构主要包括1mm检测面、3mm检测面、0位面及检测线等部分。
b) 支撑机构支撑机构主要指检具底板,由于检具精度高,要求支撑机构有足够强度、刚度,变形小。
检具底板上主要有三部分功能机构:搬运装置、测量基准装置(基准球、基准孔等)、支撑装置。
c) 定位机构定位机构主要包括:主、次定位销、定位边。
主、次定位销主要有圆柱和圆锥两种结构形式,主定位销限制被测件4个自由度,次定位销限制被测件旋转自由度。
d) 夹紧机构e) 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包括样板刀、活块、检测销、划线销等。
f) 其他附件包括销座、销子连接绳,铭牌,基准保护套,色标卡等等部分。
上述机构中的本体结构、定位机构、检测机构三部分,是校准检具时,需要测量的主要部分,其计量特性决定了整套检具的质量。
2.0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在汽车工装等行业中,用于检测车身钣金件及塑胶件的检具、测量支架(以下统称检具)。
对于不同检具其计量特性的技术指标要求也有所不同,本指导书给出的检具计量特性指标仅供参考,具体计量特性技术指标(公差要求)应参照委托方要求确定。
3.0定义3.1 [测量]不确定度表征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3.2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连续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3.3 扩展不确定度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
3.4 检具检具是一种用来测量和评价零件尺寸质量的专用检验设备,主要用于零件在线定性检验,对于零件上的某些极其重要的功能性尺寸,也可以利用检具进行定量检测。
jjg237-2010秒表检定规程
jjg237-2010秒表检定规程2010秒表检定规程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其制定旨在规范秒表的检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秒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不包含链接,字数超过5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秒表的初检、定检、核查和用于法定计量和技术检测的日常检定。
第二条秒表的检定应符合国家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对于用于法定计量和技术检测的秒表,应当在符合要求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第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定设备和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检定机构应为秒表的检定提供技术支持,并保持检定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第六条检定机构应维护好秒表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检定程序第七条秒表的检定程序应包括:校准基准秒表的准确度、检测待检秒表的偏差、测量秒表的重复性和稳定性等步骤。
第八条对于待检秒表,应先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其外壳和钮扣是否完好,面板上的刻度是否清晰等因素。
第九条校准基准秒表的准确度时,应采用具有较高准确度的秒表,并对其进行逐一检测,得到校准结果。
第十条在检测待检秒表的偏差时,应将待检秒表和校准基准秒表放置在同一环境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测量,得出偏差结果。
第十一条测量待检秒表的重复性和稳定性时,应采取多次测量方法,得到稳定性和重复性的结果。
第三章:检定要求第十二条秒表的偏差应符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偏差不应超过规定限值。
第十三条测量秒表的重复性和稳定性时,应符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其重复性应小于规定限值,稳定性应在规定误差范围内。
第十四条秒表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其测量结果应与校准基准秒表的结果相符合,在规定误差范围内。
第四章:检定结果和报告第十五条检定机构应将检定结果记录在检定证书中,并加盖检定机构的印章。
第十六条检定机构应向申请单位提供检定报告,并注明检定结果和是否合格。
新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4 监测项目4.1一般规定4.1.1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
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周边建筑。
5周边管线及设备。
6周边重要的道路。
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2.2 仪器监测2.1.1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2002执行。
2.1.2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3.3 巡视检查3.1.1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3.1.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4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5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6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7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8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4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
从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直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
从计量基准到各级计量标准直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
程序
计量基准是计量的基础,它是制定计量单位和量值的基准。
国际计量单位制(SI 制)是目前世界上最普遍的计量制度,SI制的基本单位包括米、千克、秒、安培、开尔文、摩尔和坎德拉。
在国家层面,制定计量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国家质量标准是指规定计量单位和量值的基准,以及计量基本单位的定义、名称、符号和制定方法等。
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和管理计量标准,包括各种量具、测量标准器具等。
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过检定程序,以保证其精度和准确性。
检定包括初次检定和周期检定两种。
初次检定是指工作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将其校准到合格状态的检测程序。
周期检定指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的检测程序。
检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检定设备和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清洁和校准等操作;
2. 进行检定,包括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的精度以及与标准器具的比较;
3. 记录检定结果,包括检定日期、检定人员、检定设备、检定结果等信息;
4. 根据检定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5. 若不合格,进行维修或更换;
6. 对合格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标识和管理。
在检定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检定规范,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未能通过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停止使用,并根据规定进行处理或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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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检测 程序
基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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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检测程序规范
五:顶针板,各种面板程序注意事项 1:在基准角两侧面:同一平面,可以一起编程 程序使用等高功能。
基准检测 程序
青岛中科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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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检测程序规范
四:整体A0B0主镶,程序注意事项 1:在基准角两侧面:分为高低两个位置,分开编程, 程序使用等高功能。
基准检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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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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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检测程序规范
一:基准检测程序的目的 检测编程坐标是否正确,预防操作工分中取数错误。
二:基准检测程序的具体应用范围 1:基准角两侧面
三:基准检测程序的具体要求 1:程序的刀具限使用合金刀具,平底刀和球刀都可,(E10 E8 E6 R5 R4 R3) 2:程序刀路为单刀等高程序。 3:刀路的深度10-15mm ,基准角两侧面高底不同,分开编程。
基准角
基准检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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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检测程序规范
六:排料程序注意事项 1:未开粗方料,基准角两侧面,编检测程序。 程序使用等高功能。
基准检测 程序
编制:彭刚 日期:20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