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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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2006-12-07 发布2006-12-08实施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QG/LG 30 • 02-2006 受控号:版本号:A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广西XXXX (集团)公司管理标准(作业文件)QG广西XXXXXX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为了更好地贯彻GB/T19001-2000标准、GB/T28001-2001 标准和GB/T24001-2004 标准,本公司在整合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GB/T24001:2004标准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从而形成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

因此,新增本文件,是本公司环境管理的专用文件。

1 、本程序文件主要起草:阮积海2 、本程序文件专业审核:王XX3、本程序文件管理审核:谭XX4、本程序文件批准:梁XX时间:2006年11 月20日时间:2006年12月05日时间:2006年12月06日时间:2006年12月06日5、本程序文件于2006年12月07日首次发布,于2006年12月08日实施。

文件履历广西XXXX (集团)公司管理标准(作业文件)文件编号:QG/LG 30 • 02—2006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页码:第1页1目的和范围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 GB 18596-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2 环发[1998]08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3 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4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QG/LG 22 • 033术语和定义3.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3.2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3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环发[2011]11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环发[2011]11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环发[2011]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了加强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固体(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控制环境风险,防止固体(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和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境保护厅)对全省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以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固管中心)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负责全省危险废物转移和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内跨地(市)及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负责跨省(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资料的初审,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
【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原 则及鼓励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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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 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 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 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 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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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 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 等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以及 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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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 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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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 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 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 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释义】本条是对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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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 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 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 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 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国家鼓励、支持 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水泥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程序

水泥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程序

水泥公司固体废物处理程序1. 目的:按照公司环境政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废物排放量,回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2. 适用范围:公司厂区及矿山区域。

3. 固体废物处理原则:分类集中,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

4. 职责:4.1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固废分类处理;4.3生产策划部负责可燃废物的入窑燃烧;4.4供应部负责联系部分废品的外卖事宜;4.5质量安全部根据废物物料成分决定废物物料加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中;4.6设备部负责可利用和可外卖的废物的回收工作;4.7综合部负责生活垃圾的外运处理;4.8采矿部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内废石、其它固体废物的处理。

4.9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纪录。

5. 处理程序:5.1采矿部、生产策划部、质量安全部、设备部在各产生废物的岗位设置分类废物箱集中并做好标示,严禁乱堆乱放乱扔;5.2固体废物分类方法:⑴废旧金属类;可外卖的废油类,油脂类。

⑵废收尘滤袋、废棉纱、废手套、废油类、废包装袋、废纸类、无法外卖的废旧输送带;⑶石灰石、生料、熟料、水泥、原煤、石膏、页岩、硅石、粉煤灰、火山灰等颗粒或粉尘;⑷建筑垃圾、检修垃圾、浇筑料等;⑸除镁铬砖之外的窑中废砖;⑹镁铬砖废砖;⑺生活垃圾。

⑻破碎玻璃类。

5.3固体废物处理方法:⑴废旧金属类,可外卖的废油类,油脂类:由维修部负责统一回收,可再利用的修旧后再利用,无利用价值的由供应部联系外卖;⑵各无法外卖的可燃类废物由各单位集中后送到回转窑指定位置,由生产策划部组织入窑焚烧;⑶石灰石、生料、熟料、水泥、原煤、石膏、页岩、硅石、粉煤灰、火山灰等颗粒或粉尘,根据其成分分别加入生产工序中利用;如量大且若干种物料混合在一起时,由质量安全部决定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⑷建筑垃圾、检修垃圾、浇筑料由产生策划部集中清运到质量安全部指定的地点,并决定加入生产线中哪一道工序中;⑸除镁铬砖之外的废砖由产生策划部集中清运到质量安全部指定地点,并决定加入到生产工序的哪一道工序中;⑹镁铬砖废砖由生产部集中回收,设备部集中堆放于室内保管,供应负责外卖;⑺生活垃圾入生活垃圾箱由综合部负责外运处理。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1.31•【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本市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目录一、必要工作事项 (2)1.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2)2.固体废物运输单位 (4)3.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 (4)二、重要事项办理流程 (5)三、常见问题答疑 (7)(一)注册\账号\密码相关问题解答 (7)1.我注册过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不记得账号了怎么办? (7)2.在国家系统使用过程中,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7)3.什么情况下需要一家单位注册多个账号? (7)4.一个企业的主账号下怎样建立子账号? (7)5.怎么删除重复注册的企业账号? (7)(二)联单\管理计划相关问题解答 (8)1.联单填错了,想退回去修改,怎么办? (8)2.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填领联单前是否得先将危险废物入库?若未入库,是不是就无法进行联单填领? (9)3.产生单位签订了两家接收单位,是否要备案2个管理计划? (9)4.我单位某种危废年产生量600吨,与两家危废处置单位合作,每家能否提报600吨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9)5.在填写管理计划中,若一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多家危废运输单位,是否需要把所有单位信息都录入管理计划内? (9)6.危废管理计划里没有的危险废物或者实际产废量超出计划量还可追加吗? (9)7.提交的管理计划中运输次数是否有限制?还是运输多少次都可以,只要不超过计划的总量就行? (10)(三)年报相关问题解答 (10)1.申报登记的时限? (10)2.年报中危险废物源“选择危险废物”没有找到废物,怎么办? (10)四、详细操作手册 (10)- 1 -一、必要工作事项1.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于2020年12月28日起登录国家系统填报2021年度管理计划。

2020年12月1日前已在自建系统注册并发生转移的用户可直接登录国家系统,用户名为11自建系统用户名,初始密码为Bjgf@888,(例:如自建系统用户名为gfxt,则登陆国家系统的用户名为11gfxt,密码为Bjgf@888)登录系统后将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完整;未注册的新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码由所在区生态环境局发放。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活动。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危险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管理。

二、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收集2.1 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贮存设施。

2.2 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2.3 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适合危险废物特性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危险废物在收集过程中不会泄漏、溢出或者造成污染。

三、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3.1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

3.2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操作。

3.3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漏、溢出或者造成污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稳定。

四、危险固体废物的利用与处理4.1 危险固体废物的利用应优先选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4.2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废物的性质、数量、浓度等因素,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物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4.3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按照处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处理效果。

五、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5.1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5.2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资质,并按照处置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处置安全、环保。

工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程固体废物管理行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利用和监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和档案,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视和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物监测和评估,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保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固体废物处理费用,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按照有害、可回收和其他废物进行区分,制定相应的收集、储存和处理方案。

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合适的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和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清洁和消毒,保障固体废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储存管理制度,规范固体废物的存放位置、数量、时间和方式,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测和评估,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和积累,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三章固体废物运输和处置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选择合格的固体废物运输公司进行固体废物的运输,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和合规运输。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加强与固体废物处理单位的合作,推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固体废物特性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固体废物处理许可证。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体废物处理过程记录,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固体废物监测和评估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开展固体废物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检查和评估。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而制定的一套行规和程序。

这一制度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环境保护方面。

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会导致水体、空气和土壤的污染,危害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

而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将可回收物、有害废物、湿垃圾等进行分类,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有助于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废弃物中的许多物质仍然具有价值,例如金属、纸张、塑料等,通过分类回收再利用,可以减少对原材料的采集,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压力。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通过合理地分类、收集和处理固体废弃物,可以使废物资源化利用成为可能,减少废弃物的总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的原则包括全社会共同参与、分类原则科学合理和处理方式合法安全等。

首先,在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中,应当鼓励和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政府、企业和公民应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的开展。

其次,分类原则要科学合理。

例如,生活垃圾可以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垃圾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最后,处理方式要合法安全。

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注重安全可靠,以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和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分类教育、分类设施建设和管理监督等。

首先,开展分类教育工作,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分类行为的参与度。

其次,加大分类设施建设的力度,包括设置分类垃圾桶、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站等。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对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一般固废处理流程

一般固废处理流程

一般固废处理流程
首先,固废处理的第一步是收集。

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要被及时收集起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收集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期清运、临时储存等方式,确保废物不会随意丢弃。

接下来是分类。

对收集来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将可回收的废物与不可回收的废物分开,以便后续的处理。

分类可以根据废物的性质、来源、处理方式等进行,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然后是运输。

分类完成后,需要将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运输,将其送往相应的处理场所。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废物泄漏和二次污染,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

接着是处理。

处理是固废处理流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和分类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可以采用焚烧、填埋、堆肥、资源化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是处置。

处理完成后,剩余的固体废弃物需要进行最终的处置。

根据处理后的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的不同,选择合
适的处置方式进行最终处置,以确保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总的来说,一般固废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固废处理流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实现资源的再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固废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以确保固废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Is the eternal love the truth. December 22, 2021固体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以下简称废物的控制,减少废物的产生和避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物的管理控制;3职责3.1经理部负责办公、生活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储存、管理、处理;3.2制造中心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储存、管理、处理,同时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3.3各部门负责本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3.4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废物存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和危险废物处理;4管理规定4.1废物分类4.1.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切屑液、废油、擦油布和棉纱、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表面处理槽渣;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废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包装物、可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4.2废物的收集和存放4.2.1各部门应按照废物不同分类设置存放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4.2.2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所有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4.2.3危险废物的收集及存放:4.2.3.1产生的废油、切削液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4.2.3.2擦油棉纱应装入指定的箱内;4.2.3.3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物场所;4.2.3.4废弃灯管、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4.2.3.5存放点的基础必须防渗,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4.2.3.6必须要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4.2.3.7危险废物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其他相关要求;4.2.3.8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4.2.4一般废物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包装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分类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箱或指定区域存放;不可回收的废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4.3废物的处理4.3.1一般废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3.2可回收的废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4.3.3危险废物的处理:危险废物由质量安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4.3.4质量安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废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4.3.5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物由制造中心委托当地回收公司处置;4.3.6在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物由经理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回收公司处置;4.4废物的处理记录4.4.1各单位废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废物清单中;4.4.2质量安全部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上报环境管理部门;4.4.3质量安全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废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5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6记录废物处理记录废物处理记录部门或单位:。

【】【学习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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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習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共6章91条。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6年4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固体废物控制程序范文

固体废物控制程序范文

固体废物控制程序范文固体废物控制程序是为了保护环境和社会健康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下面是一个固体废物控制程序的范文,供参考:固体废物控制程序范文(二)第一部分:引言固体废物的不当处理和管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公司制定了以下固体废物控制程序。

该程序旨在确保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和合规管理,并促进循环经济和资源保护。

第二部分: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控制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实施固体废物的准确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规范操作。

该程序适用于所有涉及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部分:定义1.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质。

2. 分类:将固体废物按照性质、来源和处理方法进行适当的划分。

3. 收集:在指定的容器或区域内将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和贮存。

4. 贮存:将收集到的固体废物进行临时保存,以待后续处理。

5. 运输:将贮存的固体废物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运输。

6. 处置:将固体废物经过处理或转移后,妥善安排最终处置。

第四部分:程序内容1. 固体废物分类和标识1.1 所有固体废物应按照性质、来源和处理方法进行分类,并使用统一的标识进行标记。

分类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

1.2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使相关员工熟悉固体废物分类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2. 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2.1 固体废物应在指定的容器或区域内进行收集,并在容器上标明固体废物的分类、来源和收集日期。

2.2 收集过程中,应避免固体废物的交叉污染和泄漏,并定期清理容器和贮藏区域,防止异味和细菌滋生。

2.3 涉及有害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员工和环境的伤害。

3. 固体废物运输3.1 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应具备必要的许可证和运输设备,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

3.2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废物的泄露和扩散,并避免与其他物质发生事故或污染。

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

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

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危险性质,并且无法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应当采取科学、合理、全面的管理措施对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存储和处置。

第五条国家对危险固体废物管理实行目录制度,按照不同的危险性质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类别,并对每个类别列出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六条危险固体废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严禁随意排放和倾倒。

第二章危险固体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七条危险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其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并在包装上标明相应的分类标识。

第八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标识包括产生单位名称、废物名称、危险类别、危险性质等信息。

第九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由生产单位负责,并在处置过程中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十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分类和标识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章危险固体废物包装和运输第十二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包装容器的材质、强度、防漏性等要求。

第十三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包装应使用专用包装容器,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危险性质、分类标识等信息。

第十四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包装应当进行安全性能测试,并进行包装验收。

第十五条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装载方法、封闭方式等要求。

第十六条运输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熟悉危险固体废物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溢出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危险固体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危险固体废物储存第十八条危险固体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储存设施的安全性能、布局、防漏措施等要求。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固废处理与管理的制度标准,以确保固废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固废是指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能在原地自行消失、不能直接用于下一环节的废弃物。

2. 目标固废处理与管理的目标是:- 最大限度地减少固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提高固废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率;- 降低固废的处理成本;- 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3. 管理责任3.1. 主管部门制定和监督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应负有以下责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固废处理与管理的要求;- 监督和检查企业和个人的固废处理行为;- 对违反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宣传和推广固废处理的最佳实践。

3.2. 企业责任企业应负有以下责任:- 设立固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固废处理与管理计划;- 确保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储存;- 选择符合标准的固废处理方法;- 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固废处理与管理情况。

3.3. 个人责任个人应负有以下责任:- 将固废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不随意倾倒固废,保持环境清洁;- 积极参与固废处理与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4. 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4.1. 固废分类- 将固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提供相应的垃圾桶和分类指导,方便居民和企业进行固废分类;- 指定固废分类的收集和处理机构。

4.2. 固废处理方法- 鼓励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和再生利用;- 采用合理的固废处理方法,如焚烧、填埋、堆肥等;- 对于特定的有害垃圾,采取专门的处理方式,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3. 监测和评估- 建立固废处理与管理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固废处理与管理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为制度改进提供依据。

5. 合规与处罚- 对于不符合固废处理与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经济和刑事等多种手段进行惩处;- 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其物理状态为固态,包括废弃物、废渣、废水处理渣、废旧设备、废旧物品等。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1. 目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

2. 原则:(1)依法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管理义务。

(2)减量化: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利用:推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4)环境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5)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完善监测和评估机制。

三、管理责任与权限1. 管理责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固体废物的有效治理。

2. 权限划分: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四、废物分类与处置1. 废物分类: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2. 废物处置:(1)可回收物:鼓励开展废物回收利用活动,建立回收网络和机制。

(2)有害物质:加强有害废物的收集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健康的危害。

(3)可焚烧垃圾: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资源化利用。

(4)其他废物: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测与评估1. 监测指标:建立固体废物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2. 监测方法:采用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 评估要求: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六、法律责任与处罚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 处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简洁通用版

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目的
确定对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管理,保证废弃物处理符合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将已分类收集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通知委托方。

3.2 行政部负责各种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委托外单位)。

3.3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各种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固体废弃物的储运
4.1.1一般废弃物
1)可回收利用: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张等;
2)不可回收利用:瓜果皮核等生活垃圾;
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废灯管、废墨盒、废硒鼓、顾客遗留危险废弃物等。

4.1.2 各部门每天将所辖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每日工作结束后将收集的废弃物放到指定位置。

4.1.3 行政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废弃物分类情况,填写《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4.1.4 行政部负责监督垃圾代运方按规定将公司内已分类收集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4.2 固体废物的处置
4.2.1 行政部负责委托具有处理固体废弃物(包括危害废弃物)资质的垃圾处理单位将已运至垃圾站的分类垃圾按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固废堆放流程图
员工
清洁工
主要固废分类清单。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管理原则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责任制度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负责。

第五条固体废物分类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管理计划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应遵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固体废物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信息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培训和教育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11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管理

11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管理

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管理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道题】
1.以下不属于危险废物贮存行为的是()。

A.将危险废物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B.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贮存危险废物
C.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单位中转贮存危险废物
D.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资源化综合经营活动单位集中性贮存危险废物
用户答案:[A] 得分:20.00
2.危险废物焚烧排污单位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应执行的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是()。

A.《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
B.《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
C.《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
D.《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用户答案:[B] 得分:2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1道题】
1.以下属于固体废物的物品和物质有()。

A.不合格产品、残次品、废品
B.产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残余物质等
C.固体废物焚烧炉产生的飞灰、底渣
D.因为超过质量保质期,而不能在市场出售、流通或者不能按照原有用途使用的物质用户答案:[ABC] 得分:3.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2道题】
1.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时,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可以混合包装。

()
Y.对
N.错
用户答案:[N] 得分:15.00
2.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时,可以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Y.对
N.错
用户答案:[N] 得分: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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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联合 编 码码 NGEH NGEH--E4.4.6.03E4.4.6.03
南京钢铁南京钢铁 股份股份 产业发展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OHSMS OHSMS EMS EMS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 章节号章节号 4.4.6.034.4.6.03 版 本 C 章节名称章节名称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页 码码 页/共 1/2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1 1 目的目的目的
为减少固废产生,防治固废污染环境,实现各类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使得固废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2 范围范围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 3 定义定义定义
3.1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2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 4 职责职责职责
4.1生产安全部负责对体系范围内危险固体废物的回收、存贮、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当年度环保经济责任指标执行。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办理进口、转移、处置等环保核准手续。

4.2技术质量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的信息和资料,并传递给生产安全部和其他负责固体废物处置的单位。

4.3供应部负责各单位上交的旧油桶的回收、处置。

负责废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4综合管理部负责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4.5 各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分类放置到指定贮存场所。

4.6各单位产生的氧化铁皮、含铁尘泥等可利用固废由本单位负责内部循环利用,不能本
联合联合 编 码码 NGEH NGEH--E4.4.6.03E4.4.6.03
南京钢铁南京钢铁 股份股份 产业发展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OHSMS OHSMS EMS EMS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 章节号章节号 4.4.6.034.4.6.03 版 本 C 章节名称章节名称 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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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循环利用的由本单位分类收集,由规划部协调循环利用。

4.7工程部、机动部、供应部、公司办、技术质量部等单位负责相应采购范围内的危险废弃物产生的处置。

5.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5.1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1.1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产生的废皮带、废轮胎的回收、利用。

5.1.2设置临时固体废物放置点或场所,并配备有标识的固体废物容器。

固体废物产生后,按照标识指向存放。

5.1.3产生单位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选择并合理利用清洁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5.1.4存贮、运输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

及时清运、处置施工、检修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5.2 危险废物的处置
5.2.1采购单位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将处置技术要求纳入招标系统,并定期更新。

5.2.2危险废物必须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存贮,禁止和一般他固体废物混合收集、存贮、运输。

5.2.3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记录。

5.2.4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最终处置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6 6 记录记录记录
6.1《环保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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