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013年因下放防雷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部分修订。
但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防雷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国发39号),取消了我局实施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将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范围重新进行了调整。
二是国家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
2015年,《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以下简称国发58号)取消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事项中的中介服务事项“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产品测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转为受理后技术服务事项。
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以下简称国发11号)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事项转为受理后的技术服务事项。
三是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取消了“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以下简称国发68号),取消我局设置的“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改由省级以上气象学会实施。
2017年,为落实国发39号文有关内容,国务院修订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涉及防雷管理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0月7日以国务院令687号正式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修订后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解决《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对《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应当履行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建设防雷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防雷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建立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资质等级情况公示制度。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七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第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8.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广东人大立法意见征集2014年8月28日)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现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在本网站登出。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规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电子邮箱:*************,传真:************。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龙卷风、灰霾、高温、干旱、雷电、道路结冰、冰雹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工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
江西鸿星防雷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8年6月目录1、范围 (3)2、术语和定义 (3)3.管理要求 (6)3.1组织 (6)3.2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7)3.4标标书和合同 (9)3.5检測的分包 (10)3.6采采购 (10)3.7服务客户 (11)3.8投诉 (11)3.9不符合要求的检測工作的控制 (11)3. 10改进 (12)3.11纠正措施 (12)3.12预防措施 (13)3.13记录的控制 (13)3.14内部部审核 (14)4技术要求 (15)4.1人员 (15)4.2设备和环境条件 (17)4.3检俭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18)4.4设备 (19)4.5测测量溯源性 (21)4.6检测对象 (22)4.7检測结果质量的保证 (22)4.8检测报告 (23)5.企业员工责任制 (26)6.质量控制措施 (29)第一节检测安全操作措施 (29)第二节检测流程 (29)7.质量管理制度 (31)二、合同管理制度 (33)三、异议申诉处理制度 (35)四、事故应急预案分析处理制度 (35)五、保密制度 (36)六、人员培训制度 (37)七、资料交接制度 (37)八、现场检测监督、检查制度 (37)九、检测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8)十、检测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38)十一、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39)8.档案管理制度 (40)一、普通档案的管理 (40)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1)9.检测作业指导书 (45)(一)、仪器设备购买使用操作制度和实施 (49)(二)、激光测距仪 (52)(三)超声波测厚仪 (53)(四)、经纬仪 (54)(六)、可燃气体测试仪 (56)(七)、接地电阻测试仪 (56)(八)土壤电阻率测试仪 (57)(九)等电位测试 (58)(十)环路电阻测试仪 (58)(十一)防雷元件测试仪操作规 (59)(十二)绝缘电阻测试仪操作规程 (61)(十三)、表面阻抗测试仪 (62)(十四)、静电电位测试仪 (63)(十五)数字万用表 (64)(十六)标准电阻 (6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
核电常规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
二、适用范围
稿
见 本《大纲》适用于核电常规岛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
三、使用说明
意 本《大纲》是核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依 求 据,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的相关规定配套使用。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应根据 征 本《大纲》规定的阶段划分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监督检查阶段,工程进度或监
306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
能发安全〔2018〕21 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电力、工业建筑)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
心负责解释。
五、施行日期
本《大纲》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第 1 部分 项目首次监督检查...................................................................................................... 1 第 2 部分 常规岛 FCD 前监督检查 ............................................................................................ 6 第 3 部分 汽轮机厂房交付前监督检查.................................................................................... 13 第 4 部分 发电机穿转子前监督检查........................................................................................ 19 第 5 部分 汽轮机扣盖前监督检查............................................................................................ 25 第 6 部分 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 32 第 7 部分 汽轮机冲转前监督检查............................................................................................ 39 第 8 部分 机组并网前监督检查................................................................................................ 48 第 9 部分 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 5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内容简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2018)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2018)一、《办法》出台的背景与目的1.制定并实施《办法》是我省开展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迫切需要。
2016 年 6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提出了规范防雷检测行为,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的新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对防雷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质量考核,是气象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防雷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
但由于检测质量考核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工作,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还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主要依据是中国气象局颁布实施的气象行业标准《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 /T317—2016)。
因此需要制定《办法》对考核组织、方式和要求,考核程序、依据和评定,考核结果应用和管理等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以期实现对管理相对人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监管。
2.制定并实施《办法》是加强我省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6年10月防雷检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以来,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企业获得防雷检测资质后,挂靠、设立跨省区分支机构的情况较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检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我省防雷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因此,制定并实施《办法》,规范开展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是我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切实履行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职能,提高防雷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3.制定并实施《办法》是全国各省加强防雷检测服务市场监管的普遍做法。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当地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
因此,为了规范我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提升检测质量,保障防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办法》势在必行。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近年来,我市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交付使用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暴露出当前我市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程序运行不顺畅、规范标准不明确,以及职能管理错位、责任真空等问题,对于我市强化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满意度形成瓶颈阻力,亟待进一步加强规范。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定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和竣工验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建设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建筑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合同等)的约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查验接收的行为。
其中,组织者是建设单位,主要参与者是建设合同的各方主体。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组织、参与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委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竣工验收过程实行监督。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深圳市防雷中心关于公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核费原则的通知-
深圳市防雷中心关于公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核费原则的通知
正文:
---------------------------------------------------------------------------------------------------------------------------------------------------- 深圳市防雷中心关于公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核费原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文件《关于核定防雷设施检测等服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4〕409号)的规定: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又称雷击风险评估)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1.5‰的最高限价标准进行议价收费,最低收费应不低于服务成本;同时规定各检测机构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视难易程度及类别,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深圳市防雷中心依照成本核算原则进一步细化雷击风险评估核费原则如下:
1、新建建(构)筑物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核算。
2、无法按面积核算的设施及场所,按照新建工程防雷检测费用的70%核算。
3、上述项目最终核算额超过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1.5‰的,按项目按照投资总额的1.5‰收费。
4、按最低成本收费原则,雷击风险评估项目最低收费标准3000元/宗。
本核费原则自通知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服务电话:*************
投诉电话:*************
深圳市防雷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结束——。
《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从规范锂离子电池企业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组织锂离子行业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共同起草编制了《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锂离子电池因为能量密度高、环境友好等诸多特点,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主要的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
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6 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分别为5.9GWh、17GWh、30.5GWh,同比增长293%、188%、79%,最近几年由于国家政策扶持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达到51万辆和77.7万辆,按照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10万辆,2025年525万辆,2030年则超过1500万辆。
国内动力电池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然而由于现有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和制造技术还不完善,导致发生了一系列锂离子电池安全事故。
如2016年1月16日深圳宝安电池厂突然起火;同年3月22日,深圳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仓库发生意外起火;最严重的锂电池安全事故发生在5月31日位于启东市的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锂电生产车间发生空间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锂电池产业相关起火事故有40多起,分布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运输、应用、回收等各个环节,其中发生在生产环节多达10起事故。
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分析,多数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锂离子电池大量集中存放的区域,如电池化成、老化、电池仓库等区域,特别是在夜间等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事故发生的概率明显高于其它时间段;其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个锂电池内部短路问题造成电池温度升高,形成热失控,从而引燃周围的电池,高温进一步导致电解液及电极物质分解,气体体积急剧膨胀,最终导致起火或爆炸。
《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9.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审了《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
现将《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及说明在人大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公众登陆青岛人大信息网()法规征询栏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截至时间:20143年9月20日。
《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及说明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含登记)的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装修监管、安全鉴定、危险治理、白蚁防治及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房屋消防安全以及电梯、燃气、电力、供水、供热、网络通讯、防雷装置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省级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市政公用、质监、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费用。
第七条区(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使用安全补助专项资金,对特殊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危害治理进行适当补助。
《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明确资质主管机构。
类同。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五条之(一)提及: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纳管申请, 申请材料如下:
1.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已在广东省气象局官网“防雷装置检
测单位公示登记”公示的情况。
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一十八条提及:失信行为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米纳
建议修改:失信行为的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理由:失信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既定,公示期才需特别 规定起算点。
9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建议将文中第三十条从附则中分离。
理由:第三十条实为违反前款细则规定的法律后果,而附 则条款一般作为辅助性条款使用,是法律文本的附属部分, 主要对实施日期有关专门术语以及与过去相关法律的关系 等内谷作出规疋, 般不对头质性内谷作出规疋,即不对 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
不米纳
已在二十三 条(八)中规 ^定。
19
盐城市防雷设施检测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一十七条第(一)项中,提到较重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建议在本项第2点中增加“禁止资质的延续和资质年审”。
不米纳
资质管理属
省级气象主
管机构事权, 不属于市级 事权管理范 畴
20
盐城市防雷设施检测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一十七条第(二)项中,提到的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措施。 建议本项第4点的表述改为“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在公示 中进行标注和说明“该单位严重失信,无法完成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具
有咼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出台《办法》的背景与目的我省雷暴活动频繁,为雷电灾害易发区,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
如:2006年我省因雷击灾害造成79人死亡;2007年,因雷击造成141人死亡;因雷击死亡人数均居全国之首,经济损失惨重。
防雷减灾事关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前防雷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尤为突出。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和实现防雷减灾的重要保障。
当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规模也会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防雷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法律法规确立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等有关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需要对其配套的规章制度予以完善细化。
为此,江西省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旨在不断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加强防雷装置检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法》出台依据1.《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一)有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五)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
《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从规范锂离子电池企业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组织锂离子行业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共同起草编制了《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安全规范》。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锂离子电池因为能量密度高、环境友好等诸多特点,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主要的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
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6 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分别为5.9GWh、17GWh、30.5GWh,同比增长293%、188%、79%,最近几年由于国家政策扶持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达到51万辆和77.7万辆,按照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10万辆,2025年525万辆,2030年则超过1500万辆。
国内动力电池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然而由于现有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和制造技术还不完善,导致发生了一系列锂离子电池安全事故。
如2016年1月16日深圳宝安电池厂突然起火;同年3月22日,深圳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仓库发生意外起火;最严重的锂电池安全事故发生在5月31日位于启东市的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锂电生产车间发生空间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锂电池产业相关起火事故有40多起,分布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运输、应用、回收等各个环节,其中发生在生产环节多达10起事故。
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分析,多数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锂离子电池大量集中存放的区域,如电池化成、老化、电池仓库等区域,特别是在夜间等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事故发生的概率明显高于其它时间段;其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个锂电池内部短路问题造成电池温度升高,形成热失控,从而引燃周围的电池,高温进一步导致电解液及电极物质分解,气体体积急剧膨胀,最终导致起火或爆炸。
气象行业标准《XXXX》编制说明
附件3:《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第4部分:胶轮有轨电车》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1.标准来源本标准由深圳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2018年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本项目作为新制定项目包含其中。
2.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气象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胜军、郭宏博、陈丹心、吴序一、叶有权、谢建良、汪国灿、肖力、李珊珊、徐春梅、张军委。
其分工如下:邱胜军: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管理、推进落实、框架搭建、条文编写。
吴序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提供,标准格式修改等。
郭宏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统稿等。
陈丹心: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负责标准具体编写、统稿等。
谢建良: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5章安全要求的技术要求。
汪国灿: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5章安全要求的技术要求。
肖力:负责标准具体编写、与车辆段防雷相关的条款以及提供与胶轮有轨电车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李珊珊:负责标准具体编写、与车辆段防雷相关的条款以及提供与胶轮有轨电车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徐春梅: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6章检测相关的技术要求等。
张军委:负责标准具体编写、重点负责标准第6章检测相关的技术要求等。
叶有权:负责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
4.主要工作过程(1)2018年12月,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标准编制立项后,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开展了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标准进行了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地方标准《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第4部分:胶轮有轨电车》草稿,并邀请了相关单位参与标准编写。
(2)成立编制组:2019年1月,深圳市气象局邀请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作为参编单位,并初步确立了编制组成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相应机构的资历及信誉、主要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四)本标准中要求的主要技术人员(含注册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准(一)综合资质1.资历和信誉⑴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具有6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⑵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
⑶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技术人员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⑶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检测设备及场所⑴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相应专项资质所需的必备参数要求。
⑵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4.管理水平⑴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防雷装置检测档案管理规范》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 15/ T xxx—2018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档案管理规范Archival management code for inspection institu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图1 2018-00-00发布2018-00-00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防雷装置检测人员档案管理要求 (3)6 防雷装置检测设备档案管理要求 (4)7 防雷装置检测文件档案管理要求 (5)8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全宗卷管理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人员档案归档范围 (8)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设备档案归档范围 (9)附录C(规范性附录)案卷封面式样 (10)附录D(规范性附录)卷内目录式样 (11)附录E(规范性附录)备考表式样 (12)附录F(规范性附录)案卷脊背式样 (13)附录G(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范围 (14)附录H(规范性附录)全宗卷盒及文件目录式样 (15)参考文献 (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预警防护中心、内蒙古锐克雷电防护科技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燕霞、王乐乐、房晓峰、刘晓东、颜斌、王卫民、贾晓燕、周华、徐学文、秦兆军、李庆君、张晓文、萨日娜、刘旭洋、淡奇峰、王汉堃、宋昊泽、博格、刘正源、李溪楠、东方。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档案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档案管理的基本规定以及防雷装置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文件及全宗卷档案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档案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年1月目录1 总则........................................ -2 -2 基本要求.................................... - 2 -3 储罐区管理.................................. - 8 -4 设备设施管理............................... - 14 -5 四个系统管理............................... - 16 -6 运行安全管理............................... - 18 -7 附则....................................... - 23 -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原油、成品油、LNG、LPG储存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1.3本指南中的大型油气储存企业是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35号)中的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以下简称“大型企业”)。
2 基本要求2.1安全生产责任制2.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1.2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人员(含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2.1.3企业应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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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价格公示的方式可以是多种,比如电子显示屏或电脑系统等方式也可价格公示,仅采用强制上墙公示不合适,建议删除价格上墙的要求。
采纳
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十一条提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后,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经检测,防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受检单位落实整改和复检,受检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季度报告市气象主管机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做出处理。
理由:为了确保防雷整改措施的真正落实,复检工作应由原检测机构实施,由于受检单位并不都是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管理的对象,督查整改、落实处罚难度较大,建议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采纳
6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二十五条提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纳入严重失信行为信息:
(一持具有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等条件,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为通过防雷装置检测能力评价且在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技术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兼职执业。
理由:执行《广东省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明确资质主管机构。
不采纳
我省防雷装置检测能力评价由广东省气象学会组织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在其公网公开,省气象主管部门未作备案要求,同时其他省份防雷装置检测能力评价也类同。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五条之(一)提及: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纳管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已在广东省气象局官网“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公示登记”公示的情况。
3.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在本市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人员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防雷装置检测能力评价合格证明。
理由:对在深圳市从事防雷检测的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避免“皮包公司”的产生。
采纳
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五条之(二)提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公示材料后,市气象局主管机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审查(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查验),其中固定办公场所应配备有独立仪器设备保管室和档案室,通过气象主管部门检测能力评价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符合条件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深圳分支机构信息将在市主管气象机构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纳入市气象主管机构监管。
采纳
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二十七条之(三)提及: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措施:2.上报省级气象主管部门,建议予以资质降级(甲级)或取消(乙级)处理。
2.纳管公示申请书一份,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本市固定办公场所、技术人员、专业仪器、管理制度、商事登记等情况。
建议修改: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纳管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已在广东省气象局官网“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公示登记”公示的情况。
2.纳管公示申请书一份,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本市固定办公场所、技术人员、专业仪器、管理制度、商事登记等情况。
建议修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公示材料后,市气象局主管机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审查(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查验),其中固定办公场所应配备有独立仪器设备保管室和档案室,取得甲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技术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名。取得乙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
《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单位和人员
提出意见或建议
采纳
情况
情况说明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四条第三款提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保持具有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等条件,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为资质主管机构核定的在册登记技术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兼职执业。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影响主管部门依法办案的;
(三)一年内累计出现2次以上较重失信行为或累计出现6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
(四)所负责检测的项目发生雷电安全责任事故被问责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超资质等级承接检测项目的。
建议添加:(六)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理由:“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应该纳入严重失信行为。
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第六条提及: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检测价格明码标价和价格上墙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恶意降价、阴阳合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建议修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检测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恶意降价、阴阳合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理由:参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对于防雷装置检测的技术人员配置作了修改。
部分
采纳
考虑到本土检测单位,在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时,已做明确要求,且有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技术人员职数不会降低;非本土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多数以注册分公司的形式出现,为此,技术人员要求应不同于总公司申请资质的技术人员要求,为了保障防雷装置检测的公平公正、安全可靠,同时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门槛,《细则》在进入市场上,采取只对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所需技术人员做出最低要求,但对检测单位总体技术人员数量也一并在网上公示,由社会进行自主选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