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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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一、卷宗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一受理案件文书1、受案登记表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二处罚理决定文书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6、收缴/追缴决定书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10、限期戒毒通知书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12、不予处罚决定书13、治安案件调解书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16、呈请取缔报告书17、取缔通知书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20、传唤证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22、继续盘问通知书23、暂存物品清单24、呈请检查报告书25、检查证26、检查笔录27、扣押物品清单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30、登记物品清单四当事人笔录材料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五鉴定、检测文书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37、管制器具鉴定书38、淫秽物品鉴定书39、枪弹鉴定书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42、其他需检验、鉴定物品的鉴定文书43、重新鉴定申请书4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45、重新鉴定结论六其他证据材料46、现场勘验笔录、47、现场勘验草图、照片48、辨认笔录49、物证照片50、书证及照片51、录音带、录像带、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及电子数据记录件、打印件52、违法嫌疑人身份证明材料前科劣迹、年龄、现实表现等53、电话查询记录54、财物损失清单、照片及赔偿损失收据55、医疗费用证明及赔偿医疗费收据56、具结悔过书、训诫材料、监护人书写的保证材料57、其他需要入卷的证据材料、图片、照片七告知材料58、告知笔录59、其他告知材料八听证文书材料60、要求听证申请书61、呈请受理不予受理听证报告书6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63、举行听证审批表、通知书64、听证笔录九执行、送达文书65、罚、没款物收据6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6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68、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69、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70、送达回执十暂缓执行拘留文书71、呈请暂缓执行拘留收取保证金报告书72、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书73、收取保证金通知书、74、担保人保证书75、呈请退还保证金报告书76、退还保证金通知书77、呈请没收保证金报告书7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四、备考表五、卷宗封底。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审批表;4、申请执行书;5、执行根据;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知书及送达回执;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知书)及送达回执;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单位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11、传票、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包括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15、执行和解协议;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19、执行款物收取、支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22、送达回证;23、备考表;24、证物袋;25、卷底。

第二十条: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阅卷笔录;4、执行方案;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8、承办人审查报告;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10、执行庭(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12、法律文书签发件;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14、备考表;15、证物袋;16、卷底。

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一)刑事卷宗的分类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

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

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

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

卷宗应下齐和右齐。

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 1.5厘米。

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

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3、卷内目录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5、立案决定书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11、复议决定书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0、通缉令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刑事侦查卷正卷(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1. 卷宗封面2. 卷内目录3. 立案、管辖文书(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2)《立案决定书》(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5)《指定管辖决定书》(6)《移送案件通知书》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5. 强制措施文书(1)《拘传证》(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5)《提请批准逮捕书》(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15)《取保候审保证书》(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17)《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1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19)《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2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22)《监视居住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6、侦查文书(1)《传唤通知书》(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3)《搜查证》(4)《提讯证》(5)《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1)《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书》(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形势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的鉴定书(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5)《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8、结案文书(1)《起诉意见书》(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撤销案件决定书》(5)《死亡通知书》9、卷宗封底(二)证据部分1. 卷宗封面2. 卷内目录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1)《盘问笔录》(2)《讯问笔录》(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1)《询问通知书》(2)《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2)《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3)《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4)对犯罪嫌疑人、场所的《辨认笔录》(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6)《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7)书证(8)物证、物证照片(9)视听资料内容打印件、记录件(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1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1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1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1)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2)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3)犯罪嫌疑人前科材料7、卷宗封底二、刑事侦查卷副卷1、卷宗封面2、案情说明表3、卷内目录4、卷内材料(1)《破案报告》(2)《结案报告》(3)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入卷)(4)《呈请×××报告书》(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5)有领导批示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底稿(6)有领导批示的《起诉意见书》底稿(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8)《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9)《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0)《换押证》(11)侦查工作方案(12)询问计划(13)调查计划(14)研究讨论案件纪录(15)《办案协作函》(16)有关案件线索的文书材料(17)与案件有关的公函、信件(18)未入诉讼卷的侦查询问材料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19)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20)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有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21)检察院《起诉书》(22)法院《判决书》5、备考表6、卷宗封底说明:1、装订顺序中未列出的文书、材料,需要入卷的,根据其性质、类别订入卷内合适的位置。

律所卷宗装订标准

律所卷宗装订标准

律所卷宗装订标准
律所卷宗的装订标准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顺序:卷宗内的文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一般是先收取的材料在前,后收取的材料在后。

同时,还需要按照时间顺序、案件流程等要求进行排序。

2. 完整性:卷宗内的文件应当完整,不缺少任何必要的材料。

如果有缺失的材料,需要及时补充。

3. 清晰度:卷宗内的文件应当字迹清晰,内容明确。

如果文件中有涂改、模糊、无法辨认的内容,需要进行说明或者重新制作。

4. 规范性:卷宗的装订、格式、标注等方面需要符合规范要求。

例如,文件需要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排版,页码需要标注清晰,装订线需要均匀等。

5. 安全性:卷宗需要有一定的安全性,以防止文件丢失或被篡改。

因此,可以采用一些安全措施,如使用密码锁、签名等。

6. 归档:卷宗制作完成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和使用。

归档时需要填写卷宗目录、档案号、制作时间等信息,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以上是律所卷宗装订标准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律所内部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一、基本要求1、案卷共分为三卷:文书卷、证据卷、执行卷。

2、文书卷、证据卷、执行卷均应当分别编写目录、页码。

3、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承办的案件,案卷材料应当分三卷分别装订。

乡镇纪委承办的案件,若案件材料较簿的,文书卷和证据卷可以分别装订,也可以合并装订,执行卷必须要单独装订。

4、案卷装订妥当后,放入档案盒内,并填写好档案盒中各应填写项,将案卷移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集中归档保存。

二、文书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案件流程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好表内各应填写项)3、案件来信(访)处理笺4、初核呈报表5、初核报告6、立案前预审登记表7、立案呈批报告8、立案报告表9、立案决定书10、错误事实材料(要同被调查人本人见面,被调查人要在材料上签署意见、签字、按指模。

)11、本人检查12、调查报告13、所在的党支部大会(党纪立案)或科、室、站、所的干部职工大会(政纪立案)研究给予被调查人处分决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14、支部处分决定(政纪的是处理意见)(要有被调查人签署的意见)15、纪委的处理意见(或者纪委报党委的请示)16、移送审理表17、审理前谈话18、审理报告19、党委下达处分决定(说明:①对于按处分批准权限需报呈市纪委审批的,由党委制发文件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请示文件要求一式十份;②请示文件和批复文件要一同存入文书卷;③党委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正文部分要援引上级部门的批复作为作出处分决定的依据之一。

)三、证据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谈话笔录3、主要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间接证据4、违纪行为人的基本情况材料要求:在复制证据时,要注明出证人或证据的出处,要有出证人的印章或签字(按指模),要注明取证人、取证日期等,如需加盖骑缝印章的要加盖骑缝印章。

四、执行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处分决定的文件(要求:该处分决定上要有被处分人签署的意见及签字、按指模。

)3、处分(处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按要求填写该表,在“收件人签名”栏中不仅要有被处分人的签字,而且要被处分人在其签名上按上指模。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第一篇:行政案件装订顺序绍兴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排列顺序1、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43、盘问笔录2、调查(结案)报案44、讯问笔录、违法嫌疑人员亲笔供述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先附空白纸)45、询问笔录(受害人、证人)4、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46、现场勘验笔录,物证、书证照片5、罚款收据、银行收讫凭证47、鉴定材料6、责令限期通知书48、电话查询记录7、送达回执(可先附空白纸)49、查获、抓获经过8、执行通知书(回执)9、移送案件通知书10、继续盘问(留置)审批表11、继续盘问通知书12、继续盘问人员家属通知书(发函收据)13、延长继续盘问呈批表14、延长继续盘问通知书15、受案登记表16、申请回避审批表17、传唤审批表/强制传唤审批表18、传唤证19、延长讯问查证审批表20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1、要求听证申请书2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23、举行听证通知书24、听证笔录25、听证报告书26、检查审批表27、检查证28、检查笔录29、抽样取证审批表30、抽样取证证据清单31、先行登记保存(处理)证据审批表3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33、返还保存物品清单34、扣押物品、文件审批表35、扣押物品、文件清单36、扣押物品、文发还凭证37、收缴物品审批表38、收缴物品决定书39、收缴物品清单40、销毁物品审批表41、销毁物品清单42、销毁记录 50、违法(嫌疑)人员身份证明51、医院伤情鉴定书、病历卡、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等5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审批表5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5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行政拘留所回执)5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银行回执)56、担保人保证书57、退还保证金审批表5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59、退还保证金通知书(银行回执)60、没收保证金审批表 61、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62、其他需保存的材料第二篇:行政案件装订顺序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各类案件的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 封面:卷宗应有封面,标明案件名称、案号、审判法院等相关信息。

2. 诉状:包括原告的起诉状,起诉状必须具备立案条件和法定形式,如法定格式、起诉请求、事实依据等。

3. 证据:包括原告提供的证据,如相关合同、收据、证件、鉴定书等。

此外,证据可能会有如信件、传真、短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4. 异议:涉及对证据的异议的相关材料,包括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异议书、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异议书。

5. 庭审笔录:包括庭审期间的所有笔录内容,主要是庭审过程的记录,如审判员的主持、当事人的陈述、辩论、证人证言等。

6. 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是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或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7.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相关法律文件、律师函、申请书、上诉状等。

在装订时,一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各类文书,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同一类文书进行分组,以方便查阅。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9条拟定一、卷宗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被处罚人员名单(三人以上使用)四、受案法律文书类1、受案登记表2、移送案件通知书3、申请回避审批表4、行政处罚审批表五、行政强制措施、传唤类法律文书1、传唤证2、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留置)、延长继续盘问(留置)法律手续六、证据材料:1、违法嫌疑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实身份的证照复印件(如驾驶证)2、法人、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书证复印件)3、投案自首或检举材料,抓获经过或群众扭送记录,受害人或举报人报案材料,其他办案单位建议作治安处罚的移送材料,其他司法部门或行政机关、信访、新闻部门移送的建议处罚材料4、询问(盘问)笔录(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违法嫌疑人书写的检查交待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5、询问笔录(询问受害人、证人笔录,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6、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与作案有关的照片(如作案工具、违禁品、赃款赃物、受伤的照片等)7、伤情鉴定书,赃证估价报告书及估价清单,违禁品、淫秽物品鉴定书,性病检查报告,毒品检验报告等鉴定材料8、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误工、车旅费单据等经济赔偿协议书,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等9、核实被处罚人身份材料(如电话查询记录等核实材料)10、公安机关依职权调取的其他证据七、其他证据类法律文书1、检查证和检查笔录2、抽样取证证据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4、扣押物品、文件清单5、扣押物品返还凭证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7、收缴物品决定书8、收缴物品清单八、告知或告知听证类法律文书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3、举行听证通知书4、听证笔录5、听证报告书6、鉴定结论告知笔录九、裁决类法律文书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2、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3、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4、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5、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裁决书6、调解协议书7、不予处理决定书8、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十、其他法律文书1、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2、解除强制戒毒决定书3、限期戒毒通知书4、收取保证金通知书5、担保人担保书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7、退还保证金通知书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9、财政罚没统一收据、保证金收据10、责令限期或停止通知书11、行政复议材料十一、执行类法律文书1、执行通知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3、送达回执十二、执法监督文书1、主办人登记表2、法制员审核意见书。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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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
民事一审案件诉讼文书材料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封面
2、目录
3、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审判流程表
5、立案审批表
6、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7、受理案件通知书、预交诉讼费通知书、送达回证
8、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
9、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0、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1、诉讼费减、缓、免手续
12、案件受理费结算收据
13、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
14、当事人延期举证申请书
15、准许(不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6、答辩状、送达回证
17、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8、原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19、被告举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用书证粘贴页粘贴)
20、当事人调取证据申请
21、准许(不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决定书)、
送达回证
22、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通知书、送达回证
23、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材料
24、调查原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5、调查被告笔录(按时间顺序排列)
26、调查取证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27、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
28、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勘验鉴定的手续和材料
29、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
30、转换程序通知书、送达回证
31、当事人请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32、准许(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送达回证
33、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名单通知书、送达回证
34、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送达回证
35、开庭前的通知、传票、送达回证
36、开庭公告底稿
37、法庭审理笔录
38、代理词
39、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
4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打印)
41、宣判公告(定期宣判时使用)
42、宣判笔录
4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44、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45、上级法院退卷函
46、上级法院裁判文书
47、证物处理手续
48、备考表
49、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50、证物袋
51、卷底
二、副卷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4、有关本案的内部请示及批复
5、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6、审理报告
7、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
8、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拟稿原本
9、其他对外不宜公开的材料
10、备考表
11、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12、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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