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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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

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

”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

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9、证据材料;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精心整理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1.案卷封面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

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

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

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

2.案卷目录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

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

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

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

如某人某一次的谈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

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

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

3.入卷材料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

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

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

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

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

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

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

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中发现、办案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中发现、公检法移送和其他等方面材料。

④不符合用墨要求的,一般指传真件、复写字迹材料,以及圆珠笔、蓝色笔书写的材料。

5.初步核实呈批表(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呈批表)①标题正确。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

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

”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

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

9、证据材料;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

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

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顺装)
1、问题线索材料及受理文书(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被调查人的详细自然情况及主体身份材料(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有特殊需要的,需分别加以说明,如其现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工资状况,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3、初核报批手续(初步核实呈批表、初核方案及领导批示等);
4、初步核实报告(含领导批示);
5、立案手续(立案呈批报告、常委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6、“两规”等调查措施的报批程序(使用“两规”措施呈报表、解除“两规”措施呈报表、执行“两规”措施通知书、解除“两规”措施通知书、停职检查决定书、停职检查建议书等);
7、依纪依法暂扣、封存赃款赃物平局及有关处理情况材料;
8、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等(与被调查对象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调查组就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不同意见的说明材料、被调查人检查认识材料等);
9、移送司法手续(关于XXX涉嫌犯罪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涉刑审查报告及省纪委领导集体研究意见、关于XXX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函等);
10、调查报告;
11、案件移送审理报告及分管领导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入审理卷)。

1.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
2.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
(若有多份谈话笔录,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主要证人的情况说明;
4.与主要证人的谈话笔录;
5.与其他证人的谈话笔录;
6.其他证人证言;
7.有关书证物证;
8.其他证据材料。

卷内文件目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

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卷宗封面样式中共xxx 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关于XXX (姓名)违纪案件的卷宗执行卷(第X册,共X册)本册收录文件概要: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全宗号冃口#4 口目录号案卷号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

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

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

“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

“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

“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

“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圭寸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

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1 .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3)处分决定书;(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执行情况材料(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2)各类送达回证;(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其他材料。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4. 同志参加
年度考核,评定
容 5. 其他:
;其工资待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相 档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在执行上述处分内容后,请及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职级、工
资待遇变更有关材料于
月 日回告。
签收单位


签收人及签收时间

送达人及送达时间
备注
— 248 —
附式 2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回证
— 247 —
附式 1
被处分人 基本情况
处分情况
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错误性质 处分种类 处分档次 生效时间
性别 党纪
出生年月 政纪
1. 同志处分影响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15日内,将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
3. 同志职务、级别应调整为 告 知 应变更;
收文人
处分 决定 宣布 情况
宣布时间
宣布 方式
文件阅
宣布 范围
班子成员
召开会议 中层干部
通报公告 支部党员
其他 全体人员
职务级别 变动情况
处分前 调查中 处分后
任职时间 停职时间 执行时间
案件名称 受送达单位
送达文件
送达人
收件人 (签名或盖章)
收到 日期
送达 地点
不能送达 理由
备注:
— 249 —
附式 3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被处分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决定机关
党纪 处分
生效时间 种类
党纪处分 收文时间
政纪处分 收文时间
性别
政纪 处分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一、案卷建立1.1 案卷命名、编号原则案卷命名应准确反映案件名称、立案时间、当事人等信息,格式为“XX (姓名)XX(案由)XX(年份)XX(序号)”。

案卷编号按年度编制,每年一个流水号,格式为“年份+序号”。

1.2 案卷印制、使用、保管等细节要求案卷封面应包括案卷名称、当事人信息、案件来源等,案卷内文件应按照时间、程序、内容等顺序排列,做到整洁、清晰、有序。

案卷使用应严格遵循借阅、归还、复印等程序,防止遗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1.3 案卷质量保障措施建立案卷质量评估制度,对案卷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进行评估,确保案卷质量。

二、案卷保管2.1 案卷出借、归还流程案卷出借需经相关领导审批,并办理出借手续,记录出借时间、借阅人等信息。

案卷归还时需检查案卷完整性,确保无遗失、损毁等情况,并在归还记录上签字确认。

2.2 案卷保密、安全防范等注意事项案卷涉及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专人专管、专柜存储、加密处理等。

非必要情况下,不得随意泄露案卷信息。

2.3 案卷遗失、损毁处理流程若发现案卷遗失、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案卷查阅3.1 案卷查阅权限与程序案卷查阅权限应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一般仅限于办案人员、上级领导等。

查阅时应办理相关手续,记录查阅时间、查阅人等信息。

3.2 案卷查阅人员要求案卷查阅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权限,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案卷信息。

如需摘录、复制案卷内容,应经相关领导审批,并妥善保管摘录、复制件。

3.3 案卷摘录、复制等操作细节案卷摘录应准确反映案卷内容,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格式。

复制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篡改、删减。

四、案卷借阅4.1 案卷借阅申请及审批流程案卷借阅应提前申请,填写《案卷借阅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申请表应详细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归还时间等信息。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排列顺序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主办、协办案件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报告。

3、立案报告。

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

5、证明材料。

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

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

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部、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

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意见查处结果的意见。

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

3、核实情况报告。

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

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审批案件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审理报告。

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

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

6、上级的批复。

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

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材料。

(二)备案案件1、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1)下级对案件处理的批复;(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对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案卷装订方法和要求

案卷装订方法和要求

案卷装订方法和要求
一、装订前准备
1. 检查案卷的完整性:确保案卷中没有任何遗漏的文件或资料,如有缺失应及时补充。

2. 确定装订方式:根据案卷内容和数量,选择合适的装订方式,如线装、订书机装订等。

3. 确定装订顺序: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案卷,如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以便于查阅。

二、装订过程
1. 分类装订:将案卷按照内容、时间、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别装订。

2. 确保文件牢固:在装订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牢固,不易脱落。

对于较厚的文件,可以采用加厚纸张或增加纸板等方法来加固。

3. 标注页码:在案卷每一页的底部或侧面标注页码,以便于查阅。

三、装订后要求
1. 外观整洁:装订后的案卷外观整洁,无明显瑕疵。

2. 易于查阅:案卷的装订方式要便于查阅,不易造成翻阅困难。

3. 归档保存:装订后的案卷应及时归档保存,并做好目录索引等配套工作,以便于日后查阅。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立卷归档暂行办法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立卷归档暂行办法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立卷归档暂行办法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档案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中纪发〔1998〕8号),制定本办法。

一、案件档案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案件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系统整理立卷、依纪依法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是真实反映案件查处情况的重要历史资料。

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应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各类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归档,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机关档案室对各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档案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案件档案一般在本单位保管期限满二十年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鉴于案件档案的特殊性,如本单位档案室库房容量允许,可尽量延长在本单位存放的时间。

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件档案进行鉴定。

短期保管的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已满,应及时成立机关档案鉴定小组,逐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经审定确无保管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二、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一)案件材料的收集案件承办人员应从承办案件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材料,案结后及时整理立卷。

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时间以归档年度为准。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在备考表中说明。

案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

2、初核材料、“两规”相关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及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案卷卷内要紧材料排列顺序

纪检监察机关案卷卷内要紧材料排列顺序

纪检监察机关案卷卷内要紧材料排列顺序一、直接了结、谈话函询了结、初核了结类案卷(一)程序卷1.证明问题线索来源的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领导指示、会议决定、巡视巡察发觉或报案、控诉、举报、自首等案件来源材料;2.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问题线索备案呈批表;3.指定管辖决定书,直接办理决定书;4.纪检监察室集体研判记录;5.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记要;6.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7.问题线索处置方案;8.谈话呈批表,函询呈批表;9.谈话函询方案,谈话函询工作预案;10.委托谈话函(程序标准第24条);11.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12.谈话(函询)办结呈批表;13.谈话函询情形报告;14.谈话函询予以了结澄清材料;谈话提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材料;15.初步核实呈批表;16.初核工作方案,平安预案;17.初核情形报批表;18.初核情形报告;19.初核工作专题会议讨论记录;20.谈话通知书,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1.询问通知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2.查询金融财产通知书;23.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24.退还、返还调取财物文件清单;25.勘查证,委托勘检书,委托解剖尸身通知书,解剖尸身通知书;26.委托鉴定书,鉴定意见通知书;27.利用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利用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28.延长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延长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29.解除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解除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30.利用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利用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31.延长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延长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32.解除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解除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33.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4.其他需要入卷材料。

(二)证据卷依照一事一证的原那么,依照以下顺序装订:1.谈话记录、谈话笔录、被谈话人书面材料、函询说明材料、谈话函询对象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自书材料等;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物证;5.书证;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9.其他需要入卷材料。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一、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

不得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得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取酬;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

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拖欠学校公款;不得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奢侈浪费,用公款高消费。

四、在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一律按规定登记上交。

五、不违反规定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参加任何宗教迷信、邪教和赌博活动。

六、不利用本人或亲属、子女的婚丧嫁娶等喜庆活动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七、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情况。

八、以上规定,校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并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一、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

不得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得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取酬;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

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拖欠学校公款;不得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奢侈浪费,用公款高消费。

四、在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一律按规定登记上交。

五、不违反规定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参加任何宗教迷信、邪教和赌博活动。

六、不利用本人或亲属、子女的婚丧嫁娶等喜庆活动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七、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情况。

八、以上规定,校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并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检察卷宗装订顺序

检察卷宗装订顺序

检察卷宗装订顺序检察卷宗装订顺序检察卷(起诉案件、不起诉案件)第一部分法律文书卷一、立案1、批准指定管辖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2、指定管辖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3、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4、交办案件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5、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非常用文书)6、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7、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8、案件来源(公诉部门需要)9、到案经过(公诉部门需要)10、立案决定书11、补充立案决定书12、当事人申请回避材料13、回避决定书14、驳回申请决定书(回避用)15、回避复议决定书二、强制措施16、拘传证17、拘留决定书18、拘留证(公安机关填制)19、拘留通知书20、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21、报请审查逮捕告知书22、逮捕决定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23、逮捕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24、逮捕决定书(追捕用,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25、逮捕证(公安机关填制)26、逮捕通知书27、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限逮捕人大代表使用)28、人大常委会批复(人大常委会批复行文的部门不同、加盖公章不同,不影响批复的效力)29、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0、不予逮捕决定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1、不予逮捕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2、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3、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4、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通知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5、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6、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37、不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8、不予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39、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通知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40、不予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41、决定释放通知书42、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3、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4、保证书45、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46、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7、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8、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49、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50、不予批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51、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三、保障律师及犯罪嫌疑人权利52、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53、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54、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55、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过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56、辩护人提出申请材料57、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58、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四、侦查措施59、传唤证60、传唤通知书61、询问通知书62、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非常用文书)63、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非常用文书)64、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非常用文书)65、调取证据通知书66、调取证据清单67、搜查证68、协助查封通知书69、登记保存清单70、查封通知书71、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72、扣押决定书73、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70—72通用)74、解除查封决定书75、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76、解除扣押决定书77、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决定书78、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79、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80、查询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81、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82、冻结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83、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告知书84、当事人申请材料85、不许可出售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决定书86、许可出售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决定书、通知书87、解除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88、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89、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90、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1、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决定书92、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清单93、提讯提解证94、换押证95、通缉通知书96、撤销通缉通知书97、撤销红色通缉令通知书98、委托协查函99、鉴定聘请书100、委托鉴定书101、鉴定意见通知书102、委托勘检书103、勘查证104、解剖尸体通知书(非常用文书)105、委托技术协助书106、委托技术性证据审查书107、送达回证五、侦查终结108、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109、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110、不起诉意见书111、起诉意见书112、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第二部分证据卷1、讯问犯罪嫌疑人综合笔录2、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按时间顺序)3、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附第一次笔录之后)4、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5、询问笔录6、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附第一次询问笔录之后)7、犯罪嫌疑人主体相关证明材料8、书证9、物证10、搜查笔录11、勘验检查笔录12、辨认笔录13、侦查实验笔录14、鉴定意见15、其他证据材料和参考资料检察卷宗装订顺序检察内卷(起诉案件、不起诉案件)第一部分法律文书卷一、案件线索1、线索登记表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笔录3、自首笔录4、线索审查评估意见表5、申请交办案件线索意见书(审批表附后)6、交办案件线索通知书(审批表附后)7、提请移送案件线索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8、批准/不批准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9、移送线索通知书(检察机关内部)(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0、移送线索通知书(由检察院移送至外单位)(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1、退回线索审批表(非常用文书)12、线索备案表13、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表(系统无法生成,另行制作)二、案件初查14、提请初查报告(审批表附后)15、 XXX涉嫌XXX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16、《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接触被查对象)党内报告书》17、接触初查对象审批表18、延长初查期限审批表19、中止初查审批表20、恢复初查审批表21、初查结论报告(审批表附后)22、关于XX线索初查结论的批复(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3、合并线索审批表24、案件线索查处情况回复函(审批表附后)三、立案25、申请指定管辖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26、指定管辖案件审查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7、拟交办、指定管辖XX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8、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审批表(非常用文书)29、立案决定书审批表30、提请立案报告(审批表附后)31、 XXX案侦查计划32、关于XXX案件侦查安全预案33、补充立案决定书审批表34、补充立案报告(审批表附后)35、《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党内报告书》36、大要案登记表37、立案备案登记表38、备案审查案件报告(上一级检察院填制)39、纠正立案决定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40、回避决定书审批表41、驳回申请决定书审批表(回避用)42、回避复议决定书审批表43、提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44、催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45、督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46、督办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审批表附后)47、督办案件审查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48、报送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49、移送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50、移送案件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51、提请批准并案侦查报告(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52、批准并案侦查决定书、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53、确定犯罪嫌疑人报告(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四、强制措施54、采取XXX强制措施审批表55、拘传证审批表56、拘留决定书审批表57、拘留通知书审批表58、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审批表59、委托报告(报请许可)拘留人大代表的函(审批表附后)60、异地羁押审批表61、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使用)62、报请逮捕书(省级以下检察院使用)(审批表附后)63、报请审查逮捕告知书审批表64、逮捕通知书审批表65、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审批表(限逮捕人大逮捕使用)66、对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通报书(审批表附后)67、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68、附条件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6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70、撤销逮捕理由说明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71、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72、不予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7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批表附后)74、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审批表附后)75、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审批表76、提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审批表附后)77、变更(撤销)逮捕措施报告书(审批表附后)78、决定释放通知书审批表7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审批表8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审批表81、保证书审批表8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表8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审批表84、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审批表85、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意见书(审批表附后)8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审批表87、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审批表五、保障律师及犯罪嫌疑人权利88、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审批表8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审批表附后)90、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审批表91、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审批表92、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过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审批表93、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审批表9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审批表六、侦查措施95、传唤证审批表96、传唤通知书审批表97、询问通知书审批表98、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非常用文书)99、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非常用文书)100、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非常用文书)101、送回被询(讯)问人记录102、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审批表附后)10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4、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申请书(审批表附后)105、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7、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8、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109、调取证据通知书审批表110、调取证据清单审批表111、搜查证审批表112、协助查封通知书审批表113、登记保存清单114、查封通知书审批表115、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审批表116、扣押决定书审批表117、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审批表(116—118通用)118、入库单(案管部门填制)119、解除查封决定书审批表120、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审批表121、解除扣押决定书审批表122、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决定书审批表123、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24、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审批表125、查询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审批表126、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审批表127、冻结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审批表128、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告知书审批表129、不许可出售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决定书审批表130、许可出售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决定书、通知书审批表131、解除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审批表132、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审批表133、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审批表134、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审批表附后)135、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决定书审批表136、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清单(审批表附后)扣押款物处理结果告知书(和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有重复)137、提讯提解证审批表138、换押证审批表139、边控工作呈批表140、边控对象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1、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审批表附后)142、上网追逃人员登记/撤销/删除表(审批表附后)143、通缉通知书审批表144、红色通报申请表(审批表附后)145、关于辑控措施的批复(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46、撤销边控对象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7、撤销通缉通知书审批表148、撤销红色通缉令通知书审批表149、委托协查函审批表150、委托鉴定书审批表151、鉴定聘请书审批表152、鉴定意见通知书审批表153、委托勘检书审批表154、勘查证审批表155、辨认犯罪嫌疑人审批表156、申请侦查实验审批表157、解剖尸体通知书审批表(非常用文书)158、委托技术协助书审批表159、委托技术性证据审查书审批表160、同步录音录像通知单(审批表附后)161、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档案调用单(审批表附后)162、同步录音录像委托技术处理(复制)单(审批表附后)163、办案用警申请表164、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165、送达回证166、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167、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七、侦查终结168、讨论案件笔录169、提请检察委员会议题审批表170、检察委员会议题171、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172、提请以事立案终止侦查报告(审批表附后)173、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7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情况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75、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审批表176、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审批表附后)177、侦查终结报告(移送审查不起诉)(审批表附后)178、侦查终结报告(移送审查起诉)(审批表附后)179、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80、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审批表附后)181、侦查终结财物、文件处理清单(审批表附后)182、销毁清单(审批表附后)183、侦结交办决定(上级院侦查终结交下级院移送起诉)(审批表附后)184、不起诉意见书审批表185、起诉意见书审批表186、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审批表八、其他187、接收案件通知书(案管部门填制)188、补充侦查决定书(公诉部门填制)189、补充侦查说明(审批表附后)190、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公诉部门填制)191、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公诉部门填制)192、并案审批表193、分案审批表194、关于XX事项(案件)请示(审批表附后)195、关于XX事项(案件)的审查意见(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96、关于XXX的批复(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97、纠正案件决定错误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98、反贪局办案告知卡199、廉洁自律卡200、案件回访监督卡201、执法办案风险处置表202、征求意见函203、检察建议书(审批表附后)204、来信来访材料205、审判机关判决书第二部分证据卷1、不作诉讼证据使用的讯问笔录(按时间顺序)2、不作诉讼证据使用的询问笔录(按时间顺序)3、不作诉讼证据使用的其他证据材料和参考资料检察卷宗装订顺序撤案卷第一部分法律文书卷一、案件线索1、线索登记表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笔录3、自首笔录4、线索审查评估意见表5、申请交办案件线索意见书(审批表附后)6、交办案件线索通知书(审批表附后)7、提请移送案件线索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8、批准/不批准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9、移送线索通知书(检察机关内部)(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0、移送线索通知书(由检察院移送至外单位)(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1、退回线索审批表(非常用文书)12、线索备案表13、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表(系统无法生成,另行制作)二、案件初查14、提请初查报告(审批表附后)15、 XXX涉嫌XXX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16、《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接触被查对象)党内报告书》17、接触初查对象审批表18、延长初查期限审批表19、中止初查审批表20、恢复初查审批表21、初查结论报告(审批表附后)22、关于XX线索初查结论的批复(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3、合并线索审批表24、案件线索查处情况回复函(审批表附后)三、立案25、申请指定管辖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26、指定管辖案件审查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7、批准指定管辖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8、拟交办、指定管辖XX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29、指定管辖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30、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31、交办案件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32、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33、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34、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35、案件来源(公诉部门需要)36、到案经过(公诉部门需要)37、立案决定书(审批表附后)38、提请立案报告(审批表附后)39、 XXX案侦查计划40、关于XXX案件侦查安全预案41、补充立案决定书(审批表附后)42、补充立案报告(审批表附后)43、《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党内报告书》44、回避决定书(审批表附后)45、驳回申请决定书(审批表附后)(回避用)46、回避复议决定书(审批表附后)47、大要案登记表48、立案备案登记表49、备案审查案件报告(上一级检察院填制)50、纠正立案决定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51、报请立案侦查建议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自侦立案监督用)52、报请立案侦查建议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自侦不立案复议用)53、提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54、催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非常用文书)55、督办案件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56、督办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审批表附后)57、督办案件审查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58、报送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59、移送案件意见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60、移送案件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61、提请批准并案侦查报告(审批表附后)62、批准并案侦查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63、确定犯罪嫌疑人报告(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四、强制措施64、采取XXX强制措施审批表65、拘传证(审批表附后)66、拘留决定书(审批表附后)67、拘留证(公安机关填制)68、拘留通知书(审批表附后)6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审批表附后)70、委托报告(报请许可)拘留人大代表的函(审批表附后)71、异地羁押审批表72、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使用)73、报请逮捕书(省级以下检察院使用)74、报请审查逮捕告知书(审批表附后)75、逮捕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省级以上检察院使用)76、逮捕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省级以下检察院使用)77、逮捕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追捕用)78、逮捕证(公安机关填制)79、逮捕通知书(审批表附后)8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限逮捕人大逮捕使用)(审批表附后)81、人大常委会批复82、对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通报书(审批表附后)83、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84、附条件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85、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86、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87、撤销逮捕理由说明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88、不予逮捕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省级以上检察院使用)89、不予逮捕决定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省级以下检察院使用)90、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1、不予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2、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批表附后)93、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4、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5、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审批表附后)96、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通知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7、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98、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审批表附后)99、不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省级以上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100、不予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填制)101、提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审批表附后)102、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通知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103、不予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侦查监督部门填制)104、变更(撤销)逮捕措施报告书(审批表附后)105、决定释放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6、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07、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08、保证书(审批表附后)109、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10、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11、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12、报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意见书(审批表附后)11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1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15、不予批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上一级检察院填制)11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审批表附后)五、保障律师及犯罪嫌疑人权利117、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1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情况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19、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20、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21、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过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22、辩护人提出申请材料123、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审批表附后)六、侦查措施125、传唤证(审批表附后)126、传唤通知书127、询问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28、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29、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30、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审批表附后)(非常用文书)131、送回被询(讯)问人记录132、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审批表附后)13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34、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申请书(审批表附后)135、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执行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3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37、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38、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139、调取证据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0、调取证据清单(审批表附后)141、搜查证(审批表附后)142、协助查封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3、登记保存清单144、查封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5、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46、扣押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47、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审批表附后)(144—146通用)148、入库单(案管部门填制)149、解除查封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50、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51、解除扣押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52、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决定书(审批表附后)153、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54、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55、查询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56、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57、冻结犯罪嫌疑人金融财产通知书(审批表附后)158、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告知书(审批表附后)159、当事人申请材料。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
一、正卷装订顺序
1、卷内文件目录
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
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
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
二、副卷装订顺序
1、封面文件目录
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
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
5、法制核审表
6、结案报告表
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一、案卷归档制度1. 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案卷的完整性。

2. 归档的案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案卷归档应当及时,一般应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完成。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案卷材料。

二、案卷借阅制度1. 案卷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2. 需要借阅案卷的,应当向承办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案卷,不得损坏、丢失或者擅自转移案卷。

4. 借阅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案卷,逾期不归还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三、案卷保管制度1. 案卷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承办人应当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应当采取特别的保密措施。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移、毁损、篡改案卷内容。

四、案卷销毁制度1. 对于已经结案的案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 承办人应当提出销毁意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3. 销毁案卷应当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销毁过程。

4. 销毁的案卷应当做好记录,并永久保存销毁凭证。

五、案卷保密制度1. 所有涉及案件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案情。

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3.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涉案物品,防止涉案物品遗失或者被盗。

4. 对于故意泄露案情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1.案卷封面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

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

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

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

2.案卷目录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

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

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

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

如某人某一次的谈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

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

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

3.入卷材料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

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

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

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

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

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

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

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中发现、办案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中发现、公检法移送和其他等方面材料。

④不符合用墨要求的,一般指传真件、复写字迹材料,以及圆珠笔、蓝色笔书写的材料。

5.初步核实呈批表(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呈批表)①标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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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案卷封面:填写案卷标题、案卷编号、责任人、材料题名、日期
等。

2.立档单位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准确名称。

3.案卷目录:逐一列出卷内材料目录,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
初核方案等。

4.案卷内容: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卷内材料,确保填写正确、清晰。

5.备考表:填写立卷人、检查人、审核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考。

以上装订顺序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在具体操作时,应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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