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学校名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学校名单
(第一批)
附件2: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
(暂行)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第一条广东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办学思想;在科学管理、办学模式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办学有特色,社会声誉高,在当地乃至全省能发挥示范性作用。
第三条学校占地面积180亩以上(多校区办学,多数主干专
业或多数学生所在的主校区占地100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校园绿化、美化好,校园文化建设水平高。
第四条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达5000人以上。有至少2个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点),至少5个连续开办5年以上的主干专业。
第五条学校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校企合作,逐步形成了校企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机制;各专业均建立了两个以上顶岗实习基地,其中各主干专业均建有至少两个顶岗实习基地三年以上;开展了订单培养。
第六条学校有相对独立的、符合有关标准的实训楼,校内实验实训室(含车间)总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设备总值达3000万元以上(以第一、三产业的专业为主的学校达2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学校示范校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学校主办方承诺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不改变学校发展方向,包括不撤并、不升格、不转制。
第八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九条学校已建立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十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评总分达90分以上。
附则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另行制定。
附件3: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
(暂行)
附件4: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论证表
(暂行)
(所有佐证材料按顺序与本表装订成一册,作为本表附件)
附件5: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分项自评表
(样表)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