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推进“互联网+阳光司法”,建设智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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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推进“互联网+阳光司法”,建设智慧法院
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颁布实施。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阳光法院、网络法院、智能法院是构成智慧法院的三个维度。推进“互联网+阳光司法”是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的必由之路。
一、信息化全方位塑造司法公开
在前信息化时代,法院的司法公开以庭审公开为核心,辅助于公告牌、宣传栏、法院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载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电子政府(e-Gov.)的推进,法院的司法公开有了新的载体和渠道,信息化对司法公开进行了全方位的塑造,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放大了公开效应。借助法院信息化的应用和发展,中国法院的司法透明度得到全方位提升,实现了审务信息的网上公开、裁判文书的社会共享、流程信息的主动推送、法庭审理的远程可视以及执行信息的阳光透明。
第一,审务信息实现从上墙公示到上网公开。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与审判有关的人、财、物以及诉讼指南等司法行政事务,包括法院概况、人员信息、财务信息以及诉讼指南信息等。相对于审判、文书、执行等信息的公开,审务公开尽管不是司
法公开的主流,但也是提高法院司法透明度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及监督审判、执行权的运行意义重大。早期的审务公开主要是院内公开或内部公开,法院会将组成部门及其职能、人员信息、财务报表以及诉讼须知等信息制成宣传栏放在法院办公楼或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上墙公示,公开范围极为有限。随着越来越多的法院建立官方网站,网上公开的审务信息越来越丰富,任何人登陆网站便可以全面了解法院,包括法院的组成、职能、司法工作人员信息、预决算信息以及如何到法院进行诉讼。
第二,裁判文书实现从送达当事人到社会共享。庭审的结果最终将反映在裁判文书上。早期裁判文书仅限于送达当事人,公众很难获取。裁判文书作为重要的有价值的司法资源,除了基于保密的原因不公开之外,应该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记载了当事人信息、案件事实和理由、审判人员意见等案件审理的全部要素, 因此裁判文书的公开对于审判公开具有重要意义。网上司法公开最早是从裁判文书上网开始的。从地方法院尝试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公开经历了从分散到集约、从地方到全国的发展路径。2015年1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改版后,平台的功能进一步强大,裁判文书无论从公开的数量还是质量均有所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裁判文书超过2550万份,累计访问量超过47.2亿人次。为了进一步方便裁判文书的应用,2016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手机客户端(APP)正式上线,成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信息化在裁判文书上网方面不仅提供外部的公开平台,还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提供强大的内部支持。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依托信息技术将裁判文书公开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办案法官在办案平台一键点击自动公布,从而减轻裁判文书公开的工作量,实现裁判文书及时、全面、便捷公布。
第三,流程信息实现从无处查询到主动推送。对于当事人而言,案件进行到何种程度是其最为关心的。在前信息化时代,当事人要想了解案件进展程度,必须想方设法联系主办法官,但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并不畅通,当事人会因此而对法官产生误解和不信任。为有效避免案件当事人因无法及时获悉案件审理进程而对案件审判公正性提出质疑,增进当事人对法院的理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借助信息化开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将案件流程信息推送给当事人。2014年11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除最高人民法院外,绝大多数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把形成裁判的全过程展现在案件当事人面前,使司法过程更加透明,真正做到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第四,法庭审理实现从剧场公开到远程可视。审判是法院的核心工作,司法公开最初主要指审判公开,即允许案件相关人士以及社会公众进行旁听,即使因为法定原因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宣判。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明确公民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可以自由旁听。然而,受法庭容纳人数的限制以及实地交通等方面诸多不便因素的影响,实际进入法庭旁听的人数有限,从而影响庭审公开的效果。为了消除这些限制和不便因素,借助于数字法庭的普及,网上庭审直播可以扩大庭审公开的受众面,公众可以摆脱时空限制不到庭审现场也能随时随地观看庭审,实现从剧场式公开到远程可视。自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全部网上直播。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中国庭审公开网,全面覆盖四级法院,将海量的庭审直播过程全方位、深层次地展示在新媒体平台下,使公众可以迅速、便捷地了解庭审全过程,降低了旁
听的门槛,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减轻法院的管理保障成本。
第五,执行信息实现从局部曝光到全程透明。执行是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程序,其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和将之变现是实现执行目的的关键环节,而实践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引起的执行难和拍卖不透明导致的执行腐败往往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因素。为缓解执行难、减少执行腐败,法院在加强执行规范化的同时,重视阳光执行,借助互联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推广网络司法拍卖。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者名单”的公布和通报制度,开通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并借助微博、微信平台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征信系统互联互通,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面临信用惩戒。司法拍卖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变现的首选方式,也是执行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环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司法拍卖提供更为开放的模式,越来越多的地方法院将司法拍卖搬到电子商务平台,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推行阳光拍卖。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明确人民法院进行财产拍卖时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原则。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国14个省市1600多家法院开展了司法网拍。
二、现阶段司法公开的发展瓶颈
信息化为司法公开提供了平台,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但是现阶段的司法公开也遭遇了发展瓶颈。制约司法公开纵深发展的因素很多,有观念意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