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版喷规与旧版喷规内容变化对比
2018新版教材来啦,变化会多吗(1)
2018 新版教材来啦,变化会多吗?
首先,关于 2018 新版教材改革的原因,我们简单看一下:
2018 年一级消防考试内容新增项: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201 8 年 1 月 1 日实施;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2018年 4 月 1 日实施;
4.《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2018 年7 月 1 日实施;
5.《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2018 8 月 1 日实施。
2018 年各大新规范相继实施以来,新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修订版)也将于2018年10 月份开始实施,故 2017 年教材已经无法适应考试的要求。
加上,旧版教材需勘误的地方达1000多处,与现行规范冲突太多,需要在现版的基础上重新编写,2018 版新教材现已于 2018 年7月10号开始正式发售。
2018 注册消防工程师官方指定新版教材由机械工业出版社改为人事出版社,除了勘误外,还相应增加和更新
了最新版规范的内容,对有的章节做了删减和调整,总的来说,新版更加便于应试人员针对性地复习和备考。
2018 版本页数变动:
技术实务增加65 页共622 页综合能力增加62 页共530 页案例分析增加 50 页共 279 页。
防护冷却系统与防护冷却水幕系统的区别与联系
但超过9 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 L/ ( s • m ) ”以 外,尚且要求“系统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 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和“喷头布置应符合第 7.1.16条的规定”。综上所述,防护冷却水幕作为水 幕系统的一种,仍然可以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 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而且基本设计参数并无变 化,但是持续喷水时间、喷头布置有了新的要求, 这体现了人们对防护冷却水幕的新认识,也更为科 学、合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防护冷却水幕作为 水幕系统的一种,属于“开式系统”,而非“闭式 系统” O
此外,新《喷规》对防护冷却水幕增加了新的 要求,除“防护冷却水幕喷水点高度W4m,喷水强 度为0.5 17 (s • m),喷头工作压力0.1 MPa,喷水点 高度每增加1 m,喷水强度应增加0.1 L/ ( s • m ),
水上消防2019年第6期 5
水运发展与专业研讨範DEVELOPMENT AND DISCUSSION
水运发展与专业研讨 ® DEVELOPMENT AND DISCUSSION
防护冷却系统与防护冷却 水幕系统的区别与联系
■ 丁显孔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22)
▼摘要
2018新版喷规与旧喷规内容变化对比(完结)
2018新版喷规与旧喷规内容变化对比(完结)8管道8.0.2 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同时符合本规范 1.0.4 规定的涂覆其它防腐材料的钢管,以及铜管、不锈钢管。
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该段管道的末端设过滤器。
改为:8.0.2 配水管道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和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报警阀前设置过滤器。
新增:8.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及管件时,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系统应为湿式系统,并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且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及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9 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5135.19的规定;2 应用于公称直径不超过DN80的配水管及配水支管,且不应穿越防火分区;3 当设置在有吊顶场所时,吊顶内应无其他可燃物,吊顶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4 当设置在无吊顶场所时,该场所应为轻危险级场所,顶板应为水平、光滑顶板,且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
8.0.3 镀锌钢管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丝扣或法兰连接。
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
铜管、不锈钢管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除镀锌钢管外,其它管道的水头损失取值应按检测或生产厂提供的数据确定。
改为:8.0.5 配水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 镀锌钢管、涂覆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螺纹或法兰连接,当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2 铜管可采用钎焊、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连接方式;3 不锈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卡压等连接方式,不宜采用焊接;4 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管件可采用粘接连接,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管件与其他材质管材、管件之间可采用螺纹、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5 铜管、不锈钢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新老防排烟规范的对比与图文解析
新防排烟规范标准条文总结新防排烟规范主要变化内容概念防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排烟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图文解析防烟系统>>>>设置部位1、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安全性较高的安全出口)、消防电梯前室(灭火救援通道);2、避难层(建筑内的安全区域,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才有)。
作用:通过设置防烟措施,防止烟气进入防烟部位,确保防烟部位的人员不受烟气侵袭,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条件。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楼梯间示例前室示例2、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示例机械加压送风的立面图和平面图示例楼梯间加压送风口和竖井示例加压送风机及风管示例送风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前室送风口和竖井示例排烟系统>>>> 设置部位1、较长的疏散走道;2、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面积较大的地上房间和地下室(这两项的具体标准因建筑定性而异,具体可参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3、中庭。
由此可见,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进入疏散走道的烟气排出室外,为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安全条件。
>>>> 方式1、自然通风方式注:此处(房间和走道)的自然通风不同于楼梯间和前室的自然通风。
虽然它们的原理相同,但此处是作为排烟措施,而楼梯间和前室是作为防烟措施。
中庭示例走道示例2、机械排烟方式设置部位:按规范应设置排烟措施,但又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中庭。
原理示例水平机械排烟系统原理示例分区示例排烟口和手动开启装置示例排烟口手动开启装置示例中庭机械排烟示例排烟风机及风管示例排烟风机房电气控制柜示例排烟防火阀示例【附】防火阀与排烟防火阀的区别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密闭场所如地下室还应设置补风用的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的补风系统原理机械排烟系统的补风排烟系统在有困难时,可以和通风空调系统兼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
消防技术实务新旧教材对比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新教材修改的特点: (1)在原2017 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基本的章节顺序未改变; (2)2018 版教材针对新规范修改的内容进行调整; (3)对原2017 版教材纠错、无用内容进行了部分的删减;
(4)与老教材相比,新教材更加科学、合理、完善,更加倾向于实际应用。
消防基础
知识
P2
后一段增加“四个必要条件……四个方面”
第一篇
章
2018年教材 2、自燃的概念第一句发生变化 ( 1 )化学自燃,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调换
2017年教材
位置;(二)爆炸,最后一句话,第三章第
P3
消防基础
知识
一节把“第一节删除”。P3 第一章 燃烧 扩散燃烧的特点,删除最后一句话“对稳定 的扩散燃烧,只要……火灾也较容易扑救” 二、液体燃烧,那段,最后一句话“可燃液 体会产生闪燃现象”。 1. 闪 燃 , 闪 燃 的 概 念 变 化 。 2. 沸 溢 , 增 加 “在含有水分、黏稠度较大“P4 P4
P26
危险品的概念有变化 第二节 易燃气体,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 点改成“燃烧范围不小于12%......”。P35
P29
第一篇
章
2018年教材
2017年教材
第三节 易燃液体,第一段第一句话有变化。 P33 P38
第三章 爆炸
消防基础
知识
(一)易燃固体的分类与分级内容有变化 删除“(二)易燃固体包括的范围”。P40
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开启消防水泵,该形式的系统可向任何水灭火系统供水。(二)临时高
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系统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 灾发生时需启动消防水泵。该系统也可向任何水灭火系统供水。
防火规范新旧对比解读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相关专家解读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2018新版喷规与旧喷规内容变化对比(二)
2018新版喷规与旧喷规内容变化对比(二)6.1喷头6.1.1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 6.1.1 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和设置货架内置喷头的闭式系统,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表 6.1.1 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大幅修改:6.1.1 设置闭式系统的场所,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应符合表 6.1.1 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洒水喷头和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场所,可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表 6.1.1 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净空高度(m)6.1.3 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2 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3 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4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采用洒水喷头;5 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改为:6.1.3 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2 吊顶下布置的洒水喷头,应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3 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住宅建筑、宿舍、旅馆建筑客房、医疗建筑病房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4 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5 顶板为水平面,且无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影响喷头洒水的场所,可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6 住宅建筑和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宜采用家用喷头;7 不宜选用隐蔽式洒水喷头;确需采用时,应仅适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Ⅰ级场所。
新增:6.1.6 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洒头。
6.1.6 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1 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2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3 超出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4 地下的商业及仓储用房。
汽车库消防—喷淋—泡沫喷淋设计探讨
汽车库消防—喷淋—泡沫喷淋设计探讨摘要:文章对建筑消防设计中涉及Ⅰ类地下、半地下停车库设置泡沫—喷淋系统做了简要分析,结合相关现行消防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设置泡沫—喷淋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对于Ⅰ类地下、半地下停车库设置泡沫—喷淋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汽车库,泡沫喷淋,作用面积汽车库工程是建筑设计中较普遍的组成部分。
有关汽车库的消防设计,现行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下面简称《汽规》),现行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下面简称《喷规》)都有相应的章节和与之相关的汽车库消防设计内容。
现就汽车库消防设计中的喷淋与泡沫—水喷淋谈一点想法。
1 汽车库起火原因分析汽车库起火主要是因为停放在车库中的某一辆车起火所导致,故笔者认为导致车库起火原因可等同与汽车起火原因,对此本文就汽车起火原因做简单分析:1.1汽车供油系统故障引起火灾的原因汽车供油管路或者设备由于老化、质量、安装等原因,导致燃油外漏。
燃油遇电火花或接触高温排气管易起火,从而引燃周边的可燃材料。
1.2 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原因机动车电器线路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又常是引起机动车的主要火源。
在电气线路上由于各种不同原因使电源线相接或相碰,电流突然增大,超过导线正常工作发热量,将绝缘层引燃起火,最后导致整车起火。
1.3 机械摩擦引起火灾车体机件的表面相互接触做相对运动,摩擦产生高温,如接触可燃物可导致火灾。
这也是汽车自燃的主要原因。
1.4 遗留火种引起火灾汽车内的装饰大多为可燃物或易燃物,如果驾驶员或乘客在车内吸烟,而又未将烟头熄灭就扔在车内,烟头就会引燃可燃物而发生火灾。
2 设计系统分析现行《汽规》中汽车库根据停车的数量与总建筑面积分成Ⅰ~Ⅳ类。
其中Ⅰ类汽车库规模为停车数 > 300 辆,总建筑面积F > 10000m2. 《汽规》中第7.2.1节规定Ⅰ~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等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泡规》、《建规》、《喷规》、《细规》苏州版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
5.0.1A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湿 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 5.0.1A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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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洒水喷头
流量系数 K≥115,安装在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 内,能在较低的工作压力下对此类场所进行保护 的一种专用喷头。
• 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置规定
• 涂覆钢管和PVC-C消防专用管的应用
• 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 间距不应小于(2.4) 1.8m
十字梁和集热挡水板
• 净空高度不超过 8m 的场所中,间距不超 过4.2×4.2 (m)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 1 只喷头
• 集热挡水板仅用于本规范第 7.1.7条和第 7.2.3条规定的场所
应用、组合分配;开式、闭式、预作用),
能连续供水,能持续灭火……
细水雾灭火系统优点
• 清洁、高效、低碳、环保 • 灭火剂容易取得,经济 • 灭火范围广,A(表面火灾)、B、C、E、
F(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K(食用 油火灾)
• 吸烟、降尘、排毒、安全 • 液态储存,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
细水雾灭火系统缺点
MPa)的内容 • 各生产企业纷纷建设试验基地或试验室
设计参数
• 设计参数涉及设计工作压力、系统的 最小喷雾强度、喷头的安装高度、喷 头的布置间距或最大布置间距、作用 面积、防护区数量和容积、持续喷雾 时间
• 不少设计参数需要通过实体火灾模拟 试验取得,附录 A 列入了“细水雾灭 火系统的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 适用于住宅等人居场所,具有湿墙功能; • 生命安全型喷头——用于保护人员逃生; • 快速
响应。
2021/7/13
新、旧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内容变化分析
新、旧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内容变化分析发表时间:2018-07-17T14:31:15.79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7期作者:高延雄[导读] 本文通过对新、旧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对比,梳理了新规范中与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相关的新条文和新要求高延雄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 430014摘要:本文通过对新、旧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对比,梳理了新规范中与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相关的新条文和新要求,并且结合自身工程经验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中需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分析,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对规范部分条文提出建议,给以后规范修订提供参考。
关键词:自动喷水;喷水强度;防火卷帘;喷头当今的建筑给水排水有很多热点问题,如: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城市轨道交通、老年人配套设施、机械化停车库等。
但是建筑给排水工程师还是关心消防,关心消防规范。
尤其关心消防新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以下简称“旧版喷规”)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2月已经将近18年。
新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以下简称“新版喷规”)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喷规包含了一些新理念和新的设计要求。
那么,新版、旧版喷规到底有哪些区别?新版喷规实施后会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带来哪些变化?笔者通过对比新版、旧版喷规的相关条文,并结合自身工程经验分析,探讨新版喷规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影响。
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有变化新版喷规条文3.0.1条: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Ⅱ级)、严重危险级(Ⅰ级、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Ⅲ级)。
而新版喷规轻危险级新增:住宅建筑、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2设计基本参数部分条文有变化新版喷规新增条文5.0.11 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2)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 5.0.4-1~表 5.0.4-5 的规定值确定;(3)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
消防新旧规范对比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应用国家规范即将增加一本针对消防水系统的新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拟执行日期为2014年10月01日(尚未正式公布)。
此规范对消防系统形式及消防配套设施,消防管材,消防控制均较原有规范有不同程度的更新和新的要求,是以后消防水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
设计部蒋凯敏,姚冠钰,毛振雄,唐兆平参加了相关规范的培训,由广州市设计院总工赵力军主讲。
根据讲座,对新老规范的不同之处做以下总结分析。
未尽之处,敬请指导。
--------------------2014.5.25一、 增加术语解释规范条文分析 对项目影响 建议采用系统2.1.4条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要的系统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系统。
始终保持火灾时不启动消防泵,即消防用水压力和流量需满足用水要求。
消防储水需高于用水设备。
根据深圳市消防局的消防意见稿(非正式)——“建筑高度超过250m 的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加强措施”5.1.1条提及采用相关供水方式。
在建筑顶部需设置满足灭火用量的高位消防水池。
高度在250m 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现有深圳湾春笋,南宁万象城二期的华润大厦,前海项目T1号楼等项目,均已按此实施。
2.1.5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有的压力和流量的系统。
需设置满足消防水量及压力的消防水泵,在灭火时可根据管网中压力流量变化自动启动。
需设置消防加压泵组,配套消防自动启动控制 。
此为目前多数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做法高度在250m以下建筑的,消防系统。
(适用于深圳。
其它地区100~250m建筑是否需要加强措施,需咨询当地消防部门)2.1.6条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消防车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的压力和流量的系统。
水压仅满足消防车及手台泵等取水设备的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新旧版本变化统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为2018新版喷规与旧版喷规内容变化对比。
1总则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改为: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2.1术语新增: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改为:2.1.6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条文解释:2.1.6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预作用装置、管道、充气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
根据预作用系统的使用场所不同,预作用装置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组信号联动开启,二是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洒水喷头两组信号联动开启。
2.1.4 水幕系统drencher systems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1 防火分隔水幕water curtain for fire compartment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
2 防护冷却水幕drencher for cooling protection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
2018新《自喷设计规范》和《自喷验收规范》正式实施
优路教育卓越品质2018新《自喷设计规范》和《自喷验收规范》正式实施元旦假期刚过,2018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也拉开了帷幕,在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过程中,消防工程师的消防四大规范是必备的复习资料,其中四大规范之一自喷系列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重新编排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喷头类型术语;2、充实民用建筑、仓库等场所自动灭火系统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增加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的技术内容;3、补充了新型洒水喷头、管道的应用技术要求,特别强调依据设置场所进行系统选型以及根据喷头类型设计系统;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英文目录;2、增加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的安装要求;3、增加了铜管、不锈钢管、涂覆钢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消防洒水软管的安装要求;4、对流量压力检测装置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修订;5、修订了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管道充水时间的要求;6、对规范附录的表格进行修订,使其可操作性更强;7、增加了维护管理的检查方法的内容;8、修改规范中不便于操作的一些条款;9、取消了原3.1.2条,把原第8.0.13条的强制性条文改为非强制性条文;10、协调了与其他规范、标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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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作出的修订与旧规范的差异
新规范作出的修订与旧规范的差异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的区别解读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笔者对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与GB50116-98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探测器选择方面除了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和线型感烟探测器外,新增了光纤光栅测温系统、火焰探测器、图像型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规定等等。
突出在特定场合选择合适的探测器更能有利于火灾的探测。
一、目录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5、增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3.1一般规定、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增加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20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新喷规调整内容对比分析
20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新喷规调整内容对比分析三、2018版本喷规1、预作用系统定义(1)老规: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阀后,转化为湿式系统(2)新规: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泵,向配水管道供水。
2、响应时间指数(RTI)(1)老规:早期抑制快速响应RTI≤28、快速响应RTI≤50、标准响应RTI=80-350(2)新规: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特殊响应喷头时间指数50<>≤803、增加了: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特殊应用喷头、家用喷头4、增加了: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的规定(4.2.8)5、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湿式系统的设计参数做了新的规定(应选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5.0.2)适用场所净空高度(m)喷水强度(L/min.㎡)作用面积(㎡)喷头间距(m)中庭、影剧院、音乐厅、单一功能体育馆8 20 120 1.8-312 22会展中心、多功能体育馆8 2212 406、增加了: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的超级市场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参数7、新的调整:仓库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5.0.4)三、2018版本喷规8、增加了:对预作用系统设计要求的规定(5.0.11)(1)当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预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规定值(2)当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规定值的1.3倍9、增加了:当采用防火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分隔设施时的规定(1)喷头高度不应超过8m(2)4-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3)≤4m时,喷水强度0.5L/s.m >4m时,每增加1m,增加0.1L/s.m(4)布置间距1.8-2.4m与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0.3m10、新的调整:闭式系统的最大净空高度新的规定(6.1.1)(1)民建:普通场所h≤8、高大空间场所8<>≤18(2)厂房:h≤8(3)仓库:标准喷头h≤9、仓库型喷头h≤12、早期抑制h≤13.511、新的调整:边墙型喷头可适用的场所(1)老规: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1级居室和办公室(2)新规: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1级住宅、宿舍、旅馆客房、医疗病房、办公室;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12、增加了:湿式系统不宜采用隐蔽式喷头,确需采用时,应仅适用于轻危险级、中危险1级场所三、2018版本喷规13、新的调整: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的场所中,“地下仓储用房”不适用了14、增加了:末端试水装置(6.5.2 6.5.3)(1)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小于75mm(2)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由标识,距地面1.5m,并采取不被他用的措施15、新的调整:标准覆盖面积喷头的布置(7.1.2)(1)喷头与端墙的最小距离0.1m(2)严重危险级、仓库危险级场所采用K>80的喷头16、增加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布置的规定(7.1.4)17、增加了:特殊应用喷头和家用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7.1.7)(1)特殊应用喷头150-200mm(2)家用喷头25-100mm18、新的调整: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可不设洒水喷头(7.1.11)(1)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2)风管保温等采用不燃材料(3)无其他可燃物19、新的调整: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场所喷头的布置(1)老规:喷头布置在顶板下(2)新规:通透性吊顶占吊顶总面积的70%时,应布置在吊顶上方20、增加了: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和背墙的距离(7.1.15)(1)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直立式100-150水平式150-300(2)边墙型家用喷头:直立式100-15021、新的调整: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的距离(7.2.1)22、新的调整:边墙型喷头正前方不应有障碍物(1)标准覆盖面积喷头:正前方1.2m内(2)扩大覆盖面积喷头:正前方2.4m内23、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PVC-C管材、管件的规定及要求(8.0.3)24、增加了:消防洒水软管的使用规定(8.0.4)25、新的调整:配水管道充水时间(8.0.11)(1)干式系统、由火灾报警系统和压力开关开启的预作用系统,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2)雨淋系统、由火灾报警系统开启的预作用系统,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26、增加了: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的规定,增加了3条(9.3.5)(1)比例式减压阀垂直设置,可调式水平设置(2)减压阀前后设控制阀和压力表(3)设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27、新的调整:不设高位水箱的建筑,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容积(10.3.3)(1)老规:4只喷头10min的用水量(2)新规:4只喷头5min的用水量28、新的调整:操作与控制(1)湿式、干式:由出水干管压力开关、水箱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启泵(2)预作用:由火灾报警系统、出水干管压力开关、水箱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启泵29、增加了: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启动方式的规定(11.0.。
新《喷规》公布实施重要性浅析
- 143 -生 产 与 安 全 技 术1 系统特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自动性、目的性和系统性等特征。
当建筑内的可燃物燃烧,室内的热气流上升,热传达到系统中的玻璃球,致使玻璃球内的酒精因受热而发生膨胀,玻璃球内的酒精挥发。
在玻璃球中的酒精持续受热,玻璃内的有限的体积继续膨胀,致使玻璃球在最后无法继续储存酒精而破裂,最后系统的灭火喷头喷水,这个过程都是自动的。
这个系统是以水为灭火剂,水的来源广泛且价格廉价,可持续供应,持续灭火。
这个系统以灭火为目的,即使火无法扑灭也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设置场所环境温度不同,分为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2 系统重视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灭火系统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其中喷淋系统的发展较为迅猛。
在众多的灭火系统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值得推荐使用,从各个灭火系统种类上分析,消防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都有不及喷淋系统的地方。
消防栓灭火系统的使用条件:必须由人工操作,无法自动进行灭火,这导致在火势刚刚形成之初,无法及时地进行扑灭,火势无法及时得到控制。
在火灾现场的环境十分恶劣,烟雾大、能见度低、火场温度高、火场内充斥着有毒有害气体;部分建筑内的一些构件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导致建筑物可能发生坍塌。
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场所难度大,存有生命危险。
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条件:气体造价昂贵,对建筑的密封性要求高。
一旦发生气体泄漏事故将影响灭火效果,且发生事故率较高,易发生二氧化碳冻伤或爆管事故,最后对环境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发展还不够完备,技术还在完善中,对室内的净空高度有限制,最大高度不能超过7.5m,这个灭火系统的一些部件过于昂贵,例如该系统中所需要使用的进口柱塞泵和细喷雾喷头,相关标准要求过于严格,要求闭式系统水泵后100个喷头,开式系统3个防护区,规定严于气体灭火系统。
2018新版喷规与旧版喷规内容变化对比
2018新版喷规与旧版喷规内容变化对比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1、总则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改为: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2.1、术语新增: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改为:2.1.6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条文解释:2.1.6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预作用装置、管道、充气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
根据预作用系统的使用场所不同,预作用装置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组信号联动开启,二是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洒水喷头两组信号联动开启。
2.1.4 水幕系统drencher systems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1 防火分隔水幕water curtain for fire compartment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
2 防护冷却水幕drencher for cooling protection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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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版喷规与旧版喷规内容变化对比新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1、总则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改为: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2.1、术语新增: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
改为:2.1.6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条文解释:2.1.6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预作用装置、管道、充气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
根据预作用系统的使用场所不同,预作用装置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组信号联动开启,二是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洒水喷头两组信号联动开启。
2.1.4 水幕系统drencher systems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1 防火分隔水幕water curtain for fire compartment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
2 防护冷却水幕drencher for cooling protection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
改为:2.1.9 水幕系统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的开式系统。
2.1.10 防火分隔水幕fire compartment 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系统。
2.1.11 防护冷却水幕cooling protection 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由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幕系统。
2.1.12 防护冷却系统cooling protection sprinkler system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删除:2.1.5 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combined sprinkler-foam system配置供给泡沫混合液的设备后,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新增2.1.15 快速响应洒水喷头fast response sprinkler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6 特殊响应洒水喷头special response sprinkler响应时间指数50<RTI≤8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7 标准响应洒水喷头standard response sprinkler响应时间指数80<RTI≤3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9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standard coverage sprinkler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20m2的直立型、下垂型洒水喷头及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8m2的边墙型洒水喷头。
2.1.20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extended coverage(EC)sprinkler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大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保护面积,且不超过36m2的洒水喷头,包括直立型、下垂型和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1 标准流量洒水喷头standard orifice sprinkler流量系数K=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2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arly suppression fast response(ESFR)sprinkler流量系数K≥161,响应时间指数RTI≤28±8(m·s)0.5,用于保护堆垛与高架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3 特殊应用喷头specific application sprinkler流量系数K≥161 ,具有较大水滴粒径,在通过标准试验验证后,可用于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以及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包括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2.1.24 家用喷头residential sprinkler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一种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新增:轻危险等级:住宅建筑、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4.1、一般规定删除: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改为: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4.2、系统选型新增:4.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特征、环境条件和火灾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开式或闭式系统。
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2 严禁系统误喷;3 替代干式系统。
改为:4.2.4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2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3 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4.2.6 符合本规范5.0.6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
改为:4.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且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
1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3.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2.0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沥青制品、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2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和袋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4.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6条的规定。
1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2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7.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6.0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和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删除:4.2.7 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宜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1 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2 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3 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系统中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的规定。
5、设计基本参数5.0.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
改为:5.0.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且喷头布置应按本规范第7.1.13条的规定执行。
5.0.4 干式系统与雨淋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 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0.1中的作用面积。
改为:5.0.10 干式系统和雨淋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式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 的规定值确定,系统作用面积应按对应值的1.3倍确定;2 雨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 的规定值确定,且每个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喷水面积不宜大于表5.0.1中的作用面积。
增加:5.0.11 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的规定值确定;2 当系统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 的规定值确定;3 当系统采用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
5.0.15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2 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3 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1.15条的规定;4 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删除:5.0.8 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除执行本规范表5.0.1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2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4L/s时符合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3 持续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