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业务风险防范》
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证券经纪业务风险的防范措施作者:刘春香季林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2年第24期一、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第一,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证券营业部电子信息系统(如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等)发生技术故障,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从而使得经纪业务不能正常进行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技术风险一般主要来自于硬件设备和软件两个方面。
硬件设备方面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硬件设备(场地、设施、电脑、通讯设备等)的机型、容量、数量、运营状况及在业务高峰时的处理能力等方面不能适应正常证券交易需要,不能有效及时地应付突发事件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软件方面的风险主要是指软件的运行效率、行情传送和业务处理速度及精度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可能造成行情中断、交易停滞等而给证券公司带来损失。
第二,合规风险。
指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主要包括: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编造宣传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违背客户委托办理交易、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买卖等。
第三,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主要是指证券营业部在经纪业务经营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等种种原因造成账户管理、资金存取、委托买卖及清算交收差错,使单位和个人遭受经济损失。
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代理买卖各种证券时,要经过开设账户、填单、审查、输入、成交后清算、交收等一系列操作环节。
由于操作环节较多,如果管理不严,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可能出现失误而导致风险。
主要有下列情形:开户不严导致不合格账户;违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挪用客户的资金或证券;误导客户、对客户买卖证券承诺收益或赔偿;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全权委托;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
《买卖业务风险防范》买卖(链家地产)
是否可以交易 OK OK OK NO NO
风险提示: 继承人出售房产比较复杂,一旦出现问题,就是整个大家庭的问题,很容易导致纠纷。
防范措施: 1、确定继承人;
①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②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2、确定继承人后,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交易。
★几位继承人共有的房产,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办理合同签署及相关过户手续,如有继承人不能 出席,则未到场的继承人需要给到场办理人员出具书面的《同意出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防范措施:
1、查验身份证,确认其法定年龄。未成年人的,要查看户口本及其父母的身份证;
2、观察其行为举止是否有明显异常,可疑时应联系其家人。精神病人需要查看其结婚证、户
口本、或者其他能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3、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签署合同时,必须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出售
或购买房产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签署该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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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有没有房产证? 房子能不能卖? 房子有没有产权债务纠纷? 房子有没有民间借贷?
“人” 的风险
“房” 的风险
“合同”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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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的风险
“操作” 的风险 14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屋权属性质
产权性质 商品房
已购公房/央产房 经济适用房 小产权房 违章建筑
减少售后纠纷概率。
能有效防范风险,客户签约后的投诉率自然降低,可避免将宝贵时 间消耗在纠纷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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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风险防范的意义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经典案例分享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目前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家标准,一类是 行业标准,还有就是厂家标准。
➢ 国家标准有许多是强制性的,也有部分是倡导性的,行业标准, 一般是倡导性的。厂家标准可能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 可能劣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就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原因:名称应为准确的全称,写明电话及地址,争议发生后便于 诉讼、仲裁等机构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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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交货条款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标的,即交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的产品可能会 有多种不同的规格、型号,有的公司甚至会拥有多个品牌。
➢ 数量,计量单位要写清楚。 ➢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可能对标的的具体规
格、型号 、数量等不进行约定,只是约定购买公司系列产品。在合 同中约定对方下订单,在订单中对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品牌、数量,以订单为准。(也有企业喜欢书面通知的形式,但不 管如何,应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
➢ 接受货物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 知的义务。
➢ 特点:有偿、双务、诺成、不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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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论文
随着中国加入 W TO 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
为扩大市场份额,我国外贸企业除了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外,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由此带来了出口收汇风险的增加,导致部份企业收汇艰难、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随着出口竞争的日益激烈化,灵便多变的支付方式已成为外贸企业增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由此也带来了进出口收付汇风险的增加。
本文在分析各种结算方式特点和风险的基础上,探讨了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贸易结算;风险第一章绪论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第二章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的涵义和分类 (2)2.1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的涵义 (2)2.2 常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2)2.2.1 信用证 (2)2.2.2 托收 (3)2.2.3 汇付 (4)2.2.4 银行保函 (5)第三章不同国际结算方式下风险分析 (5)3.1 出口商的风险分析 (6)3.2 进口商的风险分析 (7)3.3 国际结算中银行风险分析 (8)第四章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 (9)4.1 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9)4.2 进口商的风险防范 (10)4.3 国际结算中银行风险防范 (11)结语 (12)参考文献 (12)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目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L/C),托收(OC)和电汇(T/T)等。
其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因其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曾经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结算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竞争的加剧造就了全球性的买方市场,买方更愿意选择对其有利的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据统计,欧美企业间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使用比例己达贸易量的 80%-90%,亚太国家信用证的使用比例也在逐年下降,我国的信用证结算比例也由前些年的 35%摆布降低到目前的大约占 25%。
证券公司柜面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证券公司柜面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前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选择通过证券公司柜面业务进行股票买卖等交易。
然而,柜面业务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包括信息泄露、交易错误以及不当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如何防范柜面业务风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风险分析证券公司柜面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风险由于证券公司柜面需要对客户进行身份和资产的认证,因此客户的信息都会在柜面工作人员处存储,一旦这些信息泄露,将会给客户造成极大的损失,并对证券公司的声誉造成一定损害。
信息泄露的原因可能是柜面工作人员的过失,也可能是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外部原因。
交易风险证券公司的柜面业务涉及到资金的转移和证券的买卖交易,柜面工作人员的差错可能会导致客户资产的损失,也会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柜面工作人员可能会错误地输入价格或数量,或者把股票买卖日期误记等。
不当行为风险柜面工作人员也可能因为私欲等原因而实施不当行为,例如挪用客户资产、代客操作、故意误导客户以及收受贿赂等,这些都会给证券公司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防范对策证券公司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柜面业务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柜面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安全的操作流程。
同时,证券公司应该定期对柜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柜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信息安全防范证券公司应该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柜面客户信息的安全,包括密码保护、加密传输等。
风险提示和纠错机制为减少交易风险,证券公司应该建立交易风险提示和纠错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并与客户签订风险提示书。
同时,在发现柜面工作人员的错误操作时,应该及时纠正、改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惩罚和教育。
加强监管控制证券公司应该加强对柜面业务的监管控制,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对柜面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发现风险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证券行业市场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证券行业市场交易风险防范措施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行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证券市场交易风险也随之增加,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交易进行和投资者权益,证券行业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市场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将对这些措施进行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更全面的了解。
一、信息披露机制的强化信息对证券交易至关重要,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可以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为此,证券行业加强了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内幕信息等。
同时,建立了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对于虚假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样的措施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减少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二、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证券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
首先,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市场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其次,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市场风险进行定期研究和分析,提出风险预警和预防措施。
此外,还完善了交易规则,规范了交易行为,减少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这些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证券行业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证券公司和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定和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设立了注册登记制度,要求证券公司进行资本金监管、风险管理和业务合规性监管。
其次,加大了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最后,加强了对交易所的监管,提高了交易所的运行效率和监管水平。
这些监管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警示证券行业重视投资者教育和风险警示工作,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贸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
贸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防范建议作者:刘军刘玉峰周梦甜来源:《航空财会》2021年第06期摘要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开展和参与贸易业务的过程中发生了多项重大经营风险和法律纠纷,给国有资产安全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
本文从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及“空转”“走单”贸易的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入手,结合贸易业务实际案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开展贸易业务存在的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建议,为防范贸易业务风险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贸易;风险;体系化防控DOI: 10.19840/ki.FA.2021.06.005一、融资性贸易的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相关权益或行业地位,综合运用各类交易手段和金融工具,以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为目的,增加交易方的现金流量或信用评级。
融资性贸易主要有以下特征:(1)虚构交易背景或人为增加交易环节;(2)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上下游之间存在特定利益关系;(3)合同标的由另一方实质控制;(4)直接提供资金或者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方式变相提供资金。
融资性贸易通常存在以下表现形式[1]:1.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形式简单且具有一致性。
合同中一般不明确约定具体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一般约定为“仓库交货”,交货时间通常为一个区间段。
贸易业务下的采购、销售合同常常格式基本一致,同一货物、金额基本相等,也可能多份合同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签订,仅付款时间存在先后。
2.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交易上下游存在关联关系或特定利益关系,企业无加入贸易链条的商业合理性。
3.貿易合同毛利为零或负,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异常之处。
如:“低卖高买”、合同中未约定市场价格变化的保障机制、商品价格不受市场变化所左右、货物检验由下游单位负责等。
4.不参与交易谈判或货物流转过程,货物未发生实际转移。
不见供应商、下游客户、货物的“三不见”贸易形式;通过“走单、走票、不走货”进行交易流转;货物并未发生实际交付和流转,贸易标的始终由一方实质控制等。
FOB指定货代的风险防范
FOB指定货代的风险防范按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船期即将到期,但客户却迟迟不能确认船期。
面对这样的问题,不少出口企业往往感到束手无策。
日前,逸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林增建,结合亲身经历的案例,详细阐述了遇到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
实际案例:与客户进行“阴谋”博弈在国际贸易中,国际海运费起伏波动较大,淡季与旺季的运费相差较多,因此,国内厂商往往更愿意报FOB价格,不愿承担CFR或CIF条款下所带来运费涨跌风险。
通常情况下,FOB付款条件下的海运一般会如此安排:客户提前告知指定货代或指定船东,厂商按此要求提前向货代或船东订舱,国内货代收到S/O(拖单)后,会与国外代理联系,并告知客户此票货的预计船期、运费及航行日期,得到客户的同意及确认后,国内货代才会给予安排舱位及放柜。
笔者曾在2009年遇到这样的案例:一美国电视采购商向我司采购4000件花园灯饰,此灯饰上印有客户的Logo,且其包装也是按客户的设计印制。
合同达成之后,美国采购商也按时开出了即期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信用证上也标明了客户指定货代及联系方式。
这批货最迟的装船期是:2010年1月18日。
在2010年1月初,笔者就按信用证要求向客户指定货代订舱,但国内货代未接到国外代理通知,迟迟未能确认舱位。
后来,按客户要求,我司必须提供出货样一套,方可确认船期。
1月5日,笔者通过UPS快递了一套出货样到美国,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客户以出货样品质量达不到要求为借口,拒绝确认船期。
其实,该产品系手工产品,瑕疵在所难免,依我们多年来的工厂生产经验,这瑕疵根本不影响到客户的销售。
所以,客户此举实属有意刁难。
此后,我司提出签发质量保函,全权负责由于质量引起的索赔问题,然而客户还是不能接受。
此时,己经是1月10日,若客户再不确认舱位,就会错过最迟装运期。
如此将会引起延期交货而导致交单困难。
后经笔者与客户协商,客户给了以下的方案:Option 1:We would cancel this order due to its bad quality. I am unable to proceed forward with the risk involved with having this product arrive in an unknown condition & the overall financial impact this would cause to our company with ABC company.Option 2:We would continue forward shipping this product to ABC company while holding onto payment to XXX(我公司) until the product's arrival & overall sale to customers with a successful outcome. Provided all quality issues are addressed during production, this solution would best suit XXX's situation while simultaneously addressing the reservations that I harbor regarding this product.第一点,客户以担心货号质量为由,提出了取消订单。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随着世界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不同国际之间的贸易关系日益紧密,国际贸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国际贸易发展大大加快了国际结算方式变革步伐,而国际结算方式的变革又反过来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
由此可见,新形势下,加强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与防范工作至关重要。
接下来,谈谈对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与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
一、国际贸易结算相关概述1.国际贸易结算概念国际结算,具体来说就是不同国家个人、企业或者政府之间,由于提供服务、买卖商品、调拨资金等工作都需要银行来办理两国间外汇收付业务。
国际贸易结算,其实就是基于频繁发生的贷款工作基础之上,理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关系,以银行为中间单位,基于票据的基础之上,辅之以单据,构建融资与结算高度统一的风险金结算体系。
2.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类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贸易得到迅速发展,由此也产生了更多类型的贸易结算风险。
现阶段,我们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划分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类型。
首先,从宏观角度来看,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分为政治性风险、经济性风险、国家性风险、社会性风险等类型;从微观角度来看,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分为汇率风险、单据风险、信用风险、结算系统安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类型。
一般来说,从微观层面进行的分类比较符合实际发展需求,是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本文就是从微观分类角度来探究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及防范对策相关问题的。
3.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和特点第一,票据结算方式及其特征。
票据是国际贸易结算的核心支付凭证,一般来说,票据主要有支票、本票和汇票三类。
汇票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票据,新形势下,国际间贸易往来频繁,且大部分结算方式都是以汇票为前提得以发展的,票据就是金钱,借助银行转让票据,有效清偿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
第二,信用证结算及其特征。
该种结算方式存在两大主体,即进口商、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结合进口商的具体需求,界定进口商的承诺,并开具能够保证按时付款的信用文书。
第三,托收结算及其特征。
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业务风险防范
C h i n as t o r a g e&t r a n s p o r t m a g a z i n e 2020.03探讨与研究D I S C U S S I O N A N D R E S E A R C H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中具有商品属性并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主要包括能源商品(煤炭、石油等)、基础原材料(矿石、金属等)和农副产品(大豆、小麦等)这三大类别。
大宗商品贸易往往伴随着交易量巨大、资金占用多、利润率低、价格波动明显、流通区域广泛、标准化程度较高和易于存储与运输等特征,在生产经济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面临着外部市场多变、资金占用量大、履约期限较长、应收账款和货权管控等多项风险问题,且由于大宗商品有金融属性的特征,已经在市场上衍生出较为复杂的交易模式,使得大宗商品业务的风险隐患日渐明显。
因此,企业对大宗商品业务的风险管控已经成为业务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实现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的重要环节。
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风险点:(1)客户履约风险。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上下游企业的自身资产实力与信用状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
即使在市场价格没有波动的情况下,也会存在上下游客户资金量紧张、信用差导致企业自身钱货两空的风险发生,如上游客户收款后不按约定交货,下游客户提货后不按约定付款等情况,该类事件发生后企业往往面临客户公司宣告破产后剩余资产数额较低,即使胜诉也难以追回全部损失的尴尬境地。
目前我国征信体系的不健全也导致该类风险较难察觉、容易忽略,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客户履约风险加大。
(2)价格风险。
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往往受到经济形势与宏观政策等情况影响而产生较大的波动,在价格大幅上涨时,上游供应商存在拒绝按照原定价格销售赚取更多利润的动机,而在价格大幅下跌时,下游采购商存在拒绝按照原定价格采购而避免产生损失的动机,这两种情况的发生都将直接使自身公司承担风险并产生损失。
经纪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要点
经纪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证券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经营风险获取收益,因此,我们常说证券公司的业务是高风险的业务,在收益和风险密不可分的情况下,我们追求的目标是:风险最小化时,获取一定收益;收益最大化时,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所以说,风险在这个行业内是无法避免的,只能适当加以控制。
本内容所涉及的证券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一项最为传统的业务,它的盈利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一定服务从而获取手续费,业务本身并不经营风险。
在这项业务中,只要证券公司彻底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规程办理业务,除了一些历史遗留尚待逐步清理和控制的风险外,其风险彻底可以规避和消除。
因此,经纪业务的规范发展观要求我们既要开辟业务,也要控制风险。
本章要探讨的是证券经纪业务的操作风险,这也是证券经纪业务发生风险问题最普遍的风险类型。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经纪业务操作风险及其防范问题。
第一节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定义及法律关系一、证券经纪业务的意义及服务范围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提供证券交易的场地和设施,并根据客户委托为其开立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存取资金、根据其对证券品种、价格和交易数量的选择进行证券交易,还要负责清算交割等等。
除了上述证券代理买卖以外,证券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服务部还需要从事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和鉴证、代理登记开户、客户投资咨询服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认可的其他业务。
但这些具体服务都是环绕代理证券买卖这项业务开展的。
二、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一)证券经纪业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核心是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这种业务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是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及风险防范
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及风险防范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在现行的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以实现对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分流改造,但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加强操作以及风险防控。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近几年的进出口贸易明显下滑,很多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国内,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政府也通过各种措施改善国内贸易环境,推动国内贸易发展,以提振经济发展水平。
如此背景下,国内贸易高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需求也水涨船高,发展空间巨大,为未来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拓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发展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既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能够推动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经济效应。
应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国内贸易融资环境,加快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步伐,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一、国内贸易融资的业务优势国内贸易融资是贸易融资按照市场进行分类的一种。
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
首先,贸易融资属于短期融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其次,贸易融资是一种结构性融资,即企业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剥离开来,并以该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融资。
国内贸易融资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虽都属于短期融资,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在客户准入方面存在差异。
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主要基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实行以企业资信为核心的主体准入控制,关注企业的综合偿债能力,注重对企业的规模、财务实力、担保方式、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等指标的考核;而国内贸易融资则是基于具有贸易背景的交易活动,注重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企业物流资金流的有效锁定。
国内贸易融资的业务门槛比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要低,一些资信等级达不到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客户,只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也可以办理。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
六 书面合同的类型 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主要采用的书面合同是销售合同、 销售确认书两种。 1. 正式合同 Contract 。繁式合同 2. 确认书 Confirmation 。简式合同。确认书包括销售确 认书和购货确认书。 3. 协议 Agreement 。 4. 备忘录 Memorandum 。 5. 意向书 Expre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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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 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是指由市场事故引起的国际贸易风 险。 市场事故可分为以下三方面, 1 汇率风险; 2 利率风险; 3 价格风险。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进口商或出口商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 以外币计价的,但外汇汇率又处于变动之中,为此买卖的一方 就一定要承担汇率跌落的风险。还有,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 立以后,货物的价格或原材料都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买卖的 一方就必须承担因价格升降而引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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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书面合同的内容 1. 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 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要求写明全称 。 2. 本文。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列明各项交易的条件 或条款,如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包装、交货时间 与地点、运输与保险条件、支付方式以及检验、索赔、不可 抗力和仲裁条款等。这些条款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 3. 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 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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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 国内货物买卖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具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 通常采用的衡量标准有: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 的国家,或者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订立合同的行为完 成于不同的国家,或者货物经由一国运往另一国。但究竟采 用哪一种标准,则各国均有不同的情况。按照我国的有关法 律规定,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 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
外贸业务风险控制办法
外贸业务风险控制办法以下是本公司一个业务风险控制办法,供参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规避外贸业务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各类出口业务需按照公司制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管理办法执行,遇到问题逐级请示,相互探讨,建立一套科学的业务模式,不得依据以往经验处理新问题。
二、客户风险控制1、对新客户资信一定要通过专业信用调查机构进行详细调查,不能凭主观印象判断。
在没有掌握其准确资信的情况下不要与其进行信用交易;2、不能因客户前几笔按时付款就放松警惕,盲目采用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信用方式,给客户信用应有前提条件和科学依据,对资信实力不足的企业应寻求债权保障;3、在以前欠款尚未付清之前,不应继续给客户信用。
或停止发货,或要求预付全部货款,或要求其开信用证;4、客户作出付款承诺后,应要求其先履行一部分以表诚意,并严格督促其履行协议。
三、合同风险控制1、在出口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防范措施在谈判和签订阶段,加强资信调查是确定交易伙伴的重要方法。
在调查中要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贸易对象的道德、贸易经验等,特别是贸易伙伴的资金及负债情况,经济作风及履约信用等,主要防范合同文本的风险。
(1)谈判前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谈判,避免遗漏有关条款。
(2)尽量提供自己的合同文本,自己掌握主动权。
(3)对方提供的合同,防止看不见的条款“影子条款”。
对方提供的合同,带回公司考虑后再签,不要匆忙签字。
(4)在磋商过程中,E—MAIL、传真或口头等方式的,约定以签订正式合同确认书为准,使合同具有确定性、公开性、告诫性,避免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传真)的证据缺陷。
(5)业务条款的风险防范(以支付条款为例)如果是汇付方式,尽量在合同条款中要求进口商提供银行保函。
如果采取托收方式,事先要注意有的拉美国家对D/P方式,常常按照D/A方式处理的做法;更要注意设法在进口商付款前确保货物的所有权,防止钱货两空;在办理托收时不要在托收委托单上指定代收行。
购销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
购销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90%的财富都与合同有关。
任何一家公司都免不了要对外签定合同,特别是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作为公司最常见和最常用的合同,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每个公司乃至一般经销人员都能签定。
然而要签定一份规范的、内容完善的、权利义务清晰的、在出现问题时能使己方处于优势的合同则并非每个人都所能及的。
为了帮助公司能够正确地签定、履行买卖合同,防范合同签订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本人特就日常签订、履行合同中(主要以产品买卖合同为例)最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为十大问题,呈现给公司,希望对公司和企业能够有所帮助。
一、签约双方的主体问题及风险防范在日常经营往来中,时常出现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明确、主体混乱、甚至不知道与谁签订的合同,有的虽然有主体,但主体不适格、或者无权签订等。
风险防范:双方的合作如果是第一次,在确定要与对方签定合同前,尤其是涉及金额巨大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洽谈人的资格和代理权,一定要弄清与谁签定合同。
建议到对方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了解签约人的身份,对方公司是否真实,对方公司的实力以及资格。
同时,还应到工商管理部门查阅工商档案,了解公司是否处于存续期内。
有的合同的签订还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在对外签订前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这些签约条件是否已经具备,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进行签定合同前的尽职调查。
一定要避免轻听经销人员或签约人的一面之词,避免签定合同带来风险。
二、合同的形式问题及风险防范在合同形式方面,易主观的问题:一是口头形式代替书面合同;二是使用传真形式进行往来签定,而事后又未取得合同原件;三是合同上双方公司名称前后不统一;四是双方的基本情况不详细;五是多页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六是打印字体与手写字体同时存在等等。
防范措施:一是所有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不要使用口头合同。
紧急情况下采用了口头合同,之后也应当立即补签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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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暂无产权证的房屋
风险提示:
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从法律角度属于权属未经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房产证 未能如期取得,引发纠纷的可能性很大,不建议做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防范措施:
1、一定要把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如实告知客户,并请客户签署《备忘录》; 2、审核原购房合同、原房款支付发票、原购房契税票等票据;如有疑问,应到开发商处进 行进一步落实情况或到物业进行核实; 3、选用“无房本”版本的补充协议进行签署; 4、可提前办理交房和物业交割手续,以确保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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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继承人
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依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房屋涉及“继承人”。
风险提示:
继承人出售房产比较复杂,一旦出现问题,就是整个大家庭的问题,很容易导致纠纷。
防范措施: 1、确定继承人;
①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②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防范措施: 1、审核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人;
① 房产证是否有“共有权人”登记; ② 房产证取得时间在结婚证登记时间之后; ③ 看户口本。
2、出售人没有结婚的,需提供《单身证明》;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3、如共有权人无法到场,应要求其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公证手 续)。
1、如实告知,如没有提前如实告知,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2、在遇到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买卖房屋时,除索要经过涉外公证与认证的身份证件证明外, 还要审核是否取得《涉外人员在京购买房屋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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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人主体
法人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风险提示:
1、法人主体资质:是否可以进行购买(投资)或出售(处置资产); 2、是否符合购买(投资)或出售(处置资产)程序; 3、房屋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是否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范措施
经济适用房
可以交易的经济适用房为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 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之较早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 1、按现有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 2、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但需补交综合地价款。 防范措施: 1、如实告知客户/业主双方; 2、认真审核房产证原件或购房票据,确定购房时间及是否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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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已购公房(房改房)和央产房
不能交易的情况如下: 1、房主未交超标款的,央产房不能过户; 2、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 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或档案标注不能上市交易的; 3、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同意出让,否则无法过户; 4、部级干部住房不能上市出售。 防范措施: 1、普通的已购公房,应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或有优先购买权; 2、央产房的上市流程比较复杂,提前提醒买卖双方办理实效问题: ①需提前征得产权单位同意,补齐超标款;(例如,有些央产单位需要公示一个月才能交易) ②确认是否可以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国管:当天、中直:5-8个工 作日) 3、将房屋权属性质明确写在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
等等,客户受到极大的损失。 例如: 业主B着急拿首付款去还尾款解压,客户A着急买房,当即把首付款50万打到业主B账户, 在等待解压时间里,业主B拿着客户的首付款赌博,输个精光。客户A为此非常气愤,将业 主B和链家告上法庭。
买卖业务风险防范
课程研发部 课程研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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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几张图片,有什么问题?
不能交易的房产
京房权证昌私字第xxx号
空白合同签字
未 成 年 人 签 给孩子买房,孩子 都上初一(15岁)了, 合 同 让孩子自己签吧!
这些合同的签署,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交易过程中还会存在哪些风险?规 避这些风险有什么意义?怎样有效规 避这些风险?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公 司 、 企 业
是不是产权人?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能不能签合同? 能不能购买?(限购) 企业法人是否可以出售/购买房屋?
“人” 的风险
“房” 的风险
“合同” 的风险
“政策”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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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的风险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自然人主体
签约的买卖双方及其委托代理人,都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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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定金
风险提示: 1、未依据委托支付定金协议约定转定步骤或未达到转定条件而转付定金的,将面临承担
代理过错赔偿责任;
2、接收或转付定金时未开具或索取相关凭证的,导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后无证据证明而 要求公司赔偿风险; 3、支付定金时未支付给产权人或代理人未取得有效授权的,存在很大风险。 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委托支付定金协议约定转定流程操作,不得擅自代理客户在买卖定金协议书上
“人” 的风险
“房” 的风险
“合同” 的风险
“政策”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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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的风险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屋权属性质
产权性质 商品房 是否可以交易 OK 备注
已购公房/央产房
经济适用房 小产权房 违章建筑
OK
OK NO NO
单位同意出售/上市后
满5年后
防范措施: 1、审核房屋的产权性质,发现房屋不能买卖的或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如实告 知买卖双方,并签署《备忘录》。 2、认真审核房产证原件,初步判断该房产证的真伪;如有疑问,请出售人提供购房合同、发票、 契税票、借款合同、公共维修基金票等其他证明文件,或到房屋管理部门对房产证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为无效合同。
防范措施:
1、查验身份证,确认其法定年龄。未成年人的,要查看户口本及其父母的身份证; 2、观察其行为举止是否有明显异常,可疑时应联系其家人。精神病人需要查看其结婚证、户 口本、或者其他能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3、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签署合同时,必须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出售 或购买房产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签署该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对特殊人群要格外小心。例如:黑社会\吸毒人士。遇到这类人要敬而远之。 8/35 ★发现行为不正常的人,格外留意,有必要时上报相关公安部门。
合同约定
风险提示: 合同签订前约定不清晰,会导致合同签订不顺利,甚至客户/业主对专业性产生怀疑并拒绝 签合同,签订后也可能产生纠纷。
防范措施: 签订合同前,做好合同的相关约定。 例如,家具家电是否赠送、租户的腾房时间、租户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代理费是否打折、
客户资质、客户付款方式、支付定金后的签约时间等等问题。
2008年4月11日之前房屋需补交综合地价款;之后房屋交易政府优先回购,若不 回购,则,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 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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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屋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抵押、查封)
风险提示: 房屋存在权利限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产生纠纷,但是法院
签字。
2、接收、转付定金时,必须开具或索取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管。 3、定金必须支付给产权人本人,如代理人代为收取的,必须提供明确代收定金授权的授权 委托书,否则一律不予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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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首付款
风险提示: 未过户前,客户首付款直接打到业主账户,存在很大风险:政策突变、业主“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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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风险防范的意义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经典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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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的意义
为客户/业主提供安全、专业的服务;
风险无处不在,经纪人提前规避风险,给客户/业主减少麻烦,提供 更专业的服务,让客户/业主更加认可自己。
降低失误率,提高签单成功率;
经纪人提前进行风险防范,提高签单成功率,有效提升业绩。
防范措施: 1、审核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证件是否在存续期间,必要时通过网络或到工商行政等部门 进行查询。 2、买卖双方属于公司的 ,应索要并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3、二手房属于国家或集体财产的,应索要并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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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有没有房产证? 房子能不能卖? 房子有没有产权债务纠纷? 房子有没有民间借贷?
★尽可能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并如实告知买卖双方,重要信息买卖双方需书面确认! 19/35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房子有租户,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业主着急拿到定金,客户只同意给公 司意向金,怎么办?
“人” 的风险
“房” 的风险
“合同” 的风险
“政策”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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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的风险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代理人
业主/客户不亲自办理交易手续,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称为代理人。
风险提示: 未取得代理权、或代理权已被撤销的无权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所签署的合同,并且委托人不 予追认的,为无效合同。
防范措施: 1、必须要求代理人出具客户/业主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客户/ 业主不能亲自办理,代理人代理贷款、过户时,必须公正《授权委托书》)。 在审核《授权委托书》时,应和客户/业主本人联系核实,最好能做电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