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校生群体保险消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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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校生群体的保险消费研究

摘要高职院校是一个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在教育导向和生产实训的要求下,学生群体更易出现意外伤害或疾病。当前的大学生医保制度在高职教育体制和学生群体的消费观念下已明显滞后。本文通过覆盖全省高职院校的数据调查和分析,提出强化这一群体的保险消费意识,整合政策职能、社会资金、教育主体等多方资源,建立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障机制,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规避和转移高职院校大学生群体的伤病风险。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群体医疗保险社会保障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国民教育”转型后,高等教育的学生群体规模也相应急剧膨胀。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资源、教育政策的导向下,高职教育已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学生规模庞大和高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背景下,社会对高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建立和完善学生的保障和安全机制,有效分解和转移风险,已成为学校、社会和学生的共同要求,本文拟以对全省部分高职院校的调查为理论支撑,对目前浙江高职院校的学生群体进行相关研究,以得出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的结论。

一、高职院校的学生群体特点及保险消费现状

(一)群体特点。高职院校由于在教育定位、人才培训定位上强调技能、应用等特殊性,高职院校的学生群体也表现出异于普通高校的特点,并体现为更为明显的风险管理需求和保障功能的实用。

本文以浙江高职院校为例,试图根据其群体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险行为上的政策建议。

高职院校学生群体的主要特征为:

1.多为本地招生,本区域生源较多,在读期间流动性强

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主要是为区域经济培养适用人才,因此,目前除少数高职院校有比例很少的省外招生数额以外,95%以上的生源来自省内。由于具有交通、距离上的便利性,高职院校的学生利用节假日、暑寒假返乡探亲的机会较多,其学生在同一时间比上的流动性远远高于其他类别的高等院校。因而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学生的意外事故、伤害、病残的风险机率。

2.思维活跃,以同乡、同学或亲戚为主体的社交活动较多

高职院校学生受教育类型和学校对在校生素质养成的影响,一般较一些研究型大学的学生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较感兴趣,同时,比较注重以联络情感、弱化进入大学期后的孤立倾向为目的的社交活动,交际的范围多以同乡、同学为主,并借此形成一定区域内相对稳定的社交圈子,活动半径受限于同城校际之间,活动频次以每周一次甚至更多。社交活动的增多,明显增加了高职院校在校生的风险成本,使得这一群体比其他类型的院校的在校生更需要风险防范或风险转移机制。对学业的追求比不上本科院校学生追切,独立意识和处世能力较强。

高职院校学生学习成绩较普通本科生有所差距,因此,在进入高职院校校门之后,他们对专业和知识本身的关注和介入程度远远不

及普通高校的学生,相反他们更注重在学业以后的自我能力的提高和综合素养的形成。

(二)高职院校学生保险现状

目前,浙江省高职院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制度由公费医疗制度、大学生系列保险(含大学生平安保险、大学生住院医疗保险、大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构成。其主要内容分别为:

1.公费医疗制度

根据国家政策,凡属高校正式员工、长期雇用的合同工以及在读全日制学生,均有享受公费医疗保障的权利和资格,但目前,由于国家并没有对高校的公费医疗没有统一标准,可以根据各地形势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由国家承担医疗金额的40%到60%,其余部门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再由于浙江省高职院校起步较晚,大部分由原来的中专院校升格而成,都属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对基建、师资引进和必要教学硬件的投入较大,自身用于学生保障的可控经费较少,因此在用于学生部分的保障专用经费明显不足。

2.校方责任险

由于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和教学活动的安排,高职院校户外活动的时间明显多于其他学校,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向校方提出索赔的现象也明

显多于其他院校,在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权面前,政府、学生家长、媒体等开始共同关注起学校对学生负有的保护和管理的义务。因此,各保险公司在开展学生保险的同时也开始推出校方责任险险

种,通过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使校方转移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赔偿,为校方分担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校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显然,在目前校园安全问题有恶化趋势和高职院校特定条件下,校方责任险对高职院校而言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保险行为建议

1.建立统一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障链条

鉴于目前浙江高职院校大学生患病比例有所上升的事实,在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作用微弱,国家又难以出台全国性政策以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看病难、看病贵、各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医疗保障模式混乱的前提下,浙江省应尽快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即在构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体系,适时发展大学生医疗福利制度,包括建立一定层次的大学生互助医疗保险(主体)基金制度,鼓励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形成区域内相对统一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大学生医疗体系。这样不但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而且能够实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平衡,集体互助与学生自我保障的平衡。

2.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1)社会医疗保险是覆盖到每个大学生医疗保健防护网,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在实施范围内将覆盖到每个大学生,可以有效地把高职院校的学生,尤其是浙江高职院校中的民办高校中的学生也纳入到制度范围,真正体现医疗保险的

公平性和互济性;(2)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筹资,合理分担费用,政府应该加大承担比例,大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没有任何收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根据目前的经济消费水平,提高现行的拨款标准,高校和个人再适当承担一定比例费用;(3)社会医疗保险以学生的大病统筹为主,门诊医疗为辅。大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年轻力强,患病的机率很小,但严重疾病或意外伤亡在呈逐年递增之势,尤其是一些恶性肿瘤、乙肝结核病等,因此可以借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验,将重点放在学生的大病经济风险上。(4)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对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遵循经济节约原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按有利于为大学生提供优质、高效、低耗、报服的原则,双方协议规定医疗服务的标准;再按有利于费用控制和方便大学生就医的原则,协议规定费用的核算方式。(5)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大学生医疗保险应实行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统筹,过小的统筹层次很难抵制大病医疗的冲击,因此,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浙江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筹地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足额征集、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

3.确立政府、学校、学生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

责任分担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大学生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应该是以国家投入为主,学校为辅,学生按一定比例缴费。

首先,政府在新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建设中应承担义不容辞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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