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设备监造管理及进度控制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监检实施细则》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监检实施细则Word 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质量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用标准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09版)第三条名词解释1、关键节点:对工程质量和项目投产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环节。
2、监检:国家管理部门及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
第四条规定适用于所属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风电、光伏项目基本建设工程关键节点的质量监检工作,其他类型的基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监检组织1、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部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设置关键节点,会同公司生产部、安健环等部门监督检查该细则执行情况。
2、各区域公司组织区域公司生产部、安健环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监检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所监检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公司在监检前做好迎检准备,并及时向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申请监检,针对监检组所提意见和建议做好整改工作第三章程序和要求第六条执行程序1、项目公司组织参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预验收合格后报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申请对关键节点进行监检(见附件1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报验申请表)。
2、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接到申请后,组织区域公司公司生产、安健环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关键节点进行监检(见附件2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监检表)。
公司根据情况不排除采取四不两直手段对关键节点进行抽检。
3、监检组对所检查的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见附件3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关键节点监检整改单)。
4、项目公司针对监检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向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上报整改情况。
5、对一般意见和建议,各项目公司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报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对监检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区域公司项目建设部将派人去复核整改情况。
第七条相关要求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各项目公司在关键节点的监检申报时采取以下办法:1、关键节点实施前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监检申报;区域公司收到监检申报应立即将附件1向公司项目建设部备案。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风电场技术监视治理方法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技术监视治理方法1职责1.1公司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视网和各级监视责任制,做好日常监视。
各级职责如下:1.1.1生产治理部门职责1.1.1.1贯彻上级有关技术监视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等,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技术措施。
1.1.1.2负责电力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视。
1.1.1.3组织对各风电场技术监视人员的培训、考核。
1.1.1.4对违反技术监视规定而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进展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1.1.1.5组织技术监视工作的验收和先进技术的沟通。
1.1.2各专职职责1.1.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视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及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等。
1.1.2.2对管辖设备按规定进展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处理进展质量监视,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觉问题准时处理,重大问题必需上报。
1.1.2.3建立健全测试手段和设施,到达规定的技术标准。
1.1.2.4积极采纳新技术加强技术监视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视水平。
2治理内容与要求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技术监视范围及主要内容2.1.1技术监视的范围:在绝缘、电测、继电爱护、化学(油品)、金属、电能质量、节能、振动等主要方面对设备安康水平与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展监视、检查与评价。
2.1.2技术监视主要内容:2.1.2.1绝缘监视: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对电压爱护及接地系统。
2.1.2.2电测监视: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2.1.2.3继电爱护监视:电力系统继电爱护和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2.1.2.4化学(油品):变压器绝缘油、风力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治理、质量检验。
2.1.2.5金属监视:金属材料部件在承压、交变应力下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
风电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附件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各风电企业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各风电企业。
各地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对当地集团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行使管理,各风电企业应配合其开展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实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制.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技术管理日常工作.第九条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对技术管理行使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对各风电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风电企业因特种设备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特种设备管理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风力发电施工质量控制
风力发电施工质量控制摘要:2015年中国风电并网装机超过1亿千瓦,居全球首位。
累计装机占全球25.9%,而这一数字在2005年才仅为2.0%。
然而在风电跨越式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风电资源与负荷中心错配正在让绿色的风电变成电网的负担。
2016年随着风电上网价格政策的调整和“十三五”规划的出台,风电及零件关税降低,风电设备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风电造价降幅将放缓,风电环评、用地审批将更为更严格,电重点开发区域由限电严重的“三北地区”逐渐转向华南、西南、华东地区,此类地区海拔高、建设条件复杂,导致风电建安成本显著高于北方草原、丘陵地区。
此外,因土地资源紧张、开发难度增大,征地成本、前期费用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要求更高的今天,如何降低成本来提高工程质量。
关键词:风电;技术管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一、前言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受到世界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
然而在风电的发展历程中,风机倒塌,机舱起火等事故时有发生,建设单位近几年运行中也出现线塔倒塔、电缆头损坏、叶片开裂和掉落、轴承损坏和机组火灾等事故,因而风力发电施工质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在风电工程施工过程中风机基础浇筑、风机吊装、升压站设备选型安装和试验是整个工程的难点,也是质量控制的要点。
风电电价将逐步走低,随着风电科技创新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风电的发电成本将逐步降低,风电保护性的产业政策也将逐步退出,计划到2020年风电与煤电平价上网,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风能资源竞争日趋激烈风能资源富集、接入条件好、效益水平高的地区新项目越来越少;风电项目核准权下放后,地方企业纷纷参与风电投资,增加了对资源的竞争。
随着优质风能资源的减少,企业收益水平也会有所降低。
如此现场状之下,共同来讨论一下我们如何能提高风场质量、保障每台风机长周期稳定运行。
二、风电项目质量现状面对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风电行业建设质量的整体现状以及建设单位对质量管理的更高要求,风电项目上质量管理依然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水平不高,尤其监理不能完成基本的程序控制,其它参建单位对新能源项目技术投入的重视程度低,使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般偏少、工作量增大,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较低的执行力,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显得效果不好。
设备监造管理规定
设备监造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第二章监造的依据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二GB/T19000-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a按国家标准;b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c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d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e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二驻厂监造人员应专业配套,熟练掌握监造设备合同技术规范、生产技术标准、工艺流程以及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三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质量体系和设备质量的评定工作;四掌握所监造设备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五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六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厂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在保证制造质量的前提下,落实制造的计划进度;第四章监造职责第八条派遣监造人员对主要、关键配套设备制造厂进行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把设备质量问题解决在制造过程中,防止不合格设备出厂;监造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核查设备有关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等文件;二熟悉设备合同条款,核查被监造单位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三核查被监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订货合同的要求;四查验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质,以及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条件;五查验设备用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被监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六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七参与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钢件的理化检验和元器件的筛选检验;八掌握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熟悉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件的组装情况;九核查被监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核查制造阶段的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十参加见证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部套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试验等,并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此签证不代替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运后的验收试验;十一按被监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通知制造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书面通知制造厂,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厂处理;十三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立即向被监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十四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意见如与制造厂不一致时,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动协商的精神和制造厂商讨,争取取得一致认识;如多次商讨意见仍不能统一时,报告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请相关协助解决;十五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书面报呈设计院和部门领导审批,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十六掌握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附件、随机文件、装箱单是否齐全;十七监造人员应严格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保护制造厂业务秘密;十八监造人员将每日工作情况填写设备监造日志格式见表1,将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设备监造测试记录参照格式见表2;十九监造人员应定期如实向部门领导汇报监造设备的质量状况、制造进度等情况;汇报周期不少于每周二次;在公司以外地方监造的,可以通过或短信等方式汇报情况;二十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中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九条公司定期对设备监造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监造工作落实情况;二监造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三其他需要考核的方面;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完整word版)风电场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风电场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将新建风电场在基建期的生产准备工作纳入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基建向生产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达到国电电力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范围:公司所属部门及风电场。
第三条风电生产准备期: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完成250小时试运行,进入试生产为止。
第四条生产准备包括:新建风电场应根据工程进度(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单机试运、整套试运、移交生产等全过程)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网络计划、建立生产组织、设定岗位及员工定岗、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设施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编制以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系统等工作。
第五条职责划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管理,并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公司系统的生产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扩)建风电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机组启动调试和机组达标投产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主任是生产准备第一负责人,应将基建期内的生产准备作为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新投风场设备顺利通过达标投产及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章风场生产组织第七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新建风场按照国电集团人力资源标准配置,每期 4.95万千瓦容量配置正式员工14人,其中风场场长1人,技术安全专工1人,运维人员分两值各4人,共8人,检修人员4人。
以后,每增加一期增加2人。
风电场管理、运行和检修人员的配置遵照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的有关要求执行,人员配置以电气专业为主,热控和机械等专业人员为辅。
以上人员应在风场投产两个月前全部到位,风电场分步试运前完成全部生产人员定岗工作。
第三章岗位培训第八条新建风电场的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入厂教育、军训、安全教育、岗位技术培训、风电的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风电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附件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各风电企业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各风电企业。
各地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对当地集团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行使管理,各风电企业应配合其开展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实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制。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对技术管理行使领导职能。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对各风电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风电企业因特种设备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
风电场设备监造大纲
风电场设备监造大纲一、前言风力发电是一种清洁能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风电场设备是风力发电系统中的重要部件,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风力发电的效益和可靠性。
为了确保风电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对其进行监造管理。
本大纲主要围绕风电场设备的监造工作展开,旨在规范风电场设备监造活动,保障风电场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造范围本大纲所述的风电场设备监造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塔架、叶片、变频器、控制系统、输电线路等相关设备。
三、监造目标1.遵循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障风电场设备的质量;2.确保风电场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3.预防和及时发现风电场设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4.提高风电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5.确保风电场设备的交付和使用符合规定。
四、监造程序1.监造计划制定(1)根据风电场设备的特点和生产计划,制定监造计划;(2)确定监造工作的内容、方法、流程和时间节点;(3)明确监造责任人和监造机构。
2.监造准备(1)对监造所需的人员、设备、工具和文档进行准备;(2)确认监造现场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3)对监造流程和要求进行培训。
3.监造过程(1)对风电场设备的各个环节进行监造和检查,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组装安装等;(2)进行工艺合格证书、装配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的审查;(3)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和监督。
4.监造记录(1)对监造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进行记录;(2)归档监造记录并进行保存。
5.监造评审(1)对监造结果进行评审;(2)发现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和处理。
6.监造报告(1)对监造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监造报告;(2)呈送相关部门,并公布监造结果。
五、监造要求1.监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专业知识,熟悉风电场设备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2.监造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标准和法规,严格按照监造程序进行操作;3.监造人员要保证监造的客观、公正性,不得有利益冲突;4.监造机构要确保监造过程的独立性和严密性;5.对监造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汇总和评审,并保证监造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风电机务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机务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风机基础沉降、设备振动状况和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根据旋转设备的振动国家标准及各项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规定;掌握受监范围内设备的振动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分析振动事故;参与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旋转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防腐措施。
第十条掌握受监范围内风机塔筒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对基础环或地脚螺栓全面检查。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
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
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一.总则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1三.监造依据2四.监造合同3五.监造人员4六.监造方式4七.监造工作程序5八.监造文件7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8十.制造厂责任9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0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6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19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20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26见证情况汇总表32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2.3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牵头、沁北电厂和专家组成的联合监造组,实行专业验检制的验检程序,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的质量监造和检验,对设备制造质量负责,最终厂家全权负责检查控制已检、未检到的设备制造质量.2.4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对设备监造组检验内容明确,专业人员职责明确,奖惩明确.三.监造依据3.1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办[1995]37号文“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件》的通知”.3.2供需双方签定的设备合同,包括技术协议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3.3产品的标准按供需双方签定的设备合同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之处,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原则处理:3.1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3.3.2在按引进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中国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3.3.3按国家标准;3.3.4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3.3.5国家和行业标准无规定的,按企业标准;3.3.6在上述标准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以高标准为准.四.监造合同4.1监造合同由沁北项目建设部与监造组签订4.2监造合同中监造组责任4.2.1根据监造合同规定,监造组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和制造厂签订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监造合同中“质量监造项目表”以三方确认的内容为准.4.2.2对制造厂与合同产品有关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4.2.3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履行文件见证,对制造厂的外购、外协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4.2.4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参加现场见证,并履行签证手续.4.2.5根据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的内容,认真参加停工待检,并履行签证手续.4.2.6 在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如发现一般缺陷或质量问题,应督促制造厂及时纠正解决,并做好记录.若遇到较大质量问题或对安装进度有影响的质量问题,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沁北项目建设部.对重大质量问题应迅速报告沁北项目建设部,并提出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供沁北项目建设部决策.如在解决质量问题中与制造厂发生争议时,应协助沁北项目建设部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仲裁.4.2.7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沁北项目建设部通报监造工作情况,反映产品的制造质量情况.如遇较大质量问题,应随时通报.4.2.8监造见证工作结束后,30天内向沁北项目建设部提交监造工作总结.五.监造人员5.1监造人员基本条件5.1.1 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经验,并熟悉有关标准.5.1.2 监造人员应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该产品制造工艺、质检方面工作5年以上者.5.1.3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5.2监造人员应经沁北项目建设部同意方可担任监造工作.六.监造方式6.1监造组对制造厂生产的监造产品所需的一系列管理上及技术上的程序文件、各种原始记录以及必要的硬件条件进行审查.6.2参加或了解制造厂有关监造产品的各种计划会、协调会、座谈会等,熟悉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及其质量控制、了解生产进度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情况,以便全面掌握该产品的生产情况,确定监造工作的重点.6.3巡检:监造人员应深入各车间,了解加工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及组装试验状况、不合格品的处置以及油漆、标识、包装发运情况.6.4监检:监造人员随同制造厂检验人员参加对部件的质量检验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同时对检验工作进行监督.6.5抽检:对厂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及部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查.6.6见证工作:投料前应完成好原材质理化分析的文件见证;在试验、检验、总装现场见证及前后的文件见证.七.监造工作程序7.1根据用户的委托,监造组与沁北项目建设部签订设备质量监造合同.并由沁北项目建设部将该设备的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两套交给监造组.7.2在监造合同生效后,沁北项目建设部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监造委托通知书”发至有关制造厂,并抄送监造组.7.3监造组接到“设备监造委托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沁北项目建设部共同完成组建驻厂监造组.监造人员的组成应通知制造厂.7.4根据设备合同和设备质量监造合同的有关规定,监造组或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与制造厂最后确认“质量监造项目表”内容.7.5通过查阅制造厂提供的资料与现场考察方法,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7.6在该产品投料前,对用于该产品的原材料、元器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完成原材质理化分析的文件见证.7.6.1进货物资、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制造厂验收记录,识别标志及贮存情况.7.6.2代用物资、材料经设计部门或需方确认的文件及质量合格证书.7.6.3对无法确认其牌号和性能的物资、材料所进行的理、化试验鉴定报告.7.6.4对因保管不善导致变质、受损、腐蚀、污染而影响性能的物资的处理情况.7.7对生产工艺准备及工序质量的监督.7.7.1检查制造厂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的统筹规划和安排及制造工艺总体方案或工艺质量控制计划.7.7.2检查制造厂对重要生产工序的实际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的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材料、产品、操作技术及计算机系统与软件程序.7.7.3检查主要部件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及有关程序文件执行情况.7.7.4检查对质量起主要作用的辅助材料、辅助设施和生产环境的控制情况.7.7.5检查特殊工序的检查频次、验证情况、产品精度、操作技能及特殊环境要求等因素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评定认可记录.7.8对制造厂产品检验、试验的监督.7.8.1监督、检查从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到成品检验的有关检验点设置及检验方法的应用是否合理,数据与记录是否准确可靠,能否有效地制止不合格产品出厂.7.8.2监督、检查测试器具和设备是否处在受控状态、正确和有效.7.8.3监督、检查对检测、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是否执行.7.8.4监督产品零部件的检验和部件、总装试验,检查有关测试数据和试验记录.7.8.5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品的管理.7.9对制造厂产品包装、运输和贮存的了解.7.9.1了解包装技术与方法,包装材料与要求应符合商务条款的规定.7.9.2检查随产品包装发运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7.9.3包装箱表面发运文字内容及标志是否符合商务规定.7.9.4了解产品运输方式、运输条件和注意事项,应满足合同要求.7.9.5了解产品的贮存场所、贮存条件、贮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贮存文件的要求.7.10对生产质量记录的检查和分析.7.10.1按照设备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和技术标准对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记录进行检查和分析,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10.2须检查分析的产品质量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a.设计更改记录b.工艺更改记录c.工序质量控制记录d.测试产品检定及核准数据记录e.质量检验记录(包括进货、工序、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f.不合格品处理记录g.部件或产品性能试验记录7.11监造工作总结监造见证工作结束后40个日历日内,监造组做好监造工作总结(含见证资料的汇总)并交用户.八.监造文件1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在设备投料前,由监造组组织或会同沁北项目建设部与制造厂代表协商确认产品“质量监造项目表”.8.2监造工作简报监造人员通过监造组每半个月向沁北项目建设部通报监造产品质量状况和进度情况.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随时通报.8.3监造通知单监造通知单是监造人员对产品质量或对其质量有明显影响的问题向制造厂提出的书面意见.一式二份,制造厂和监造组各存一份,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抄报沁北项目建设部.8.4产品质量见证表凡是监造项目中规定的现场见证、文件见证及停工待检,均须按项目内容填写见证表.见证内容应包括:材质、零部件、部件或整机的性能测试、装配检测及其他见证内容.见证表由监造人员、制造厂代表及沁北项目建设部代表共同签字生效.8.5传真、电报凡是与监造工作有关的传真、电报及相应的文字记录等均应汇总存档.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9.1适用于监造人员对制造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不适用于对企业进行的质量体系审查.9.2审核方法可采用:9.2.1与制造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情况.9.2.2深入科室及车间进行调查.9.2.3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档案、原始记录及证明.9.2.4实物考察及抽查.9.3下列情况可以免审9.3.1已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的有效性.9.3.2对已取得该项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国家对该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效性.9.4审核主要内容.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验状况、设备能力、计量测试状况、设计图纸、生产工艺、各类人员素质及培训状况、产品标识、包装和交付程序、各种质量记录.9.5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的制造厂,监造组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其产品进行监造.十.制造厂责任10.1制造厂要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精神,认真加强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10.2制造厂应明确项目经理和质量负责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监造人员的联系,以便协商处理有关监造工作及产品质量问题.10.3制造厂应向监造人员介绍产品的生产计划、加工工艺、检验方法、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以及设计和工艺更改等方面的情况.并向监造人员提供或借阅下列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10.3.1设备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技术文件.10.3.2有关产品检验的企业标准(包括查阅引进技术标准).10.3.3有关产品的各种生产计划及生产进度报告.10.3.4产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及生产厂对原材料的复检报告.10.3.5焊接等特殊工序的工艺评定报告,合格焊工的合格证.10.3.6无损探伤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探伤操作取证人员的合格证.10.3.7零部件加工精度的检验报告.10.3.8工件热处理检验报告.10.3.9产品装配检测及性能检测、试验报告.10.3.10发运计划及发运清单.10.3.11根据监造工作需要监造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需要验证的质量记录和报告.10.4制造厂在进行需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的检验、测试、试验和总装试验时,应提前十天通知监造人员并履行相应的监造见证手续.10.5制造厂为监造人员提供住宿、通讯、交通、办公等方便条件.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以监造组、沁北项目建设部和制造厂三方确认的项目为准)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见证情况汇总表注:凡是监造项目的文件和现场见证,均须按项目填写此表。
风电场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风电场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将新建风电场在基建期的生产准备工作纳入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基建向生产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指标达到国电电力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范围:公司所属部门及风电场。
第三条风电生产准备期: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完成250小时试运行,进入试生产为止。
第四条生产准备包括:新建风电场应根据工程进度(系统设计、设备选型、设备招标、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单机试运、整套试运、移交生产等全过程)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网络计划、建立生产组织、设定岗位及员工定岗、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设施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编制以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系统等工作。
第五条职责划分: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管理,并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公司系统的生产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扩)建风电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机组启动调试和机组达标投产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主任是生产准备第一负责人,应将基建期内的生产准备作为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新投风场设备顺利通过达标投产及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章风场生产组织第七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新建风场按照国电集团人力资源标准配置,每期 4.95万千瓦容量配置正式员工14人,其中风场场长1人,技术安全专工1人,运维人员分两值各4人,共8人,检修人员4人。
以后,每增加一期增加2人。
风电场管理、运行和检修人员的配置遵照国电集团和国电电力的有关要求执行,人员配置以电气专业为主,热控和机械等专业人员为辅。
以上人员应在风场投产两个月前全部到位,风电场分步试运前完成全部生产人员定岗工作。
第三章岗位培训第八条新建风电场的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入厂教育、军训、安全教育、岗位技术培训、风电的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三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对以1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本《大纲》下述要求进行监督检查;(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及组成人员;(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重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具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浅析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监造
4 ) 1 | 在设备监造 质量计划 的基础上 , 根据组
成风 电机组 各设 备 的 特点 , 按 专 业 特点 编 制 相应
控制 , 可有效避免机组设备运行到中后期所造成, 的监造 细则 。主要 说 明所 监造 风 电机 组各设 备 的 的各种 故 障损失 。 专业特点 、 依据 、 监督检查点设置及检查内容和检 3 风 电机组 监造 的依 据 、 目的和监 造人 员素质 查方 法 、 监 造记 录的表格 方式 等 , 可在 制造 过程 中
( M T B F ) 和平均维修间隔时间( M T B M) , 以满足整
机 可靠性 要求 。
图 1表 明设 备一 俟 出厂 , 就 基 本 决 定 了 该设 备整 个 寿命周 期 的总费 用 ; 费用 主要在 运转 阶段 , 其 中使 用维 护 费 占用最 大 。因此 , 应 在 风 电 机 组
费 用
互
× l 0 0 %( 1 )
式 中
为 累积停 机 时间 ( h ) ; 为计划 维 修 时
间( h ) ; 为机组 由 于在 曲<v / 及 v h 曲>v o 风
况 下处 于停机 的时 间 ( h ) ; 为 使 用维 护人 员 操 作失 误造 成 的停 机 时 间 ( h ) ; 为3 6 5×2 4( h ) ;
文献标识码t B 文章编号 : 1 0 0 1 - 2 1 8 4 ( 2 0 1 3) 0 5 - 0 1 0 7 - 0 4
关键词 : 设备监造 ; 设备全寿命费用 ; 机组可利用率 ; 风力发电机组
中图分类号 : T V 5 1 ; Ⅳ7 3 7 ; T K 8 3
1 概
述
设 计阶 蓑 段阶 蓑 段 运 转 阶 段 老 化 阶 段 时 问 l _ J
风电设备监造工作要点分析
235中国设备工程C h i n a P l a n t E n g i n e e r i ng中国设备工程 2020.12 (下)我国对于能源结构的大力调整使风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快速提升,这时,不但促使风电利用率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增长,还使风电建设数量激增。
需要相关人员采取较为合理的措施有效控制风电设备稳定运行,对投入使用的风电设备进行科学检测,为风力发电基础投资建设做出保证。
风电设备监造工作要点分析朱丁丁,郑银龙 (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摘要:本文分析了风电设备的监造工作重点。
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风电设备的应用范围逐渐拓宽,就会产生一些质量问题影响其实际应用,这时就需要监造人员对工作要点给予一定的重视,坚持正确的监督管理理念,为以后风电设备监造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电设备;监造工作;要点中图分类号:TM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711(2020)12(下)-0235-031 风电设备监造前准备工作(1)作为目前较为重要的监造内容,风电设备监造范围与深度都和基础监造工程存在一定差异,风电设备监造主要分为关键点监造、驻场监造。
其中第一种监造方式属于风电场管理人员对产品制造中一些重要环节进行合理的检查与监督,属于现场监督模式。
而第二种监造模式则是风电管理中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相关自动化技术的不断提升,在装备制造业发展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实际生产中所占的比例也咋不断增加。
在实际推广中加强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科学知识的掌握和整体工程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要想实现完全自动化的产业生产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甚至永远不可能实现,但是,人们仍然在努力为之奋斗。
自动化生产在装备制造业生产发展中的实施不仅解放了大量劳动力,对于整体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样有所促进。
2.3 引入绿色制造生产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相关管理政策的不断深入发展,各行各业在实际产业发展中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稳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装备制造业中的绿色制造在实际制造生产中强调了对于各类资源的合理划分,以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发展至产品制造、装备、使用一直到报废为止均强调绿色处理,尽可能降低各类装备在实际使用中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尽可能提升各类资源的合理利用。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监造工作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设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设备制造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监造工作。
现将本次设备监造工作总结如下:二、监造工作内容1. 监造范围本次监造工作涉及我公司承接的XX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设备:(1)主机设备:XX设备、XX设备、XX设备等。
(2)辅助设备:XX设备、XX设备、XX设备等。
(3)配套设备:XX设备、XX设备、XX设备等。
2. 监造工作流程(1)合同签订:与设备制造厂家签订监造合同,明确监造范围、内容、要求及双方责任。
(2)现场勘察:对设备制造厂家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生产条件、设备状况、人员素质等情况。
(3)编制监造计划: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监造计划,明确监造时间、内容、方法及质量标准。
(4)实施监造:按照监造计划,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全过程监造,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试验、包装运输等环节。
(5)编写监造报告:对监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编写监造报告。
3. 监造工作重点(1)原材料采购: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生产加工: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加工精度和质量。
(3)检验试验: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验试验,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4)包装运输:对设备进行合理的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三、监造工作成果1. 质量方面通过本次监造工作,确保了设备制造质量,降低了设备故障率,提高了设备使用寿命。
2. 进度方面按照监造计划,设备制造进度得到了有效控制,确保了项目按期完成。
3. 成本方面通过监造工作,降低了设备制造成本,提高了公司经济效益。
四、监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问题(1)部分设备制造厂家对监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监造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2)监造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对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标准掌握不够。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XX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制度编写:年月日校核: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目录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1)1、总则 (2)2、编制依据 (2)3、监造目标 (2)4、设备控制管理网络(组织机构) (2)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 (3)6、质量的持续改进 (5)7、其它 (6)附件1:主要设备的监造实施控制点 (6)表一、汽轮机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6)表二、余热锅炉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8)表三、发电机监造见证项目(主要控制点表) (11)表四、余热锅炉监造实施计划表 0表五、起重机监造实施计划表 (6)表六、排渣机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0表七、烟气脱酸及除尘系统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0表八、灰渣输送系统设备监造主要控制点表 (3)附件2: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统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网络图 0附件3:监造周报 0附件4、监造通知单 (1)附件5、设备质量工作总结报告 0附件6、放行单 0附件7、点火(辅助)燃烧器验收单 (1)附件8、变频器验收单 (2)附件9、ACC柜验收单 (2)附件10、液压系统验收单 (2)附件11、焚烧炉排验收单 (2)附件12、炉排框架验收单 (2)附件13、验收单(其它设备) (2)设备监造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提高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施工全过程中,设备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设备质量全面达到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和设计技术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1) 设备采购合同;(2) 与供应商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 (3) 经确认批准的工厂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以及修改通知单; (4) 设备供货合同文件中规定采用的国内最新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 (5) 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6) 监造大纲、规划与监造实施细则。
3、监造目标3.1、管理原则:全过程,全方位。
设备监造大纲
×××风力发电项目设备监造监理大纲批准:审核:编写:×××监理有限公司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目录1. 监造依据 (1)2.监造责任 (1)3. 工作范围和内容 (1)4.监造目标 (2)5.监造工作目标、措施 (2)6.技术管理情况 (4)7.监理工作方法 (6)8.监造人员的工作职责 (9)9.监理管理工作创新思路 (9)10.现场协调经验和能力 (10)设备监造监理大纲1. 监造依据1.1 监理合同;1.2 总包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1.3 设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公司标准;1.4 监造大纲、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1.5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规、规定;1.6 ×××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监造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集中监造并不减免制造单位的责任,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监造单位依据与委托单位签订的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协议,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等工作承担监造责任。
3.工作范围和内容3.1 监造范围:本工程监造范围包括风机塔筒、发电机设备、风机叶片、主变压器、35kV开关柜、隔离道闸、断路器等3.2 工作内容:针对具体监造设备由监造单位根据技术协议及相关技术文件制订《监造实施细则》,提交项目单位并与制造单位议定后实施。
3.3 监造厂家及日期:中电四局酒泉塔筒厂(20××年12月30日),金凤科技酒泉叶片厂(20××年1月12日),金凤科技哈密发电机轮毂机舱厂(20××年1月16日),金凤科技北京电控厂(20××年2月13日),特变电工衡阳主变厂(20××年2月20日)。
4.监造目标监督制造单位保证项目单位设备采购合同中技术协议的技术参数全部达到要求,设备的制造质量责任得到完全的履行。
风电设备驻厂监造实践及控制要点
风电设备驻厂监造实践及控制要点风电设备驻厂监造实践及控制要点1. 引言风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越来越受到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视。
作为风电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风电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对于风电发电的安全运行和高效发展至关重要。
在风电设备的制造和安装过程中,驻厂监造是一个关键环节,它可以确保风电设备在出厂时符合预定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而保障风电项目的成功运行。
2. 驻厂监造的定义和目标驻厂监造是指由风电项目的业主或监理机构派遣专业人员进入风电设备生产厂家的现场,对风电设备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验,并根据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其主要目标是确保风电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项目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的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
3. 驻厂监造的实践要点3.1 人员选拔和培训在进行驻厂监造前,需有经验丰富且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进行选拔。
这些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电力工程知识和风电设备的制造和安装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相关检测设备和工具。
这些人员还需要接受专门培训,以了解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监造方法。
3.2 设备检验和测试驻厂监造人员需要对风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设备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这包括对设备的外观质量、材料选用、焊接工艺等进行检查,以及对设备的性能、安全和可靠性进行试验。
还需要对设备的控制系统、液压系统等进行详细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3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核查驻厂监造人员需要详细了解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对风电设备的制作过程进行核查,以保证设备的生产过程与标准要求相符。
这包括设备制造工艺、零部件选择和装配过程等的检查和核查,以及设备的技术文件和报告的审查。
3.4 制造过程的协调和沟通驻厂监造人员需要与风电设备制造厂家的相关人员进行密切的协调和沟通,及时解决制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在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材料短缺、工艺调整等情况,驻厂监造人员需要及时调整和解决,保证设备的质量和交货进度。
29、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河北大唐国际丰宁大滩风电场200MW工程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中电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大滩项目部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关,加强设备监造,特制定本制度。
1 监造人员必须有较高的责任心,了解设备监造有关标准(包括工厂企业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做好检验记录。
2、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生重大问题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3 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时,应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同时,向供方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4 监造要严格依据双方签定的设备供货技术协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人员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需双方各一份)。
中电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大滩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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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设备监造管理及进度控制发电设备(2009No.6)收稿日期:2009 05 18作者简介:任彦忠(1983 ),男,工程师,主要从事风电项目设备管理工作。
风电场设备监造管理及进度控制任彦忠1, 章建忠1, 任彦栋2(1.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北京100070; 2.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公司,唐山063611)摘 要:在风电设备制造厂生产任务十分饱满的情况下,为保证风电设备的产品质量、生产进度和交货期,由建设方选派设备监造人员驻厂监造。
提出了监造工作的内容及设备制造进度控制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风电设备;设备监造;进度控制;基本对策中图分类号:T M 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 086X(2009)06 0467 03Supervision and Schedule Control on Windpower EquipmentR EN Y an zhong 1, Z HANG Jian zhong 1, R EN Y an dong 2(1.Wind Power G eneration Co.,Lt d.,China G uangdong N uclear Pow er Corpo rat ion,Beijing 100070,China; 2.D at ang Int ernat io nal Wut an Power Generation Co.,Ltd.,Tangshan 063611,China)Abstract:I n o rder to gua ra nte e the pr oduct qua lity,m anuf actur e schedule and deliver y time of windpow er e quipment,super vising per so ns are usua lly assigned to the m anuf acturer by the use r under conditio ns the manufact ure r has heav y tasks.Spe cif ic det ails fo r windpo wer equipment supe rv ision and basic measure s fo r the schedule co ntro l a re r espective ly g iv en.Keywords:w indpow er equipme nt;equipment supe rv ision;schedule co ntro l;basic m easures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关键设备对整个项目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对于以 短平快 为主要特征的风电场建设来说,关键设备的设计质量、制造质量、生产周期等对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效益、生产维护成本影响更为巨大。
为保证风电设备的质量、生产进度,建设方往往采用派遣监造人员驻厂的模式。
1 风电设备制造业面临的形势根据GWEC 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20GW,较上年增加30%。
截止2007年底,全球风电装机已经达到94GW,较上年增加27%;中国以3.4GW 居第三。
2008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一∀五 规划#,对2007年8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作了重申和更动,风电总装机容量目标由原先的5GW 提高至10GW 。
同时形成国内风电装备制造能力,整机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GW,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达到年产8GW,为2010年以后风电快速发展奠定装备基础。
由于风电设备生产增长过快,合同订货过于集中,全国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已超负荷运转。
2 设备监造的组织建设方统一负责设备监造人员的管理工作。
监造工作完成的好坏,由建设方根据监造职责进行考核。
对于监造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表现不好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批评和处罚,并视情节严重情况除按合同要求扣除质量保证金外,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67∀发电设备(2009No.6)风电场设备监造管理及进度控制3 设备监造前的准备工作由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上游设备供应商负责编制所需监造设备的监造大纲,了解并熟悉质量体系文件、合同及其附件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涉及到的标准、规范、工艺文件、工艺卡等,检查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采购入库验收、存放情况,了解检测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工装的情况,确认必要的产品标识、关键质量控制点,确定监造过程中的抽检方法及监造验收的依据或标准规范。
4 设备监造工作4.1工作依据严格执行设计图纸、技术协议、合同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体有:(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监造依据为产品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2)设备供应商自制件的监造依据为产品图纸、相关标准、工艺规程、工艺卡、作业指导书等,组装、调试、产品完工后的包装、出厂运输等都要逐项按照协议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4.2工作内容监造人员由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的上游设备供应商派出,自始至终全面负责监造工作。
监造工作的实施大致包括如下内容:确认制造商的资格、制造能力、工装水平是否满足要求;考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审查设备所用材料、元配件的质量;监督主要工序的加工及装配质量;按图纸核查主要部位的几何尺寸偏差;核查检测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跟踪实际制造进度与计划进度偏差;参与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验收;向业主报告监造情况;协调沟通解决有关问题。
4.3监督检查要点监督检查设备供应商质量体系条件、运行情况、主要工序的加工及装配质量。
监督检查设备供应商质检人员资格、素质,以及试验仪器设备的情况。
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文件、产品图纸的有效性,执行标准、规范、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的情况。
监督检查产品组装、调试、试验、性能参数、外观质量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
监督检查包装入库出厂,清污、除锈、防腐、防护、喷漆、包装、标识、标签、技术资料、铭牌、搬运、入库、出厂、运输等。
监督检查取样测试及测试结果真实性。
加强产品关键质量点的监控。
关键零件、部件及组装、调试、试验时,监造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产品入库、出厂必须经监造人员验收签字。
做好监督检查过程中的检查记录及监造验收报告,存档备案。
5 制造进度控制的基本对策设备制造的进度控制,是在设备制造整个过程中始终需要进行协调的一项工作,必须采用事前控制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将影响进度的多种因素降低到最小限度。
5.1落实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是制造厂家根据设备交货合同日期进行排产,保证设备按期交货的先决条件。
只有落实了生产计划,设备才能按期投产和按计划进行加工。
建议在制造厂家安排每个月的生产计划之前,监造人员根据已经开工制造的设备进展情况,根据设备的制造周期应该排产但尚未排产的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积极争取排入车间的生产计划。
业主根据风电场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将某些部件与制造厂家协调了新的交货日期后,根据会议纪要,积极与厂家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将这些部件的排产计划落实到车间。
5.2落实采购计划原材料和偏航轴承、轮毂、控制柜、发电机、齿轮箱等关键配套件是否按计划采购进厂,是设备按期投产、按期装配试验的关键。
因此,建议监造人员前往制造厂家的采购部门,落实各类原材料、外购的铸锻件、标准件和元器件采购合同的签定日期和交货日期,核实是否满足制造进度的要求,并在交货日期临近期间,到采购部门进行查询,对已经进厂的进行登记,对没有按期到货的部分,督促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家联系落实,直到计划全部落实。
对于在国外订购的部分,特别是在国外定购的偏航轴承,供货日期难以保证,因此督促厂家及早订货,避免因为等材料而无法投产;并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以获取供货进度的信息。
∀468∀风电场设备监造管理及进度控制发电设备(2009No.6)5.3落实制造加工的连续性部件制造加工的连续性,是部件按计划完成的重要环节。
在部件制造的任何一道工序时,都要事先落实下道工序所需零件的供应准备情况。
厂内加工的要落实加工进度是否满足要求;外购件要落实是否已经采购进厂或厂家是否已经发货;外协件要落实是否已经回厂或外协厂实际能够交货的时间,及时对制造厂家进行提醒和督促,避免停工待料(件),以保证工序连续,使部件尽早具备机械加工条件。
部件组装、焊接、探伤及热处理后,进入机械加工工序。
在焊接工序完成后,就要开始落实加工车间安排的加工机床,关注该机床目前加工设备的剩余时间是否与本项目部件热处理后的时间接近,是否还有已经安排加工的其他项目的部件。
弄清情况后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保证本项目部件及时安排进行热处理,其后能够及时上机床加工。
5.4落实部件转序部件完成上道工序加工后,需要转车间或转加工机床进行下一道工序加工。
要事先了解要转到的车间和机床部位,落实转序的安排情况,协调转序的各方配合,以使转序顺利,减少部件中间滞留时间。
5.5落实生产人员在零部件制造过程中,发现生产人员减少甚至停产,应及时对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采取措施,提出建议,保证人力资源满足制造的需要。
5.6落实外协件加工情况制造厂家把某些部件外协后,制造加工进行到哪道工序,是否能够按时交货回厂是必须要掌握的情况。
建议监造人员定期到制造厂家的相关部门获取信息,并且直接与外协厂联系。
在关键节点时还要亲自到外协厂现场查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工作。
5.7落实部件转产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况:(1)加工设备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的时间较长,有些需要进口件进行替换,本厂没有其他设备能够接替继续加工,或其他设备正在加工的部件加工周期较长;(2)因为材料进厂时间延迟,造成某种加工设备加工部件排队等待时间过久;(3)外协制造加工部件由于外协厂设备安排困难不能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制造加工。
以上情况都会严重影响部件交货工期。
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厂家一般会考虑转产于其他厂家,但因为疏忽往往会在很急迫的情况下才联系转产,产品交货期因而会大大延迟。
因此,监造人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及时向制造厂家提出建议,提醒厂家考虑现实情况,及时作出转产安排。
5.8落实设备的成套性设备的成套制造和成套发运,对进度控制至关重要。
由于制造厂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生产车间项目调度的影响,往往某部件生产完成后,与该部件配套的附件未能及时安排生产,在设备包装发运时,往往必需的附件不能同时发运,部件运到工地后不能开展装配工作,实际上影响了设备的按期交货。
监造人员应根据设备的明细表,对设备成套性生产和成套性发运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提醒制造厂进行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