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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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工业设计是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为了促进工业设计的发展,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相应的奖励标准,以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

一、认定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注册地在东莞市范围内,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2.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团队,其中设计师的数量和专业背景符合要求。

3.具备良好的设计管理制度和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有设计作品的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4.参与并完成了一定数量的工业设计项目,有较高的项目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装备条件,能够支持和开展工业设计工作。

二、奖励内容1.认定证书:认定为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将获得认定证书,以表彰其在工业设计领域的卓越表现和贡献。

2.资金奖励:认定企业将根据其在工业设计方面的业绩和贡献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

奖励金额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政策支持:认定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等。

4.宣传推介:认定企业将享受宣传推介的机会,比如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官方网站、展览会上展示自己的设计作品,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奖励评定1.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2.评审:经过初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进入评审环节,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工业设计项目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将公示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企业。

四、奖励周期1.认定周期:企业申请认定后,经过审核和评审,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将被认定为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奖励周期: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认定,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

五、奖励标准的制定和调整1.奖励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机构负责。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2〕62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2〕62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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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知
闽工信函服务〔2022〕6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开展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1〕484号)和《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政法〔2018〕99号),经研究,认定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业设计中心为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现予以公布。

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服务、提升水平,为全省产业提质增长赋能助力。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7日
第九批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名单
1.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泉州寰球鞋服有限公司
3.梅花(晋江)伞业有限公司
4.福建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5.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结束——。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浙人社发[2012]28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285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浙人社发〔2012〕283号)和《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2〕284号)精神,我省将在工业设计行业试点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并在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前开展一次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现将《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考核认定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省经信委人事处,徐招玺,联系电话:87052707;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周艳利,联系电话:87058210;省人力社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陈彬,联系电话:87056712。

浙江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工业设计行业的行为准则,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

(一)取得工程技术系列或工艺美术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具备下列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条件之一:1.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1年。

3.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0年。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简化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登记、公示和评价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粤经信创新〔2011〕8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示。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登记、公示和评价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的登记申请、材料初审及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区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登记公示第五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企业自愿申请。

凡自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注册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后,每年分两批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的登记信息作符合性审查及涉税违规核查后,向社会公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

第六条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

(二)企业已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创新管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过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过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

广东省建设厅文件粤建设字〔2008〕2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深圳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促进与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在企业投资决策层组建的综合性机构,负责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制定和体系建设,并为董事会重大投融资决策提供咨询、评估等服务。

它位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和组织保障,是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决策依据。

第三条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投资与技术分离的问题。

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整合企业内外资源,通过技术经济评价和决策咨询机制,促进企业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商业化和收益最大化。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功能主要是:(1)负责企业重大、关键、前瞻性技术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2)组织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创新技术投资决策与咨询;(3)组织协调企业内外科技资源的整合与互动;(4)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与完善;(5)产学研合作与对外交流;(6)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的建设经费由企业提供。

鼓励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省和行业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全省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建设与运行1、术中心的组织架构依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根据企业自身具体情况合理设置。

2、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技术中心主任。

3、技术中心应设立由企业主要领导以及技术、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技术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研发方向、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制订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并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4、技术中心应聘请企业内外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重大研究课题确立、重大技术问题、投融资决策、市场商业策划、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咨询评估,为决策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
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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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
粤府〔20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省政府于2017年决定将经济管理领域80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期限暂定1年。

现根据评估论证和有关事项审批调整情况,省政府决定将其中7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

广州、深圳市政府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上述事项的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实施工作及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实施工作的建议。

附件:广东省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77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结束——。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02.12•【字号】辽工信明电〔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3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完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经信产业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示范产品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1、评定方式: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网站公示,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申报范围: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的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部门、机构),以及为这些行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均可按《办法》具体要求申报。

省属企业和央企在辽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

3、申报要求:申报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产品申报1、评定方式。

为深入发掘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产品,我厅近年来开展了示范产品评定工作,效果显著。

今年,请继续广泛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制造业及设计服务企业等单位积极申报工业设计示范产品(作品),每个申报单位请报送1-3件工业设计产品(作品);全省31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及今年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须报送至少1件工业设计产品(作品)。

申报示范产品应为近年设计,产品应具备不同的功能、结构,同类产品应归集为1件产品。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一)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一)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一)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关爱型、服务型机构。

为规范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完善中心内部的制度体系,落实中心的各项工作,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下对其进行全文及解读。

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制度,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二条中心的定位中心属于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

第三条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科技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

第二章经营和管理机制第四条中心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章程。

第五条中心应按照社会效益和自我发展相统一的原则,自主进行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条中心应设专业委员会,对中心进行专业指导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与责任第七条中心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第八条对于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依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薪酬标准等。

第九条中心应科学分配和使用人力资源,合理进行人员管理。

第十条中心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管理权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中心的财务活动应符合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原则,确保财务独立。

第十二条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第五章信息公开第十三条中心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及时公告中心的基础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中心或者责任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解读:从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一家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其运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章程,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目标。

而其经营和管理机制,要以自主进行业务经营活动为主,从而达到社会效益和自我发展相统一的目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7.06•【字号】浙经信服务〔2023〕156号•【施行日期】2023.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3〕156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设计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和增值作用,助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根据《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服务〔2013〕21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

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选择相应栏目,点击“在线办理”,用“法人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盖章后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

(二)地方初审。

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网上初审,确定报送名单,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所在市经信局。

各市经信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认定审核工作,并行文上报。

各县(市、区)、市经信局审核网址(https:///cas/login?service=https:///shiro-cas)。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

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企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文件

企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文件

企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文件摘要:一、背景介绍二、工业设计中心的设立意义三、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目标四、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架构五、工业设计中心的运行机制六、政策支持与措施七、总结正文: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见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正式成立。

这一重要时刻,标志着企业在产品创新和工业设计领域迈出了崭新的一步。

接下来,我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工业设计中心的设立意义、发展目标、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产品的设计和创新成为企业赢得市场份额的关键因素。

为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汇聚优秀人才,强化创新驱动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二、工业设计中心的设立意义1.提升产品设计水平:工业设计中心将汇聚一流的设计师和工程师,通过不断学习、交流和合作,提高产品的设计水平和品质。

2.增强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将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前瞻性研究,为企业提供创新性设计方案。

3.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工业设计中心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以设计为纽带,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工业设计中心将致力于提升产品的整体形象和品牌价值,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口碑。

三、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目标1.成为行业领先的设计团队:在五年内,努力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设计团队。

2.打造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卓越的设计,助力企业产品走向世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培育创新型人才: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为行业输送优秀人才,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四、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架构1.中心主任:负责中心整体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

2.设计部门:负责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

3.研究部门:负责开展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创新项目申报等工作。

4.管理部门:负责中心的人力资源、财务、设备管理等事务。

五、工业设计中心的运行机制1.内部激励机制:设立专项奖金,鼓励设计师积极参与创新和竞赛活动。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专门从事工业产品设计、研发、创新和推广的机构,其认定标准是评价一个工业设计中心是否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和促进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

首先,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标准需要考虑其在工业设计领域的实力和水平。

一个优秀的工业设计中心应当具备一定的设计团队和技术人员,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成功案例。

其设计作品应当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提供专业的设计解决方案。

此外,工业设计中心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

其次,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其在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方面的表现。

优秀的工业设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工业设计中心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能够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问题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此外,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其在市场竞争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

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中心应当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竞争优势。

同时,工业设计中心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环保活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是评价一个工业设计中心综合实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其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和促进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优秀的工业设计中心应当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水平,包括在设计领域的实力和水平、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和执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标准,能够推动工业设计中心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国工业设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

广东省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

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试行)1、导则1.1 为满足建设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实现新期市的产业发展目标,科学的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发挥城市效能,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使用围为市行政辖区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

有关发展规及规划标准的准则,应在规划新工业区时应用;如情况许可,该准则亦宜在现有工业区逐步施行,尤其应在现有工业用地重新整合调整时施行。

1.3 本指引是以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及标准为依据,参照、和国相关城市的同类标准及准则,结合市的具体情况,及历年来城市建设管理经验编制而成。

1.4 本指引主要针对工业园区规划设计的一般共性问题的建议引导,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按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规划工业园区时,一般应采用上述设计原则,尽管每项具体设计都会受制于个别地块的环境及项目性质。

1.5 本指引未包括容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及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要求。

1.6 本指引应定期的更新以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状况的变化及相关规、工艺、技术的更新。

2、工业园区规划设计2.1工业园区的界定及分类2.1.1工业用途——本指引“工业用途”与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分类叙述的工业用地M用途一致。

定义一般可表述如下:凡任何处所、或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露天矿场用地)用作进行物品的制造、更改、清洗、修理、装饰、精加工、出售前改装、捣碎或拆除、进行物料的改变、包装,或与上述程序项配套的贮存、装卸及有关的研究设计均属工业用途。

2.1.2工业园区——本指引所指的工业园区为集中一定规模的城市用地用来主要发展工业用途。

目前情况,根据不同的管理关系,可大致分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

2.1.3工业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一般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本指引主要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分类,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国标现有三类工业用地的基础上补充增加高新技术园区用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省机构改革和标准化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对《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已经局务会议审议和省司法厅审查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对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是指在本省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地方标准起草、技术审查、标准评估等标准化工作,以及开展相关标准化活动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组建、调整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组建、调整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二)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三)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调整、解散等事项;(四)组织开展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培训;(五)监督和评估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六)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统一管理有关的职责。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制造业产业发展与平台建设、投资促进与企业发展、要素配置、服务保障等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引领、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的原则,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优化制造业布局,推进珠三角地区与港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本省与国内国际重点区域的协同联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1〕803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省内各直属海关:为适应我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势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粤经贸创新〔2008〕821号)进行了修订。

经省法制办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内容(一)支持对象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方向重点围绕消费电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型储能、先进材料、食品工业等领域及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试验、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入库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省属企业。

项目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

项目实施地所有设备(含配套软件)均须在广州市内(项目实施地如有多处地址,应在项目入库申请书填报,对于未填报项目实施地址的设备,将不纳入项目申报范围)。

(二)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应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三)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四)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省财政管理及审计方面如有最新要求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补充说明)。

(六)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入库申报材料入库申请(完工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2-1)。

(二)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0、2021、2022年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14•【字号】粤经信园区[2010]649号•【施行日期】201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园区〔2010〕6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粤府〔2005〕22号)和《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称园区)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园区认定、变更、考核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园区指经省政府同意认定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珠江三角洲产业转出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不含从化市)、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市和江门市区、台山市、鹤山市,惠州市区、博罗县,肇庆市区、四会市;产业转移承接地区包括省内除上述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其他地级市、县(市、区)。

第二章园区变更第四条园区所在地级市政府可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实际情况,申请园区更名、园区规划调整和园区扩园。

园区更名是指园区因变更合作共建主体或其他原因,改变园区名称及合作共建相关文件等的变更行为;园区具体规划及园区范围等保持不变。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5.11•【字号】冀工信科函〔2024〕227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4〕2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5月11日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支持重点(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机器人、安全应急装备、智能装备、智能终端、医疗健康、食品等优势产业以及服装箱包、美居家居、文体用品、儿童用品、通用专用设备等特色产业领域的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重点围绕服务我省制造业设计创新的产品设计、品牌设计、时尚设计、服务设计等领域优势设计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编制说明

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编制说明

《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标准化与质量检测工作部《关于〈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通知》(中散协标质〔2019〕007号),决定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建筑防水与保温专业委员会、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石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智美堂石膏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同协作起草制定。

(二)主要工作过程1、第一阶段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建筑防水与保温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9月10日在湖北武汉主持召开了《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团体标准制定第一次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来自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检验机构、石膏煅烧企业、玻化微珠生产企业、石膏砂浆生产企业、施工单位、添加剂企业、建筑公司等20个单位的26名代表。

会议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建筑防水与保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杨启标主持,并宣读了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标准化与质量检测工作部文件,提出了标准制定的具体要求,并作了标准项目申报、标准制定前期工作及标准制定计划、标准参与单位的工作分工、标准调研等汇报,并宣布标准编制组名单。

湖北智美堂石膏新技术有限公司高工杨家国和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石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滕朝晖分别对标准进行了解读;随后,会议代表对《轻质抹灰用β型半水石膏》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对本项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具体如下:(1)关于石膏三相含量。

GB/T 9776-2008《建筑石膏》标准没有明文规定是专门用于抹灰石膏的,但GB/T 28627-2012《抹灰石膏》标准中却明文规定,“以半水石膏和Ⅱ型无水石膏单独或两者混合后作为主要胶凝材料”。

这里半水石膏指α和β石膏,不是单指β型半水石膏(即建筑石膏),也就是说,抹灰石膏的主要胶凝材料应该是:α型半水石膏、β型半水石膏和Ⅱ型无水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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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90号),加快推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研究起草了《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工业设计是创新链的起点,价值链的源头,来源于制造也服务于制造,是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建设各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近几年来,广东大力推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并积极培育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在现代轻工纺织、电子信息、数字创意、智能家电、先进材料等优势传统产业及战略性产业领域培育建设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96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4家(数量与山东并列全国第一),构建了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为核心节点,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设计服务体系。

为了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我厅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参照,借鉴国内先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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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的优秀经验,对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办法》,涵盖了工业设计中心从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的全过程,对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主要依据
(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
(二)《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
(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21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五)《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90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20条,依次为:总则、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附则。

(一)总则。

共6条,主要从政策依据、建设背景、总体原则及责任分工等方面提出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

(二)认定条件。

共3条,主要根据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不同类型,明确各类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条件,对投入经费、人员专利数量、学历构成、服务收入等要求进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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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并根据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业设计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设置差异化的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

共2条,主要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认定程序进行了规定。

明确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通过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确认。

(四)动态管理。

共6条,主要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进行了规定。

明确要求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定期按程序进行复核及撤销,实施动态管理。

(五)附则。

共3条,主要对《办法》的解释权等进行了明确。

《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粤经信生产〔2015〕3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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