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论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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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论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深化
华东师范大学叶澜
叶澜,女,1941年12月生于上海,1962年毕业于华东师大教育系本科,并留校工作至今,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主编。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兼教育学原理学科组组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兼职,并兼任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的兼职教授,中央教科所兼职研究员。曾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系主任,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论及当代中国基础,师范教育改革。自1984年以来,先后出版由个人独立撰写或他人合作编写的著作,译著及研究报告共10本,发表论文及研究报告近44篇。近七年来进行的"面向21世纪新基础教育探究性研究"课题在全国基础教育领域产生了广泛,深入的影响。先后获得过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首届曾先梓优秀教学奖二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优秀著作一等奖等奖项。1992年获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获"全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叶澜教授的这篇论文,我曾仔细地研读了多遍,获益匪浅。这是一篇对当前课堂教学研究最到位、最系统、最有创建的文章,更是一篇对基础教育领域新课程改革实验具有重要影响的经典之作。对于指导我们认识课堂、研究课堂、改革课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特推荐给大家,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探讨。
课堂教学其中最基本的是必修课的课堂教学,过去是,当今依然是我国中小学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课程改革的开展,不少学校冲破了必修课—统天下的局面,增设了选修课和活动课,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但在必修课的课堂教学中却大多还保留着习惯的方式。顽强地展现着传统教育思想。有些同志认为,提倡素质教育就是加强选修课和活动课。由此,往往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实施素质教育降低了升学率怎么办?似乎素质教育就是只要发展学生的特长和多让学生活动,不追求基础学科的教育质量。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占教学总时数比例最高的必修课的课堂教学的改革,不会有本质意义上的进展,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效应。在此背景下,集中探讨课堂教学改革问题,就具有推进、深化学校内部教育改革的全局性意义。
课堂教学改革是学校教育改革中的一场攻坚战.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课堂教学作为教学方式在我国已有近百年历史。它随新学校的诞生而逐渐形成。本世纪上半叶主要受日本式的赫尔巴特学说控制,50代后至“文革”前,则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的教学理论为指导(在教学形式理论方面实质上与西方传统教学论是一致的),在实践中形成了较稳定的传统模式。粉碎“四人帮”后,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时主要采用的依然是凯洛夫的教学理论。近十多年来,随着教学改革的开展,课堂教学有了不少新的组织形式,开始注重学生的主动
投入。但大多数的课以及在教师的教学观方面,在深层次上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一传统之所以具有超常的稳定性,除了因它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从教师的教出发,易被教师接受外,还因为它视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为主要任务,并提供了较明确的可操作程序,教师只要有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就能进入规范,依样操作,理论也因此而得以广泛传播,逐渐转化成实践形式,扎根于千百万教师的日常教学观念和行为之中。总之,已有教学理论传统之长,深入实践主根之深,形式硬壳之坚。传习的可接受性之强,都使今日教学改革面临着强劲的真实“对手”,教学改革要改变的不只是传统的教学理论,还要改变千百万教师的教学观念,改变他们每天都在进行着的、习以为常的教学行为。这几乎等于要改变教师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其艰巨性就不言而喻了。
攻坚战之艰巨性还来自课堂教学综合研究之不足。我们已有丰富的教学论著作,但大多只是从某一侧面或层次切入:传统教学论从教的角度探讨问题;实用主义教学论则从学生立场出发;教育心理学的兴趣在心理过程的分析,无论是对“教”还是对“学”;社会学的眼光集中在师生互动、课堂生活、人际关系等的描述上;学科教学法则偏重于结合学科内容的教学原则与方法的设计;国外学派林立的教学模式的研究,各自强调一个侧面,或认知,或策略,或行为控制,或情感、人际关系、人格发展。这一切都有助于我们认识课堂教学,但我们依然缺乏对“课堂教学”作为一个整体的、师生交互作用着的动态过程的研究,缺乏整合,缺乏对课堂教学的理性认识。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不只是改变实践,同时,还需要在对已有理论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通过对课堂教学的深入研究,通过整合与创造,形成既能揭示课堂教学实质,又能指导课堂教学改革实践的新理论,这同样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可以说,在理论上我们已走近“百川汇合”的“入海口”,但还没有见到浩瀚无边的“大海”。
传统课堂教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为何会存在这些问题?这是当前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首先要回答的。应该说,这些问题曾有过讨论,人们的认识也有进展。如认为过去的课堂教学主要关注教师的教,忽视学生的学;重视知识的传递,忽视能力的培养,忽视学生学习中的非智力因素等等。然而,这些认识的进展,尽管起了拓展思路、丰富认识的作用,但仍然局限在对教学性质的传统认识中,并未跳出原有的“大框架”。今天,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首先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这一“大框架”的合理度。
所谓“大框架”,即指把教学活动的性质框定在“特殊认识活动”范围内的教学观。它具有广泛影响并至今活跃在教学论界,故揭示教学作为认识活动的特殊性,历来是教学论的基本任务。现被普遍认同的观点大致如下:在教学中,学生不是独立地,而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的;学习的内容不是随意、自发产生的,而是经过选择和教育学加工的人类已经创造出来的、最基本的文化知识;教学过程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过程,不是日常生活中随机进行的认识过程。
上述教学理论在实践特别是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中的表现,一般呈现出如下特征:
1、完成认识性任务,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或唯一目的。教学目标设定中最具体的是认识性目标,浅者要求达到讲清知识,深者要求达到发展能力。其它的任务,或抽象、或附带,并无真正的地位。
2、钻研教材和设计教学过程,是教师备课的中心任务。尽管也提出研究学生的任务。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把学生作为一个处于一定年级段的抽象群体来认识,研究的重点也是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