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暖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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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暖费收取标准
张家口
居民采暖费5.91元/平方米/月
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15年张家口采暖收费标准正式出台。《张家口市集中供热行业对外服务的承诺》指出:
1、按面积收费:居民供热销售价格5.91元/㎡.月(按建筑面积×75%计费,下同);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9.80元/㎡·月。
2、计量收费:两部制计量收费公式:采暖费=面积热价×(建筑面积×75%)×50%+计量热价×用户采暖期用热量
面积热价同上;居民计量热价:0.092元/kw·h;非居民计量热价:0.153元/kw·h。
承德
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
据承德热力集团发布的《关于收缴2015-2016年度取暖费的通知》消息,承德市区2 015-2016年度取暖费仍按“承价字[2010]94号”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户为建筑面积2 4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为收费面积33元/平方米。
邯郸
居民用热热价21元/平方米
据邯郸广电网10月13日消息,2015年度邯郸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供暖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对供暖缴费事宜公告如下:
1、面积计费标准:①居民用热(按建筑面积的90%计价)热价为21元/㎡.年;②非居民用热热价为35.5元/㎡.年;③城市低保户供热价格为18.2元/㎡.年。
2、热计量计费标准:总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耗热量。①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为10.50元/㎡,计量热价为0.12元/kwh。②非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为16.8元/㎡,计量热价为0.18元/kwh。
邢台
暂按去年标准,居民采暖每平米18元
从邢台市热力公司和邢东热电厂了解到,今冬取暖费价格暂按去年标准收取,居民采暖价格每建筑平方米18元,非居民采暖价格每平方米30元。低保用户交纳采暖费可享受优惠。
热计量用户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比例占30%,计量热价比例占70%。基本热价为5.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量热价为0.154元/千瓦时。计量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耗热量。采暖期前,用户先按面积全额缴纳年度取暖费(即每建筑平方米18元)。采暖期结束后,再按两部制热计量收费标准核定热费,差额部分于下个采暖期交费时进行多退少补。
秦皇岛
标准不变,11月5日前交费享5%优惠
10月8日上午,从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开发区动力公司、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秦皇岛供热收费标准不变,供热收费工作已全面展开。11月5日前,交取暖费都可享受5%的优惠。
衡水
标准不变,居民每平方米19元
据衡水晚报10月14日消息,今冬,衡水市区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不变,仍按建筑面积收取,居民用户每平方米19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27.9元。低保户和特困职工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按11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超出部分按规定标准缴纳。享受低保、特困待遇的用户须于11月15日前携带低保证(特困证)、身份证、房产证、用户缴费卡、户口本到所属区域供热收费所验证并留存复印件,过期不再办理。
石家庄
发改委暂无新政出台
石家庄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石家庄取暖费问题仍处在调研阶段,尚未有更新的政策出台。这位相关人士表示,石家庄目前仍旧执行2008年的供暖价格标准。“暖气取暖费用,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每平方米每采暖期22元,如供暖期间不用暖气,可向供暖企业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交纳总费用的20%,为热损耗费用。”
定州
采暖费会下调,预计10月底公布价格
距离供暖季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定州市的今年的取暖费的价格还未公布,10月15日,百度贴吧定州吧里出现一则关于定州2015年取暖费的帖子,帖子上称定州今年的取暖费从24.5元下调到15元。10月16日,采访了定州市物价局,该局负责人说,今年取暖费的价格还未出,正在等待定州市政府审批,预计会有下调,但下调幅度不大,大概10月底向社会公布取暖费价格。
保定、沧州、廊坊、唐山暂无确切消息
保定、沧州、廊坊、唐山四市今冬取暖费标准目前仍未有确切消息。
据相关人士称,如果有小区已在例行收取采暖费用,可以先交,如果今年再出台新的供暖价格政策,价格监察部门将监督按照新政“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