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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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下面 成 立金 融稳 定 委 员会 ( S , F C)与
英 格 兰 银行 已有 的 货 币政 策委 员 会 ( C) MP 平级 。 该委 员 会 由
设 立 专 门 机 构 , 化 金 融 稳 强
行 行 长 ( 任 主 席 )两 位 副行 长 及 担 ,
与 系 统 风 险 和 金 融 稳 定 相 关 的 问
务 局确 定 是 否 对 问题 银 行启 动 特 别 处理 机 制。作 为监 管部 门 , 融服 务 金 局 通 过对 问题 银 行具 体 情形 是 否 满 足( 以及将 来 能 否 满足 ) 本监 管 标 基
准 进 行评 估 来 确 定 ,当然 在评 估 中 也 需 要 听取 英 格 兰银 行 和财 政 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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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国在金融领域中确保金融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机制。

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经济体制、金融市场和制度环境等因素,建立起不同类型的金融监管体系。

本文将对全球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比较,并探讨其特点和优劣势。

1.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是出于对金融危机的教训建立起来的。

它包括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各自负责监管不同的金融子行业。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独立,机构之间相互合作,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然而,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庞杂和重叠使其决策效率较低,并且在危机时缺乏整体应对能力。

2.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为“双重监管体系”,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和中央银行,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任务。

金融行为监管局主要负责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则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

这种分工使得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灵活和高效。

然而,金融危机爆发时,监管体系未能及时发现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挑战。

3. 欧洲金融监管体系欧洲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由欧洲银行监管局(EBA)、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监管局(EIOPA)等机构组成的。

欧洲的金融监管体系在危机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方面经验丰富,各国监管机构间的合作相对紧密,形成了较为统一和协调的监管体系。

然而,欧洲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着多个国家间的协调难题和不同监管标准的差异,可能导致监管不统一和风险溢出。

4.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等多个机构组成。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规模和力度上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和政策。

中国在金融监管方面注重风险防范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决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上所述,各国金融监管体系在结构和运作上存在差异。

英国金融发展现状

英国金融发展现状

英国金融发展现状
英国金融发展现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伦敦金融中心:伦敦被公认为世界上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

伦敦拥有大量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为全球金融业提供了广泛的服务。

伦敦也是欧洲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之一,每天交易量巨大。

2. 创新金融科技:英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伦敦和剑桥等地的科技企业正在开发创新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如移动支付、在线借贷、数字货币等。

3. 保险业:英国是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伦敦市场上有众多的保险公司,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服务。

英国的保险行业一直以来都以创新和专业性而闻名,吸引了大量的国际投资和合作伙伴。

4. 资本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是欧洲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吸引了许多大型公司在英国上市。

英国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十分活跃,为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机会。

5. 对外投资:英国是一个重要的对外投资国家,英国的公司和个人投资了许多海外项目。

同时,英国也是吸引外资的重要目的地之一,许多外国企业选择在英国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项目。

总体上,英国的金融发展相对较好,拥有成熟的金融体系和丰富的金融资源,吸引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

然而,随着
英国脱欧的影响和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英国金融发展面临一些挑战和不确定性。

案例:英国金融监管概况

案例:英国金融监管概况

案例:英国金融监管概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为历史最悠久的中央银行。

根据英格兰银行法,其经营目标为:维护金融体系健全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有效性,维持币值稳定。

就首要目标言,最终为强化保障存款户与投资者权益,这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良莠密切相关。

依据1987年银行法规定,金融监管业务系由英格兰银行辖下之银行监管局掌管。

随金融市场进步与发展,银行与金融中介机构的传统分界线,日趋模糊。

因此,英国首相布莱尔于1997年5月20日宣布,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改制,将资金供需与支付清算系统中居枢纽地位的银行体系,及隶属证券投资委员会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整合成立单一监管机构,即金融服务总署〈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简称FSA〉。

1 FSA有下列九个业务监管机构:建筑融资互助社委员会、互助社委员会、贸易与工业部保险业委员会、投资管理监管组织、个人投资局〈主管零售投资业务〉、互助社设立登记局〈主管信用机构监管〉、证券期货管理局〈主管证券及衍生性信用商品业务〉、证券投资委员会〈主管投资业务,包括票据清算与交换〉、及英格兰银行监管局〈主管银行监管,包括批发货币市场〉等。

法律赋予FSA权力如下:一、对银行、建筑互助社、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与互助社之授权与审慎监管;二、对金融市场与清算支付系统之监管;三、解决对影响公司企业、市场及清算支付系统之问题,在某些特殊状况下,如英格兰银行未能贯彻其利率政策,且影响危及经济体系稳定性时,FSA将与英格兰银行协商合作。

FSA掌管所有金融组织,目的在于提升监管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改善受监管单位之金融服务。

受FSA监管的金融产业,对英国经济重要性如下:金融服务占国内生产毛额70%,约占FTSE 100总值30%,近一百万人服务于金融产业,相当于5%之英国劳动人口。

大部份成年人均为金融产业之消费者:80%家计单位拥有银行或建筑互助社之帐户,约70%购买人寿保险或养老年金,超过1/4成年人投资股票或单位信托。

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历史与现状分析一、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历史金融市场监管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逐渐兴起的。

在19世纪中叶欧美各国开始发展证券市场后,监管机构也相继成立。

早期的监管机构除了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外,还承担着货币政策、外汇政策及银行监管的职责。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成立于1934年,并负责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

在英国,金融市场监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

而在欧洲大陆,金融市场监管较为复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监管机构。

二、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现状1.国际监管机构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速,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国监管机构的行动,并制定全球金融监管标准,以确保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透明和健康。

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证券监管组织(IOSCO)等。

2.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标准为了确保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性,国际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标准和指南。

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银行业监管的协议,它规定了银行业必须遵守的最低资本要求,以确保银行业在遇到风险时能够更好地承受和抵御风险。

此外,监管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指南,如《共同基金法》、《共同基金计划合规要求》等,旨在规范基金业的发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挑战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是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难度也随之增加;二是金融监管可能会削弱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三是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监管标准、制度等不同,协调难度较大。

最近几年,金融科技的发展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例如,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技术可能会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产生影响,监管机构需要认真考虑如何应对。

三、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的展望在未来,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监管机构将继续制定全球金融监管标准,加强跨国财务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和机制,以保障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透明和健康。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金融监管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的重要保障机制,而市场透明度则是金融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其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备受瞩目。

本文将从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特点、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以及市场透明度的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特点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高度专业化: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了一套高效的机构体系,以确保各级监管机构具备专业、独立的监管能力。

这些机构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银行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等。

2. 法律法规的完备性:英国金融监管体系依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

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和完善法规,为金融市场提供有效的监管框架,确保各类金融机构遵循合规要求。

3. 独立性与透明度:英国金融监管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政府干预。

这种独立性保障了金融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英国监管机构也注重信息透明度,及时向市场公布各类监管信息和裁决结果。

二、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和银行监管局。

这两个机构分别负责金融市场的行为监管和金融机构的稳定监管,共同构建了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是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之一。

FCA 的主要职责是监管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

FCA负责制定并执行金融市场的行为规则,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运行。

此外,FCA还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金融公司的合规运营。

银行监管局(PRA)是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机构。

PRA的主要职责是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风险防控。

PRA负责制定并执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规则,确保金融机构安全运营并保护存款人利益。

英国金融账户现状分析报告

英国金融账户现状分析报告

英国金融账户现状分析报告1. 引言金融账户是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方便的货币管理和财务交易手段。

本报告旨在分析英国金融账户的现状,包括账户类型、使用情况、普及程度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我们将得出一些结论和建议,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金融账户。

2. 账户类型在英国,金融账户主要分为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两种类型。

个人账户是个人进行日常收支、存储和转账的工具,可以存放个人储蓄、工资、退休金等资金。

企业账户则是为企业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财务管理工具,包括收款、付款、报税等功能。

此外,还有特定类型的账户如学生账户、储蓄账户等,以满足不同人群和需求的要求。

3. 使用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英国金融账户的普及率很高,几乎每个成年人都拥有至少一个金融账户。

这主要得益于金融科技的发展,例如互联网银行和移动支付等创新技术的普及。

人们可以通过电子设备轻松管理和使用账户,方便快捷,节省时间。

此外,英国政府还鼓励使用金融账户来领取福利、报税和退休金等。

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金融账户的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账户进行各种金融活动。

4. 普及程度尽管金融账户在英国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一些特定人群中仍存在普及程度不高的问题。

例如,一些老年人或持有移民身份的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没有金融账户。

这些人可能面临现金管理和交易的困难,也无法享受到账户所提供的便利服务。

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多的金融教育,鼓励和帮助更多人开设金融账户,提高普及程度。

5. 未来发展趋势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英国金融账户将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5.1 移动支付的普及随着移动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进行交易。

手机支付或电子钱包等移动支付方式将成为主流,让人们更加方便地进行支付和汇款。

5.2 个性化和定制化服务金融账户提供商将更加关注用户需求,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服务。

论英国的金融监管

论英国的金融监管

国别与地区论英国的金融监管江时学 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回顾了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阐述了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了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如何认识金融监管的不同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如何认识“自由银行业”、如何认识金融创新、如何认识英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等。

关键词:英国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管制和监督。

①虽然有人不时主张“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但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充分说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容忽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将回顾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B ig Bang)的成败得失,阐述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 英国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衰落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撒切尔说,在她于1979①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管制(regulati on)是制定管理金融企业、金融市场或金融活动的法则,监督(supervisi on)是实施和执行这些规则。

FS A,“The Turner Revie w:A Regulat ory Res ponse t o the Gl obal Banking Crisis”,March2009,htt p:///pubs/other/turner_revie w.pdf.年当政时,英国“已是一个内部资源逐渐空洞化的国家”。

①她还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我们与美国之间生产率方面出现了大的差距。

在50年代和60年代,欧洲也很快地赶上和超过了我们。

在70年代,我们在主要工业国中的表现是最差的,而且差得很远”。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在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对不同国家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分析比较,探讨各国的监管模式及其效果,并总结出国际市场监管的一些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金融市场监管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核心,该机构负责监督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

美国的监管模式以市场自律和自由竞争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然而,由于监管规则繁琐,监管部门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暴露了许多弊端。

二、英国金融市场监管英国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为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英国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自律和创新。

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使得英国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

三、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等多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中国的监管模式较为强制性,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较大。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监管力度在逐渐加强。

四、日本金融市场监管日本的金融监管机构为日本金融服务局(JFSA),其职责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创新。

日本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近年来,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虚拟货币、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力度,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

五、国际金融监管的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从上述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监管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1. 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各国普遍采取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市场的良性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2.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各国都在加强金融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方面进行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流动性风险监管:英国新政与全球趋势

流动性风险监管:英国新政与全球趋势

英国金融机构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了较大冲击,这也表明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在系统性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因此英国成为了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

同时金融危机在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催生和促进金融监管的发展与不断完善。

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全球流动性风险监管将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

英国流动性监管新政出台的背景与目标金融危机暴露英国监管诸多不足尽管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英国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混业监管机制,但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英国金融机构损失惨重,截至2009年第4季度,英国所有金融实体资产减记和损失总计达2400亿美元,为弥补这些损失而筹集的资本金已达1823亿美元。

虽然目前英国金融机构已渡过生存性危机阶段,但其在危机中遭受的冲击与损失,也充分暴露出英国金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较大不足。

一是针对市场失灵问题存在监管缺失。

在多元化经营背景下,金融创新工具花样翻新,业务范围持续扩大,金融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其杠杆比率也迅速提升。

在短期高利润诱惑下,金融机构放弃了在中长期的可持续稳健发展,而采取了高风险的运营模式。

在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的情况下,金融服务局未能实施有效调控,致使风险不断积累,最终爆发危机。

二是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监管与防范不足。

伦敦是最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具有开放的跨境资本流动条件和宽松的金融监管制度。

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景况使得金融服务局疏于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与防范。

甚至在2007年7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时,英国金融服务局仍然对本国的金融市场保持乐观判断,未能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

三是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监管与防范不足。

在危机爆发前,虽然英国金融服务局已经在流动性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仍然未能阻止英国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的爆发。

2007年9月北岩银行爆发挤兑风潮,并最终依靠临时性国有化政策得以摆脱困境。

北岩银行挤兑事件较为突出地暴露了英国金融服务局在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监管与防范方面的不足。

英国破产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金融监管

英国破产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金融监管

英国破产是否会引发新一轮的金融监管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英国作为一个重要的金融大国,其经济状况的任何重大变动都可能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连锁反应。

倘若英国陷入破产的困境,这无疑将是一场巨大的经济地震,而其中一个可能的后果就是引发新一轮的金融监管。

要理解这一可能性,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破产。

破产通常指的是一个企业、个人或国家无法偿还其债务,导致财务状况的崩溃。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破产可能表现为政府无法按时支付国债利息、无法维持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转,或者货币大幅贬值等严重的经济问题。

英国拥有着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体系,伦敦更是全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

然而,近年来,英国面临着诸多经济挑战。

比如,脱欧带来的不确定性对贸易和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经济增长放缓。

同时,全球经济形势的波动、疫情的冲击等外部因素也给英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压力。

假设英国真的破产,这将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

投资者对英国的信心将急剧下降,大量资金可能会迅速撤离,导致英国金融市场的动荡。

这种动荡不仅会影响英国本土的金融机构,还可能蔓延至全球,引发其他国家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一轮的金融监管很可能会应运而生。

一方面,监管机构会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

金融机构在面对英国破产这样的极端情况时,其自身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

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流动性储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资金外流和信用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衍生品和复杂金融工具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

在过去的金融危机中,金融衍生品的过度创新和缺乏有效监管被认为是导致危机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英国破产,监管机构可能会重新审视和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防止过度投机和风险积累。

此外,金融监管还可能会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控。

在全球化的金融体系中,资金的流动极为迅速和复杂。

英国破产可能导致大规模的跨境资金异常流动,这不仅会影响英国自身的金融稳定,还可能对其他国家的金融体系造成冲击。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

危机后的英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变革与运作模式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英国作为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

在危机过后,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改革金融监管框架和宏观审慎管理的运作模式,以应对金融稳定的挑战。

本文将从框架变革和运作模式两个方面来分析英国在危机后的宏观审慎管理。

一、框架变革1. 金融稳定委员会(FPC)的建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PC)是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它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稳定的监测和维护。

FPC的成立是对危机前监管框架的重大改革,它的职责包括对金融系统的稳定性进行评估,提出必要的政策建议,确保金融体系能够抵御外部冲击和内部风险。

2. 强化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危机时期揭露了系统重要性机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

英国政府对这些机构的监管进行了进一步的强化,包括制定更为严格的资本要求、监督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和透明度,并明确规定了这些机构必须配合FPC的宏观审慎管理。

3. 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创新为了应对金融稳定的挑战,英国引入了一系列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包括资本缓冲、杠杆比率要求、流动性要求等,以及在资产价格泡沫和杠杆率风险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干预,从而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健性。

二、运作模式1. 政策协调与合作危机后,英国政府加强了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通过召开定期会议、建立跨部门工作组等方式,确保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和统一行动。

政府还加强了与其他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稳定协调与合作,提高了英国在国际金融舞台上的声誉和影响力。

2. 数据和风险监测为了更好地开展宏观审慎管理,英国加强了对金融数据和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金融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建立了相应的数据挖掘和风险评估系统,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数据基础和技术手段,让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客观。

3. 通信和披露宏观审慎管理需要与市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披露,以便市场及时理解政策的定向和预期。

英国政府重视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积极开展市场沟通和舆情引导,确保政策的有效传导和市场的稳定预期。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以维稳金融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探讨当前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趋势。

1. 发展现状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经历了从国内监管到跨国监管的变革。

过去,国际金融监管主要依靠各国自身监管机构,无法有效应对跨境资本流动和金融活动。

这导致了全球金融危机等事件的爆发。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国际金融机构纷纷加强协调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监管架构。

2. 国际合作与机构在国际金融监管中,国际合作与机构是关键要素。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通过提供政策建议、技术援助和金融支持等方式,协助各国改善金融监管体系。

同时,各国之间也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加强合作,形成跨国监管网络。

3. 新兴技术与金融创新的挑战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新兴技术和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产生了挑战。

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不断扩大,这为金融活动和市场带来了更大的便利和效率,但也增加了金融风险和监管难度。

因此,国际金融监管需要密切关注这些新兴领域,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技术标准。

4. 数据共享与监管合规数据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多个司法管辖区和隐私保护的要求,数据共享仍然是一大挑战。

然而,通过信息技术的进步和跨国合作的创新,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共享框架和机制,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效率。

此外,合规方面的监管也日益受到关注,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都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非法行为。

5. 金融监管的未来趋势未来,国际金融监管将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和技术监管。

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将成为监管的核心关注点。

监管机构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市场风险和违约风险等进行监管,并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以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速度。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越来越活跃。

在这一过程中,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国家对英国的监管模式进行了借鉴和参考。

本文将介绍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探讨其在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借鉴上的启示。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概述英国的金融监管主要由两个机构组成: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和银行业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

其中,FCA主要承担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其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和维护金融稳定;PRA则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其目标是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稳健经营。

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采用了“双重监管”模式,即PRA对银行进行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负责对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健性进行监管,而FCA则对市场行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进行监管。

这种监管模式确保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运作的合法性,同时保障了投资者和市场的利益。

此外,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加强了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加强了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并制定了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了监管的公正和透明。

二、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优势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1. 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职责的分工上比较合理,PRA和FCA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领域,彼此互相配合,相互协调,以确保监管职责的无缝衔接。

这种分工不仅能够提高监管效率,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2. 监管法规完善、制度健全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法规和制度方面相对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完善的制度架构保证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规范化和组织化。

这些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

3. 监管手段灵活、创新性强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监管手段方面,始终保持着灵活性和创新性。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附件二FSA、IMA及EFAMA等英国监管主体交流访问报告目录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 (2)二、欧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6)三、英国对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制度 (10)四、欧洲统一监管框架对英国未来监管的影响 (19)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1.目前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英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以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权长期以来高度集中在隶属于财政部的英格兰银行。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从此前的分业监管变成了以金融服务局为主体的单一的监管模式,具体金融市场监管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英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制FSA是英国整个金融行业惟一的监管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FSA 拥有监管金融业的全部法律权限,但值得注意到是其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管组织。

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英国监管机构迅速审视原有监管体系缺陷,并拟定了系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本次改革的要点主要包括:(1)裁撤现有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金融监管职能分拆为三个机构来承担:在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 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新设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新设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负责消费者保护。

(2)恢复及强化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和权力。

FPC由英格兰银行总裁担任主席,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监控及解决威胁整体经济金融稳定的系统风险及金融脆弱性,系金融稳定政策的最高决策单位,负责制定维持金融稳定的必要措施。

新成立的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银行、投资银行、房贷合作社及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FPC 与PRA 均设立于央行框架内,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监管职能。

英、美金融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英、美金融监管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20 年 1 05 月分别 把抵 押贷款业 务 和保险 金融机构 的风险 ;独立 的消费者保护局 , 了放松管制的阶段 。 负责监管向一般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金融机 19 年 1 月 ,美国 国会 通过了以金融 99 1 业务的监管转移 到金融服务局。至此 ,银 金融服 务现代化法案》 行业 、保 险业 和证 券业 的监管 被统 一起 构 ,并稳定金融市场。新 的金融改革蓝图 混业经营为核心 的 《 ( 称 《 朗一利 奇 金 融 服 务 现 代 化 法 又 格 来 ,英 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根本上发生 了 主要 目的是为了提高信 息共享 ,更好地发 ) 格拉 斯—斯 蒂格 尔法》 , 改变 ,英 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统一金 挥协同作用 ,但统一的审慎监管这一基本 案》 ,从 而废 除 《 这是对全部金融法 律突破性的修改和整合 , 原则是不变 的。 融监管 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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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美 国金融业从分业经 营转到混业经营 的 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 制 ,中央银行对 开展 ,部分交 叉业 务监管 出现真 空或没 有 标 志 ,金融业跨 区域综合化混业经 营得 到 1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需 要向银行业监管 1 得到有效的监管协调,使基层中央银行在 了法律上 的确认 。美 国也改进 了原有 的分 机构提 出 “ 建议 ” ;中央银行 自总行至县 0 融市 场管理 和金 融稳定 工作操作 方 面有 金
立 了新 的全能金 融监管机构——金融 服务 体系的系统性掌控 ,英 国政府决定拆 分金 证券业 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 。
局 (S ) F A 。第一步 ,将英格兰银行 的银行 融服务管理局 ,将监管 职责 和权力集中到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编者按:为减少和化解中央对手方、证券清算体系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按照英国金融服务法规定,英格兰银行于2013年4月1日起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接手对中央对手方1和证券清算体系的监管职责。

目前,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体系已运行逾1年并日臻完善。

2013年4月,在原有对支付系统监管基础上,英格兰银行新增加了对中央对手方(CCP)和证券结算系统的监管职责。

至此,英格兰银行完整承担对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并与欧盟、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国际证监会(IOSCO)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包括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在内的一系列国际监管规则。

一、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框架(一)监管依据。

英格兰银行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主要来源于3部国内法律法规:(1)2009年银行法案中银行间支付系统的监管原则;(2)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中对重要清算机构的监管责任和权力;(3)2001年非凭证式证券管理条例(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Regulations 2001)中关于证券结算系统的规定。

(二)监管对象。

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包括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三类(见表1)。

表1: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1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简称CCP),是指在证券交割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人的法定对手方身份介入交易结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内容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

在英国监管体系内,中央对手方主要包括LCH.Clearnet、ICE欧洲清算公司、CME欧洲清算所和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

(三)监管框架。

英格兰银行监管框架主要以新的CPSS-IOSCO监管原则为基础,证券清算体系、中央对手方、获得认可的结算体系据此承担不同的法定义务(见表2)。

近期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向、特征及其启示

近期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向、特征及其启示

危 机 曾 造成 英 国 金融 体 系 的 动荡 .包括 性 和 风 险 的审 慎 性 监管 : 2 通 过 加 强 金 ()
银 行 挤 兑事 件 在 内 的动 荡 迫使 英 国当 局 融 机 构 内部 风 险 披露 以及 改进 国际 会 计 将 问题 银行 的部 分 或 全部 转移 至 国家控
及 金融 服 务 局 ) 发布 《 融 稳 定和 存 款 者 金
保 护 : 化 现 有框 架 》 征 求 意 见 稿 后 . 强 的
急贷 款 救 助 政 府 也将 立 法 授 予 英格 兰
4 提 供 有 效 的 消 费 者 补 偿 机 制 安

银 行 免 责 条款 ,使其 在 发 挥 金 融稳 定 职 排 第 一 .提 高存 款 保 险 的 补 偿 限 额
20 08年 7月又 发 布 了 《 金融 稳 定 和存 款 能 时 对 第三 方 造 成 的损 害 免 于承 担 法 律 F A计 划 在 2 0 年 秋 季 调 整 FC S 08 S S的赔
者 保护 : 一 步 的咨 询 》 用 于 进 一 步 的 责 任 政 府 考 虑 通 过 二 级 立 法 来 改 进 偿 限 额 并 改 变赔 偿额 的计 算方 法 在 咨 进 ,

机构 框 架 的 安排 .监管 联 席 会 议 应在 到 财政 的利 益 时 .英 格 兰银 行 应得 到财
银 行 和 F A 在 金 融 稳 定 上 的 分 工 与 合 欧 盟 的法 律 框 架范 围内成 立 S
政 部授 权 : 政 部 确保 S R 的运 用 与英 财 R
国 的 国际 义 务相 一 致 :有 关 把 问题 银 行
重新 审 视 其 建 立 于 1 9 9 7年 的 金 融 监 管 准 则 理 事 会 ( A ) 表 外 业 务 和 结 构 制 的 过 桥 银 行 ( r g a k :3 新 的 银 I B 在 S bi eb n )( ) d 体 系 英 国 当前 的金 融 监管 主要 由财政 性 产 品 方面 会 计 和披 露 准 则 来提 高 证 券 行 类 金 融机 构 破 产 程 序 : 4 将 问题 银 行 () 部 、 格兰银行( 央银行) 英 中 以及 金融 服 化 产 品 的透 明 性 和定 价 水 平 : 时 . 立 转 为 临 时 性 的 国 家 所 有 ( ) 予监 管 当 同 成 5赋

分析金融监管模式现状

分析金融监管模式现状

分析金融监管模式现状金融监管模式一直是金融行业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

这是因为金融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部分,不仅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还涉及到大量的风险,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将会对经济产生严重影响。

本文将会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监管模式的现状: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的分类、金融监管模式的优势和劣势、最后在分析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

一、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的分类在研究金融监管模式时,我们需要先了解金融监管模式的分类。

目前,金融监管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单一监管模式单一监管模式主要是指由单一的监管机构来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管理。

例如,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单一监管机构通常是证券监管机构。

2. 分层监管模式分层监管模式是指由多个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不同的机构分别对金融市场的不同层面进行监管。

例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而金融产业监管局对银行、保险公司等进行监管。

3. 综合监管模式综合监管模式是指由一个统一的高级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例如,在英国,金融服务机构(FSA)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4. 自律监管模式自律监管模式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专业协会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例如,在中国,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业协会等负责对各自行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自律监管。

二、金融监管模式的优势和劣势不同的监管模式各有优势和劣势。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1. 单一监管模式的优势单一监管模式最大的优点是监管的主体明确,责任分明,监管效率高。

由于只有一个监管机构,监管的资源和管理也更加集中。

2. 单一监管模式的劣势单一监管模式的劣势是对于复杂的金融市场难以适应,无法应对多方面的金融风险。

例如,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只盯着华尔街的证券市场,而对金融市场其他领域的监管则非常薄弱,这导致全球金融体系遭受巨大险情。

3. 分层监管模式的优势分层监管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各个监管机构的专业特长,有利于根据特定领域的需要实施更为专业化的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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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LLOYDS
薪酬超过1百 万英镑的高 管人数
主要负责人
CEO:Antonio Horta-Osorio
薪酬
250万英镑 327万英镑 260万英镑亿英镑 亏损51.65亿英 镑 利2.46亿英镑 盈利127亿英镑
20 95 428 204
RBS
CEO:Stephen Hester
(二)监管理念的转变
伴随英国监管体制的改革,英国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也在 转变。一是从“混业”走向“分业”。英国监管当局的宏观审 慎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巴塞尔协议Ⅲ》以及引入 “圈护”(ring-fencing)理念。2011年4月,英国银行业独立委 员会提出了“圈护”的建议,意将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行业务与 风险较低的零售银行进行隔离,以独立的公司运营,建立“防 火墙”,禁止零售银行的沉淀资金用作高风险投资业务,并建 议到2019年之前逐步实施。欧盟发布了“利卡宁报告”,也提 出了“分业”的理念,比如投行业务超过零售业务量的15%就 应该分离。鉴于“分业”可能会降低银行业的竞争力,增加银 行运营成本,英国仍在研究如何实施“圈护”政策。二是限制 大银行并激活竞争。为了激活银行业竞争,英国监管当局拟限 制大银行和降低行业进入门槛,鼓励银行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激活信贷,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持。三是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了保护消费者、促进公平交易,针对市场上的违规行为,监 管当局要求银行必须根据客户需求详细解释每一项金融产品的 风险和收益,体现了保护消费者、保护弱势群体的监管理念。
自从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政府提出了 一系列的监管改革方案,提出对金融监管体 系进行全面改革,突出体现了“金融稳定、 严格监管、权益保护”的理念,并在监管政 策上与欧美保持原则一致,维护着伦敦国际 金融中心的地位。
(一)监管体制的改革。
(二)监管理念的转变。 (三)监管技术的革新。 (四)英国财政部的重要作用。
报道:
2014年11月25日,一家独立智库机构表示,英国银行业 在过去 15 年因不良行为招致 385 亿英镑 (约合人民币 3712.71 亿 元)的罚款和赔偿,修复这种不良行为需要几十年时间。 New City Agenda和卡斯商学院的一份研究英国零售银行业的文化 报告称,在20多年的时间里,英国银行业一直被激进的销售 文化所统治。如果达到销售目标,一些分行职员会获得奖金、 iPods 、甚至温布尔登网球赛门票。银行业者自 2007/09 金融 危机以来已收到2,080万件申诉比原来多了四倍,面临一系列 丑闻,例如企图操纵汇率和基准利率,以及不当销售贷款保 险和复杂的利率对冲产品等。(来自英国路透社报道) 2013年8月23日,英国银行业再爆丑闻,汇控(00005) 等13家英国银行及发卡机构因不当销售信用卡及身份盗窃保 险,遭英国金融操守局(FCA)要求,须向客户赔偿 13亿英 镑(约157亿港元)。(来自香港经济日报)
主要问题:
+ (一)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余波未平。 + (二)银行业混业经营留下风险隐患。
+ (三)银行业高管薪酬备受诟病。 + (四)违规经营导致监管部门的罚款。
银行业混业经营留下风险隐患
1986年英国允许银行提供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从 “分业”走向“混业”经营已历经27年。一家银行集团往往兼营投资银 行、商业银行、零售银行等多种业务,多数情况下集中在银行内部管理; 而银行集团兼营的保险业务,则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相 对独立运营。混业经营提高了资金的周转效率以及利润率,极大地促进 了银行业的发展。但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混业经营也暴露出种种 弊端,投资银行因过高的杠杆率、过高的风险头寸,会将风险连带给零 售银行。2007年北岩银行因投资亏损陷入流动性危机,引发了储户挤兑 而被政府收购;2008年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因过度依赖批发业务和投 资亏损,引发储户挤兑,被政府售给了劳埃德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为 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过度扩大其结构性信贷和金融杠杆率,特别是收购 荷兰银行的决策使自身一度陷入倒闭危机。2012年春,摩根大通首席投 资办公室驻伦敦的一位绰号为“伦敦鲸鱼”的交易员在合成债券上做多 失败,导致公司直接损失约20亿美元,被称为“伦敦鲸”事件。投资银 行业务的盈亏会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已给英国银行业敲 响了警钟。
+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银行高管薪酬备受关注,特别是在较保守的英国,
银行业高管因持有较高的薪酬而受到了公众持续不断的质疑和批评。 但为了维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英国政府对银行高管薪酬持有模棱 两可的态度,一方面不时地附和公众对银行高管薪酬提出批评,在薪 酬监管方面出台了《薪酬实践守则》;另一方面却未采取实质性措施, 对高管薪酬的安排持默认态度,并且反对欧盟关于确定薪酬上限的提 议。
BARCLAYS
CEO:Anthony Jenkins
HSBC
CEO:Stuart Gulliver
违规经营导致监管部门的罚款。
在以利润为主导的经营理念下,银行业的“市场操 纵”和“恶性竞争”,成为伦敦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弊 病。一是操纵市场利率。2012年,巴克莱银行因2005年 至2009年期间操纵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LIBOR)和欧 洲银行同业欧元拆借利率(EURIBOR),被处以巨额罚 款,并导致三名高管辞职。违规操纵利率事件涉及市场 多家大型银行,均被英美监管部门进行了处罚。二是违 规销售贷款保险。英国大部分银行都曾向小额贷款、住 房贷款的申请人推销了贷款保险,向其收取5-30%甚至 更高比例的保险费,而这些人并不需要这些保险,或者 根本不具备被保险的资格。三是违规销售金融产品事件。 据监管部门披露,英国多家银行自2001年以来共向小企 业错误销售了4万多件利率对冲产品,利率大幅下降使 企业蒙受了损失,银行需向对蒙受损失的企业进行赔偿。
(三)监管技术的革新
一是提出金融产品交易市场限制。2012年,英国监管 部门要求所有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员,都只能在一个 市场内进行交易,而不能向以前可以横跨金属、外汇、股 票、债券等市场进行交易,以降低交易风险。二是提出了 衍生品场内交易的建议。英国的监管当局和部分银行人士 都提出过将衍生品交易纳入场内的建议,以提高透明度, 加强衍生品的监管。但由于衍生品场外交易的习惯,银行 交易员尚难以接受,场内交易的金融基础设施和交易规则 均有待构建。三是强调金融从业道德。伦敦银行同业拆借 利率操纵丑闻对伦敦金融城的声誉造成了很大损害。为了 挽回声誉,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近期通过了一项规定, 要求经纪人和资本市场交易员在参加职业资质考试之前, 必须通过一项道德测试,使伦敦成为首个要求相关从业人 员先通过道德测试的国际金融中心。
班级:金融1255班
英国是现代金融体制的的发源地。1694年,首家股 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的出 现以及新的信用制度的确立。英国金融业已有300多年的 发展历史,现在全国除了在爱丁堡、曼彻斯特、卡迪夫、 利物浦、利兹和格拉斯哥有6个金融交易中心外,还在伦 敦形成了欧洲最大,同时也是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的 金融城,具有包括最多的外国银行注册、世界最多的国 外股票交易市场、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市场、世界最大 的资金管理中心等特点,同时英国也是最早对分业银行 制进行全面改革的国家。探寻英国金融业现状及发展, 对于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 义。
当前英国银行业的现状
英国银行业以劳埃德银行(LLOYDS)、 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巴克莱集团(B ARCLAYS)、汇丰集团(HSBC)四大本国 银行集团为支柱,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 危机的冲击下,暴露了很多经营弊端,面 临着诸多问题。
据报道,英国银行可能隐藏了高达300亿英镑的 亏损。PIRC的数据显示,汇丰银行隐藏了104亿英镑 的亏损,苏格兰皇家银行为94亿英镑,巴克利银行 为73亿英镑,劳埃德银行集团为25亿英镑,渣打银 行为22亿英镑,这些银行未披露的亏损共计达318亿 英镑。这些损失不会出现在公司的账目中,但是会 妨碍银行放贷。 (来自英国每日电讯报 2013 年3月13日报道)
(一)监管体制的改革
2013年4月1日,根据《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英国 金融监管体系由“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财政部” 三方监管模式,调整为“双峰”监管模式:在英格兰银 行管理下,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该委员会从 宏观层面监控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并负责协调和指导 金融监管机构。同时,将原金融服务局(FSA)分拆成 立金融审慎监管局(PRA)、金融行为准则局(FCA), 英国将以PRA和FCA为主要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体制称 之为“双峰模式(two peaks)”。PRA负责对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1400多家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审慎 监管;FCA负责约26000家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产品监 管和保护金融消费者,以及不在PRA管辖范围内的金融 机构审慎监管。PRA和FCA对风险的容忍度更低,将采 取更主动、更强硬的监管手段。
(四)英国财政部的重要作用
在本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英国财政部的作用得到进一 步强化。在职责分工上,财政部将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强调所有涉及公共资金的决定仍将由财政大臣负责,在银 行特别处臵机制中,央行必须向财政部及时提供决策所需的一 切信息。二是对金融政策委员会(FPC)的职责和目标具有最 终解释权, FPC通过财政部向国会负责。同时,财政部在FPC 中派出一名不享有表决权的财政部代表,提供政府关于宏观经 济形势的评估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分析FPC决策对财政的影 响,确保其政策方向与政府保持一致。如果拒绝财政部的指导, FPC应向财政部进行书面报告。三是对金融监管和银行薪酬等 提出意见。财政部在金融监管领域中的“声音”得到加强,可 以对宏观审慎监管措施、PRA审慎监管业务范围、FCA产品监管 规则和范围等“特定领域”提出意见。此外,根据2012年9月英 国颁布的《薪酬实践原则》,前FSA是银行薪酬的主监管部门 (改革后为PRA),但每年要向财政部报告金融企业有关薪酬 的做法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分析薪酬机制中威胁金融稳定 的因素,必要时向财政部提出薪酬改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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