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浆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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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内容
1.1工程名称:XX工程
1.2工程地点:XX地点
1.3劳务分包工作内容:采用自带设备型劳务分包
采用WSS注浆对甲方指定区间隧道里程段开挖断面进行注浆堵漏、加固。甲方提供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等,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人员、机械设备及其它甲方认可使用的辅助材料,并在甲方的管理下组织施工。
1.4承包工期
开工日期:本协议工程定于年月日;
竣工日期:本协议工程定于年月日;
施工每一循环(15米)工期为1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2.1合同价款:
区间往XX方向过内环路方向WSS注浆,每延米注浆量为29.17m3,每立方米浆液综合单价2400元。每延米综合单价70000元。
2.2 本合同工程价款规定为:
为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固定价为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
所有使用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辅助工作等;
2.3工程量计算约定:按照实际注浆里程以延长米计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本合同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3.2本工程施工规范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3过内环路注浆过程中,地面累计隆起不得超过5cm,因乙方原因(未按工艺标准或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并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修复。
3.4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第四条验工计价
4.1依据乙方施工每一循环(15米)核定工程量一次,每月26日汇总计价。4.2验工计价由甲、乙双方人员对当期完成的工程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验收。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付款依据:甲方根据现场确认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拨款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付款期限:以当期完成工程量,按合同80%支付给乙方,工程顺利开挖完成后10天内办理结算并支付余下20%工程款.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6.1负责提供施工具体部位和有关技术交底。
6.2负责对本工程注浆加固的路面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监测结果和甲方的调整方案及时进行调整,配合甲方的通道开挖。
6.3根据现场施工根据现场签认工程量,办理的有关签认和计价。
6.4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供应施工的水电。
6.5根据合同工程款的情况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价款。
6.6负责工程试验(主材的原材料进场试验)、检验工作,提供试验、检验资料。
6.7对乙方自购辅料进行质量检验或抽查,对不合格品,有权责令乙方不得使用。不定时抽查乙方现场注浆使用的配合比。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7.1满足施工方案需要,如期配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械设备,并报甲方后,方可进场使用;进场后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安全和维修,施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供给。
7.2乙方现场代表人XX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工作。必须掌握甲方提出的质量体系及相关文件并保证实现。
7.3乙方现场代表应长驻现场,有事向乙方主管人员请假,无故不在岗罚款5000元/天。
7.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本工程人员变动率小于 5 %,主要操作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不得调换除非甲方有要求。
7.5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本合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7.6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7开工前对职工进行上岗技术和安全培训,达到本工程所需技术等级和安全要求。并由甲方统一办理平安卡,退场时退还平安卡。配合甲方安质部进行每天工前点名、技术交底。
7.8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和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按要求合理组织施工,配合甲方对工程禁赌、施工质量、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办理签认。
7.9做好施工现场附近范围内建筑物的防护工作,不得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10加强施工管理,节约使用材料。
7.11在施工中随时掌握监控资料,当发现现场施工中有问题时,应及时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联系,经确认或调整后执行。
7.12每孔位工作完成后,负责自己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文明施工。
7.13乙方负责安装浆液流量计,以便现场计量。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8.1.1不可抗力;
8.1.2建设单位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它情况。
8.1.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报建设单位解决。
8.1.4 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报建设单位解决,并顺延工期。
8.1.5 乙方因地下障碍物影响施工,经报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8.2 乙方施工每一循环(15米)工期为10天,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结算总价的千分之五进行罚款。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甲方提供注浆所需的水电,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所需设备、主材料和各项辅助性材料、专用外加剂。
9.2乙方自备主材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第十条环境保护
10.1乙方在施工取土、弃土、排污、噪音等须按国家与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10.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和扰民事件。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12.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12.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将尽力为其提供抢救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2.3乙方在施工中,遇有高压电线路、通信线路、各种管道等情况,需要特殊保护时,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违约
13.1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13.1.2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13.1.3乙方在试验段施工完成后,甲方隧道顺利开挖后,由乙方继续按合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