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计量表具的检定周期
常用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及检定周期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及技术要求1、JJG 443-2015《燃油加油机》加油机一般由油泵、油气分离器、流量测量变换器、控制阀、编码器、计控主板、指示装置和油枪等主要部件组成。
加油机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30%,其重复性不超过0.10%。
多于一条油枪的加油机应标注油枪编号。
当多条油枪共用一个流量测量变换器时,其中一条油枪加油时,其他油枪应由控制阀锁住不能加油。
检定时,介质温度与环境温度的最大温差不得超过10℃,如超过10℃,量器应有保温措施。
每个检定流量点各检定3次。
使用加油机专用POS机检验监控微处理器和编码器的序列号、加油机自锁功能的运行情况和异常加油量。
在加油机的流量测量变换器的调整装置处、编码器与流量测量变换器之间、计控主板与机体间的三个位置应加封印。
计控主板与指示装置的连接电缆中间不得有接插头。
指示装置的显示控制板不得有微处理器。
检定周期:加油机检定周期不超过6个月。
2、JJG 270-2008《血压计和血压表》本规程适用于(台式和立式)水银血压计和弹性式血压表。
零位误差:允许误差为:-0.2kPa~0.5kPa(-1.5mmHg~3.75mmHg)灵敏度:汞柱在快速下降中突然停顿时,波动幅度不应小于0.3kPa(2.25mmHg)血压计、血压表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均为:±0.5kPa(±3.75mmHg)检定血压计、血压表的压力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血压计、血压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环境温度:血压计(20±10)℃,血压表(20±5)℃。
检定周期:血压计和血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3、JJG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压力表主要用于液体、气体与蒸汽压力和真空的测量。
主要工作原理是弹簧管在压力和真空的作用下,产生弹性形变引起管端位移,并通过机械传动机构进行放大,传递给指示装置,再由指针在刻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分度盘上指出量值。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
卧式金属计 0.40% 量罐 球形罐 0.30%
(10~200)m3 (10~1000)m3 (1~10)m3 (1~999.99)L
座 座 辆 枪 枪 台
900 1550 1100 490 1450 35 200 65 50 35 50 35 60 30 65 50 60 35 35 35 800 800 900 1000 700 720 750 750
单
收费标准
位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块 块 235 330 470 110 140 240 70 100 170 40 60 80 340 500 750 1200 35 45 50 180 200 260 380 30 35 40 50
33.25 2.85 5.7 9.5 19 3.8
5% 5% 5% 5%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砝码按F2级砝 码标准收费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L-10-222
戥秤
L-11-223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240 310 350 450 240 260 300 480 1000 170 170 200 440 730 750 630 450 1100 1700 100 40 35
挂码按F1等砝码标准收费 228 挂码按F1等砝码标准收费 294.5 332.5 427.5 挂码按F1等砝码标准收费 228 247 285 456 950 161.5 161.5 190 418 693.5 712.5 598.5 427.5 1045 1615 95 38 33.25
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清单
根据法制计量管理有关规定、规程和标准,对常用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总整理,
制作了《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一览表》,方便用能单位统一、规范地开展能源
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以供参考。
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器具名称
检定依据
JJG227-1980
24
检定周期(月)
衡器
台秤、移动案秤、固定地秤、机械吊秤
JJG14-1997
12
皮带秤、悬臂式电子皮带秤
JJG195-2002
12
电子台秤、电子吊秤、(数字指示秤)
JJG539-1997
12
轨道衡(动态称量)
JJG234-1990
12
度盘轨道衡
JJG708-1990
6
流量计Βιβλιοθήκη 煤气表JJG577-2005
I、qmax≤10m3/h首次强检,限期使用,到期更换:1、天然气为介质的,使用期不超过10年;2、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为介质的,使用期不超过6年;II、qmax>10m3/h检定周期不超过3年
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腰轮、椭圆齿轮)
JJG667-1997
优于0.5级,6个月其余12个月
质量流量计
JJG897-1995
12
电能表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
JJG307-2006
I、三相有功、无功电能表轮换周期不超过6年II、磁力轴承、双宝石轴承单相有功电能表,轮换周期不超过15年III、其它单相有功电能表轮换周期不超过10年
电子式电能表
JJG596-1999
安装式60
压力仪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真空表(氧气表、乙炔表)
燃气计量器具的到期更换和周期检定
司可根 据 气 源质 量 、 道 运 行 ( 管 如人 工 煤 气 转 换 成天然 气 , 道 内残 留杂质 ) 管 以及 C G、N 中含 N LG 硫含水 分较 多等情况 制定本公 司计量 器具 的管理
办法
方 , 将面 临燃 气计 量 器 具 的 问 题 ( 气 皮 膜 表 都 燃
目的
4 超期 燃气表 更换和 流量计周 检面 临的 困难 大多 数用 户没有到期 更换燃 气表 和进 行 流量
计 周检 的意识 , 知道 国家法 律 规定 的使用 年 限 不
和周检期 限 。大 多数用 户认 为只要 自家燃 气表 能
过气 , 不影 响做饭烧 水就行 , 甚至 有些用户 对燃气
量 技术监督 部 门的支 持 , 以政 府 部 门 和燃 气公 司 名义 印发燃 气 计量 器 具 报废 和 强检 的通 知或 函 , 派 出专 门人 员 上 门做好 解 释 工作 ; 气 公 司 主动 燃 邀请 重点单 位和用 户代表 召开计量 器具 管理 座谈 会, 减小计量 器具报 废和强 检工 作的阻力 。 大力加 强社 会 宣传 。通过 电视 、 台 、 刊 、 电 报 网络 等媒体播 放公益 广告 , 办访谈 节 目, 举 刊登 公
而影响到用户和燃气公 司之间的贸易公平结算 , 且 使用到期 报废 的燃 气表 , 因老化 、 损易发 生 渗 磨
漏气, 极易 引发爆炸 等事故 , 直接威胁 用户 的生命 财 产安全 。随着我 国“ 西气 东 输 ” “ 气 东 送 ” 、川 、 “ 海气 登陆 ” 等一 系 列 天然气 项 目的投 产 , 仅 6 仅 年 时间 2 世 纪 的绿 色 能 源——天 然 气 已经 普 及 1
国家燃气计量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计量管理,确保燃气计量准确可靠,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燃气生产、输配、供应、使用和检测的燃气计量活动。
第三条燃气计量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燃气计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计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燃气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检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燃气计量器具第六条燃气计量器具是指用于测量燃气体积、质量、压力等物理量的器具。
第七条燃气计量器具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生产资质和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条件;(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合格的计量技术人员。
第八条燃气计量器具的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销售资质和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销售条件;(三)具有合格的计量技术人员。
第九条燃气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使用资质和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使用条件;(三)具有合格的计量技术人员。
第十条燃气计量器具的检测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检测资质和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条件;(三)具有合格的计量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燃气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
第十二条燃气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检测单位,应当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燃气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燃气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检测单位,应当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延长燃气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燃气计量检测第十四条燃气计量检测是指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进行检测的活动。
民用三表的检定周期表
我国对“民用三表”的监管模式
安装于住宅及住宅区,用于计量收费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安装使用前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应注明使用期限。
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
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天然气为介质的不得超过10年),到期轮换。
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15—25mm)、4年(口径大于25—50mm),到期轮换。
电能表:
1、单相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单宝石轴承)、10年(双宝石轴承),到期轮换。
2、三相电能表:周期检定。
3、分时记度电能表:周期检定。
强检计量器具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2年
刮板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1年(贸易结算6个月)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锥形入孔板)试行检定
规程
3年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D-D/2<径距>取压孔板和
长径喷嘴>试行检定规程
见规程
分流旋翼式蒸汽流量计检定规程
1年
25
压力表
—51
压力表
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1年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
1年
靶式流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1年
旋进旋涡流量变送器试行检定规程
2年
涡街流量传感器检定规程
0.5级2年1级及其以下4年
—49
气体流量计
刮板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1年(贸易结算6个月)
匀速管流量传感器检定规程
3年
明渠堰槽流量计检定规程
2年
24
流量计
—49
气体流量计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锥形入口孔板)试行检
定规程
3年
萤光分光光度计试行检定规程
1年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101
烟尘测量仪
烟尘测试仪检定规程
2年
飘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2年
—102
粉尘测量仪
粉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1年
尘埃粒子计数器试行检定规程
1年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102
粉尘测量仪
飘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2年
52
水质污染监测仪
—103
水质监没仪
氨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1年
1年
环境监测用X、Y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检定规程
1年
环境监测用X、Y辐射热释光剂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jjg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宣(1)
(1)膜式燃气表(采用具有柔性薄壁计量室 测量气体流量)
规程的内容
( 2 ) “ 电 子 远 传 式 、 IC卡 和 代 码 式 等 及 具 有 预 付 费 功 能的、安装附加装置的膜式燃气表”是指燃气表允
许在基表上装有预付费装置、脉冲发生 器、配有输出驱动轴等附加装置 (3)首次检定——安装使用前的第1次检
最大流量q (m3/h) nax
最小分度值上限 每个数码代表的体积值
(dm3)
(dm3)
1~10
0.2
1
16~100
2
10
160~1000
20
100
规程的内容——附加装置影响
如果燃气表装有附加装置,该装置对燃气 表计量性能应无影响。预付费类燃气表的 功能应满足附录A中
附录A中的要求
提示功能 对于带预付费附加装置的燃气表一般应具有以下提示功能。 工作电源欠压 当燃气表工作电源欠压时,应有明确的文字符号、声光报警、关闭 控制阀等一种或几种方式提示。 气量不足 当燃气表剩余气量减少到预定值时,应予以文字符号提示或声光报 警,通过关闭控制阀提示的,表内如仍存有剩余气量,则应可通过 正确操作打开控制阀。 误操作 当燃气表遇到错误操作时,应予以文字符号、声光报警等一种或几 种方式提示,关闭控制阀或维持原工作状态。
■ 式中:△p ——总压力损失值, Pa; ■ △pmax—— 压降的最大值, Pa; ■ △pmin—— 压降的最小值, Pa。
规程的内容——示值误差
检定前,被检表应以最大流量预运转,通过的气体体积至少 是被检表回转体积的50倍。独立测量示值误差间的最大差
值应不超过0.6% (qmin流量点除外)。 单次测量示值误差按公式(2)计算:
燃气计量器具检定标准
燃气计量器具检定标准
燃气计量器具检定标准
燃气计量器具检定标准
1.压力表按国家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由维修工段送国家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进行安装。
2.电子检斤秤按国家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由国家检定部门到现场进行检定。
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3.电子汽车衡按国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检定,由国家检定部门到现场进行检定,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4.检漏仪按国家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由安全部送相关部门进行检定,并发放合格证书。
5.检斤秤、台秤按国家规定每年检定一次,由维修工段送到国家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6.灌装质量流量计每年校准一次由综合办公室、客户服务部、灌装工段在灌装车间观察记录灌装瓶数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7.及根据钢瓶灌装前、后重量计算出瓶内充装量,同时在地磅电脑处观察记录电脑中流量计灌装前、后的数字计算出流量计的重量,对上述两处的重量进行校对,以此来判断流量计的准确程度。
最新强检计量器具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台秤
度盘秤检定规程
1年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规程
1年
—21
地秤
度盘秤检定规程
1年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规程
1年
机电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光栅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22
皮带秤
滚轮式皮带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悬臂式电子皮带秤试行检定规程
6个月
电子皮带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电子吊秤试行检定规定
6个月
机械吊秤检定规定
1年
—23
卧式金属罐容积检定规程
8年
—35
球形计量罐
球形金属罐容量试行检定规程
5年
—36
汽车计量罐车
汽车油罐车容量试行检定规程
初检为1年,复检为2年
液化气汽车槽车容量试行检定规程
2年
—37
铁路计量罐车
铁路罐车容积试行检定规程
见规程
—38
船舶计量舱
船舶液货计量舱容量试行检定规程
10年
15
燃油加油机
—39
燃油加油机
萤光分光光度计试行检定规程
1年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101
烟尘测量仪
烟尘测试仪检定规程
2年
飘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2年
—102
粉尘测量仪
粉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1年
尘埃粒子计数器试行检定规程
1年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102
粉尘测量仪
飘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2年
52
水质污染监测仪
—103
水质监没仪
氨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1年
原棉花水份测定仪检定规程
燃气计量管理制度
燃气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燃气计量工作,保障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和稳定,提高燃气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燃气计量管理工作,包括燃气计量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和检定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1. 燃气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燃气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燃气计量管理制度,做好燃气计量工作的技术和管理服务。
2. 燃气公司应建立燃气计量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燃气计量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燃气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3. 燃气计量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燃气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检定等工作。
四、燃气计量设备的选型和安装1. 燃气计量设备应根据燃气使用量和使用要求进行选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燃气计量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安装位置合理,安装工艺规范,安装质量可靠。
3. 燃气计量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安装人员熟悉设备特点,掌握安装技术,保证安装质量。
五、燃气计量设备的使用与维护1. 燃气计量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操作规范,使用安全。
2. 燃气计量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燃气计量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保证维护质量。
六、燃气计量设备的检定1. 燃气计量设备的检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定资质,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 燃气计量设备的检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使用的燃气计量设备符合要求。
七、计量数据的管理与使用1. 燃气计量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不得篡改、伪造。
2. 燃气计量数据应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情况,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3. 燃气计量数据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燃气供销差率
供销差率成因和控制方法摘要:探讨燃气供销差率的成因和控制方法关键词:供销差率燃气计量抄表一、前言燃气行业主要承担天然气供气、输配、销售业务。
在市场发展日趋饱和的情况下,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避免粗放经营,加强精细化设计与管理,降低供销差率,将销差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势在必行。
供销差产生于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各个环节,燃气企业主要要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供销差率加以控制。
二、供销差率成因1、燃气计量表具:(1)、表具本身允许误差和检定周期。
设计环节采用的计量表主要有皮膜表、罗茨流量计、涡轮流量计。
根据国家JJG633-2005《气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37-2008《涡轮流量计检定规程》和JJG577-2005《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规定,一般燃气设计部门选用罗茨和涡轮表的计量准确度等级为1~1.5级,最大相对误差在±1~1.5%,检定周期分别为3年和2年;选用皮膜表(额定流量16m3/h以下采用)计量准确度等级为B级,允许其在最小流量和10%的最大流量之间相对误差为±3%,在10%的最大流量到最大流量之间相对误差为±1.5%,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使用寿命10年。
因此表具准确度等级和不在使用、检定周期内,导致计量不准确,影响供销差率。
(2)、供气介质温度和压力。
由于气体体积与温度和压力有关,燃气企业与上游中供气贸易结算计量装置为带有温度和压力自动补偿功能的智能表,计量结果是折算为标准状态(101.325KPa,20℃)下的体积。
部分商业(额定流量16m3/h以下)和居民用户选用皮膜表是没有温度和压力补偿修正功能的工况体积值,必然存在供销差。
尤其在冬季温度降低气体体积缩小,温度对皮膜表影响突出。
(3)、工业和商用户计量表具选用。
计量表是燃气企业与用户间结算基础环节,工商户用气量比居民用户大,用气设备热负荷大小不一,用气量范围波动大,很多商业用户为了尽早装上天然气,在没有选定燃烧器具的情况下就申请安装,导致所提供的设计参数与实际不符,造成燃烧器具额定流量、用气压力与计量表型号不匹配,影响计量精度。
CNG加气站计量仪表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CNG加气站计量仪表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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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燃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燃气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燃气表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燃气表的准确性对于居民的生活和工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对燃气表的计量检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对燃气表的检定规程有着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燃气表的计量检定规程,并就此进行全面评估和撰写高质量的文章。
二、燃气表的基本原理燃气表是一种用于测量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燃气消耗量的计量仪器。
它通过测量燃气的体积或质量来确定用户应缴纳的费用。
燃气表的基本原理包括体积法、速度法、质量法等。
其中,体积法是测定燃气消耗量的一种常用方法,它通过测量燃气通过计量仪器时所占的体积来确定消耗量。
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燃气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燃气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精确度要求:燃气表在不同工况下的精确度要满足一定的标准,以保证用户的用气量能够被准确测量。
2. 使用环境要求:燃气表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正常工作并保持准确性。
3. 检定方法: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还对燃气表的检定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检定设备、检定程序、检定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4. 检定周期:燃气表的检定周期也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有所规定,以确保其长期稳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燃气表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燃气表的技术也在不断提升。
未来,燃气表将朝着智能化、网络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智能燃气表将能够通过传感器实时监测燃气使用情况,实现远程抄表和控制,提高了计量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燃气表还将与物联网技术结合,实现燃气使用数据的实时监测和管理,为用户提供更加智能、个性化的服务。
五、个人观点和总结作为燃气表的文章写手,我深刻理解燃气表的重要性和检定规程对其精确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对燃气表的基本原理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评估,并结合当前的发展趋势,展望了燃气表的未来发展方向。
最新强检计量器具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15
定量铊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砝码试行检定规程
1年
9
天平
—16
天平
扭力天平试行检定规程
1年
非自动天平试行检定规程
1年
架盘天平检定规程
1年
液体比重天平检定规程
1年
10
秤
—17
杆秤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18
戥秤
杆秤检定规程
1年
—19
案秤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规程
1年
电子计价秤试行检定规程
1年
弹簧度盘秤检定规程
1年
原棉花水份测定仪检定规程
1年
58
验光仪
—115
验光仪
验光机检定规程
1年
—116
验光镜片组
验光镜片箱检定规程
1年
59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117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1年
靶式流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1年
旋进旋涡流量变送器试行检定规程
2年
涡街流量传感器检定规程
0.5级2年1级及其以下4年
—49
气体流量计
刮板式流量计检定规程
1年(贸易结算6个月)
匀速管流量传感器检定规程
3年
明渠堰槽流量计检定规程
2年
24
流量计
—49
气体流量计
流量测量节流装置(锥形入口孔板)试行检
定规程
3年
1年
热水表试行检定规程
2年
24
流量计
—48
液体流量计
金属管转子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2年
涡轮流量传感器检定规程
1年
腰轮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计量器具目录与检定周期介绍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属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校准: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值之间的一组操作;校准不具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行为。
自校准:对于未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检测仪器设备,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校准溯源可由有授权或认证的检定或校准技术机构进行,也可由检验机构自行开展自校准。
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确定原则:单纯靠周期检定/校准尚不能对仪器设备的量值准确性保持信心的,应进行期间核查。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稳定性较差,易于发生数据漂移的仪器设备;经常移动使用,同时对环境条件较为敏感的;使用较频繁的。
每年年初需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情况和特点,拟定下一年度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核查计划应包括:核查的仪器设备、核查项目、核查方法及核查周期等信息。
其中,还要编制各种仪器设备的核查方法。
注1:开展“期间核查”的方法是多样的,基本以等精度核查的方式进行,如仪器设备间的比对、方法比对、标准物质验收、自校准等。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原国家计量局[1987]量局法字第188号,后国家质检总局先后三次颁布国家强制检定目录[1991]374号、[1999]15号、[2001]162号共计相数61相、种数118种),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属于《计量法》规定的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依法定点、定期送有资格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国家、省、市各级计量院/所)进行强制检定,并要有检定证书,例如天平、压力表、分光光度计.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进行考核与授权。
检验机构自行开展自校准时,应按照国家现有的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如JJG403-1986《超声波测厚仪检定规程》、JJG746-1986《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规程》、JJG40-2001《X射线探伤机检定规程》或者JJF1126-2004《超声波测厚仪校准方法》)制定“自校准方法”, “自校准方法”的制定应参考《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2-1998,并能提供试验、比对验证技术报告,证明“自校准方法”的正确、可靠和可行,同时自校准采用的工作标准或工作基准应能溯源到国际标准或国家基准。
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清单
检定依据
检定周期(月)
衡器
台秤、移动案秤、固定地秤、机械吊秤
JJG14-1997
12
皮带秤、悬臂式电子皮带秤
JJG195-2002
12
电子台秤、电子吊秤、(数字指示秤)
JJG539-1997
12
轨道衡(动态称量)
JJG234-1990
12
度盘轨道衡
}
JJG708-1990
6
流量计
煤气表
JJG577-2005
JJG227-1980
24
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根据法制计量管理有关规定、规程和标准,对常用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总整理,
制作了《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一览表》,方便用能单位统一、规范地开展能源ຫໍສະໝຸດ 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以供参考。
常用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及检定周期一览表
计量器具类别
计 量 器 具 名 称
电子式电能表
JJG596-1999
安装式 60
压力仪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真空表(氧气表、乙炔表)
<
JJG52-1999
6
温度仪表
温度计(双金属)
JJG226-2001
12
热电阻(工业铂、铜热电阻)
JJG229-1998
12
热电偶(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
JJG351-1996
6
高温计(标准光学高温计)
差压式流量计
JJG640-1994
12
速度式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涡街流量计
—
JJG198-1994
、、级 6个月 低于级 24个月
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腰轮、椭圆齿轮)
燃气经营企业特种设备及计量器具检定检验周期汇总
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特种特种特种设备及计量器具检设备及计量器具检定检验定检验周期周期周期汇总汇总为便于我省燃气经营企业加强燃气特种设备及计量器具等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做好检定、检验等工作,保障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及合规运行,特梳理相关检验周期,供各燃气经营企业参考使用。
燃气涉及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固定式、移动式、气瓶)、压力管道(长输、公用、工业)、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检定检验周期详见附表1。
燃气涉及的计量器具主要包括:加气机、皮膜表、流量计(超声波、涡轮、罗茨)、充电桩、检测仪(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四氢噻吩检测仪)、压力仪表、温度仪表等,检定检验周期详见附表2。
燃气涉及的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防雷装置、绝缘器材、火焰探测器、电器设备等,检定检验周期详见附表3。
附表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定检验周期序号序号 检定检定//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检测周期检测周期((年)备注备注 1 锅炉/ 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容器固定式年度检查每年至少1次。
3 定期检验 投用3年进行首次全面检验,根据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下一次周期:1、2级,一般每6年一次;3级,一般3~6年一次; 4级,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5级,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4移动式(长管拖车)年度检查 每年至少1次。
A 类:天然气首次检验 3年(充装A 类介质)。
定期检验 5年(充装A 类介质)。
5 气瓶低温绝热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6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每3年检验一次。
7 液化石油气钢瓶自制造之日起,第1-3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4次检验周期为3年。
YSP-0.5、YSP-2.0、YSP-5.0、YSP-10、YSP-15型 8 自制造之日起,每3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