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第二章合伙企业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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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2)由部分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只有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部分合伙 人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3)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的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
22
2、对外代表权利的效力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 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 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25
六、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概念: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 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入伙的条件
第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第二、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以原合伙人协议为基础,并对原合伙协议事项 作相应变更;
A·向甲、乙各追偿1万元 B·向甲、乙各追偿1·5万元 C·向甲追偿1·5万元,向乙追偿9000元 D·丙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再追偿
21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 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23
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人的关系
第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合伙
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24
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 以债权抵消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
(3)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的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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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代表权利的效力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 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 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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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概念: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 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入伙的条件
第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第二、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以原合伙人协议为基础,并对原合伙协议事项 作相应变更;
A·向甲、乙各追偿1万元 B·向甲、乙各追偿1·5万元 C·向甲追偿1·5万元,向乙追偿9000元 D·丙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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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 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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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人的关系
第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合伙
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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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 以债权抵消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
最新第二章合伙企业法课件ppt
(二)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 合伙”字样。
(三)责任承担方式
案例
康乐民与农效忠签约合伙经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合同规定: 康乐民出资15万元。农效忠出资10万元。利润按6:4分成。 营业期5年。后,金房子工艺品商店与远洋培训中心签订了一 份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5万元。签约后,远洋培训中将货款汇 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账户。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即不能供货, 又借口不予退款。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暂时停业。远洋培训中 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 效忠退款5万元,也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与 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也遭到拒绝。遂起诉于法院。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六、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任意解散;强制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 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清算 :确定清算人、通告债权人、清理财产并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 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 朱某不答应。
李某与郝某于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 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 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 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 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 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 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纪某却从瑞芙祥挂 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三)责任承担方式
案例
康乐民与农效忠签约合伙经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合同规定: 康乐民出资15万元。农效忠出资10万元。利润按6:4分成。 营业期5年。后,金房子工艺品商店与远洋培训中心签订了一 份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5万元。签约后,远洋培训中将货款汇 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账户。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即不能供货, 又借口不予退款。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暂时停业。远洋培训中 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 效忠退款5万元,也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与 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也遭到拒绝。遂起诉于法院。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六、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任意解散;强制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 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清算 :确定清算人、通告债权人、清理财产并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 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 朱某不答应。
李某与郝某于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 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 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 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 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 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 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纪某却从瑞芙祥挂 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专题培训
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企业以及 公益性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成为一般 合作人。
第二节 一般合作企业
2、有书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1)合作 企业旳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合旳地点(2)合 作目旳和合作经营范围(3)合作人旳姓名 或者名称、住所(4)合作人旳出资方式、 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方式(6)合作事务旳执行(7)入伙与退伙 (8)争议处理方法(9)合作企业旳解散与 清算(10)违约责任。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三)有书面合作协议,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 1、一般合作人和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2、执行事务合作人应具有旳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作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4、执行事务合作人旳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作人入伙、退伙旳条件、程序以及有 关责任; 6、有限合作人和一般合作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四)有限合作人能够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 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作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五)有限合作人应该按照合作协议旳 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 缴纳旳,应该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 他合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作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该载 明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 旳出资数额。
(四)清算人自被拟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 作企业解散事项告知债权人,并于六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 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知书 旳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 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该阐明债权旳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 该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作企业存续,但不得 开展与清算无关旳经营活动。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企业以及 公益性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成为一般 合作人。
第二节 一般合作企业
2、有书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1)合作 企业旳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合旳地点(2)合 作目旳和合作经营范围(3)合作人旳姓名 或者名称、住所(4)合作人旳出资方式、 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方式(6)合作事务旳执行(7)入伙与退伙 (8)争议处理方法(9)合作企业旳解散与 清算(10)违约责任。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三)有书面合作协议,协议应该载明下列事项: 1、一般合作人和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2、执行事务合作人应具有旳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作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4、执行事务合作人旳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作人入伙、退伙旳条件、程序以及有 关责任; 6、有限合作人和一般合作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四)有限合作人能够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 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作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三节 有限合作企业
(五)有限合作人应该按照合作协议旳 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 缴纳旳,应该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 他合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作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该载 明有限合作人旳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 旳出资数额。
(四)清算人自被拟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 作企业解散事项告知债权人,并于六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 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知书 旳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 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该阐明债权旳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 该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作企业存续,但不得 开展与清算无关旳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2)
精选课件ppt
13
▪ 三、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
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 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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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 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 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简单案 例,甲乙丙。
▪ (有限合伙即传统法学上所谓的“两合公 司”)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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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 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 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 评估。
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 有权利,履行义务。 ——注意修改 ▪ 6、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 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 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精选课件ppt
12
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转让、出质 等),按理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但是如果没有经一致同意的话,要保护善 意的第三方。 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合伙财产时不知道并且 没有正当的理由认为他应该知道财产是合 伙财产,或者虽然他知道是合伙财产,但 是他不知道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认为他应当 知道该人无权处分此财产,则认为受让人 是善意的。
《合伙企业法》课件
合伙企业清算结果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 章后,在1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
05
合伙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制 度
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按合伙人分 别纳税,适用税率一般为 20%。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责任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 ,合伙企业相对较为灵活,设立程序简单,适合小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伙企业可以分 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等类型 。
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享有法定的权利,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同时,合 伙企业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如缴纳税费、支付工资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的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的优先清偿
03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优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全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 章后,在1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
05
合伙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制 度
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按合伙人分 别纳税,适用税率一般为 20%。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责任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 ,合伙企业相对较为灵活,设立程序简单,适合小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伙企业可以分 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等类型 。
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享有法定的权利,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同时,合 伙企业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如缴纳税费、支付工资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的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的优先清偿
03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优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全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0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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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伙企业的特征
合伙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备 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
合伙企业存在的基础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 伙协议
合伙企业资本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组成。
0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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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1.合伙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并以自己的名称 对外进行商事交往
2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 性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02.08.2020
1
第一部分
整体概述
THE FIRST PART OF THE OVERALL OVERVIEW, PLEASE SUMMARIZE THE CONTENT
内容提要
▪ 本章主要阐述了合伙企业的特征、设立的条 件、权利和义务、财产与事务的执行、解散、 清算与破产以及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的范 围、权利和义务、入伙和退伙;有限合伙企 业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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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的特征
1 .合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通过签 订合伙协议而成立
2 .合伙是一个独立的组织 3 .合伙是一个赢利性组织
0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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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法律地位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 1.合伙企业的概念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 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0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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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 合伙的概念、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及法律地位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与特征
0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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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伙的概念、特征
(一)合伙的概念 ▪ 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按照合伙协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2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合伙企业法概述 • 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内容 •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制度 • 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与监管 •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合伙企业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组织形式。其特点包括灵活性、组织形式简单、出资方式多样等。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基于合伙协议而产生。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出 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财产的收益
财产权益
合伙企业债务以企业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
01
02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债权人 利益。
03
04
亏损承担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分担亏损。
05
06
合伙人对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合伙企 业权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归属与分配等内容。
在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 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CATALOGUE
目 录
• 合伙企业法概述 • 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内容 •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制度 • 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与监管 •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合伙企业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组织形式。其特点包括灵活性、组织形式简单、出资方式多样等。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基于合伙协议而产生。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出 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财产的收益
财产权益
合伙企业债务以企业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
01
02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债权人 利益。
03
04
亏损承担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分担亏损。
05
06
合伙人对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合伙企 业权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归属与分配等内容。
在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 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
03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 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01
02
03
04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重要法 律文件,对合伙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进行约定。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按照合 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和
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财务管理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 财务行为,确保企业财务 的合法、合规。
人力资源管理
合伙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 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解散原因
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解散,如 合伙人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 伙人退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应 根据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进行 分配。
清算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程 序应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 ,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编 制资产负债表等步骤。
05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 分析
合伙人资格纠纷案例
总结词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资格的取得、丧失和终止,涉 及合伙人资格的纠纷案例主要围绕这些规定展开。
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但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企业的经营管 理。
特殊合伙企业制度
特殊合伙企业是指为执行特定任务而 设立的企业,如代理、行纪、居间等 。
《合伙企业法》课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 法律、 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 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 提交相应证明。 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的, 10、办理了名称预先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通知书。 11、法律、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 文件。 文件。 12、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 件。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什么是合伙?) 合伙的概念(什么是合伙?) 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 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 愿联合。 愿联合。 源于: 民法通则》 30条和 条和《 源于:《民法通则》第30条和《合伙企业 条的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 法》第2条的规定,从这两条的规定来看,我国 民法对于合伙的规定既包括了其合同的性质, 民法对于合伙的规定既包括了其合同的性质,又 强调了合伙各方共同经营的组织体行为。 强调了合伙各方共同经营的组织体行为。
积累财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积累财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一方面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即营业收入。 即营业收入。 另一方面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另一方面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即 根据法律、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合法取得的 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赠与的财产等。 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赠与的财产等。
2、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是对合伙企业立法、执法、 含 义:是对合伙企业立法、执法、司法 和守法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 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作 用:合伙企业法的制定须接受其指 可以弥补合伙法律规范之足。 导;可以弥补合伙法律规范之足。
《合伙企业法》课件
为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责 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合伙人之间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 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 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
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 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 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 称及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 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等。
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财产的分配与剩余财产的处理
01
剩余财产处理
04
$item4_c{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最终呈现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根据需要可酌情增 减文字,4行*25字}
02
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 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 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 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剩余财产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
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担亏损,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分担亏 损,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退伙或解散,其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 担亏损,以保障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05
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
合伙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合伙人之间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 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 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
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 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 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 称及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 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等。
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财产的分配与剩余财产的处理
01
剩余财产处理
04
$item4_c{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最终呈现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根据需要可酌情增 减文字,4行*25字}
02
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 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 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 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剩余财产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
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担亏损,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分担亏 损,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退伙或解散,其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 担亏损,以保障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05
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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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 撤销;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清算人的确定;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清偿的结果。
合伙企业法: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 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
(四)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 企业登记 企业变更登记
(1)设立登记 ① 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 思考:要提交哪些文件? ②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2)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3)变更登记
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企业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 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需 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 “有限责任”的字样。
) 4.合伙企业出质的规定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执行方式 2.合伙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3.执行的表决办法 4.增减出资的规定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普通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普通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 系 3.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 业关系
②退伙的法律后果 财产继承 退伙结算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概念 2.特点
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十大区别
1、有人可以是无限人; 2、有人有责; 3、有人不执务; 4、有人不劳务; 5、有人当然继承; 6、有人可以约定利润归合伙人; 7、有人自我交易自由;8、有人竞业自由;9
(五)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1.入伙 ①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②新合伙人的权利与责任 2.退伙 ①退伙的种类(自愿退伙、法 定退伙)
法定退伙
—条件:实际发生法定退伙事由
(1)合伙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合伙人组织被吊销执照、关闭撤销,或破产; (4)丧失法定或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 (5)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有人出质自由;10、有人对外转让份额自 由。
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 人不再继续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企业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己实现或者无 法实现;
—生效: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除名退伙
—条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程序:
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除名决议→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 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出资数额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没有 法定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形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出资评估
各种财产权利: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 估机构评估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
(
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
一 )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必备
普 通
有书面合伙协议
条件
合
伙 企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业
设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立
的 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件
1、合伙人数及合伙人的条件
—数量:2人以上 —构成: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问: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成为有限合伙人吗?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 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 办企业以及参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 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 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点;(2)合伙 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 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效力: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 ①合伙人的出资; 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①具有独立性; ②具有完整性。 3.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 ①合伙人内部转让 ②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学习目标: 1、理解和掌握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
法的基本概念
2、重点介绍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 财产与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入伙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3、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 务管理。
4、结合所讲授的内容,学习查阅法律法规 ,学习分析案例。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1997年 2月 23日 第 八 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会 议 通 过。自 1997年 8月 1 日起施行
2006年8月27日第 十 届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三次 会 议 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清算人的确定;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清偿的结果。
合伙企业法: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 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
(四)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 企业登记 企业变更登记
(1)设立登记 ① 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 思考:要提交哪些文件? ②企业登记机关登记。 (2)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3)变更登记
劳务出资:评估办法由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企业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 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需 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 “有限责任”的字样。
) 4.合伙企业出质的规定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执行方式 2.合伙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3.执行的表决办法 4.增减出资的规定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普通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普通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 系 3.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 业关系
②退伙的法律后果 财产继承 退伙结算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概念 2.特点
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十大区别
1、有人可以是无限人; 2、有人有责; 3、有人不执务; 4、有人不劳务; 5、有人当然继承; 6、有人可以约定利润归合伙人; 7、有人自我交易自由;8、有人竞业自由;9
(五)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1.入伙 ①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②新合伙人的权利与责任 2.退伙 ①退伙的种类(自愿退伙、法 定退伙)
法定退伙
—条件:实际发生法定退伙事由
(1)合伙人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合伙人组织被吊销执照、关闭撤销,或破产; (4)丧失法定或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的相关资格; (5)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有人出质自由;10、有人对外转让份额自 由。
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 人不再继续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企业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己实现或者无 法实现;
—生效: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除名退伙
—条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程序:
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除名决议→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 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出资数额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没有 法定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形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出资评估
各种财产权利: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 估机构评估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
(
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
一 )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必备
普 通
有书面合伙协议
条件
合
伙 企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业
设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立
的 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件
1、合伙人数及合伙人的条件
—数量:2人以上 —构成: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问: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成为有限合伙人吗?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 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 办企业以及参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 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 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地点;(2)合伙 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 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效力: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 ①合伙人的出资; 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①具有独立性; ②具有完整性。 3.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 ①合伙人内部转让 ②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学习目标: 1、理解和掌握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
法的基本概念
2、重点介绍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 财产与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入伙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3、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 务管理。
4、结合所讲授的内容,学习查阅法律法规 ,学习分析案例。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1997年 2月 23日 第 八 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会 议 通 过。自 1997年 8月 1 日起施行
2006年8月27日第 十 届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三次 会 议 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