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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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根据供电局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使用于本公司高配安全操作规程。

二、变配电室安全操作制度

1、值班电工必须取得电力工业部电工进网高压运行许可证方可操作,必须熟悉本站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员,应经过本部门领导批准。

4、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或超过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

6、进出高压室,巡视配电装置,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负荷开关,负荷侧闸,母线侧的顺序依次操作。

8、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配电柜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人担任监护。

9、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0、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的情况下需设置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1、电工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

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

12、未办理工作总结手续时,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3、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挂好相关警告牌等。

14、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负荷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负荷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倒闸操作把手要锁住。

15、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进行。

16、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个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门都要装置接地线。装置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的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接好接地端,而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个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更接地线,接地线应有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该作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17、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逐个放电。

18、在倒闸操作停电时,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9、线路要求检修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电气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禁止约时送电。

20、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21、在带电的电源互感器二次回路工作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短路。要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垫上。

2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进行抢修。(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23、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

24、配电室设立门槛挡板,进出时必须关门,严防小动物进入。

三、配电室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坚决保证安全运行;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半年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年度初节假日回厂周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

3、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4、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线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5、配电室专用高低压安全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令克棒、接地线、脚板、安全带、合梯、单梯、应急灯、手电筒、仪器仪表)只供配电室内部人员操作使用,并严加保管,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

四、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供电局《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

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3、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交接班是;用电高峰负荷时;晚间配电室开灯时;

4、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配电室运行记录表。

5、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

a、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从新投入运行;心安装的设备假如系统运行

c、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d、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以的现象时;

6、单人进行设备巡视时,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持与带电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巡视过程中,应仔细、认真。

8、在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

五、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1、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供电局《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a.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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