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doc

合集下载

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范文董事监事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薪酬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以公正、合理的方式回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与贡献,同时保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治理规则,发挥其职能。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确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其责任与贡献相匹配,同时符合市场水平。

第五条公司薪酬委员会是负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的重要机构。

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第六条公司薪酬委员会应当制定薪酬决策程序,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薪酬决策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薪酬政策制定:根据公司情况和市场水平,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二)薪酬评估: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包括公司经营业绩、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三)薪酬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提出薪酬调整方案。

(四)薪酬披露: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披露,确保信息透明。

第七条公司薪酬委员会应当确保薪酬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薪酬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性原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公正、合理,与其责任与贡献相匹配。

(二)市场参照原则:薪酬制定应当参照市场行情,符合市场水平。

(三)绩效奖励原则:薪酬应当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表现优秀者应得到相应奖励。

(四)风险控制原则:薪酬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风险、内控水平等因素,防止高风险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公司薪酬委员会应当遵守事先披露和信息公开的原则。

薪酬决策过程应当及时向股东披露,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第九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自觉履行职责与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奖励和惩罚公正透明、符合公司治理需要,同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经济效益,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发挥出色的工作业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包括所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结构本制度将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和特殊奖金等。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职称、职位等级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其中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

(1)固定薪酬公司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分为12个月,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月薪水平,月薪应与职位责任和技能水平相匹配。

除极个别情况外,不得随意调整员工固定薪酬,即工资不得随意递增或递减,如必须调整,必须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董事会批准。

(2)津贴补贴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在职工入职时根据岗位津贴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是公司特定的费用补贴,专业补贴,岗位补贴,难度补贴等。

2.绩效奖金(1)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分为年度管理评估分红和员工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年度管理评估分红由董事会对公司全年运营业绩评估后,根据高管达成的目标与业绩情况设置分红总额,并由总经理根据位次安排高管的分红百分比。

员工绩效考核奖金由各高管部门制定本人和下属绩效考核标准,标准分A、B、C、D四档,按照平时勤奋工作提成与绩效考核成绩扣减比例计算。

(2)特殊奖金公司根据特定工作,特殊业务完成情况,通报表扬、奖励或其他方式资助员工。

四、实施办法及程序(1)实施办法:公司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保证薪酬的合理性,绩效奖金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公司应当根据董事会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及董事会授权,制定薪酬标准和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程序:1) 董事会制定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高管对薪酬进行实施;3) 公司将薪酬标准通过秘书处公众信息公开橱窗向社会发布;4) 总经理进行审核(SOP)并向董事会汇报;5) 董事会进行许可;6) 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评规则,并于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讨论通过;7) 绩效评估应当考虑公司的工作负荷、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并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8)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应当根据实际绩效评估情况,由部门领导从高到低按照百分比安排,报请独立董事会审议通过;9) 特殊奖金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执行。

新三板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发放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一)内部董事1、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及其他激励形式部分组成。

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次年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岗位责任、业绩贡献和市场竞争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2.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激励高层人员提高工作绩效。

3. 法规遵守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高层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时间、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激励高层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高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九条董事长、董事、监事薪酬标准:1. 董事长: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董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监事: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1. 总经理: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2.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3. 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模、业绩和岗位职责,确定年薪及年度绩效奖金。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层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个人工作绩效: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

莱宝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3月)-03-277.doc

莱宝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年3月)-03-277.doc

莱宝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0年3月) 2010-03-27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一、目的为有效调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1)在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2)公司总经理(3)公司副总经理、总师或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适用人员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三、原则1、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标准以尊重历史为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四、组织管理1、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1、基本薪酬规定: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收入,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其中:总经理基本薪酬4.8万元,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6万元,每位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最高为总经理的70%。

此标准不得突破。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具体比例进行细分,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2、绩效薪酬规定:绩效薪酬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而确定发放的薪酬,具体规定如下: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基数=当年度净利润—上年末净资产×6%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1.2%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计算基数×0.96%每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最高绩效薪酬=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70%此标准不得突破。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连续、稳定进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依据以下状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支付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依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养及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依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高管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公司业务性质、规模、行业地位及高管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管个人绩效表现进行发放,旨在鼓励高管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1)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发放。
(2)任期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任期经营目标和个人任期绩效评估结果发放。
日期:[[今天日期]]
第2篇
公司高管薪酬方案
一、引言
为构建一套合理、高效、具有竞争力的高管薪酬体系,激发公司高管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结构
高管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奖金、长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四个部分。
2.薪酬调整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高管个人绩效等因素,定期对高管薪酬进行调整。
五、绩效考核
1.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和个人层面三个层次。
2.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薪酬管理与监督
1.薪酬管理
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高管薪酬方案。
2.薪酬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高管薪酬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七、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3.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作者:长期从事方案制定的专业人士
日期:[[今天日期]]
三、薪酬构成
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长期激励和福利补贴四部分构成。

路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版】

路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版】

路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章程》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原则:(一)责、权、利相结合及按绩取酬的原则;(二)薪酬水平提高与公司效益增长挂钩的原则;(三)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四)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二)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提出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及修改意见;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本制度计算和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第三章董事、监事薪酬第七条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第八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第九条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与发放。

第四章高管人员薪酬第十条高管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和监事、由职工大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按劳分配,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与标准第四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

第五条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监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进行考核和发放。

第六条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的薪酬标准、考核评价方式等事项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应事项的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对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的年度薪酬予以审议并披露。

第七条其他外部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在遵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以下因素确定:(一)公司发展战略;(二)公司资产规模;(三)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四)本人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五)市场薪资行情。

第九条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奖励资金,具体奖励方案及奖励标准应结合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而制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监高人员薪酬方案

董监高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合本制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方案的管理机构。

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构成为:年薪或补贴。

董事的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

董事长的补贴标准为每年13万元。

独立董事的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60万元。

企业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国企业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企业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同时考虑公司的承受能力和利润状况,合理制定薪酬方案。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管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并对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

二、薪酬构成及标准第五条公司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任期奖金、股权激励和福利补贴等部分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高管的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不固定工作报酬。

第八条任期奖金是根据高管在任期内的整体表现和公司业绩确定的不固定工作报酬。

第九条股权激励是通过授予高管公司股份或股票期权等方式,使其享有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增强其对公司的忠诚度和长期发展意识。

第十条福利补贴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金等,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

三、薪酬决策与审批第十一条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薪酬方案应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

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薪酬的发放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高管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任期奖金等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发放。

第十四条公司高管薪酬的发放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监督机制,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对薪酬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大洋电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 00-0-7.doc

大洋电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 00-0-7.doc

大洋电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2010-03-237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一、为了规范细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内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本方案不适用独立董事及监事。

三、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层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净利润指标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

净利润指标和个人工作绩效所占绩效工资比例如下:序号职务净利润指标占比个人工作绩效占比1 董事长20% 80%2 董事20% 80%1 总经理80% 20%2 副总经理80% 20%3 董事会秘书20% 80%4 财务负责人60% 40%五、年度绩效评价指标。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为: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中的净利润指标;个人绩效工作考核指标依据相关人员的法定职责及总经理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及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六、考核年度内,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力因素,对考核年度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时,与及对于为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做出贡献,短期效益未现的,董事会可以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七、考核年度结束后60天内,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考核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净利润指标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在考核年度结束后50天内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提交年度净利润指标有关数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工作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与评价工作会议决定。

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提供有关书面资料。

公司高层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高层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等。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三部分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按照公司现行薪酬政策及市场同类岗位薪酬水平确定,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

(二)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任职单位考核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二)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最高可达基本工资的30%,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福利待遇:(一)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高层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

(二)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子女教育资助等。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一)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公司薪酬政策需要调整时;(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显著提升,对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三)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导致公司薪酬政策需要调整时。

第八条薪酬调整程序:(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薪酬调整方案;(二)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领导层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九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规定。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一)现金发放;(二)银行转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说明:1.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成员。

2.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是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任职单位考核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的薪酬。

3. 本制度所称“福利待遇”是指公司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的法定福利、其他福利待遇等。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特此公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事项,敬请各位股东审慎阅读。

一、薪酬方案的制定目的薪酬方案的制定旨在激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挥其最大的潜力,促使其为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健发展贡献最大的价值,同时使公司能够吸引和激励优秀的管理人才,保障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二、薪酬方案的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薪酬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合理公平。

2. 长期激励原则: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注重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

3.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应当与个人和公司业绩挂钩,强调绩效导向。

4. 透明披露原则:对薪酬方案进行公开透明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三、薪酬构成及考核指标1. 固定薪酬:基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职级确定相应的固定薪酬水平,确保在合理范围内。

2.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个人绩效指标,确定相应的绩效奖金,激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利益最大化做出努力。

3. 长期激励:设立股权激励计划或业绩共享机制,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利益紧密相关。

四、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1. 制定:由薪酬委员会牵头,形成初步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议:董事会对薪酬方案进行全面审议,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对外公告,并接受股东监督和意见建议。

4. 执行:薪酬委员会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修订。

五、社会责任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和薪酬公正问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公司将一直以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制定和执行薪酬方案,以更好地激励管理人员,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实现股东长期利益为己任。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尊敬的股东先生/女士:首先我们要理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业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X年3月1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仅指公司内部董事和监事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力原则。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

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公司根据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参考外部市场调研数据确定一套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年内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构挂钩,于每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和职责享受综合年薪。

综合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标准为总经理年薪50万、副总经理年薪分20万和18万两个等级,其中,基本年薪占综合年薪的80%,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占综合年薪的20%,在次年初,依据公司年度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各自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所确定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兑现。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的不另领取薪酬。

2、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享受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每年
3万元人民币;非独立董事每年3万元人民币;监事会主席每年3万元人民币,监事每年2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每年3万元人民币。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5、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给予有关人员以单项特别奖励。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