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以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育收费”,是指依法应当事先经过一级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或备案,或者各级政府及其授权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明确的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学校及其负责人(或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违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按照本办法实施责任追究;构成违纪违法的,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视违规违纪违法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一)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二)扣减财政扶持资金;(三)扣减招生计划,直至责令停止招生,撤销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四)限期整改,退还所收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五)约谈提醒;(六)书面检查;(七)通报批评;(A)谈话诫勉;(九)组织处理;(十)党纪政务处分;(十一)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违反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擅自设立、批准或拆解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二)乱罚款、强制保险、强行捐资以及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款、摊派的;(三)将不应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交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向学生收取的;(四)向学校推销或变相推销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学具教具或平板电脑、教育APP等行为的;(五)对所属学校的乱收费行为放任不管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 制度的挑战与对策
章节副标题
面临的挑战
制度不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可能存在漏洞或不足,导致难 以有效追究责任。
执行难度大:由于教育乱收费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执行起来可能 面临各种困难和阻力。
监督机制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的执行和落实。
单击添加标题
惩前毖后原则:追究责任不仅要对责任人进行惩处,还要 通过惩处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单击添加标题
公开透明原则:追究责任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追究行为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明确责任,使相关人员更加重视教育乱收费问题,提高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 性。
规范行为:通过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促进制度完善:通过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 政策,提高治理效果。
维护公平正义:通过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 制度的内容
感谢观看
稻壳学院
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助 于规范教育市场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促 进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树立政府形象:治理教育乱收费可以彰 显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注,树立 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 民众的满意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法规
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背景
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的认识和意识,形成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责任分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公正化,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公平。

二、工作责任分工1. 校长校长是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推动学校的治理乱收费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a. 制定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b. 将治理乱收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有效执行。

c. 组织开展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

d. 公布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确保其合法合规。

e. 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监督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f. 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积极改进工作。

2. 教务处/行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办公室是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具体职责如下:a. 负责起草学校的收费项目目录、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办法,报校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b. 统一核定学校的各项收费标准,并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公示,确保学生和家长了解。

c. 监督学校各部门的收费行为,确保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d. 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收费相关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e. 协助校长组织开展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

3. 财务处财务处是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具体职责如下:a. 根据学校的收费项目目录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收费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确保其合规执行。

b. 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的审核、核准和监督,并参与相关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c. 做好财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及时发现和解决收费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d. 协助教务处/行政办公室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收费相关投诉,配合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e.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学校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4.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参与者和协作者,具体职责如下:a. 按照教务处/行政办公室和财务处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收费的合法合规。

6号关于转发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6号关于转发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屏教办〔2012〕6号
屏山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教函〔2011〕7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宜教函〔2011〕71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规范收费办法通知
屏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印。

实中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实中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实中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收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负责宣传学习有关收费政策、法规,并经常对学校的各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有乱收费行为的教师建议校委会对其作出处罚,并退赔所有违规收费。

二、总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要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各项收费准备工作。

即,做好收费项目公示、宣传、结算等工作。

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搭车收费和违规代收费项目。

如把关不严,出现违规收费及结算错误等现象,造成的后果由总务处负责。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师,都无权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四、各科室和任何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如发现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对家长和学生对收费工作中提出的问题,总务处要认真耐心负责解释,使家长学生明白、满意,如敷衍、态度不好,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六、对学期当中确需收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征求家长意见,经校委会和家长学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收费。

实中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2)实施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常市场秩序的建立。

针对实施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法律体系完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乱收费行为的定义、界定和处罚措施。

例如,明确乱收费的界定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有关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相关法规,确保对乱收费者能够严格追究责任。

2. 监管机构加强监管: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各项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巡查和检查力度。

同时,建立举报渠道和投诉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揭露乱收费行为。

3. 追究责任:对于实施乱收费行为的个人、单位,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以及刑事追究等手段,对违法人员进行惩处,使其付出相应的代价。

4. 公开曝光:对被发现实施乱收费的个人、单位公开曝光,通过媒体等渠道曝光其违法行为,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其他人员和单位重蹈覆辙。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指导思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三、违反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1、学校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不年审而进行收费的。

2、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3、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家长收费的。

5、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6、以勤工俭学等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的。

7、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的。

8、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9、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10、其他违反规定收费的。

四、责任追究1、校长是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出现违规收费问题,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处室部门出现违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2、班主任直接主管本班的收费工作,出现违规收费问题,追究班主任责任。

3、规范收费事关教育的形象。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二)引言:学校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场所,而收费问题一直是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

对学校收费责任的追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制定一套完善的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2023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阐述,并提出建议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背景:目前,我国学校收费问题普遍存在着不透明、不公平、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学校乱收费、乱加收,给学生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严重阻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

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承办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三)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五、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审核人或批准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六)批准人应认真履行校长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责任的,也将按校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批准人的责任。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模版教育乱收费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社会各界,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亟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在不重复数次使用分段语句的情况下,分别从立法层面、监管层面和追究层面等多个角度探讨这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立法层面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因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危害程度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以各种方式乱收费。

其次,需要规定相关的处罚措施,包括对乱收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可以设置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行为,提高治理效果。

二、监管层面教育乱收费问题的监管是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

应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机构严格遵守收费政策。

首先,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其次,可以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和学生主动举报乱收费问题。

此外,应通过加强对教育市场的监管,控制市场乱象,减少乱收费机会。

三、追究层面对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

乱收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处罚。

首先,应建立起乱收费行为的刑责追究机制,对于情节严重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应建立起司法救济机制,为受害者提供诉讼救济机会。

其次,应建立起行政问责机制,对于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在监管中失职失责的,应依法进行问责,以防止有关责任人逃避追责。

总结一下,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包括立法层面、监管层面和追究层面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在立法层面,应明确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在监管层面,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在追究层面,应追究乱收费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监管失职责任人进行问责。

只有建立健全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资源的日益丰富,教育乱收费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规范教育乱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家庭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以下就该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一、责任主体1.政府: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学校:学校是教育乱收费的主要责任主体,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违规乱收费,确保学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3.教育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乱收费问题,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

4.家长:家长要对孩子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乱收费行为,及时向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举报,并积极参与维权行动。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1.明确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同时,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费用。

2.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便于家长和学生了解、对比和选择。

3.监督制度: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对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乱收费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4.追究责任:对于教育机构的乱收费行为,学校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罚、法律诉讼等。

5.教育资源分配制度:加强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确保教育机构的经费使用合理,不得私分或挪用。

三、实施途径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我国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便于家长和学生进行举报,及时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3.加强合规培训: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收费标准意识和法律法规素质。

宝安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宝安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宝安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收费工作,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深圳市公办学校收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行政管理权限的教育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行政管理权限的教育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越权批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一)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二)借学生注册之机,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费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或者违反规定向“择校生”收费的;(二)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用的;(三)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一)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超常班、兴趣班的;(二)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的;(四)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教育是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在现代社会,教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教育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成为评判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然而,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乱收费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也扰乱了教育秩序。

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需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打击违法行为。

一、乱收费给教育带来的危害在现在的教育市场中,由于家长们为了给自己的孩子选择更好的教育资源,会花费一定的费用,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从中谋取暴利。

但是,一些机构或学校乱收费不仅影响了教育的公正性和平等性,还恶性影响了家庭预算,导致不少家庭经济压力更重。

进而,乱收费也容易引发学生家长的不满和恶劣情绪,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另外,乱收费还会引发教育资源配置不均。

一些教育机构或学校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会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偏向于提供付费更多的学生,这样会让一些优秀的学生错失了发展机会,进而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

此外,乱收费会导致学生心理上的承受压力增加,进而影响学生的自我发展和成长。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要治理乱收费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教育机构或学校发生乱收费行为时,需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度,包括对个人、学校或机构及其他相关方面等责任的追究,直到对问题的彻底解决。

责任追究制度需要考虑进货退换等事项,使得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可以保障学生权益的实现。

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的是教育法典和相关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教育法中,对于乱收费等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禁止私自收费、多收费、过度收费等不正当费用。

教育部门也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形成了一整套立法、官方规定和标准,以规范学校、教育机构、父母等各方的行为,保障学生的权益。

三、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让不法分子得不偿失,将其想骗取的财富变为罚款或损失,规避了不法行为的发生和扩散。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背景介绍近年来,教育乱收费问题成为了困扰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

在家长和社会上的强烈反对声中,教育乱收费问题开始受到重视,相关政策文件也相继出台。

然而,在现实中,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更好地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和规范发展,责任追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必要性教育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基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需求。

然而,当前我国教育乱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影响甚至扭曲了教育的公平与合理性等问题,对于教育的推进和发展具有很大的阻碍作用。

1.教育是公共产品,所有人都应该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教育机构必须坚守公益性原则,不得乱收费,否则将会损害公众利益。

2.对于学生、家长而言,教育乱收费往往是一种经济负担,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

因此,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不仅是一种法律问题,也是一种社会公平问题。

3.教育乱收费极大地影响了教育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教育机构的信誉和形象,甚至也对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加强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和监管。

制度建立的重要性治理教育乱收费需要制度保障。

将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可以明确教育机构乱收费的违法性质,全面加强教育机构的合规化建设和规范经营。

同时,责任追究制度还可以约束教育机构的行为,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和程序,借助制度力量来监督和惩处违法行为。

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1.教育机构的监督及处罚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收费和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完善教育机构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发现及处置机制,培养高素质的教育管理人才,实施教育机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同时,加强违规行为申诉投诉受理工作,保障申诉投诉机制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同时建立违规行为处理记录和通报制度,向社会公示一些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2.个人的追究及处罚对于乱收费的责任人员,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追究责任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治理教育乱收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措施: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调查学校及相关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2.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学校及相关机构管理层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对涉及的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

3.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学校及相关机构公开收费标准、费用明细和收费依据,让家长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4.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5.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及相关机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同时,对涉及的个人进行处罚,如罚款、公示等。

6.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通过曝光教育乱收费案例,引起公众关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治理工作。

7.加强家长权益保护:建立家长维权机制,鼓励并支持家长举报教育乱收费行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大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教育经费用于公益事业,防止滥用和浪费。

综上所述,治理教育乱收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监督、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来有效预防和严惩教育乱收费行为。

同时,也要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管,确保其用于公益事业,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二)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基础,也是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区和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严重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加强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范本,以供参考。

二、问题分析1.乱收费现象的表现及影响:教育乱收费主要表现为违规收取各类费用,如住宿费、学杂费、考试费等;对学生和家长权益的侵害严重,增加了家庭负担,降低了教育公平。

2.乱收费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教育经费的不足,学校为了弥补财政压力,通过乱收费牟利;同时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篇)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篇)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篇)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我国学校乱收费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一些学校违规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

为了治理学校乱收费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然而,乱收费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治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

二、治理目标1. 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2.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保障教育公平。

3. 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消费。

4. 建立健全学校乱收费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持续巩固。

三、治理任务1. 开展学校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2.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

3. 加大教育投入,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4. 强化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提高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6. 加强学校乱收费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

四、治理措施1. 严格收费项目审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重复的收费项目,保留必要的收费项目。

对于新增收费项目,必须严格审批,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2. 明确收费标准。

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收费标准要合理,不得高于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

3. 优化收费方式。

学校要尽量减少现金收费,推广电子支付等便捷收费方式,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4. 加强收费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程序等,确保收费工作公开、透明、规范。

5. 加大查处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学校收费专项检查,对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3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3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保障教育公平和质量的重要举措,追究责任是确保制度落地和有效执行的关键。

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助于强化监管,惩治违法行为,促进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根治。

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教师等相关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法使用。

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对于违法乱收费行为及时予以曝光、调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核查,确保监管的全面和有效。

4.追究责任机制:对于发生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学校、教师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包括行政处罚、罚款、调整编制、降低评级、纪律处分等措施,以及司法追责,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积极启动刑事司法程序。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推动形成良好的教育乱收费社会共识。

总之,建立健全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全面推动教育公平和质量的提升。

同时,也需要持续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教育经费来源机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2)一、引言在我国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一些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的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系统地分析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方案。

二、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成因1.制度性原因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彻底有关。

改革后,学校财政压力增大,招生竞争激烈,一些学校为了降低财政压力、提高教育质量,采取了乱收费行为。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为了加强我校乱收费治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二、乱收费治理工作职责1.组长负责领导乱收费治理工作,制定乱收费治理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指导乱收费治理工作的开展。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乱收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乱收费治理工作。

3.成员负责按照乱收费治理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乱收费治理工作内容1.规范收费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公开收费信息。

及时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收费审批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收费工作规范、透明。

4.加强收费票据管理。

规范使用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5.开展乱收费治理专项检查。

定期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投诉举报。

四、乱收费治理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乱收费行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部门协作。

与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乱收费治理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在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着一些学校或教育机构乱收费的情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利益。

为了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合理分配,制定本《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二、整体架构本工作方案将分为以下几个章节:1、背景与目的2、治理措施3、责任与流程4、监督与检查5、风险防范与处理6、附件三、治理措施1、建立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家长和学生积极举报乱收费行为。

2、制定明确的学费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

3、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查各类乱收费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收费标准和用途,接受社会监督。

5、改进学校经济管理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

四、责任与流程1、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治理乱收费的具体措施。

2、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和管理流程,确保收费合规、透明。

3、家长和学生应当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应及时举报。

五、监督与检查1、教育部门将定期组织对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建立乱收费举报方式和网络渠道,鼓励广大家长和学生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六、风险防范与处理1、对于发现的乱收费行为,教育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对于家长和学生的举报,教育部门将保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其身份信息不被泄露。

附件:1、相关文件、通知和公告。

2、学校收费清单和用途说明。

法律名词解释:1、乱收费:指学校或教育机构在教育收费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强行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2、教育资源:指在教育领域中提供给学生或教师的各种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教育经费等。

本文涉及附件:1、相关文件、通知和公告2、学校收费清单和用途说明。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的乱收费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学校以各种名义强制收费,严重损害了广大家庭的利益和权益。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利益,而且也扰乱了教育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

因此,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手段之一。

责任主体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责任主体。

一方面,学校是主要责任主体,学校不得乱收费,要切实履行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收费。

另一方面,家长和学生也是责任主体,家长有义务了解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正确理解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也要自觉遵守教育收费规定。

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手段,一个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包括责任追究主体和责任追究程序两个方面。

责任追究主体主要包括学校、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

学校是主要责任主体,应当对乱收费行为负起主要责任,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社会组织可以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揭露乱收费行为。

责任追究程序主要包括举报、调查、惩戒等环节。

家长、学生和社会组织有权举报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不当、侵占、虚列、挪用教育经费和教育乱收费等行为,政府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进行调查,认定违规事实,同时积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惩戒方式应当分为轻重缓急,对严重违规行为要进行严惩,对一般违规行为要给予警告、罚款等惩戒措施。

可能问题针对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权责不明、主体分散、不公正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建立起权责明确、主体明确、程序公正、负面清单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监管要求,必要时还需择优补充和完善政策规定。

结论可以看出,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治理教育领域的乱收费,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共同协力,才能有效解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收费工作,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xx市公办学校收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行政管理权限的教育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乱收费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行政管理权限的教育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越权批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根据干部管理
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二)借学生注册之机,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费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或者违反规定向“择校生”收费的;
(二)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用的;
(三)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超常班、兴趣班的;
(二)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的;
(四)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统筹、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教育收费资金的;
(二)违反规定将教育收费资金用于发放福利、工资、奖金、补贴的,或者用于吃喝、旅游等其他开支的;
(三)在学生代收代管费中开支规定范围外的内容,侵占学生利益的。

第九条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致使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的;
(二)隐匿、篡改、毁弃教育收费有关凭证,或者提供虚假的教育收费会计资料,阻挠、抗拒教育收费检查、审计,或者袒护、包庇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责任人的;
(三)对抵制、举报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打击报复的;
(四)因教育乱收费行为造成恶劣后果或引发群体性上访,社会反响强烈的。

第十一条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

违反规定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责任划分与责任承担
第十二条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三种。

发生教育乱收费的,收费行
为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收费行为审核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收费行为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承办人的直接责任:(一)承办人在无文件(或文字)依据情况下实施收费的,或未经批准直接做出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或虽经批准但提出的收费方案、意见有错误的,导致发生乱收费行为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的;
(三)承办人不按照审核、批准事项和要求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审核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和批准人的主要领导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的收费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乱收费行为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
或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发生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五)审核人、批准人直接指使承办人乱收费的。

第四章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方式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

第十六条发生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除分别对照以上条款依次给予责任追究外,报物价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存在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但尚未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行为,又能及时进行自查自纠,立即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处理。

第十八条凡因教育乱收费行为被责任追究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除此之外,公办学校取消优质化学校评估资格,民办学校取消等级学校评估资格。

第五章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
第十九条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应当依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党政纪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实行回避制度。

负责进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的工作人员与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实施该行为的人员是否应当承担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二)在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或行风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三)上级机关和同级监督机关要求调查追究的;
(四)在新闻媒体上被公开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

对署实名的投诉人、检举人,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三条决定进行调查的乱收费案件,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情况复杂的,经
批准,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办理。

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教育乱收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涉及党政纪处分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党政纪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

第二十六条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或向同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同级人事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复核、复查决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xx市xxx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件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