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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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缘何杀害犹太人
50年来,人们对希特勒为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屠杀600万犹太人这一历史悬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分析。现在欧洲颇见流行的观点有二:一是“目的论”;二是“机能论。”然而,从他们分持的这两种观点的实质内容来看,在历史逻辑上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存在与史实明显相悖的现象。
一
“目的论”者认为,希特勒杀害犹太人是出于争霸世界的目的,这是一种按常规逻辑的推论。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希特勒为什么不反对其他反抗其争霸世界的民族实行像对待犹太人那样的灭绝政策呢?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清楚,二占期间,欧洲各国人民包括德国人民在内,为了反对希特勒争霸世界的企图及其法西斯暴行,进行了英勇不屈的半争。欧洲各国民族人民的反法西斯斗争,已经构成了希特勒横行的严重障碍。但是纳粹党徒们自始至终却没有像对待犹太人那样来对待这些欧洲当地民族,也就是说,希特勒自始至终没有对这些当地民族采取种族灭绝政策和暴行。人们不禁要问,希特勒为了实现自己的罪恶目的,为什么只对犹太人采取了这一惨绝人寰的暴行,反而对有碍于其目的实现的其它民族“网开一面”呢?显然,“目的论”者的推论忽略了这一史实的特定逻辑性。
“机能论”者认为,数百万犹太人惨遭杀害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之际一种报复心理及补偿心理驱使的行为。这种推论更显得乏力。二战史实显示,纳粹德国在战事上的真正失利,应当以1943年2月2日结束的斯大林格勒会战为标志。客观地说,在此以前,德军在军事上一直处于进攻态势,纳粹德国领导集团内部在战略思考上甚至连战事失利的预感都不存在。但是,法西斯在战事失利以前的时间里,早就开始了屠杀犹太人的罪恶。1939年9月,二战爆发不久,德国法西斯占领波兰后,残酷杀害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其中绝大多数是波兰籍犹太人。1941年6月23日,“旺湖会议”通过“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决议之时,纳粹德国在欧洲战场上,军事实力仍处于优势。这史实无可辩驳地告诉人们,希特勒屠杀数百万犹太人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逐步升级的暴行。
实事求是地讲,不论是“目的论”还是“机能论”,均未跳出通常人们在社会历史领域探讨历史事件的一般思维框架的束缚。人们在考察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探索其产生的原因时,往往首先考察其动机如何。至于为什么产生如此这般的动机,而不产生如此那般的动机则探究得不够。“目的论”或者“机能论”,虽然它们的具体内容各异,但就二者的实质而言都可归到“动机论”之列。其实,寻得动机只是认识人的行为或历史事件的入门。若能以此为契机,深入研究,就不仅能挖掘到真正的原因,甚至有可能证实自己原先发现的动机是否确切,从而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看法。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动机在很大的程度上还不是产生行为的原因,动机只是原因到行为的中介,原因是复杂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失,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都有其深刻的背景和现实原因。人的行为、历史事件也莫不如此。人的行为具有目的性,但这不等于说目的性就一定是构成行为的原因,最多也只能权当原因的某一要素,甚至有的情形其目的就是其行为本身。就其全部内容而言,原因无一不是深沉的。希特勒杀害600多万犹太人,其目
的显而易见,那就是要灭绝犹太民族,究其原因的话,那就是必须回答他为什么要灭绝犹太人。
二
从史料上分析来看,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暴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互相联系而又逐步升级。
第一阶段: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台到1938年11月9日上演“砸玻璃之夜”丑剧的前夕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从形式上讲,基本上保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温和”状态,实质却是为他们为最终消灭犹太人扫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障碍。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当选为德国总理,此后,就开始了他疯狂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从此,灾难就降临到犹太人头上。最初,纳粹德国采取抑制犹太人的措施。主要是禁止犹太人当公务员、法官、律师、医生等;不许犹太人进入公共娱乐场所;不向犹太人商店购买商品。这一政策的实施,限制了犹太人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使德籍犹太人的社会地位降为“次等公民”。
1935年9月15日,纳粹党在纽伦堡召开了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使抑制犹太人的政策进一步升级。希特勒在会上宣布了剥夺犹太人公民权新法律,使犹太人再次由“次等公民”降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国家居民”,从此失去了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一切法律保障。接着,纳粹德国根据这个新法律,强行把这些“国家居民”驱赶出境,移民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而完成了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权利的升级。
第二阶段:自1938年11月9日的“砸玻璃之夜”至1942年1月20日的“旺湖会议”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基本人权上剥夺犹太人作为人的生存权利,形式上完成了对犹太人从财到命、从灵到肉的浩劫的一切准备,即守成了由“文”到“武”的浩劫的过渡,最后剩下的只是最终从肉到体上消灭犹太人了。
1938年11月9日,经过希特勒及戈培尔等人的精心策划,由纳粹领导集团的导演和怂恿,爆发了史称“砸玻璃之夜”(又译“水晶之夜”)的反犹惨案。这天晚上,德国各地以及奥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头,挥舞棍棒,对犹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进行疯狂地打、砸、抢、烧,公然迫害和凌辱犹太人。在这一惨案中,据统计有36名犹太人被杀害,36名重伤,267座教堂被焚毁,7500余家犹太人商店被捣,3万余名犹太男子在家中被捕,押往达豪、布痕瓦尔德和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嗣后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经济损失仅砸玻璃一项就高达600万马克之巨。
丑剧发生后的第3天,纳粉德国的多名部长在戈林的召集下,召开了一个专门研究犹太人的会议,策划着剥夺犹太人作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迫使犹太人把焚毁的教堂清除干净,修成停车场供德国使用;强制每个犹太人佩带一个具有侮辱性质的标记;强迫受迫害的犹太人向纳粹赔偿10亿马克。正如有的史学家所说:
“这次暴行和接着根据其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得没有任何组织的犹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绝境。”
1939年9月,纳粹德国侵占波兰,大肆杀害犹太人,从此,开始了大规模实施杀害犹太民族的行动计划。次年春天,纳粹德国领导集团在积极策划对犹太民族的种族屠杀时,把这项罪恶的任务交由党卫队的保安处和秘密警察的特别行动队执行。
1943年6月23日,苏德战争爆发。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了最艰难的岁月,同时,希特勒掳杀犹太人的罪行进一步加剧。跟在进攻部队后面的党卫队和特别行动队采用了世界上最野蛮最残忍的手段来消灭犹太人。这些被害的犹太人全是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遭杀害的。据一名叫莱斯基的党卫队高级军官、俄罗斯中部警察指挥官后来证实:“令人吃惊的事实是,他们毫无准备,完全被打个措手不及。先前制造的说法是犹太人正阴谋独霸世界,有高度的组织。此事证明这全是谎言。没有一个民族对自己的灾难竟如此不加防范。什么准备也没有,绝对没有。”灭绝行动按原计划例行公事式地从容进行,到了一处,他们“立即从当地居民中得到拉比和知识分子的名字,召他们来,命令他们去召集当地所有的犹太人来登记、注册,以便于重新安置。犹太人居民对纳粹的计划一无所知,往往信以为真。”证词中所说到的“重新安置”就是指残杀、活埋和押送集中营。这名指挥官还叙述了其中的惨景。由于当时苏联的传播媒体根据《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规定,没的报道纳粹的反犹罪行,使得大多数的苏籍犹太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临头,而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束手待毙。在整个欧洲战区,一场对犹太人的掳杀性浩劫全面拉开了。
第三阶段:自1942年1月20日,臭名昭著的“旺湖会议”开始至二战反法西斯战争使纳粹德国的覆灭为止。这个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最终解决”犹太人,形式是彻底的残暴、骇人听闻的残杀,实质就是最终实现灭绝犹太人。
1942年1月2日,在纳粹秘密警察头子海德里希的主持下,召集了包括盖世太保头子缪勒在内的14个部门的高级官员,在旺湖(又译万湖)旁边的一座别墅里开会,研究布置大规模系统屠杀犹太人的计划,会议通过了“最终解决”的办法是把犹太人运到东方劳动,“其中大部分毫无疑问是将通过自然减少的方式消灭”,“对于最后留存的抵抗最强的那部分人,必须以相应的方式处置”。说穿了,“最终解决”的办法,一是把犹太人毒死或折磨致死,二是酷刑处死,一句话就是最终消灭。
“旺湖会议”后,纳粹德国全面实施了大规模灭绝犹太人的措施。根据当时负责搜捕和消灭犹太人的党卫队一级突击队长艾希曼1944年8月的一次谈话证实,那时死于灭绝营的人数有400多万,被用其他方式杀死的人数有200万。其中除了极少数其他民族的反法西斯人士外,绝大多数是犹太人。
追述历史,是为了说明问题。上述史实表明:①在希特勒独裁统治的12年多的时间里,他所推行的一系列反犹灭犹政策,都是旨在剥夺犹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直至肉体上灭绝他们。所有这些,只是形式和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