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国交通建设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共产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参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中央企业行政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中交办字〔2005〕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党委的公文,是集团公司党委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集团公司党委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党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的决策和安排。
(三)通知:用于发布党内规定、任免干部、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转发上级党组织和不相隶属党组织的公文、批转下级党组织公文、发布要求下级组织办理和有关党组织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五)报告:用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党组织的询问。
(六)请示:用于向上级党组织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党组织的请示。
(八)指示:用于对下级党组织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九)意见:用于对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用于不相隶属的党组织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一)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中交哈大指安81号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文件中交哈大指安〔2010〕81号关于下发《中交哈大客专工程指挥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经理部及分部:按照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交股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中交股安监〔2010〕337号)要求,为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指挥部制定了《中交哈大客专工程指挥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组织实施,认真执行。
—1—附件:中交哈大客专工程指挥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2—附件:中交哈大客专工程指挥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标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中交股份“强化责任制落实,查堵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技术及管理安全;突出劳务协作监管,杜绝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确保既有线施工、架梁施工、高处作业(桥面系临边作业)轨道板吊装铺设施工、大型设备解体作业、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
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受控,持续稳定,建设安全工程,确保长治久—3—安。
三、活动内容(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要落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及部分省市铁路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中国及部分省市铁路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铁路运输是一种陆上运输方式,以机车牵引列车车辆在两条平行的铁轨上行驶。
传统方式是钢轮行进,但广义的铁路运输尚包括磁悬浮列车、缆车、索道等非钢轮行进的方式,或称轨道运输。
铁路分类形式多种多样,一般根据技术、路网、行政、速度、功能和轨道等不同类别进行划分和分级。
国家层面铁路建设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为了促进铁路建设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7月发布的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中规划:到2025年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米"字型高铁网,基本实现地级城市高铁全覆盖,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00公里。
地方层面铁路建设行业政策
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铁路建设行业发展,如2020年11月发布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规划:构建“通道+枢组+网络”互联互通立体交通格局,推进沈白。
丹通高铁建设,推动省际高铁互联互通,加快既有线路提速扩能改造以及沿边国道和铁路建设。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9.06•【文号】交办科技函〔2018〕1408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8〕1408号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新疆、青海省(区)交通运输厅(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各有关行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依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7〕174号),经部领导同意,现就开展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全面掌握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成效,总结经验和成绩,完善竞争和退出机制,推动重点实验室布局优化和良性发展。
二、评估对象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认定满5年的43家重点实验室(见附件)。
评估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评估内容评估工作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情况。
四、评估组织(一)部科技司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
(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主任联席会议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协助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三)协助管理机构、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重点实验室参加评估工作。
五、评估安排评估工作按照自评、现场评估和综合评议三阶段进行。
各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一)自评。
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
工作安排: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所属重点实验室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估工作,并主动联系协助管理机构给予指导。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11.27•【文号】交办发〔2018〕16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8〕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有效规范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交通运输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部门规章外,交通运输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前款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交通运输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并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下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二)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奖惩决定;(三)请示、报告、技术标准规范、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方案;(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公布、清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交办公路函〔2023〕1694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1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招商局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交公路发〔2023〕132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高质量要求、适应数字化发展的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我部通过前期调研并征求意见,梳理形成了2024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部分立项项目需求清单(附件1),现面向行业征集承担单位。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2024年度立项工作聚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强制性标准需求,对公路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概预算等6个专业领域强制性标准进行优化整合,计划开展《公路路线设计通用标准》等6部标准的立项编制工作。
二、申报条件2024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部分立项项目面向行业征集承担单位,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独立法人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其中一类事业单位不能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具备公路工程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制经验;(二)具备与该标准相关的生产实践和技术经验、成果;(三)符合《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1002—2022)规定的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相关资格条件,原则上同一主编人员申报主编标准最多为1项,组建联合体申报时单位数量最多为5家;(四)具备稳定的标准编制团队,并注重编制团队的代表性与技术实力,鼓励吸纳行业相关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标准大师等知名专家参与到编制团队中;(五)保证配备相应经费,经费部分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审计相关规定;(六)具备良好的社会诚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1.10.20•【文号】厅函质监[2011]140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厅函质监〔2011〕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部确定了第一批40个部级示范项目提名名单,并在部网站和中国交通报进行公示。
通过这些示范项目的建设推广、示范带动,有效推进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为认真落实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会精神,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集中精力和资源,探索创新,抓好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总结规律,完善标准,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示范项目跟踪考核机制各地应积极建立示范项目跟踪考核机制,对已提名的示范项目加强跟踪督导,组织定期复核,每年的现场复查考核应不少于一次。
年度复核不通过的项目应取消提名。
复核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自行确定。
今年12月底前,各地应对部提名的示范项目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部质监局。
部将适时组织对部示范项目复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推荐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部拟启动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提名的评选工作,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和安全检查情况组织推荐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
各地可从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中择优推荐1-3个项目(标段)(推荐表见附件1)。
部质监局将按照“建设规模大、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及安全管理有创新”的原则进行筛选、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3.21•【文号】交办科技〔2018〕37号•【施行日期】2018.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的通知交办科技〔2018〕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集美大学,南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交通运输科技成果转化,调动全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以下简称科技成果库),面向全行业评选、培育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库的定位科技成果库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部统筹管理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抓手,是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汇集和展示的部级平台,是部推荐各类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储备库,是部协调推进各项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力措施。
入库科技成果主要包括四类:科技项目、专利、科技论文和科技专著。
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科技成果库建设,以及科技成果的入库评选与管理工作。
二、科技成果的入库评选相关单位按要求向部推荐科技成果,由部科技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入库评选。
(一)推荐条件。
1.交通运输科技项目。
推荐入库的科技项目包括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两类。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须已通过验收评价,技术创新性突出,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且整体技术应用达3年(含3年)以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印发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保持有序发展,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公益性特征明显,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服务人民群众出行为根本目标,持续深化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补短板、调结构、控节奏、保安全,科学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严格落实建设条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建设节奏与支撑能力相适应,实现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量力而行,有序推进。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开展前瞻性规划研究工作,以城市财力和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为实施条件,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切实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质量,确保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坚持近远期结合,统筹考虑交通、环境、工程等各方面因素,选择适宜的轨道交通系统制式和敷设方式,宜地面则地面、宜地下则地下,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着力提高综合效益。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3.08•【文号】中路建协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发布《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中路建协发〔2022〕15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时代公路交通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发挥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的示范引领作用,协会组织修订了《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现予以发布,原评选办法及其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2022年3月8日附件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公路交通建设品质,推动公路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我国公路交通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
第三条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年度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每两年公布一次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的公路、专用公路(厂矿、林区、农垦区、旅游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养护工程。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按下列标准评选(一)工程建设符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绿色发展、生态环保等政策要求。
(二)工程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要求,管理规范,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有所创新。
(三)工程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四)工程质量可靠,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工程实施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交科技函〔2020〕84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交科技函〔2020〕849号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部组织完成了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各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参加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有关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落实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行相关支持政策,扎实推进研发中心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交通运输部2020年11月25日附件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名单序号认定方向认定单位参加单位推荐单位交通运输自动化作业技术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国家创新中心、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安大学、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重庆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民航机场成都电子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科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科院公路工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创科技(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京大成国测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厅4江苏东交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机械分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锡交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厅5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江苏东印智慧工程技术研究院、长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大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二航路桥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上海机动车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博雷顿科技有限公司、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智能网联汽车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当家移动绿色互联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7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8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交科院公路工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厅9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交通运输卫星技术应用四川天奥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交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地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陕西高速星展科技有限公司、地质防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国辰天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11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中国铁路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中船航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3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海事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结束——。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的通知-铁总建设[2013]94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的通知
正文:
----------------------------------------------------------------------------------------------------------------------------------------------------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3〕94号)
现将《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另发单行本),自2013年8月6日起施行。
原铁道部印发《铁路绿色通道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4〕551号)、《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72号)、原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印发《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建技〔200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技〔2008〕27号)同时废止。
原铁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客运专线绿色通道建设及防护栅栏接触网支柱设置等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941号)中有关绿色通道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由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结束——。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12.12•【文号】交科技发〔2017〕199号•【施行日期】2017.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科技发〔2017〕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2017年12月12日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现就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质量发展改革,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效能,到2020年实现交通运输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交通运输需求,为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1.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现代工程管理,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标准化设计和人性化设计,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水平和绿色环保水平,推动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品质工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发改基础[2016]1536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军委联合参谋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快铁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保障《规划》实施。
二、实施中要做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优化衔接,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三、以改革创新办法推动铁路建设,继续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采取综合措施提升铁路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内容。
科学组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建设项目在五年规划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五、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进一步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附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7月13日。
印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评审制度通知
印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评审制
度通知
中交股人字〔〕号
关于印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评审制度的通知
中交股份各单位,各部门、总承包公司:
现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发日期
主题词:印发职称制度通知抄送:公司领导、总师
XX年x月x日印发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12.09•【文号】国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12月9日“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产业,是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和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坚实保障。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基本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基础保障,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交通运输保障、促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里,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突破600万公里,“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基本贯通,高速铁路运营里程翻一番、对百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过95%,高速公路对2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超过98%,民用运输机场覆盖92%左右的地级市,超大特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成网,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上海洋山港自动化码头、京张高速铁路等超大型交通工程建成投运。
战略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中欧班列开行列数快速增长,京津冀一体化交通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建设,交通扶贫百项骨干通道基本建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超过147万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超过3.3万个,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快递网点基本覆盖全部乡镇,建制村实现直接通邮。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绿色航运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绿色航运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9.24•【文号】交规划函〔2020〕675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绿色航运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675号《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关于报送<中远海运集团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函》收悉。
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绿色航运、基于区块链的航运商业网络平台建设、集装箱管理系统建设、航运数据集成平台建设应用、智能船舶发展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绿色航运机制建设、区块链与航运经济深度融合、集装箱智能管理决策系统建设、数据赋能航运高质量发展、智能船舶技术及标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送我部。
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
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
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2020年9月24日附件交通强国建设中远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试点任务要点一、绿色航运建设(一)试点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0.08.03•【文号】•【施行日期】1990.08.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的通知(1990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近年来,各专业银行信贷业务有了较大发展。
同时,交通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相继开业;有些省、市经总行批准成立了地方银行。
在此情况下,人民银行原来规定的划缴存款范围,已不能适应资金管理的需要。
因此,现将修订的《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划缴财政性存款和一般存款的范围,系根据一九八四年制定的《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银行近期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划分,其划分原则未做变动。
二、严格执行四总行(85)银发字第281号《关于办好人民银行委托专业银行代理业务和帐务以及加强缴存存款等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人民银行要继续加强对缴存款的管理;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银行要按照划缴范围及时、足额缴存,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财政性存款。
三、有关银行总行今后新增设的会计科目,应及时报人民银行总行,以便明确划缴存款范围。
四、地方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的范围由当地人民银行省、市分行根据《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并报总行备案。
五、关于划缴存款范围的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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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文件
中交政研字[2008]2号
关于印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及领导成员经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思想政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2008年2月27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会长:
孟凤朝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副董事长
副会长:
周纪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刘湘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杨力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工会主席
秘书长:
姜志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
副秘书长:
杜毅聪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团委书记
理事:
除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外,还有(按公司排序):姚彦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
杜胜熙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
石建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
杨增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王家印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张增好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武永涛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汤永生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方彦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梁卓仁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钱献国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宗源远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华松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闻志祥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杨俭存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国文清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杨毅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黄腊泉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王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孟庆森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杨平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朱吉全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袁宗喜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沈明达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付永林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刘士林中交第一公路勘查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孟黔灵中交第二公路勘查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国锋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张德芬中交桥梁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李茂惠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夏昕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皱虎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明田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黄红雨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郭晋宏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西安筑路机械厂党委书记、厂长
王大群中国交通物资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陈实新津筑路机械厂党委书记、厂长
姜亦林郴州筑路机械厂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