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
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3%(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2、应当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
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安全职责,
做到各级管理人员、所有从业人员“一岗一责”,并有效执行。
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卡,并通过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
2、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巡查管理要求,确定具体的巡检频次,巡检要求及
应急处置措施。
三、罐区管理:
1、罐区要有严格的人员出入制度,严格的车辆及禁火管理制度,并严格按
制度执行。
2、制定完善的罐区分级监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消防操作规程和操作卡、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罐区正常生产数据是否按规定记录,生产信息是否受控管理。
4、生产、钳工、仪表、电气等专业巡检、检查、签到是否按规定执行。
5、生产、仪表、设备、电气、照明、监控等各类问题是否受控管理。
四、施工作业管理
1、施工作业前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针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
2、作业前设置安全隔离区域,与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作业完毕后必须
坚持现场无遗留火种,施工设备断电并撤出施工现场。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
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对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企业应制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
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消防,职业卫生,应急等具体的管理要求及人员基本技能培训。
4、特种作业岗位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5、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学
习,危害辨识学习。
六、应急管理:
1、针对重大危险源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每年1次,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
2、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明确。
3、现场应急物资配备到位,满足重大危险源应急需要,应急预案要求的物
资、装备、工具、通讯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并定期检查。
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
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
七、自动监控系统
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
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
急切断装置。
3、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维护人员签字。
4、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可燃及有毒气体
监控。
八、其他
1、装置、仓库、罐区、装卸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
置设置符合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的安全标志。
2、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每个危险化学品
储罐应有标明储存物品名称、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3、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内设置风向标,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
高、禁行标志。
4、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牌,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时间和周期及标准规定值。